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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77之十一

第一次約會他們走過半個台北(實在是沒有到「大半個」那麼多),靜惠沒有多說,徐凱說了很多(他們都會背痛,我是後來才知道很多人有這個毛病。作者應該沒有採過葡萄吧,所以想必當年他的沙發應該很糟)。他們走過敦化南路,在富邦大樓前面停下來看魚。第四次他們去中正公園,靜惠不知許了什麼願望,是不是會得到反效果。

第二次約會他們到新公園(二二八紀念公園)野餐,徐凱對靜惠說「我愛你」。在《蛋白質女孩》中,這個字是不能隨便說的;在愛情遊戲裡,誰先說出「L那個字」,誰就是輸家(註一)。但是徐凱說的輕鬆自然,靜惠平靜的回答「又不是第一次有人對我說這種話」,身為閱讀者的我卻有點嚇到了。更正確的說,是有點摸不清楚這句話的真實性,更想知道當時的靜惠「相信嗎?」。他們在草地上交換著彼此的夢想,靜惠的夢想很實際,徐凱的夢想很具體。(第7章)

為什麼兩個人要跑到新公園去野餐呢?書中對徐凱的工作地點並沒有交代,但是靜惠應該是在東區上班。信義區有很多公園,大安區還有森林公園。只能說新公園的地理對作者大概應該比較親切吧。

第三次約會在電影公司,一起看《愛情的盡頭》、又大老遠跑去逛通化街和誠品。這裡最經典的對白就是

「什麼?我從來不認識一個女生是沒有靴子的。」
「所以你才會喜歡我啊!」
(p.77)

「這句話把靜惠自己都嚇了一跳」、「這句話果然得到他全部的注意力」。靜惠跟徐凱在一起,不服氣被說看起來「很壓抑」、「不夠酷」,看起來既靜又惠的女主角,實則爭強好勝,對在意的人事物難以輕易放手。她自己也很矛盾,所以在發現自己開始注意答錄機、對徐凱說「我來陪你加班好不好?」(p.120)的時候都很驚訝。她不能接受平靜的生活遭到打擾,不願意相信自己的心情會被另一個人牽引。

通化街夜市不算大,算是很市區的一個夜市。這個夜市的客層跟其他觀光夜市比較不一樣。士林、饒河街,離市中心稍稍遠一點,大家會特地過去逛;過著像主角們這種生活的人,多半是住在大安信義區的BOBO族,離不開這個範圍,也不想跑太遠,所以通化街的客人穿著打扮都比較都會些,東西也賣的比較貴。

放眼所及的大小細節全都是作者本人的生活範圍,我們不知道哪些是真的哪些是假的,哪些是他自己的哪些「據說」是別人的真實經驗,在寫作的時候,無論如何用力隱藏,一樣看的到蛛絲馬跡。四次約會,徐凱和靜惠走近得很自然。這年頭好像沒有什麼誰追誰,反正「在一起」了,就是這樣。

註一:《蛋白質女孩》,<L那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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