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說我要去桃園看國慶日煙火,B 嗤之以鼻。這傢伙,一天到晚對我嗤之以鼻。
「沒事幹嘛跑去人擠人?」
「重點又不是煙火,或人潮。」
「那重點是什麼?」
「重點是,桃園很遠。很遠的話,就可以騎很久很久的摩托車,我喜歡騎摩托車。」
「那妳應該去參加高雄那一場煙火才對。」這一句話當然是在開玩笑。
B 知道的。
他知道對我而言,生活中最令人放鬆的時刻,就是跟摩托車一起飛翔。
我太忙,我逼自己太緊,我捨不得休息。只有騎車的一路上,你知道上一個目的地拋諸腦後,也知道下一個目的地遙遙在望,這樣的時刻,我才感到理直氣壯的幸福。
有的時候,我忙碌到想把自己扯壞,於是會狠狠爬上車,大聲宣告,我要走了。
甚至有一次,我邊騎邊睡,用耳朵看路,希望自己騎到天上的雲堆裡去。
也有的時候,人心太險惡,我再也提不起任何熱情善良的力氣,於是妹妹會載我,實行我們自己發明的「招魂大法」。「招魂大法」很簡單,我就是乖乖在後座,與載我的妹妹背對背。這時即使只有時速三十,也會讓人嚇得神魂顛倒。神魂顛倒眼光顛倒,我一邊尖叫一邊看著路上行人驚慌的表情,然後發現,世界這麼可愛。
更有些時候,當我無法承受更嚴重的愛情關係,我會在車上飆淚。我的僕人是風,風負責吹乾我的眼淚,至於它吹不動,比較沉重的那幾滴,則一滴一滴留在舊的象限,只要車速夠快,我就能夠甩離它們。
我有一半以上的詞曲,都是在安全帽裡哼完的呢。
去桃園那天,我騎著車,風涼涼的,肚子不餓也不飽,月亮在笑,隨身聽反覆播放著周迅的「幸福花園」。我聯想到電影「臥虎藏龍」裡,李慕白握著秀蓮的手,對她說,「伸出手握的住的,都會消失,但是張開手,卻能擁有全世界。」
那一瞬間,我真的覺得,自己沒什麼不幸福的。
我曾經這麼害怕去承認自己幸福,是因為,害怕別人知道了,就不再給我更多幸福。憂傷彷彿是一個乞丐的托盆,告訴別人,我還很餓,我不夠,所以餵我。但是,我真的不想再把幸福交在別人手上了。一個人有一個人的幸福。兩個人有兩個人的幸福。一群人有一群人的幸福。而我是這麼幸福。這麼幸福。
結果,真正到了桃園,只見前方空氣混濁,烏壓一片。
我和妹妹,人潮面前緊急煞了車,倆人極有默契地,將摩托車掉頭,騎回台北。
那些喧嘩的煙火,在我們身後,綻放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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