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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與我愛的動物們-- 生命可不可以買賣?
我與我愛的動物們── 生命可不可以買賣?
如果單純問這個問題的話,相信大部分的人都會毫不猶豫的回答:「不!」
可是如果稍微縮小一點範圍,改問:「可不可以買小狗小貓?」、「可不可以買麻雀來放生?」或是「可不可以用錢買蠶寶寶來養?」的話,大部分的人可能會至少對其中一項以上回答:「可以。」
大多數繁殖場為了趕流行,用極端殘忍的手段繁殖名犬,比如高雄一家非法繁殖場,就被動檢所發現在不到兩坪的空間裡,狗籠一個個疊在一塊,又暗又潮濕,臭氣熏天,每一隻狗的毛都又髒又長,甚至打結,顯然從來沒有洗過澡!
這些繁殖場為了讓原本一年兩胎的狗隻可以生到三、四胎,還常給母狗施打催情素,造成母狗骨質快速流失,身體快速老化,膀胱甚至因為過度生育,整個沾粘在腹腔。對於生到不能生的母狗,繁殖業者為節省成本,不是將之大量棄養,就是任其餓死,對於「過期」賣不出去六個月以上犬隻,也採取同樣的處理方式。如果曾經看過新聞中「紙片狗」娜娜的照片,恐怕都很難忘記那幕悽慘的畫面。
我還很清楚記得日本電影《心動奇蹟》上映後,那一年柴犬可愛的模樣和賺人熱淚的劇情,一度掀起飼養熱潮。但是隔年,嘉義縣卻傳出當地知名鳥人陳建樺,在八掌溪嘉南交界處發現有繁殖場棄養的二十隻柴犬,業主顯然擔心狗群吠叫,惹鄰居反彈,乾脆全數將牠們的聲帶狠心割掉,發現的時候其中三隻已經死亡,曝屍街頭,屍體甚至已經生蛆、瘸爛,這些被棄養的柴犬全身髒污,看到人連想要汪汪叫都發不出聲音,還活著的十七隻餓狗,當場排隊向他索食。
台灣每年捕捉超過十萬隻的流浪狗,其中約百分之七十五遭到撲殺,其餘百分之十二病死於動物收容所。近年來,收容所裡捕捉的貓狗中,純種比例愈來愈高,其中的主要原因,就是城市民眾飼養混種狗的比例下降,但購買純種狗比例增加,純種狗遭棄養的比例也因此愈來愈高,加上從繁殖場一批批因為「退流行」滯銷而被棄養的犬隻,成為台灣流浪狗的主要來源。
一旦被捉進收容所,無論混種狗還是純種狗,只要十二天內無人認養,就必須面臨撲殺的命運,收容所本身的環境相當惡劣,許多狗或染病而死,或互咬致死,甚至渴死、餓死。 我們希望每一個生命都是珍貴無價的,有些生命雖然被標價,並不代表他們的生命因此就比我們的生命不值錢,卻代表了付錢購買的我們,對這些無法對自己的幸福發表意見的生命,有著更高的道德責任。
回想起來,我必須誠心感謝這隻我從犬舍買來的純種拉布拉多犬一努,用牠的生命教導我的事。
牠讓我在最畏懼狗的時候,重新建立了對動物愛的能力。
牠的遺傳疾病以及短暫多病的一生,引導我開始去思考繁殖場的生態,與現代人寵物買賣的商業模式。
如果不是因為曾經買過一隻狗,我不會明白很多我現在終於明白的事實,也不會下定決定這輩子再也不要做同樣的事情。 為此,我充滿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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