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荊蓀曾先後任南京和台北《中央日報》總編輯、中廣公司副總經理,並參與創辦《新聞天地》週刊和《大華晚報》這樣的出身背景,竟因言論獲罪,於1970年被羅織入獄,判處無期徒刑,1975減刑為十五年,於1985年刑滿出獄,為台灣白色恐怖年代著名冤案之一。本書精選其在《大華晚報》膾炙人口的「星期雜感」專欄,一方面可顯示李氏文采和識見,另外也重現50年代後半和整個60年代台灣政治、社會,文化的縮影……。
如果一個人既無朋友,又無敵人,這個人的存在就值得懷疑。如果一個人祇聽到悅耳之言,沒有辨難,沒有爭論,他所看到的世界就不一定是完整的。邱壑之勝需要勞動筋骨,然後登高一望,方有登臨之樂,否則,充其量是逛公園,比起爬山越嶺來,如盂水之於江湖。種一棵樹,栽一株花,玩弄於股掌之上,欣賞於臥榻之側,那是盆景,不是大自然。有為的人會受到讚美,也會受到責備,凡是在公開、公平、合理基礎上的爭訟,就是進步的伴奏。有時候令人失望比不令人失望好。令人失望表示人家對你寄以希望,無為而不令人失望,是此人根本沒有希望的意思,此之謂哀莫大於心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