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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作 品

漫長的告別
再見,吾愛

譯 者 作 品

愛你的,妮娜
我們住在水中
虎迷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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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理科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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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眠(AA0115)
The Big Sleep

類別: 文學‧小說‧散文>推理科幻
叢書系列:大師名作坊
作者:瑞蒙.錢德勒
       Raymond Chandler
譯者:許瓊瑩
出版社:時報文化
出版日期:2010年02月12日
定價:280 元
售價:221 元(約79折)
開本:長25開/平裝/280頁
ISBN:9789571351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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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辦法,你想當個好人,就先得是個英雄不可

《大眠》是錢德勒的第一個馬羅長篇,出版於一九三九年世界大戰的日子。The Big Sleep,死亡以一種更亙古、更舒適也更一了百了如暮色降臨的樣態被說出來、被理解。一八八八年六月二十三日生的錢德勒當時已五十一歲了,正正好是此時此刻我的年紀,換句話說,滿老了,尤其做為才出版第一本書的寫作者而言,也因此,被設定為三十三歲的私家偵探馬羅,我們看,錢德勒此刻寫他已非常有把握了。我們隱隱察覺到馬羅有一種質地真實的世故,彷彿他知道的遠比他所說的和所想的要多;他的無懼不是因為對即將到來的危險全然無知,毋甯更像是充分預見並且知道最糟糕的結果大致會是如何,有某種不求奢望的鎮定和安詳。五十一歲的書寫者錢德勒安撫著、指引著三十三歲的菲力普.馬羅,馬羅的眼前凶險,對錢德勒而言是記憶。

然而錢德勒的書寫不真正從《大眠》開始,甚至不從馬羅這個人開始。事情要再往前推六年,一九三三當時才由石油公司離職、遊手找尋下一個生命落點的錢德勒,被某一本推理小說弄出一肚子無名火又無從發洩(我們每個人幾乎都有類似的閱讀經驗),他想大聲告訴所有人殺人不是這麼回事,真實的世界不是這麼回事,就因為這一口氣,他熬夜在旅館寫下了他生平的第一篇小說,可能就是稍後發表於彼時廉價雜誌《黑面具》的短篇〈勒索者不開槍〉。

我們要說的正是這「前大眠」的跌跌撞撞有趣六年,有點像亂槍打鳥的六年,體例上都是短篇小說,主人翁有時是馬羅(〈檢方證人〉〔一九三四〕;〈金魚〉〔一九三六〕;〈紅風〉〔一九三八〕),但更多時候不是馬羅,我們從日後收輯成The Simple Art of Murder的短篇小說集可看到,錢德勒嘗試讓他或更年輕、或更有錢、或更歡快,或各種可能身分甚至根本沒私家偵探。比方一九三九年正倒數計時時刻的〈惱人的珍珠〉,主人翁便是一名大學時打美式足球絆鋒、不愁吃不愁穿窮極無聊的公子哥兒,只因為女友兩句甜言蜜語昏了頭而去調查一宗家庭失竊案,幻覺自己是中世紀騎士要仗義替老太太(女友的雇主)找回那一串往日情懷舊愛回憶的珍珠項鍊,除了當場挨兩記重拳應聲倒地那一段,這是距離馬羅最遙遠的馬羅小說,惟我們一路含笑(閱讀錢德勒小說不大可能出現的表情)看下去,最終發現他又回來了,故事的最終處置仍是馬羅式的,正義不只是破案緝兇把壞人痛打一頓而已,正義必須更溫暖也更溫柔;正義必須更準確更向著人心回答;正義不是倨傲的、排他的、吞噬性的怪物,它在適當時候適當角落適當的程度必須懂得向其他不下於它的價值彎腰低頭,奇怪是往往它在委屈自損時才更像正義;正義,最原初是想要世界更好而不是更惡劣更殘忍,不是這樣子嗎?而且我們也發現在緝兇偵探和罪犯之間仍有空間可容納乾淨的友誼,生長出在哪裡都不易生存的人的真誠,這直接讓我們看到了日後(一九五三)的馬羅經典名著《漫長的告別》,不是那種討人厭的雄性共謀,而是波赫士所說人最精緻情感之一的友誼。因此,你當然可以把這段日子沒馬羅的小說全看成是馬羅小說,馬羅仍在嘗試、仍未安定、仍在織了拆拆了織找尋他最適當模樣的馬羅小說。

「十月中旬,上午大約十一點鐘,沒有陽光,山麓的丘陵望似雨幕重重。我身著一套粉藍色西裝,暗藍色襯衫,打領帶,胸袋上插著裝飾手帕,穿黑皮鞋,和帶有暗藍色繡花圖案的黑毛襪。我整整齊齊,乾乾淨淨,刮過鬍髭,腦袋清醒,有沒有人留意這一切我並不在乎。我具備一個體面私家偵探該有的所有條件。我正要去探訪四百萬大洋。」這是六年後馬羅在《大眠》一案登場的死樣子,當然是自嘲的。稍後我們會知道更多,有些出自於他人的話語,比方說他的眼睛是褐色的,但更多時候,是我們(包括錢德勒自己)通過一次又一次的案件直接而且具體地發現他、形成他、確認他,這是個緩慢、耐心但確確實實(確實的東西通常需要時間)的生長過程,為時二十五年(前大眠六年加後大眠十九年),我以前寫過一篇菲力普.馬羅的短文,把這二十五年四分之一世紀稱之為「在亂世中打造一個高貴的人」。

在一個已沒有英雄,但不沮喪仍四下散落著英雄和其他美好東西碎片的該死年代。

亂世中,人最深徹的痛苦並非死亡

我把自己昔日那篇馬羅爛文章找回來重讀,果然不值一提,唯一仍閃閃發亮的,是文章裡我所引述的費里尼話語。費里尼,這位有著最華美想像力、米蘭.昆德拉以為電影做為一種藝術形式到他為止的了不起導演,被問到他喜歡什麼時,他果然也以碎片的樣式回答:「……九月……奶油杏仁冰淇淋……腳踏車上的漂亮臀部……火車和火車上的便當……空無一人的教堂……以及瑞蒙.錢德勒。」

亂世?現在也許應該改成「末世」要好些準確些也現實一些。我們對所謂的亂世有很多種描述方式,依據自己的傷害、自己的希望破滅、自己最在意之人之物的遺落、以及自己不甘心放手的應然世界圖像云云。但亂世通常得有比較具體有對象的壞事發生,比方戰爭、瘟疫、乃至於瘋狂殘酷敗德的統治者,因此這並非我們對人類歷史最絕望的判定用詞,事實上它更接近某種我們自身生不逢時的荒謬描述,它仍被意識為暫時的、失序的、終會下完雨過去的,麻煩只在於我們究竟撐不撐得到?有多少珍愛的人和物會從此壞去不復返?以及,由於時間的量度不同,所謂歷史的偶然、歷史的彈指、歷史的短暫現象究竟會不會比我們僅有的一生還長?在亂世中,往往人最深徹的痛苦並非死亡,而是你得把自己當個洋蔥般不斷剝落、不斷做出你不願意到以為不可能的抉擇,孟子當年便指出這個,但他很奇怪用魚和熊掌這兩個奢美不急的好東西,來替代「生」(生命)和「義」(價值信念)這兩端激烈終極性的抉擇,是善用譬喻一輩子的孟先生最失手的一次。事實上,你的抉擇會一再發生在兩樣你以為生命不可或缺、少任何一樣都可以到生不如死地步的東西,而不只像孟子所說那麼乾淨、那樣一次性斷裂在生命和價值信念之間而已,這樣只需一次也只能一次的二選一相對來說還是容易的,可以帶著豪情帶著光朗之心如孟子自己大聲講出的「舍生而取義也」;更多時候,人糾結纏繞在價值和價值之間、生命和生命之間(我的命、你的命、無辜他者的命……),同質而且等值,你既無法靠理性來加減乘除運算,也無法靠美學偏好來抉擇(我本來就喜歡義超過生命),更要命的是,你於是不管做出什麼選擇都沒有榮光的冠冕,都感覺自己是卑鄙的,都如昆德拉所說察覺自己的歪斜變形、察覺出「我」正一步一步向著不再是「我」的邊界而去。像當年納粹的大滅絕營,要你每一個猶太人社群自己定期交出五十條命來,你選誰?怎麼選?就算你慷慨舍了生取了義也只占一個名額而已,還有四十九個不是嗎?而且你要不要為下星期下個月可能又來的五十人名單做豫備?

當我們把如斯亂世的知覺移往一個沒戰爭、沒瘟疫飢饉的晴朗光亮日子,當我們確實地察覺出,這不是特例,而是普遍的;不是暫時的,而是一直如此的;不是偶然的,而是世間的某種真相乃至於本質,如同菲力普.馬羅在不下雨的加州所思所言,或者也像我們在此時此地衣食無虞的台北市不時襲來的念頭(你會虔敬地希望這只是自己心思寥落時刻的幻覺幻聽),亂世就成了末世了,一個其實更冰冷更絕望的歷史判定之詞。它或許不再有明白立即的致命性,不逼迫你做出「要錢還是要命」的當下抉擇,你的確可以如小說家馮內果開玩笑地如此回答用槍抵著你的歷史翦徑搶匪:「哦,這是個極深刻的問題,我得花點時間仔細思考才能做出回答。」但時間的緩和延遲另一面是,它不再有盡頭或者至少我們看不到也不敢相信它一定有盡頭,沒盡頭的純等待不再是忍耐,只能是忍受,這兩者的不同是,前者你還能把自己要保衛的東西化為種籽的形式收藏起來,後者則讓這樣的行為變得毫無意義,因此對人心更具腐蝕性。

以下的話說起來弔詭而且像繞口令,但可能是真的──一個不幸的亂世,是英雄迭起、事後總會有幾個大名字、幾座銅像留下來的年代,但其實人在其間不見得需要特殊的英勇,尤其無須主動的英勇,你可以像個英雄選擇情熱的對抗,也可以不像個英雄選擇睿智的逃走(比齊魯的孔孟更處於殺戮亂世之地的老莊便勸我們這樣);換句話說,你可以跟它拚力氣,也可以跟它賭時間。你不必刻意地找尋行動,是因為通常歷史自己會找上你,會逼迫你行動乃至於逼迫你成為英雄,人類歷史上數不清有多少理應只是流氓、只是騙子、只是神經病、只是庸碌乏味之輩的人因此莫名其妙都成了英雄,像中國漢代班家最不長進也最壞的一個班超便是如此,遑論希臘的喪心病狂阿契力士。然而,在一個看似無風無雨的冰冷末世裡,沒有英雄這一職位,卻嚴苛地要求你非主動是個英雄不可,一方面時間只流走不改道,在這麼一個不會雨季結束、洪水退走、挨過去就是你的無盡頭世界,你非放進一些特殊的、不一樣的、讓人精神為之一振想像力可以復活的東西不可,至少得試著讓直線的時間扭曲彎折,有機會轉變成為人的盟友,如此,希望這一個美麗的詞才得以恢復它原來的意思;另一方面,你自己一定也需要這樣的道德體操,價值信念只收存在內心裡一樣會發霉變質萎頓,你還是得說出它來,大聲為它辯護,甚至實踐,你必須有更長時間的打算不可。

所以波赫士愈到晚年愈強調書寫中的英勇特質,即使只是一個狀似安靜不驚擾世界的書寫,的確都包含著一個「尋求隱藏真實的歷險過程」,但凡你要好好說出足夠分量誠實,或是足夠分量深刻美好的話,每一個夠格的書寫者都心頭雪亮自我斟酌過,你無法避免對眼前的世界有所冒犯,如薩伊德長掛口中的,你得對抗流俗,對抗習焉不察的時尚和成見,對抗人們的漫不經心,對抗人們遍在的懶怠和假充世故的胡言亂語,對抗建構在這些上頭的所有利益,以及對抗人們的失憶云云。波赫士晚年,因為家族基因的緣故日落般兩眼俱盲,且早已不理會阿根廷幾乎一無甯日的現實(波赫士總是淡淡一句「我那最不幸的國家」),甚至不讀當代的作品,只以他驚人的記憶力和人類歷史上那些最偉大的書相處。他一直是個最謙遜的人,總是老紳士般溫和地、帶著商量地說話,但稍稍讀懂他作品的人都至少看得出來,他的確是個最英勇的思維者,他的書寫總開向全無人跡之地而且絕不停留,跟整個眼前的世界背向踽踽而行,他狀似天真的話語其實是他寸步不讓堅持的一種極其柔美精純形式,攤開他一生八十年的經歷,你以為這樣的人會天真未鑿嗎?薩瓦托稱他「作家的作家」是至高的讚語也是準確的不祥之言,意謂著一般人並不容易知道他的價值,波赫士也果然為期十年廿年地被人遺忘,他今天我個人以為仍遠遠不夠的普世聲名,係來自那些為數不多的人英勇不懈地反覆講出由衷之言,但根本上還是個奇蹟。

是的,在我們價值信念的萬神殿中,英勇很特別地有兩個角色──它既是被守護的珍貴之物,也同時是個守護的衛士,負責保護其他諸神、保護其他所有的好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