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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學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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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文學評論
叢書系列:知識叢書
作者:威廉.薩默塞特.毛姆
       William Somerset Maugham
譯者:孫戈
出版社:時報出版
出版日期:2022年03月18日
定價:360 元
售價:284 元(約79折)
開本:25開/平裝/320頁
ISBN:978626335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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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衷】

在本書中,我將嘗試理清自己的想法,尤其是生命歷程中所感興趣的事物。這一些結論,就像沉船殘骸在海面上翻滾一樣,在我腦海中漂浮。只要以某種順序將它們排列妥當,就更能清楚地看清其本來的面目,從而找出當中的連貫意義。長久以來我就想著,應該這樣嘗試看看。每次開始一段長達數月的旅程前,我都下決心要付諸實行。時機看來很理想,但在旅行過程中,腦海中充滿了許多印象:看到那麼多奇事,結識了如此多激發我想像的人,根本就沒有時間去回顧人生。每一瞬間的經歷都是那麼生動,我沒有餘裕調整自己的心緒去審視過往。
    
我討厭以自己的身分來表達個人的想法,這便是我無法下筆的另一個原因。我以主觀的視角寫了很多,但都是以一個小說家的身分來創作,因此在某種意義上,我將自己視為故事中的一個角色。長久以來,我習慣用自己所塑造的人物來發言,這令我感到自在。理清自己的念頭比較難,但決定小說人物的想法比較簡單。後者對我來說始終是種樂趣,而前者則是古差事,能拖則拖的。
    
可是現在我不能再拖了。年輕時,眼前的歲月那麼漫長,所以很難意識到,總有一天那些日子會成為過往。到了中年,對生活只抱持一般的期望,也還是很容易找到拖延的藉口,許多事情該做卻不想動手。最後,同齡的親友們相繼離世,該是面對自己死亡的時候了。人終有一死,不管你是蘇格拉底還是芸芸眾生。我們都知道這一點,卻只當成思想上的前提。
    
直到有一天我們才發現,終點已經不再遙遠。許多事物來來去去、人生歷程不斷前進。偶爾瞥一眼《泰晤士報》的訃告欄,就會意識到,六十多歲已經是不大健康的年紀了。在寫這本書之前,我一直以為自己快歸西了,因此最好馬上動筆。待到寫成,我就能平靜地面對未來,因為我已經給一生的工作添上了圓滿的結尾。我不能再安慰自己說,還沒有準備好要動筆。否則,這麼重要的事情我還下不了決心,將來會再重啟的可能性也不大。
    
令人高興的是,在意識各層面漂浮了許久的想法,現在終於能收集起來。一旦寫成,就等於和它們做了了斷,大腦可以騰出地方盛裝其他事物了。希望這不會是我寫的最後一本書。人不會在立下遺囑後馬上死去,只是以防萬一而已。妥善安排好各種事務,就不用憂心將來如何度過餘生。寫完這本書時,我就會知道自己立身於何處。到那時,我就可以用餘下的歲月找些有趣的事情來做。

【取材標準】

不可避免地,我會提到很多之前就已經說過的事,所以才將書名取為「總結」。法官在審理一樁案子的時候,最後會總結擺在陪審團面前的事實,並對律師陳述發表評論。他不負責提供證據。我已經將自己的全部生活寫入書中,很多我要說的話,自然也能在書裡找到。在我的興趣範圍中,很少有過去從未觸碰過的話題。我現在所能做到的,就是將自己的感受和意見合成一幅連貫的圖畫。在書中各處,我還會更加詳盡地闡述一些觀念,之前由於小說和戲劇體裁的限制,那些觀念我都只是點到為止。
    
本書一定是以自我為中心,寫的都是對我很重要、關於個人的主題。我會談談它們如何影響我的人生,但不會提及我的所作所為。我無意赤裸裸地袒露心跡,也會有所保留,希望跟讀者保持友善的距離。在某些事情上,我情願保留自己的隱私。沒有誰願意講出自我的真實全貌。世人不會講出全部的事實來展露自我,這不僅僅是出於虛榮心,還跟興趣有關。他們有時對自己失望、也會意外地發現自己能做出驚人之舉,所以他們會過分強調某些雞毛蒜皮的小事。
    
盧梭在《懺悔錄》中所敘述的一些事情,深深震撼了讀者的心靈。透過其坦率的文筆,他美化了自己的價值觀,讓一些日常瑣事變得很有意義;事實上,這些事情都符合道德(至少沒犯法)。盧梭也省略了其他更普通的事件,它們根本不值得被記錄下來。這種人不留意自己的善行,卻深受往昔的過錯折磨。他們不斷書寫個人的心路歷程,卻略去自己的可取之處,只表現軟弱、無原則以及墮落的那一面。

【繁與簡】

就這樣,我不得不當自己的老師。我回頭去讀年輕時寫的那些故事,是著發現自己有何種天生的資質。它們是我的「庫存作品」,我也會考慮繼續發展下去。過去那傲慢的派頭,已為歲月所原諒;而浮躁則為天生的缺陷。我現在的說話方式,僅僅是為了表達自我。我天生就擁有清晰的思路,還掌握了寫出輕鬆對話的訣竅。
    
當時著名的英國劇作家亨利‧亞瑟‧瓊斯(Henry Arthur Jones)看了我的第一部小說後,便對一個朋友說,照這樣發展下去,我會成為當代最成功的劇作家。我猜他看到了率直以及描寫場景的技巧,後者傳達出劇場感。我的語言能力普通、詞彙有限、文法不固定、短語也用得很老套。但寫作於我像呼吸,是一種本能,我並沒有停下來考慮自己寫得好不好。數年後我才領悟到,寫作是一門精巧的藝術,要磨練過才能掌握。有時我很難將自己的意思訴諸筆端,才因此發現這一點。
    
對話我寫得很流暢,但要敘述劇情時,各種困惑就會冒出來,令我感到很糾結。只要有兩三句話寫得不順,我就會掙扎好幾個小時。我決定教自己寫作,不幸的是沒人幫我。我犯了很多錯誤。我之後會提到一位迷人的大學教師,若有人能像那樣指點我,我可能就會省下大量的時間。他應該能指出,我的天賦適用在哪個領域,而我必須朝著那個方向發展。畢竟,努力做自己沒有天賦的事情,只是白費力氣。
    
但那時人們推崇華麗的散文風格。不少作家會用綴滿珠玉的短語、帶著異國情調的生硬句子,去追求結構的豐美。但我認為,理想的文章須似一匹錦緞,織進了足夠的金線,才厚重得足以自立。
    
許多聰明又有熱情的年輕人喜歡讀英國作家沃爾特‧佩特(Walter Pater)的作品,但用常識看就知道,那些玩意兒貧血。在那些精巧、優美的句子背後,我感受到疲憊又蒼白的臉孔。我年輕、健壯又精力充沛,想要的是新鮮的空氣、行動力和暴力。而在那些沉悶的房間裡,呼吸僵死、空氣混濁,不輕聲細氣地講話就不合禮節,我一秒鐘都待不住。
    
但我沒有聽從內心的指引,而是說服自己,那種氣氛才有文明的高度。因此,對於叫嚷咒罵、裝瘋賣傻、狎妓買醉的世間俗人,我根本就不屑一顧。我讀《意圖》(Intentions)和《格雷的畫像》,沉醉在綴滿《莎樂美》書頁裡的那些繽紛又罕見的妙語。我為自己詞彙的貧乏感到震驚,於是帶著紙筆去大英博物館,記下奇珍異寶的名字、古舊琺瑯上的拜占庭色彩、織物的觸感,然後精心構想一些句子,把這些都放進去。幸運的是,我並沒找到什麼機會使用,它們還躺在舊筆記本中,留給想寫廢話的人。
    
那時人們普遍認為,欽定本《聖經》是英語世界裡最偉大的散文集。於是我勤奮閱讀,特別是《雅歌》。我記下打動我的措辭,羅列不尋常或漂亮的字眼,以備將來之用。我還研究了英國牧師傑瑞米‧泰勒(Jeremy Taylor)的作品《死得崇高》(Holy Living and Holy Dying)。為了汲取他的風格,我成段地抄錄,然後憑記憶默寫出來。

我努力模仿。首先,我以西班牙的安達盧西亞為主題,寫了一本小書名叫《聖母之地》。最近,我還重讀了其中幾個章節。今天我對當地的了解比那時多得多,對於當初所寫的內容,我也改變了想法。這本書在美國一直小有銷量,或許值得重新修訂。但很快我就發現困難重重。這本書像是陌生人寫的,我完全認不出來,內容真是無聊,沒讀兩下我分心了。
    
問題在於那些文句,當初只是為了練習寫作風格,所以寫下一些令人玩索,充滿暗示以及細緻精巧的詞句,既不寫實,也不自然。它散發出一種暖房植物和週日晚餐的氣息。在倫敦貝斯沃特那一帶的大房子裡,餐廳外的溫室都會散發這種做作的氣氛。我在那本書用了大量優美、感傷的形容詞和字眼。它讓人想到的,不是織有豐富黃金圖案的義大利織錦,而是由彩繪玻璃專家伯恩─瓊斯(Edward Burne-Jones)設計、莫里斯(William Morris)交付生產的窗簾布料。

【論清晰】

有些作家老是要求讀者去努力理解書中的涵義,對此我從來沒有太多的耐心。看看那些偉大的哲學著作,你就會明白,用清晰的方式表達精微的思想,其實並不難。有些人認為,哲學家休謨的思想很難理解,那是因為他們沒接受過哲學訓練,所以掌握不住那些概念。但只要受過基本教育,一般人都能理解平常語句的確切含義。但很少人的文筆像哲學家柏克萊那樣優雅細緻。
    
晦澀的作品有兩種,一種乃是源於疏忽,另一種則是有意為之。作家應該不避煩勞,試圖寫得清楚又明白。但今日哲學家、科學家甚至文學評論家的作品都很晦澀難懂。這著實奇怪。照理來說,畢生研究經典文學的人,對於文字的優美會有足夠的敏感度,至少也要明晰。然而在他們的作品中,盡是那種難懂的句子,你必須讀上兩遍才能參透。你經常只能用猜的,因為作者顯然沒有說清楚想要表達的意思。
    
另一個起因是,連作者本人都不太確定自己想傳達的意思。也許是不夠聰明或是懶得思考,所以他的想法混亂且沒有成形,腦中只有模糊的印象,自然就無法用精準的方式表達出來。這多半要歸咎於,很多作家在寫作前沒有想法,而是下筆後才開始動腦,讓筆桿帶著自己的念頭走。作家必須時常提防這種危險和弊端,因為形諸筆端而寫下的文字,的確帶有某種魔力。
    
某個觀念一旦訴諸文字,就會有實質的意義,當事人也因此不再講究它有多精確。雖然不是刻意為之,但這類型的作家也會寫出許多模糊的字句。他們沒有想清楚,還以為自己的觀念比表面上看來的還重要。「那些思想太過深奧,難以清楚表達出來,所以不是人人都能讀懂」,這些都是奉承話。他們自然不會認為,問題出在自己頭腦不好以及缺乏精確的表達能力。
    
這就是文字的魔力。人們很容易安慰自己,一遇到不太明白的詞語,就會以為它所包含的意思,遠多於他所領會到的。慢慢地,人們就會養成習慣,把自己的模糊印象當成確切的想法。正因如此,傻瓜也總能從中發現奧祕而深藏的道理。
        
有一種作家會故意寫下晦澀的文字,就是那些自以為高尚、唯我獨尊又裝模作樣的人。他們用神祕的文字包裝自己的想法,這樣凡夫俗子就無法侵犯他們的「聖地」。這些作家的靈魂彷彿是祕密花園,唯有克服危險的障礙、成為被撿選之人才能看透。但時間會證明,他們不過是庸俗且短視的作家,想法既空洞又膚淺,只能寫出毫無意義的繁詞冗句,最後也沒人想要去讀。這也就是許多法國作家的命運,因為他們把超現實派詩人阿波里奈爾(Guillaume Apollinaire)當成楷模。
    
對於那些看上去很深奧的作品,終究會有人以尖銳的角度看破它們,發現在那些扭曲的文字背後,只是一些非常普通的觀念。法國詩人馬拉美的作品在今天看來已經不難理解了。讀者也發現,他的思想缺乏獨創性,雖然語句都很優美,但題材都是那個時代的老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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