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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洋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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鉛筆(BE0030)
The Pencil : A History of Design and Circumstance

類別: 西洋史
叢書系列:NEXT
作者:亨利.波卓斯基
       Henry Petroski
譯者:楊幼蘭
出版社:時報文化
出版日期:1997年02月18日
定價:320 元
售價:253 元(約79折)
開本:25開/平裝/344頁
ISBN:9571322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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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摘 1書摘 2



  書摘 2

第 2 章:名稱、原料與成品

今天的鉛筆,之所以會被稱作鉛筆,是因為形狀很像拉丁文中的毛筆(penicillum) 這種頭兒尖尖的工具,是將一小撮精心修剪的動物毛,塞入中空的蘆莖內做成的。近代鉛筆的製作方式——則是以一小塊鉛取代了動物毛,並用機械製的筆管替代了蘆莖,因此,兩者在某方面可說大同小異。所、,這種新工具便被泛稱為筆(peniculus)。而拉丁文的筆這個字,又是從尾巴(penis)演化而來。最初,這種工具會被稱為「毛筆」,在於它通常是用動物尾部的毛所製造而成。追本溯源,從拉丁文來解釋 鉛筆就是「小尾巴」。這種工具不僅能用來寫字,還能畫細線。

老實說,現代的鉛筆之所以叫作鉛筆,就像其他工業技術產品般,完全著眼於實用性,是種非語言性的產物。許多人工製品在尚未命名或是被描繪入圖前,便已存在。

追本溯源

專門研究工程與工業技術史的狄更森(H. W. Dickinson)發現,掃帚與毛筆的老祖宗間,具有語源以及機能上的關連。他認為,毛筆是農業社會而非遊牧部族的產物,同時,早在七千年前毛筆便已出現。然而,狄更森指出,第一個用以形容刷狀物的英文字「掃帚」(besom),卻出現於西元一千年,指的是由樹枝、細枝或是嫩枝等束集而成的工具。由於經過一段時間後,金雀花叢(broom Shrub)成為製造掃帚最普遍的材料,久而久之,金雀花便成了掃帚的代名詞。而最原始的掃帚十分短小,人在打掃時總得彎著腰,後來為了方便起見,就有人在上面加了根棍子。於是掃帚柄這個複合名詞接著出現。

言歸正傳,「brush」這個字,在語源上所意謂的是「細枝」,但後來卻逐漸引申為任何打掃、去塵、清潔、打光、繪畫,以及書寫的工具,其中當然也包括了筆。由此我們可以看出,在語源,還有技術的延續性上,「brush」與「pencil」根本是平行的。至今我們從毛筆的形狀看來,仍可看出其發展的一貫性。埃及的畫筆早在第二十八王朝(西元前一千五百年前)時便已出現,其長度由六到九吋不等,而今天鉛筆的標準長度則為七吋,兩者之間差別不大。

說穿了,工程或是設計就跟文明進化一樣,幾乎自有人類以來便已存在。單從語源來看,無異以管窺天,仍難以了解其全貌。回顧古希臘與羅馬時期,希臘人所說的科技(techne),以及羅馬人所謂的建築(architectura),都涵蓋在我們今天所說的工程(engineering)中。

無論是人類、職業或是人工製品,追本溯源,都各有其「老祖宗」——即使最普通的日常用品也不例外。就拿現代鉛筆來說,我們在眾多古器物中,也能尋得其原始的蹤跡。顯然,古希臘人與羅馬人都知道,金屬鉛能在紙草紙上留下繪畫書寫的痕跡。而更早之前,人類便已知道利用炭或燒過的樹枝,可以在岩壁上作畫。

許多古老的人工製品都缺乏文字記載,我們對其沿革和製作方式,往往只能在朦朧之中穿鑿附會,憑空想像。不過,根據 1922 年出土的杜唐卡門(Tutankhamen)王陵墓,以及其中的陪葬物看來,早在紀元前 14 世紀,古埃及的工匠技藝與工程水準,便已不同凡響。若說三千多年前,古埃及人便有如此的成就,那麼我們的工業技術知識和功績,勢必可以追溯回無數個年代前。

或許,從某方面來說,正由於古代的專業技術和今天一樣普遍,因此,工程史上的文獻紀錄十分罕見。在古代,即便最有才幹、最能說善道的工程師——無論是技師、工匠、建築師或是營造大師,對自己的工作和技巧,可能沒時間、沒意願,也沒理由去記錄或闡揚。

鉛筆不含鉛

言歸正傳,今天的鉛筆之所以能取代金屬「鉛」筆和毛筆,是因為它截長補短,揉合了乾燥、筆跡清晰的特性。沒錯,鉛筆是由許多原料合成的,不過,所謂的「鉛筆」卻偏偏不含鉛。事實上,現代鉛筆中的「鉛」,走由石墨、黏土,以及其他成份所合成的。而且,自 1970 年代初期,由於大眾對消費意識的關注升高,不願邊動腦筋、邊咬著鉛筆頭時,得冒著鉛中毒的危險。

我們的周遭,有太多日常用品都以其原始的材質命名。直到今天,英國人仍稱橡皮擦為橡膠(rubber)。此外,我們所用的紙盤,其實是聚苯乙烯;錫罐頭(tin cans)其實是鋁製的;餐桌上的銀器(silverware)根本是不繡鋼;我們所戴的眼鏡(glasses)是合成樹脂;高爾夫球鐵頭桿(golf irons)說穿了是鈦,還有木頭做成的。

由這種種名稱,我們可以瞧得出來,各類物品的原始材質與其命名間,關係密不可分。任何用品要發揮適當的功能,就得要有適當的比例、輕重、強度、硬度,以及其他特質的配合。而這一切特質,完全取決於原料的特性。就以製造鉛筆來說,要尋找適當的原料,簡直比追求真理還難。

試想,要是有盒珠子,每顆都由不同的材料製成,這些珠子全被塗成黑色放在面前,要你用肉眼區分,你可看得出,它們究竟是鐵珠、木珠、鉛珠、石珠、塑膠珠、橡膠珠、玻璃珠、海棉橡膠珠、沙珠、石墨珠或僅是內灌油、水,或是硝化甘油的錫珠?由於這些珠子,各有不同的密度,只要把它們拿起來,掂掂重量,便能知道這些珠子其實各自不同。其次,這些珠子有不同的硬度,只要捏一捏,便能更進一步加以區分。此外,這些珠子彈性不一,只要把它們丟到地上,就能了解這點。但話說回來,若不把珠子的外漆刮掉,便得動點腦筋,又是掂、又是捏,又是丟的,才能大致搞清楚,珠子究竟用什麼做成。然而,假使我們懷疑,或有人告訴我們,或是意外發現,有的珠子內含硝化甘油,我們或許便不會那麼樂意地去掂、去捏,或是將它們丟在地上了。無論如何,如果我們深富冒險精神,又敏銳有心,再加上鴻運當頭,也許能從中挑出一種能熔化、鑄模、能被錘鍊成型,又不會爆炸的原料。或許,我們能利用它,製造些有用的東西。

材料:眾裡尋它千百度

若有人要求我們,從這堆珠子裡挑出適當的原料來製造書寫工具,有些人八成會認為,說這話的人不是瘋了,就是在作弄人;有些人或許會喪失耐性,心浮氣躁而火冒三丈地,把所有的珠子全往地上倒;此外,也有些人,可能會慢條斯理,仔細地想,用心地試,希望尋得解答。經過再三推敲後發現,木珠不適合,而鉛珠握在手裡大小正好;拿起來用,不會太重;壓在普通紙或是羊皮紙上,強度也夠;在紙上畫過來,拖過去,似乎既不會破碎,也不至於變型,硬度還挺理想的;另外,它蠻軟的,使用時,不會刮破紙面;最後,它還有個重要的特質,那就是在普通紙或羊皮紙上,能夠留下明顯的痕跡。在發現鉛這麼適合書寫後,我們也許會停止搜尋,就此將其他的珠子,全丟到一邊,而自以為盒子裡再也不會有別的原料,更符合我們需求了。

不過,也可能我們會想,既然鉛珠書寫效果不賴,其他種類的珠子寫起字來是否更棒?經過不斷的嘗試,我們終於發現,用石墨書寫的筆跡,比鉛更黑、更清晰。於是,不消說,我們會拿石墨來取代鉛。另一方面,如果盒子裡沒有石墨球,就算我們有無窮的耐心,再怎麼試,也找不出比鉛更好的材料。試了一陣子後,我們可能會想,更好的材料,或許不在盒內而在別的地方。總之,一種產品,究竟能好到什麼地步,不僅取決於適當的原料,同時,還與製作者的信念和求好之心,大有關係。

當然,古人在研發書寫工具時,並沒有現成的原料,放在盒子裡,供他們「挑三撿四」。不過,在無數嘗試後,他們仍舊發現了適當的原料,並逐漸了解,什麼樣的大小、形狀,最適合書寫。顯然,鉛(拉丁文為plumbum)似乎是古人心目中,最理想的書寫材料。於是「鉛」便成了書寫工具的代名詞。至於現代的「鉛筆」,無論在名稱或是特性上,都是鉛和毛筆融合的結晶。不管怎麼說,鉛筆並非從天上掉下來的,而是由工匠、發明家、工程師絞盡腦汁,利用地球上的原料,結合運氣和實用性製造而成。

基本上,任何工業技術的發展,都可以分為三個層面:新概念、新尺寸,以及新原料。而真正具有革命性的發明,往往兼具其中兩項,甚至三項特質。就以發明第一張床來說,首先,原創者腦海中,得出現「床」這個新概念;接著,在有意識或無意識中,決定床的大小;最後,才選擇該用什麼材料。等製造出這新玩意,有物可憑後,原創者才能參酌他人的意見,就尺寸、材質和製作方式等加以改進。

製造第一件書寫工具時,也是如此:原創者首先必須有以物書寫的概念,然後在眾多原料中辨識出能留下痕跡的原料,最後,再決定究竟要保持材料的原狀,還是改變大小以及形狀,好使它拿起來更舒服、用起來更方便。一旦這新發明付諸實現後,整個產品的後續發展,便繞著大小、形狀,還有材質打轉。基本上,前一階段的改變,與尺寸大小有關,多在調整大小或形狀,使其更符合人體工學。而後一階段的改變,則與材料有關,是要尋找更符合經濟效益的原料,或是改善原料的品質,使產品發揮更棒的效果。不過,工程師在改進、創新時,很少企圖「一次革命」,同時進行兩階段的改變。

愛迪生尋寶

事實上,多數工程計畫與全面革新,扯不上什麼關係。通常,選擇材料得隨主事者的意,最後的決定則端賴其審美眼光,以及地位的考量,而非出自技術上的迫切性。可是,選錯材料往往會把整個計畫搞得一團糟。例如,木筏效果不錯,但換成石筏,結果可就不妙了,而且木材的種類很多,有些適合做筏,有些卻不適合。愛迪生當然了解,並非所有的材料都適合做燈泡內的燈絲,但他明白,只要堅持一個原則,便能實現理想,也就是找到有適當特性的材料。經過無數嘗試後,他終於尋到了「寶」。曾有人問他,在這段尋尋覓覓卻屢遭挫折的過程中,是否曾心灰意懶?據說,愛迪生不僅回答說「不」,還告訴對方,他每失敗一次,便又剔除了一種材料,縮小了尋找的範圍。愛迪生的同事查爾斯.貝區勒(Charles Batchelor)便曾提起一次實驗失敗的經過:「對我們來說,沾有石墨的麻織維,以及鉛筆內的石墨,成分都太複雜了,似乎很容易膨脹,釋出瓦斯,或是電弧,使燈泡爆裂。」

或許,鉛筆內的石墨,含有太多「雜質」,並不適合做燈絲,但在愛迪生眼裡,鉛筆卻依舊可愛如昔。據說,愛迪生酷愛短鉛筆,他甚至說服一家鉛筆廠為他特製短筆。也許,愛迪生對理想的堅持,不僅在實驗上是如此,在選擇鉛筆時,也一樣。可是,一旦等他找到了理想,便不再左顧右盼。愛迪生大量訂製的鉛筆,只有三吋長,和一般鉛筆相較,它的筆心不但軟,而且要粗得多。鍾愛短鉛筆的愛迪生,總將筆插在背心口袋裡。另一方面,愛迪生對鉛筆的要求也從不打折扣。有一次,他寫信給鷹牌鉛筆公司(Eagle Pencil Company),告訴他們:「上一批鉛筆太短了!」同時,他還抱怨:「它一下就斷了,殘骸全插在口袋襯裡中。」

雖然,愛迪生鍾愛鉛筆的故事,並不如他發明燈絲的故事般廣為大眾流傳,但卻依舊值得記取。畢竟,從某方面來說,鉛筆的發展如同燈泡一樣,需要有心人尋尋覓覓、鍥而不捨地,自眾多原料中找到最適合的材質,從無到有,製造出成品。或許,你會發現,等產品發展到某種程度後,材質與產品間,彷彿天造地設,配合得天衣無縫,改無可改。可是,在工業技術精益求精、日新月異之際,不免有人想打破成規,再求創新。例如,愛迪生的短鉛筆或是方形燈泡,便屬於此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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