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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洋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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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nturies of Change: Which Century Saw the Most Change and Why it Matters to Us

類別: 西洋史
叢書系列:知識叢書
作者:伊恩.莫蒂默
       Ian Mortimer
譯者:胡訢諄
出版社:時報文化
出版日期:2016年02月19日
定價:480 元
售價:379 元(約79折)
開本:25開/平裝/424頁
ISBN:9789571365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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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七三八年,德文郡一個名叫邊斐爾‧慕爾‧卡魯的流氓因為遊蕩被捕。他是一個混蛋、惡棍,還自稱「吉普賽之王」。他假扮船隻失事的船員,向旅人詐騙,結果被拘捕。開庭審理的時候,法官要求他說出去過的地方;聽到答案是「丹麥、瑞典、俄羅斯、法國、西班牙、葡萄牙、加拿大和愛爾蘭」,於是將他驅除到美國馬里蘭州。卡魯謝謝法官把他送到「美麗蘭」,至於法官判他終身奴役這一點,他一抵達新大陸後就逃跑了。他很快又被抓到,這次戴上沉重的鐵環。頑強的他再度脫逃,並且和幫他鋸掉鐵環的原住民結為好友。之後,吉普賽之王徒步前往紐約,沿路乞討詐騙,隱姓埋名又回到英格蘭。他回來不久後,牽著他吃苦多年的老婆,在埃賽克特的碼頭漫步時,竟巧遇將他送往新世界那艘船的船長。場面頓時尷尬,因為法律規定,被判驅逐出境的逃犯應被吊死。船長會舉發他嗎?還好他有舉發。但卡魯很幸運,不但沒被吊死,又被送往「美麗蘭」。當然,他又逃跑了,一路冒險犯難再度回到家鄉。一七四五年,五十二歲壯年之際,他寫下回憶錄,竟成為全國暢銷書。一百年後,英格蘭的居民還津津樂道,將這位「惡名昭彰的德文流氓、偷狗賊」和羅賓漢相提並論。

卡魯就和十八世紀人稱黑鬍子的海盜愛德華‧蒂奇(Edward Teach),以及「海盜王」亨利‧埃弗里(Henry Every)屬於同一類型。查爾斯‧約翰(Charles Johnson)的著作《史上最惡的海盜》(A General History of the Robberies and Murders of the Most Notorious Pyrates,一七二四年)寫到這兩人和其他重大罪犯。你也可以將攔路行搶的迪克‧特平(Dick Turpin)列入這種英雄盜匪的人物。一七三九年他被處決後,他的故事馬上就出版。這個時代的通俗文學中可見上百個這類的罪犯大行其道,戲劇方面還有約翰‧蓋伊(John Gay)紅透半邊天的諷刺作品《乞丐歌劇》(The Beggar's Opera)。這些歌頌犯罪的景象可能會讓你遲疑。畢竟,這個世紀是啟蒙的世紀,是政治經濟與科學實驗的世紀;是講究幽雅、和諧、秩序的時代;是韋瓦第、巴哈、韓德爾、海頓、莫札特的時代;是洛可可建築的時代;喬治‧赫普懷特(George Hepplewhite)、湯瑪斯‧齊彭代爾(Thomas Chippendale)和湯瑪斯‧謝拉頓(Thomas Sheraton)誕生的時代(譯注:此三人為英國十八世紀三大家具設計師);景觀建築師能手布朗(Capability Brown)和亨弗利‧雷普頓(Humphry Repton)的年代;卡諾瓦(Canova)的雕刻;威尼斯畫家迦納萊托(Canaletto)和瓜爾迪(Guardi);法國畫家華托(Watteau)、福拉哥納爾(Fragonard)、布雪(Boucher)的年代。就連英格蘭,等了好久,終於誕生享譽國際的畫家──約書亞‧雷諾茲(Joshua Reynolds)、托馬斯‧庚斯博羅(Thomas Gainsborough)、約瑟夫‧萊特(Joseph Wright)、喬治‧斯塔布斯(George Stubbs)、喬治‧羅姆尼(George Romney)、威廉‧霍加斯(William Hogarth)。

除此之外,更重要的這是革命的年代──美國革命、工業革命、法國革命。然而,這些十八世紀的罪犯儼然成為名人,也不像一開始那樣格格不入。今日的社會也有許多邊緣、反社會、惡棍、造反的名人。約翰‧蓋伊也有他的繼承者:犯罪小說成為非常受歡迎的文體,而且以真實犯罪集團為題材的電影,例如義大利黑幫,也有上百萬個觀眾。卡魯、黑鬍子、埃弗里、特平等人的故事代表刺激與自由,因而受到十八世紀大眾的喜愛。十八世紀這樣的矛盾確實透露出現代作風──秩序規範當中,揉合浪漫衝動與逃脫渴望。生活幾乎所有的面向皆是如此,從性愛與犯罪,到宗教與歌劇。前幾個世紀的滋味是鹹的、酸的、苦中帶甜,或如同大環境,只是苦;十八世紀嚐到一點碳酸飲料的滋味──是人類悲劇的泥沼底下,嘶嘶冒出的煙火與四重奏。

快速移動的年代
軍用的旗語在本世紀末期發明前,訊息傳輸的速度仰賴人們移動的速度,而影響的因素如下:時令日照時間的長短;當時的路況,這往往也和季節有關;發出訊息之人的財力,這關係到一路上能雇用幾匹精壯的馬;最後,目的地有多遙遠。如果全程都是好走的路,信差只要換幾匹馬就能快速行動──夏季一天能走上一百九十公里。但一七○○年的時候,好走的路不多。若目的地是偏鄉僻壤,例如摩爾登,冬季的沼澤和沿路的巨石會嚴重耽誤行程,信差一天可能只能走三十公里。依我目前所查到的,一八○○年之前走最遠的信差是羅伯特‧凱利(Robert Carey)爵士,在一六○三年三月為了通知蘇格蘭王詹姆士六世,英格蘭女王伊利莎白一世的死訊。羅伯特爵士從里奇蒙(Richmond)到愛丁堡六百四十公里的路程,只花不到三天時間。第一天他走了兩百六十公里,第二天是兩百一十八公里。之前的一年,理察‧波義耳(Richard Boyle,譯注:一六九四到一七五三年,愛爾蘭王國科克伯爵)從科克(Cork)到倫敦僅花兩天時間,不僅越過海洋從科克到布里斯托,更不用說一月份糟糕的路況。1但是坦白說,絕大多數的長途旅行都不可能接近這樣的速度,夏季一天能走四十八公里就算幸運了。

歐洲在十七世紀末開始認真改善交通網絡。首先發明有避震器的車廂以及輕型的四輪馬車。更重要的是,各國紛紛改善公路建設。在英格蘭,過去舊的法令規定道路由地方人民維護,而新規定採使用者付費的原則,要求道路使用者支付維護的規費。建造新的道路時,必須依據國會的《收費道路法案》(Turnpike Act),成立維護道路的基金會,向國會申請許可。國會核准後,基金會便獨佔道路收費的權利,將所有基金花費在維護。一七五○年,英格蘭大約有一百五十個收費道路基金會,大大改善往東南與中部的交通。十八世紀中期,赫然見到道路興建的熱潮,一七五○到一八○○年之間,超過五百五十個新的基金會成立,全國各地皆迎向車輛運輸的時代。一七七○年,收費道路法案興建一條由埃克賽特通往摩爾登漢普斯德的道路,不久後第一台車就來到鎮上。十年後,橫越達特慕爾的道路也興建完成。到了一七九九年,摩爾登一家名為懷特哈特的客棧,為他們單匹馬車的租賃生意打起廣告,遊客可以乘車遊覽原野。回想一六四六年英國內戰的時候,費爾法克斯(Fairfax)將軍的軍隊試圖將加儂砲拉到這個偏遠地方卻失敗,此時是多大的轉折啊!

道路興建最重要的影響是訊息傳遞的速度。從十六世紀起,英格蘭便有郵政系統,但只涵蓋四條路線:倫敦到愛爾蘭、普利茅斯、多佛,以及愛丁堡。東西向的路線要到一六九六年,埃克賽特到布里斯托的郵政服務建立後才新增。一七三五年,又新增蘭開夏郡(Lancashire)到西南地區的服務;一七四○年則有布里斯托到賽里斯伯里。2以倫敦為中心四散的輻條連接起來後,意味著信件不必非得經由倫敦,因此信差移動的速度更快。鋪滿細石的道路也加速訊息傳遞到倫敦。新的紀錄由海軍上尉拉潘那提爾(John Richards Lapenotiere)締造,他於一八○五年十一月四日登陸法爾茅斯(Falmouth),帶著英國艦隊在特拉法加海戰擊敗法國的消息前往倫敦。他花了三十七小時走了四百三十六公里,換了二十一次馬,花費是四十一磅十九先令一便士。

一般人也會注意到道路品質的改善。十六世紀時,從普利茅斯到倫敦三百四十六公里的路程通常要花一星期。十九世紀初,馬車公司為與對手競爭,打著只要三十二個鐘頭就帶你到目的地的廣告,平均時速是十‧八公里,和拉潘那提爾上尉十一‧八公里不會差太大。3驛站馬車的費用也比一百年前便宜很多。一七五○年之前,自由的農民從普利茅斯到倫敦必須自費食宿以及馬廄、飼料。一週下來,所費不貲。五十年後,花費減少了,舒適度提升了,速度也變快了。一八○○年,載客急馳到倫敦的驛站馬車公司標榜「超低價」。馬車設計也改良了,特別是約翰‧貝贊特(John Besant)在一七八七年取得專利的郵務馬車。行駛途中不長時間休息,因此不需要每晚都停留在客棧,而馬匹的費用則由乘車的人分攤。

在法國,旅行同樣也經過大改造。工程師特列賽傑(Pierre-Marie-Jerome Tresaguet)在路面凹處鋪上碎石,達到自行排水的功效,大幅提升馬車運輸品質。改革派的法國政府官員杜爾哥(Anne-Robert-Jacques Turgot)於一七七五年重整全國的郵務馬車系統,大幅減少訊息傳遞全國耗費的時間。一七六五年,一封信從巴黎寄到馬賽要花費十二天,到土魯斯要十五天;一七八○年,這兩個地方訊息傳達都在八天以內。4這對如法國這般的大國而言,國內的行政效率大幅改進。問題或消息傳到首都需要八天,命令或指示回傳也只需八天。訊息往返土魯斯的時間減半,表示解決方法也會提前兩週抵達。

訊息傳播的速度也隨著十八世紀另一項進步而加速──報紙。過去的世紀,偶有報紙流通,但很少固定發行。法國的《法國公報》(Gazette de France)一六三一年首次發行;一六六一年西班牙《公報》(La Gazeta);一六六四年義大利的《曼托瓦公報》(Gazetta di Mantova);一六六五年英格蘭的《倫敦公報》(London Gazette,前身是《牛津公報》),但以上雖固定,但只是週報。第一份英國的地方報紙《諾里奇郵報》(The Norwich Post)於一七○一年出現,而第一份每日出版的報紙《每日新聞報》(The Daily Courant),隔年也在倫敦的書報攤問世。報紙在大西洋的兩端如雨後春筍。新大陸第一份固定發行的報紙《波士頓新聞通訊》(The Boston News-Letter)始於一七○四年。到了一七七五年,共有四十二種報紙在美洲殖民地販售。其中幾份──《紐約新聞報》(New York Journal)與《費城晚郵報》(Philadelphia Evening Post),甚至採取激烈的反英態度,力求獨力。一名到美國的法國人評論:「少了報紙,美國革命不會成功。」到了一八○○年,每週發行的刊物高達一百七十八家,每日的報紙則有二十四家。法國大革命更可見記者的重要性:一七八九年最後六個月多了兩百五十種報紙。5當然,報紙透過甫經改善的道路系統送到讀者手中。印刷和交通的結合,意味著過去世紀緩慢、偶爾的新聞,由涓滴細流變成洶湧潮水。政府與人民之間的大眾傳播由此開啟,就連最乏人問津的角落也感受到了。例如拉潘那提爾上尉在一八○五年十一月四日經過夸克威爾(Crockernwell),十一月六日,特拉法加的捷報就隨之傳到摩爾登漢普斯德。拉潘那提爾上尉十一月六日趕到倫敦,《倫敦公報》正好發行勝利的消息,報紙在九日送到摩爾登。因此,政府的公告在三、四日以內,就會傳遍整個不列顛群島。那樣傳播的速度和從前比起來相差甚遠,以前就連國王駕崩的消息,過了好幾個禮拜都不一定能傳到偏遠地區呢!6

新建的道路裨益旅行,水路則裨益貨物運送。一六○○年的時候,在法國運送貨物最容易的方式就是利用河川,例如盧瓦爾河(Loire)、塞納河(Seine)、索恩河(Saone)以及隆河(Rhone)。但問題都一樣,貨物要從這條河移動到那條並不容易。一六四二年,五十六公里的布里亞爾運河(Briare Canal),共有四十組船閘,可上升三十九公尺,下降八十一公尺,連接塞納河及盧瓦爾河。一六六六到八一年,甚至興建了溝通地中海與大西洋的米迪運河(Canal du Midi)。十八世紀初在德國,奧得河(Oder)、易北河(Elbe)、威悉河(Weser)都靠運河連接。在英格蘭,布里奇沃特公爵(James Bridgewater)受到米迪運河啟發,發現透過水路將他的煤礦從沃斯利(Worsley)運到曼徹斯特的種種好處,於是指示工程師詹姆斯‧布林德利(James Brindley)監督布里奇沃特運河(Bridgewater Canal)興建,並於一七六一年啟用。運河的成功更促使英格蘭接下來五十年期間,興建總計約六千四百公里的運河。以運河這項便宜的運輸工具,載送工業擴張必要的燃料,正好是歐洲經濟發展的關鍵。中央運河(Canal du Centre)於一七八四年開啟後,塞納河、索恩河的流域結合,並加入隆河流域,沉重的貨物得以直接從魯昂(Rouen)、巴黎,以及英吉利海峽通往地中海。

若說航空起源於十八世紀,也許會令人訝異。數千年來,人類一直嘗試飛行,而現在終於成功了。一七八三年十一月二十一日,約瑟夫—米歇爾(Joseph-Michel)以及雅克—艾蒂安‧孟戈菲(Jacques-Etienne Montgolfier)兩兄弟在巴黎創造第一架載人的飛行器。兩位勇敢的人,一位叫作皮拉特‧德羅其爾(Pilatre de Rozier),另一位是阿隆德侯爵(Marquis d’Arlandes)坐在麻袋布和紙做成的熱氣球裡。十天後,雅克‧查爾斯(Jacques Charles)與尼古拉斯-路易‧羅伯特(Nicolas-Louis Robert)在巴黎開發出第一架載人的氫氣氣球飛行器。那些站在中世紀教堂樓塔上,綁上翅膀,猛力在空中揮動,不顧生命安危的人;那些自然哲學家,至少從十三世紀羅吉爾‧培根以來,試圖設計各種奇妙的裝置,讓人能像鳥一樣飛行。他們相信人也能飛行,這個信念終於受到證實──雖然和他們想像的不太一樣。

整個歐洲都陷入氣球的熱潮。那些飛行員勇敢的名聲很快傳遍全歐洲。在英國,詹姆斯‧泰特勒(James Tytler)於一七八四年八月首先在愛丁堡成功飛行;九月的時候,文森佐‧盧納爾迪(Vincenzo Lunardi)把氣球帶到倫敦;到了十月,讓-皮埃爾‧布蘭查德(Jean-Pierre Blanchard)乘著氫氣氣球在英格蘭南部航行一百一十二公里。然而,《倫敦雜誌》(The London Magazine)的編輯帶著極懷疑的態度報導這個氣球狂熱,他的結論是:

不管這類的展覽滿足多少社會上無所事事的閒人,參展的生意人腦袋不知道在想什麼。簡直不敢相信,從頭到尾,多少時間就這樣流逝在展覽這些粗糙、畸形、冒煙的袋子。7

不久,布蘭查德在一七八五年一月七日和一位美國的贊助商約翰‧傑佛瑞司(John Jefferies)博士,一起飛越英吉利海峽,飛行高度一‧三公里。兩個半小時後,除了自己,籃子裡的東西全都被他們扔出去了,總算飛過了加萊。這是一項驚人的成就。一月十一日布蘭查德抵達巴黎時,沒有人說那是「粗糙、畸形、冒煙的袋子」,相反的,報導是:

(布蘭查德的)出現就像打了勝仗。旗幟飛揚、搖鈴鳴槍。地方官爭相見他,並頒發榮譽市民的頭銜給他及同伴。他被帶到凡爾賽宮晉見國王,國王賜給我們這位勇敢的冒險家一萬兩千里弗的賞金(五百二十五鎊),以及一千兩百里弗的養老金(五十二鎊十先令)。8〔譯注:里弗(livre),法國古代貨幣單位。〕

上百個熱氣球展在歐洲與美國舉行。一七九七年,安德烈‧迦納林(Andre Garnerin)率先使用折疊的絲布製成降落傘,作為熱氣球緊急逃生的器具,又掀起一波驚豔大眾的熱潮。但《倫敦雜誌》的編輯說的也沒錯,熱氣球飛行始終只能觀賞,像是遊樂園的新鮮事,並無太多的實際運用。非常諷刺的是,人們夢想飛行這麼多個世紀,對於這個新發明,卻只能夠兩眼發直,傻傻盯著。

地主與佃農皆大歡喜
任何一位捧著本書努力讀到這裡的讀者,現在應該知道,長久以來我們祖先面臨最大的挑戰,無非就是不穩定與不充足的食物供給。十八世紀並沒有徹底解決這個問題,但在農業管理上確實有卓越的進步,增加穀物和牲畜的產量,減少來自飢餓的恐懼。傳統上認為,農業革命源於英格蘭幾個聰明的發名家。傑叟‧杜爾(Jethro Tull)發明數個農業機械,例如在他一七三三年的著作《馬耕農事學》(Horse-hoeing Husbandry)中描繪的播種機。與他同時代的還有湯森勛爵(Lord Townshend),發明「諾福克輪耕法」,將蕪菁、苜蓿、小麥、大麥接續耕作,故得到「蕪菁湯森」的綽號。接著是羅伯特‧貝克韋爾(Robert Bakewell)以及查爾斯與羅伯特‧柯林斯兄弟(Charles and Robert Collings)提倡牲畜選種。這些似乎構成了群雄積極改良農業的美好圖像──事實上,今日的歷史學家真的想得太美好了。根據其中一個歷史學家的說法,這些根本是「極大的誤導」。貝克韋爾由於其中一個配種接二連三死掉而被除名。再來是湯森勛爵,使用蕪菁增加土壤的肥沃度,顯然並非他本人的功勞。同一個歷史學家也不屑另一位有名的農業改革家──萊斯特伯爵湯瑪斯‧科克(Thomas Coke, Earl of Leicester),認為他不過是個「宣傳高手」(尤其對於他自己的成就)。9

過去人們也許過度褒揚這些農業改革家,但他們應得的功勞,還是比現在這些修正主義歷史學家給的要多。首先,想在由來已久的傳統農業中推動全國的改革,確實需要「宣傳高手」。而且,傑叟‧杜爾的著作第四版中,編輯在前言承認,本書並沒有造成農民蜂擁搶購播種的機器,但確實使人們意識到機具的改良是可能的。「蕪菁湯森」說他在諾福克引進蕪菁,也許是大話,但事實上,世襲的貴族以簡單的方式改良土壤,這樣的故事對其他地區的地主和佃農,無非是很好的宣傳手法。簡而言之,農業革命的出現是由於一連串的改革,使人對務農的獲利改觀。若你想想貝克韋爾的羊群和柯林斯兄弟的牲畜得到的獎金,你就不會在意他們其中一個配種死掉。造成改變的並不是他們特別的育種技術,而是農夫們瞭解,動物並不需要維持像諾亞方舟擱淺當時的大小。如果你能把羊養得更大、更胖,賣到更好的價錢,又何必讓牠們皮包骨呢?貝克韋爾開始出租他得獎的公羊,每回八十畿尼(約八十四鎊)或更高的價格,整個業界都在談論這件事。對農業技術進步來說,是多棒的宣傳哪!〔譯注:畿尼(guinea)是英格蘭王國以及後來的大英帝國,與聯合王國在一六六三至一八一三年發行的貨幣。〕

如同十六世紀的探險家和十七世紀的自然哲學家,農業改革者和同儕分享成果。當然,他們也不忘吹捧自己。為什麼他們要洩漏自己的商業機密?他們之中,很多人視自己為科學家,有幾位甚至獲選為皇家學會的院士。我們甚至可以懷疑,有些人做生意賺了不少錢,然後在鄉間置產,投身農業技術改革,如此一來,在地主階級的仕紳當中更容易佔有一席之地。有一位農業改革者就是這樣,從商人變成地主,在埃賽克斯(Essex)買了一塊土地並努力改良,他的名字是約翰‧莫蒂默(John Mortimer,與本書作者無親戚關係)。他於一七○五年十二月獲選為皇家學院院士,比湯森侯爵早了五個月。莫蒂默的兩冊著作《莫蒂默的農業藝術或土地管理改良法》(Mortimer's The whole Art of Husbandry, or the way of Managing and Improving of Land)於一七○七年問世,一七一六年發行第四版。他觀察諸多農業改良的方法,提出冬季以蕪菁餵養牲畜,種植苜蓿滋養土地,以及作物與牲畜混合式農場等好處。10他推薦容易種植的馬鈴薯,特別適合餵養乾瘦的豬隻。他也詳細說明如何以動物的糞便、苜蓿,以及裸麥草改善每個郡縣的土地。農業革命是由像莫蒂默這樣系統化、科學化、用心的地主推動的──向眾多地主與少數農夫推廣他們個人的突破。
另一個將功勞歸於改革者的原因是,他們引進企業化農業的概念。從此以後,土地可以帶來穩定的收入。儘管你還是無法從土地賺大錢,卻可以為其他方面得來的財富錦上添花。擁有土地的改革者想要從土地上回收更多利益,而且準備要投資。他們可不是半吊子。想想英格蘭東南方地勢低窪的羅姆尼濕地(Romney Marsh),數個世紀以來只能養蚊子,而且當地人飽受瘧疾之苦。這個地區的地主將這塊陰暗恐怖的死地,變成英格蘭最肥沃的牧草地。他們這麼做可不是為了把瘧疾趕走,而是為了獲利。在產量提升的誘惑下,其他地主也試行蕪菁湯森四種作物的諾福克輪耕系統。有了這個方法,就不需像從前那樣為了恢復土壤中耗盡的養分而休耕。苜蓿能增進土壤中的硝酸鹽,也是牲畜的飼料來源,同樣的,蕪菁也能作為牲畜冬天的食物。利潤這項動機也驅使擁有土地的農夫,於這個世紀末採用新式的重犁。11金錢不一定總是從事某事的誘因,但在十八世紀,生產更多食物總是帶來這個令人歡喜的結果。

對於佃農,獲利的形式不只是鎊、先令、便士,還有安全感。從這方面看來,不起眼的馬鈴薯扮演極重要的角色。

(摘自第八章:十八世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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