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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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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復與佔領:國民政府對臺灣的軍事接收(WJPC0598)

類別: 史地‧法律‧政治>臺灣史
叢書系列:獨立作家
作者:楊護源
出版社:獨立作家
出版日期:2016年08月26日
定價:350 元
售價:276 元(約79折)
開本:25開/平裝/280頁
ISBN:97898693316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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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求時效而未求確實的接收工作,造成接收混亂與後續許多認知差異的遠因。


在軍用物資接收的過程,曾發生六十二軍指稱台中地區的日軍有私自處理或盜賣交通器材的情事,但後來由空軍出函證明,其實該批通信器材是為其所接收。時任日軍密碼班的成員常光定吾回憶其參與接收過程提及,中方人員如發現在庫目錄與接收目錄不同就會追查到底,如軍用犬數目不夠就質疑是日軍吃了好吃的狗,並要部隊長將印章交出,因其認為印章應為用黃金或珠寶所刻成。……

  
臺灣軍事接收開始,警備總部即要求日軍之軍用物資必需集中保管,不得有隱匿、少報及擅自動用的情形,但仍有日軍隱匿或盜賣軍品的狀況發生。負責接收臺灣南部的六十二軍將領,指稱日軍曾進行大規模的破壞裝備和隱蔽物資活動,日軍將大量的武器彈藥拋入海中,或將整船的米糧、汽油沈入海底,還利用山洞倉庫藏匿大量軍用物資並將洞口密封拒不移交。警備總部訂定〈臺灣省警備總司令部查究日方武器彈藥及物資文件獎懲暫行辦法〉以獎金獎勵檢舉密報,期望能杜絕接收軍品隱匿的情事。據中方統計,負責接收臺灣北部地區的七十軍一○七師,自十一月二十九日至十二月二十一日,在新竹一地即查獲日軍隱匿之軍用物資十七案,隱匿之軍用物資有彈藥、照明彈、毒氣罐、醬油、汽油、發動機甚至還有飛機,七十軍七十五師在基隆查獲十座藏匿日軍特攻艇器械之倉庫,空軍也曾將日軍第八飛行師團丹下大尉以盜賣軍品武器提部法辦。

  
在軍用物資接收的過程,原第十方面軍參謀安藤正曾回憶說:「中國軍官一開始就對日軍不信任,一抵臺即向南京發電說日軍有隱匿武器之陰謀,但電報的真正目的在於自我保護……早已被空軍接收的高射砲,陸軍卻指控日軍隱匿不願交出。」也曾發生六十二軍指稱台中地區的日軍有私自處理或盜賣交通器材的情事,但後來由空軍出函證明該批通信器材是為其所接收的狀況。日軍密碼班成員常光定吾回憶參與接收過程提及,中方人員如發現在庫目錄與接收目錄不同就會追查到底,如軍用犬數目不夠就質疑是日軍吃了好吃的狗,並要部隊長將印章交出,因其認為印章應為用黃金或珠寶所刻成。安藤與常光的回憶說明,除接收範圍劃分不明外,文化差異與不信任,使得接收的雙方認知有所差異。警備總部訂定〈臺灣省警備總司令部查究日方武器彈藥及物資文件獎懲暫行辦法〉的確產生了檢舉密報的效應,即使在偏遠的花蓮吉野鄉(今吉安鄉),一九四六年一月憲兵第四團駐花蓮港憲兵隊即根據民人密報,查扣了日軍隱匿的豬、牛、鴨、鵝。密告者得到最大的一頭豬作為獎勵,其餘牲口憲兵團請示負責軍用物資接收的軍政部臺灣區特派員辦公處如何處置,特派員辦公處以新擬之〈軍政部臺灣區特派員辦公處處理敵軍所繳不合需要物品辦法〉回覆處置。根據〈軍政部臺灣區特派員辦公處處理敵軍所繳不合需要物品辦法〉所謂不合物品指的是豬牛雞鴨等畜類、廠庫內之空瓶空罈、易霉爛不合食用之餅乾罐頭乾糧與其他不合我軍需要之物品,為節省運輸費用與保管人力起見,不合物品以公開變賣為處理原則。原日軍查繳之牛隻原根據前述辦法標賣,後因日軍之牛隻有向民家徵用之狀況,故特派員辦公處針對牛隻之處理,再擬〈軍政部臺灣區特派員辦公處處理敵軍所繳不合需要物品補充辦法〉,依補充辦法,前案之牛隻遂交花蓮港縣政府發還農民,顯然因日軍在戰時對民間的徵用,為造成國府在戰後接收物資處理上混亂的原因之一。

 
在臺灣軍事接收的過程中,因軍政部人員抵臺較遲,也產生日軍原擬交接給軍政組的軍用肉乾,因軍政組交接人員未到,被基隆民人檢舉隱匿、七十五軍諜報員前往偵察的烏龍事件。軍政部臺灣區特派員辦公處除主持軍政組之接收外,對於其他接收組所遭遇到有關軍用物資接收之問題亦需予以解決,軍政組內分為台北、台南兩區,依據接收各項物質之性質,各區均設兵器、經理、交通、通信、醫務、營建六班,其中兵器班兼管軍械庫,經理班兼管糧秣庫。軍政組自十二月一日開始進行接收,因接收人力有限,接收完成之庫房多委由臨時雇員、地方保長、鄉鎮長甚至日人進行保管,軍政組之接收工作至一九四六年一月底宣告完成,但軍政部特派員辦公處後續仍有間接接收、點驗等工作需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