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位經濟學家和一位法律專家合寫的關於「基本人權」的專著。兩位作者的深意並不在僅僅客觀地呈現「基本人權」在中華民國的實踐。他們寫這本書的主要動機是不滿意司法者缺乏關於人權的通識,以致在判案中往往不能有效地保障個人的權利。為了補救這一重大缺陷,建議司法人員必須擴大他們的視野,對於人權觀念有一種圓融的理論瞭解。唯有如此,他們在處理人權案件時才能做到不讓任何一個人受到委屈。這是兩位作者「仁者之心」的自然流露,我不但同意而且十分佩服。──余英時
在我國現行制度下,違憲審查權部分是由司法院大法官專責行使。因此,人民基本權利是否能獲得充分的保障,司法院大法官能否發揮憲法守護者的功能,應是重要的指標之一。本書提出一個圓融一貫的人權理論,並以之作為檢討一些具代表性的司法院大法官解釋的基礎,以進一步印證說明他們的觀點。──林子儀
這本書最吸引我的部分是第一章有關人權理論的說明分析。作者在該章中,將功利主義、平等自由主義,與市場自由主義的基本價值觀作了非常精彩的闡述,另外也提醒我們在面對這些價值觀彼此之間的矛盾時,應該要如何協調。我在閱讀之後,自覺受益許多。──林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