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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賴喇嘛序
倪炎元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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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摘 4
書摘 5

作 者 作 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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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神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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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的達賴喇嘛(BC0128)

類別: 宗教‧哲學‧人文>宗教神話
叢書系列:歷史與現場
作者:林照真
出版社:時報文化
出版日期:2000年11月17日
定價:320 元
售價:253 元(約79折)
開本:25開/平裝/368頁
ISBN:9571332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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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賴喇嘛序倪炎元序自序1自序2前言書摘 1書摘 2書摘 3書摘 4書摘 5



  書摘 5

西藏流亡政府教育部長仁欽坎卓指出,西藏政府一向最重視教育,希望人民繼續維持西藏文化的傳承,西藏的未來要靠下一代,民族素質的提高也要靠教育,且要在不讓傳統的語言、宗教、文化流失的前提下,吸收學習外界先進的文化與科學,現在流亡社會的孩子,即使仍趕不上先進國家的孩子,但也不至於落後太多。

流亡社會的教育課程包括人文、社會科學、藏文、英文、印度文學;一至五年級都是由藏語授課,六至十二年級用英語授課,每個學校都設有宗教教室,由一名文化老師負責講授宗教理論。流亡社會讓流亡中的孩子都有讀書及學習藏文的機會,西藏內部許多藏人不辭辛勞逃亡,就是為了把孩子送來接受藏文教育。

教育部長仁欽坎卓說,為了讓教育得以延續,流亡藏人幾乎是四處乞討,只為建立學校。教育經費共為九千萬盧比,其他國家可以從預算撥款,流亡政府則是全靠自己到處募款,當然有時也會籌措不到。她說:

「募款主要是靠達賴的恩德,世人基於對達賴的尊崇,有錢出錢、有力出力;除有基金會不定期大筆支助外,主要來源還是靠每人每月 30 美元的支助。這樣就有錢支付書本、制服等費用。30 美元就很好了,我們都到國外散發孩子的照片,請他們支助與領養,很大一部分是因此而得到經費。但有時候並非每個孩子都有支助者,如果只籌到一半的錢,就讓所有的孩子平均使用。

另外在建立學校時,我們會先把計畫提出來,再向全世界散發,請他們幫助,各地藏人也齊心為此而努力。

在兩萬七千名孩子中,還有很多孩子沒有人領養,領養是由教育部的一個部門負責把孩子照片寄過去,然後互相通信,大部分還是有人領養,但每年都有新的孩子入學,所以沒有被領養的孩子還是很多。如果孩子學習成績良好,我們會竭盡所能讓他上大學,其他還可以的,也會設法讓他們接受其他教育。」
由於流亡社會份外重視教育工作,教育部長仁欽坎卓估計,約有 90%以上的流亡藏人都擺脫文盲了。而且,流亡社會亦不忘教導年輕世代的孩子人權觀,以及對民族、國家的愛,致力從中使藏人建立起強烈的民族認同。

三權分立

在行政部門噶廈以外,法院的設計是西藏民主化另一個指標。達賴喇嘛除了對噶廈進行改制外,還試圖將西藏政府設計為符合現代精神的三權分立制,即噶廈、議會與司法院。其中司法部門的建立更是西藏前所未有的經驗。這是達賴喇嘛實踐國家主義的終極理想,然而,由於目前的流亡狀態,獨立的司法部門實為一難以達到的理想。

西藏流亡政府最高法院大法官洛桑達傑指出,解釋法律是最高法院最主要任務。有很多法律關係到政府與法律、政府與人民、人民與人民間的各種問題,都需要法院進行解釋。

洛桑達傑說,法院也可保障人民權益,但要有人告,法院才調查,否則不告不理。在法院未成立前,藏人有委屈都是訴苦或高聲喊冤,不知道有其他方式可以保護自己,但達賴喇嘛一步步帶領老百姓熟悉投票之後,接著就是要學習藉由法律保護自己,人民如果覺得內閣不公平也可上告,訴諸法院就可以討回公道。西藏流亡政府就曾處理過此類案例,如某議員曾因《西藏時報》言論對其不利,讓他自覺名譽受損,要求該報給予民事賠償;後經法院裁示,罪名成立,於是判決《西藏時報》必須賠償他三千盧比。另外又曾有媒體報導議員竟在開會期間大打麻將,被指名的議員於是出面控告,但訴訟進行期間,雙方決定和解。

而由流亡議會通過的《流亡法規》規定要有三個法官(其中一個是大法官),(大)法官的產生是由達賴喇嘛提名,議會三分之二通過,再向達賴報告而後任命。如果(大)法官有違法行為,也必須議會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才能罷免,再由達賴宣布除名。

根據法規規定,法院必須要有三級,即最高法院、巡迴法院,與地方法院。但現在僅採二級制,最高法院曾受理過五起案件(自 1998 年開始),地方法院僅受理一些小案子。 1992 年時法院只有洛桑達傑一人,什麼都沒有, 1997 年改為三個,洛桑達傑對訴訟程序制訂了很多法規,直到 1997 年方才完成。由洛桑先呈報達賴喇嘛,批准後再印行,1998 年才開始接受民眾申訴報案。

因為西藏政府尚處在流亡狀態,事實上是在印度境內,也就是印度政府的管轄範圍,流亡藏人自然必須受印度司法的管轄。同時,民主在流亡社會是一個新經驗,一般藏人對民主的理解僅限於投票,對司法制度其實相當陌生,以致三權分立後的司法部門最為清閒,但因司法必然涉及主權獨立行使的問題,因而也是最能凸顯流亡政府無奈處境的單位。洛桑達傑說:
「刑事案件、民事訴訟必須由印度當地法院判決,我們不能管。我們能插手的必須是雙方皆為藏人,而且都同意以西藏政府的訴訟法解決彼此糾紛,這樣的案件才受理,如果不願意,也可到印度政府申訴。西藏法院的角色是一種調解性質,這在任何國家都是被允許的,因為那不是強制的法律,強制性的法律必須要由國家法院來判決,我們是在雙方願意接受調解而來的。

目前我們單位事情最少,也最清閒。法院在西藏獲得獨立以前是毫無作用的,沒有任何辦法,但應該還是有很多事可做,如議會的法律章程、單位行政命令的頒布,不服者都可上訴,以後議會的法律會愈來愈多,工作就會愈多。現在最應著重教育,許多事人民還不清楚,有些法律尚待制訂,有些已制訂出來,但人們不知道,等到教育人民知道可以通過法律來保障自己時,人民就會有行動,事情就會多起來,就不會忙不起來。」
41 年來,擁有行政部門、議會,與司法部門的西藏流亡政府,讓印度與尼泊爾的流亡藏人不再是一盤散沙。流亡者在此可以獲得基本的溫飽,更可以獲得藏文的教育機會,不必被迫學中文,喇嘛可以自由出家,不像境內西藏有一定的名額限制。經由流亡政府的領導,藏人再進一步領受到現代民主的精髓,以至流亡社會既有舊西藏的平和,又不乏現代社會的民主,到過達蘭莎拉的藏人奔相走告,陸續流亡到印度的人愈來愈多,境內境外藏人互通聲氣,再加上達賴喇嘛的坐鎮,目前位於達蘭莎拉的西藏流亡政權,已真正得到藏人的信任與認同了。

世界唯一的流亡政府

流亡政府宣稱可以代表境內藏人,這話聽起來和過去國民黨政府宣稱可以代表大陸人民,有幾分類似。《西藏通訊》主編達瓦才仁的看法是,就算共產黨是叛亂集團,也代表人民,國民黨政府還是可說是被人民趕出來的。但流亡政府從來不是被西藏人民趕出來的,而是被外族趕出來的,藏人從來就沒有表現過對達賴喇嘛政府的唾棄或不滿。

流亡政府至今未獲其他國家的官方承認,但是西藏人民卻都認同它。其中一個主要原因是,在政教合一的制度下,西藏政府與達賴喇嘛經常被視為一體。而且西藏人民對政府始終保持忠誠,這種思維方式再加上對達賴喇嘛的虔信,自會認同達賴的政府,人們批評政府就是影射達賴喇嘛,所以目前對政府還是給予極高的地位。

1992 年流亡出來的達瓦才仁認為,冷戰期間世界各地都有流亡政府,因與某強權國家對抗而獲得其敵對國的援助,現在對抗少了,也沒有人出錢出力,只有西藏流亡政府,因為得到人民的支持,才能維持下去。新疆人一直想成立一個流亡政府,但就是無法成立,新疆流亡國外的有百萬人,他們又都是穆斯林,信仰相同的阿拉伯國家是很富裕的,他們本來應該更有作為,但卻形同散沙,藏人就是因為有個達賴喇嘛,就是因為有這種信仰,大家才聚在一起。

達賴與流亡政府,在舊西藏來說是一體的,由於實施民主制度,達賴亟欲將它一分為二,但還是有人改變不了舊觀念。流亡政府因為肩負西藏自由運動之責而正當性大增,更因為達賴喇嘛,使得流亡政府獲得人民前所未有的擁戴。

流亡政府沒有土地、沒有主權、沒有財力,所有的僅是一群向心力極強的西藏人民。目前流亡藏人對流亡政府的態度是,哪怕流亡政府再糟糕,他們還是會基於民族意識與信仰而服從它。
換句話說,因為西藏政府是個流亡政府,它的建立是基於人民對它的忠誠,而不是基於政府的強制力。流亡藏人只要願意,絕對有不服從的權利和機會,但是多數藏人並沒有這樣做,流亡政府的正當性反而提高。

因為達賴喇嘛,流亡政府已經走出舊西藏,進入新的民主體制,雖然流亡政府不像其他一般國家對人民具有強制力,但已成為處理西藏事務的主要政治機器。在達賴喇嘛的帶領下,西藏政府已經告別世襲與貴族政治,正一步步邁向人民作主的民主境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