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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朔/導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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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屁!名利雙收的詭話(BAX0197)
On Bullshit

類別: 宗教‧哲學‧人文>人文
叢書系列:文化叢書
作者:哈里‧法蘭克福
       Harry G. Frankfurt
譯者:南方朔
出版社:時報出版
出版日期:2019年08月09日
定價:220 元
售價:174 元(約79折)
開本:32開/平裝/128頁
ISBN:9789571378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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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朔/導讀內文摘錄



  內文摘錄

    在我們的文化裡,最突出的特徵之一,就是有太多的人說話像在「放屁」。

  這點每個人都知道,而且,每個人都貢獻了一部分,但我們卻傾向於把這種情況視為理所當然。

  大多數人都相信自己有能耐分辨出誰在放屁,不至於受害,因而這個現象遂激不起嚴肅的關切,也無法受到不斷的探討。

  因此,什麼是放屁?為什麼有那麼多人說話如放屁?放屁究竟有什麼作用?對這些問題我們並沒有清楚的理解,於是我們在放屁對我們有何意義這方面,也就缺乏以真誠發展出來的認知。

  易言之,對放屁,我們少了理論。

  我因而決定開始對放屁問題做出理論的理解,主要是提出一些先驅性與探討性的哲學分析。我無意思考放屁的運用及濫用的修辭問題。我的目的只是要對何謂放屁做出概括解釋,以便大家區分出放屁和不是放屁有何不同,並以多少有點不同的方式,明白的勾勒出放屁這個概念的構造。

  放屁的構成在邏輯上有什麼充分且必要的條件?對這個問題要做出任何主張,多少都有些武斷。

  其一,當人們用「放屁」這個說法時,通常都很鬆散不嚴格,只是當做描述語言濫用的概括名詞,並沒有字義上的特別意義;其次則是,這種現象太大且形狀不固定,對它的概念要做出清晰明快的分析,都會造成削足適履的結果。

  但儘管如此,雖然不太可能得到定論,且有關放屁現象的最基本問題仍然存在、也未被解答,甚至連問都未開始,可是去做一些有益的討論,應當仍是可能的。

  據我所知,有關這個問題的研究極少,我無意對此做文獻研究,因為我不知道該怎麼去做。但人們皆知,有一個很明顯的地方,即《牛津英語辭典》可以找到。它在附冊裡有「放屁」(Bullshit)這個詞條以及相關的詞條,在適當的時候我將對其中一些加以討論。我沒有查其他語文的字典,因為我不知道他們怎麼稱呼「放屁」。

  另外一個有用的資料,則是布雷克(Max Black)在《鬼扯連篇》(The Prevalence of Humbug)一書裡的同名論文。我不確定「鬼扯」(Humbug)和放屁的意思有多接近。當然,這兩個詞並不可以自由而完全的交換使用,這顯示出它們在用法上並不相同,但就整體而言,這兩個詞的差別,主要在於講話風度和修辭的考量,而不在於我最關心的嚴格字義上。「鬼扯」的用法比較斯文,不像「放屁」那麼強烈。為了討論之便,我認為這兩個詞並無其它更重要的差別。

  布雷克舉出了許多「鬼扯」的同義詞,包括廢話(balderdash)、噱頭(claptrap)、空話(hokum)、蠢話(drivel)、胡說八道(buncombe)、鬼話(imposture)、大肆吹噓(quackery)等,這一連串古怪的同義詞,其實並沒有多大的幫助,但他還是針對問題,提出了這樣的正式定義:

  鬼扯:欺騙性的誤語,但卻不到說謊的程度,尤其是藉著虛偽的語詞或作為,不正確的表述某人自己的思想、感覺或態度。

  為了讓「放屁」的本質特徵得以顯示,也應當像這樣的將其公式化,而為了替它發展出獨立的特性,我將針對布雷克定義裡的各種成分加以評論。

  所謂「欺騙性的誤語」:聽起來有點冗贅,無疑的,布雷克心裡認為,鬼扯必定是設計或意圖用來欺騙,而這種誤語是蓄意的。易言之,它乃是一種盤算過的誤語。

  我們有必要釐清觀念:如果「欺騙的意圖」是鬼扯的必要特徵,那麼,鬼扯的特性就至少有一部分取決於做出該行為者的心態;相對的,說話者心態不會直接或間接與鬼扯行徑的外在特徵完全相符。可以這麼說,鬼扯的行為特性與說謊類似,但不等於講假話,也不等於假話內容的任何特性。鬼扯的成立要件是,說謊者在陳述時抱著某種心態,就是──有騙人的意圖。(說謊是講假話騙人,鬼扯則是想騙人,有可能說真話,也有可能說假話。)

  於是出現進一步的問題:是否某些特徵是鬼扯和說謊的成立要件,卻不必根據鬼扯或說謊者的意圖和信念而判定?反過來說,是否只要說話的人有這種心態,不管他說什麼,他表現出來的就是鬼扯或謊言的行徑?

  對說謊的一些論點指出,除非說了假話,否則不算是說謊;而其他的解釋則認為,縱使一個人所陳述的內容,只要他相信這段陳述是假的,還意圖藉此欺騙別人,就可以算是說謊。

  那麼,鬼扯和放屁如何分別呢?是否可以說,只要說話的人心態符合、或者所說的內容具有某些特質,就可以說,發表這種內容已經符合鬼扯或說謊的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