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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我人生的亮點:不能沒有螢光筆(The highlight of my li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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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把橡皮擦戴在鉛筆的頭上?(CVF0033)──文具們的百年演化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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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宗教‧哲學‧人文>人文
叢書系列:生活文化
作者:詹姆斯‧沃德
       James Ward
譯者:鄭煥昇
出版社:時報文化
出版日期:2015年09月25日
定價:330 元
售價:261 元(約79折)
開本:25開/平裝/288頁
ISBN:9789571364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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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我人生的亮點:不能沒有螢光筆(The highlight of my life)



  第八章 我人生的亮點:不能沒有螢光筆(The highlight of my life)

現在人可能難以想像沒有螢光筆會是什麼樣的日子。

很久很久以前──其實也沒有說非常久以前啦,當時如果你想要強調或突顯資料裡的關鍵字或特定細節,就必須畫底線。你也許可以讓紅色的筆跡去跟黑色的油墨產生對比,但也就到此為止了。當時的世界需要一枝筆頭形狀像鑿子,小到挑出一個小字,大能掃平整段敘述,又內含明亮透明墨水不會弄糊或搞髒頁面的這樣一枝筆,螢光筆。不過我們得一步一步來,在要求要有螢光筆之前,我們要先把筆頭做出來。

首先發明纖維筆頭,日後為螢光筆所用的這個人來自日本,他叫做堀江幸夫(Yukio Horie)。所謂的纖維筆頭(很多人稱之為氈製筆頭)的作用大致等同於刷筆,都是吸墨到紙面上揮灑,差別就在於纖維筆頭的墨水在儲存在筆管裡,不像刷筆的墨水是另外用容器或調色盤盛放。一九四六年 ,堀江幸夫成立了「大日本文具株式會社」(Dai Nippon Bungu Co.),也就是「日本文具株式會社」(Japan Stationery Company)的前身,而日本文具就是日後鼎鼎大名的Pentel 。創業之初,蠟筆跟刷筆是公司主要的產品,東西主要賣給學校或教育機構。後來看到原子筆很受歡迎,堀江先生決定自己也來開發一款新筆,他是希望靠有特色的產品來提昇公司的能見度。堀江想的是能做出一枝筆能寫起來有日文筆畫那樣的感覺,但又兼具原子筆的便利。

開始研發後堀江先生取來一束壓克力纖維,然後用樹脂捆縛起來,如此做成的筆頭夠硬,可以形成一個夠細的筆尖,但同時又夠軟,可以吸墨吸得很順暢。筆尖內的微小通道可以產生毛細作用,讓墨水一路直達筆頭,而墨水本身必須稀薄到可以順利流過這些纖維中的通道,但又得黏稠到足以避免滲漏。另外筆管上會有一個小巧的氣孔讓空氣得以逸出,以免溫度升高時筆身內的氣壓升高,高壓同樣會導致漏墨。經過八年研發,堀江幸夫的作品(因為筆跡的線條扎實強韌加上書寫起來堪稱順手,非常適於簽署重要文件,因此被稱作「簽字筆」)終於準備問世。這筆甫推出便石沉大海,市場反應出奇地冷淡,但堀江幸夫把它推廣到美國卻一炮而紅。有段時間簽字筆還紅到美國的白宮,為當時的詹森總統所用。一九六三年,簽字筆獲選為《時代》雜誌的年度最佳產品(Product of the Year),甚至連雙子星太空任務(Gemini space missions)都把簽字筆帶到艙內去用。

確實,當時其他業者生產的各式氈製筆頭產品已經行之有年,當中包括李‧W‧紐曼(Lee W. Newman)在一九○八年申請專利的「吸墨筆尖」(absorbent tip)與悉尼‧羅森陶(Sidney Rosenthal)在一九五二年發明的「魔術麥克筆」(Magic Marker),但是堀江想到用樹脂把纖維綑成一束,才使得筆尖可以集中縮小,造型更加固定精準,也才為我們今天習以為常的鑿形跟子彈形筆尖奠定了基礎。隨著纖維筆尖愈來愈受到歡迎,堀江的貢獻獲得了一九六五年的《紐約時報》肯定。「能夠讓這種書寫工具的商機展現生機,日本一家企業無疑是厥功甚偉」,《紐約時報》記者在文中寫道,「這家總部位東京的日本公司,叫做日本文具株式會社(Japanese Stationery Company),他們的馬克筆取名為「Pentel Pen」,全美許多家庭、學校、辦公室裡都能看到這枝筆的身影。」

《紐約時報》的文章還提到美國公司也嗅到了這種新筆的商機,於是紛紛跳進去研發。報導裡提到「面對這一快速成長的蓬勃市場,美國主要的原子筆或鉛筆大廠都已經宣布參戰,幾無例外」:

在派克之前已加入戰局的有派克可敬的對手,包括W‧A‧西華筆業(W. A. Sheaffer Pen Company)、史克利普托公司(Scripto Inc.)、伊斯特布魯克製筆公司(Esterbrook Pen Company)、維納斯製筆與鉛筆企業(Venus Pen and Pencil Corporation)跟琳蒂製筆公司(Lindy Pen Company);而除了以上與其他為人所熟知的墨水比與鉛筆巨擘以外,我們也不能不提的是名氣小些的速乾化學產品公司(Speedry Chemical Products Inc)──魔術馬克筆的廠商、卡特墨水(Carter ‘s Ink),還有許許多多懷抱著熱情投入寬版馬克筆領域的業者。

看到文章中長長的一串,這麼多家獨立的廠商百家爭鳴,是一件極其令人振奮的事情,這是跟今天只剩少數幾家大財團跟一小票公司的光景實不可同日而語。檢視當年的這份名單,如今不是已經關門大吉走入歷史,就是已經被同業吸收整併──伊斯特布魯克與維納斯於一九六七年合併成為維納斯-伊斯特布魯克公司(Venus Esterbrook),後來又被諾威屈伯德集團(Newell Rubbermaid)的子公司買下,跟派克當起了集團裡的同學;西華現在是比克(BIC)的集團成員;速乾魔術馬克筆品牌變成是克雷歐拉(Crayola)的財產。

隨著由堀江幸夫「整型成功」的纖維筆頭紅遍全美,新式的墨水與色素也開始獲得啟發。比起用酒精當成溶劑的墨水,較輕盈的水性墨水滲入紙張較淺,同時色素製造技術的開展也使得各類黃色跟粉紅等明亮的色彩相繼問世──這些顏色既能躍然紙上,又能保持透明,因此底下的文字依舊清晰,而這也意味著螢光筆的時代正式來臨。

對《紐約時報》的那位記者來說,卡特墨水或許名氣不大,但它絕對是家專業的墨水廠。一八五八年,威廉‧卡特在波士頓開了家公司,當時他是跟自己的叔叔租了地方辦公。這家初出茅廬的威廉卡特公司(William Carter Company)原本是紙張的供應商,服務在地的企業客戶。但隨著生意愈做愈大,卡特開始以大量進貨的方式購入墨水,然後分裝成小瓶以自家品牌轉賣。這樣的生意經其實滿聰明,但不巧遇到南北戰爭開打,業務只能戛然而止。這段期間卡特本身的供應商是塔特與摩爾公司(Tuttle & Moore),但合夥人塔特從軍後,摩爾便把生意給收起來,出於無奈的卡特只好支付權利金,取得塔特與摩爾的配方使用授權,然後開始自行生產墨水。

為了容納機器設備,卡特把公司遷到了比較大的廠區,同時跟親兄弟艾德華聯手,公司自此更名為「威廉卡特兄弟」公司(William Carter & Bro)。結果這個名字並不「耐用」,因為沒過多久,卡特三兄弟裡的第三位,約翰,也跑來湊一腳,公司的名稱只好再改為「威廉卡特諸兄弟」公司(William Carter & Bros)。一八九七年,公司又有了新的成員,是卡特兄弟的表親,於是公司名字有變成「卡特兄弟與家族公司」(Carter Bros & Company)。如果威廉一開始能有遠見,取個普通一點而包容性強的名字,那麼後來應該可以省下不少的企業文具設計預算。「卡特兄弟與家族」公司最後終於定名為「卡特墨水」公司,二十世紀初以各項新產品於市場上活躍。包括打字機專用碳紙(carbon paper)、原子筆、打字機的色帶,乃至於各類新式墨水,都見證了卡特墨水透過創新而歷久不衰的歷史。

一九六三年,看到Pentel成功用纖維筆頭的簽字筆闖出名號,加上自身懂墨水,卡特於是有推出了一項新產品:Hi-Liter螢光筆。Hi-Liter一開始只有黃色,定價是零‧三九美元(約等於現在二‧九九美元)。《生活》(Life)雜誌上的Hi-Liter廣告文案如下:

卡特的閱讀用Hi-Liter螢光筆──清楚、「透明可讀」、亮眼的黃色可以為字句、段落、電話號碼與形形色色的東西增色。把東西打上光(Hi-Lite),讓你回頭很快可以找到,寫完馬上乾,墨水不透紙。

說到廣告,Hi-Liter並不是單打獨鬥,而是跟同公司一系列新式馬克筆一起登場。這裡頭有卡特「超能標」(Marks-A-Lot)──包裹要寫地址?工具、玩具、靴子、箱子上要註明主人姓名?超能標是你的好幫手:顯眼、清晰、不掉漆;還有「超閃標色筆」(Glow-Color)──想替海報上妝,讓文宣布置更有魅力嗎?想在招牌或布告加入點火花嗎?超high的新型馬克筆有五色烈焰螢光可選,特殊的效果保證炫目!廣告最重要的是要號召消費者去花錢,卡特墨水的廣告當然也沒忘了這點:「卡特筆種類真不少,快到你平日喜歡的店家去瞧瞧,今天就要買到!」

卡特Hi-Liter螢光筆當年賣得很好,現在美國也還買得到。現在的卡特螢光筆有很多顏色可以選,但最暢銷的始終是黃色跟粉紅色,佔總營收的八五%左右。在可見光譜正中央的黃色在紙張上顯得最「跳」,存在感最高,在各種顏色裡算得上最招搖(紅綠色盲的人也看得到)。Hi-Liter螢光筆把記筆記、改稿與課內閱讀帶進了新的時代,說這枝筆改變了世界可能有點誇張,但也不會太誇張。不過人的世界固然需要一翻兩瞪眼的革命,卻也需要一步一腳印的演進。所以其實也有人對Hi-Liter的暴紅不是很開心,例如君特‧史萬豪瑟(Gunter Schwanhausser)就是這樣的心情。

一九七○年代初期,史萬豪瑟人在美國旅行,恰巧在文具店裡看到螢光筆。身為德國人的他有一個習慣是會定期出國去逛考察文具商,以便掌握全球墨水筆與鉛筆的最新發展動態。但史萬豪瑟不是因為好奇心重,不是因為宅,更不是純為了好玩才這麼做,史萬豪瑟的體內可是流著文具的血液。

一八六五年,君特的曾祖父古斯塔夫‧亞當‧史萬豪瑟買下了成立剛滿十年的葛羅斯柏格與克孜鉛筆廠(Grossburger & Kurz Pencial Factory)。由喬治‧康拉德‧葛羅斯柏格(Georg Conrad Grossburger)與赫曼‧克里斯汀‧克孜(Hermann Christian Kurz)在紐倫堡(Nurenberg)創辦的這家企業命運多舛,營運沒多久就開始負債,所以對當時才二十五歲的古斯塔夫來說其實是一項滿冒險的投資,但英雄出少年,古斯塔夫只用了短短的幾年,就振衰起敝,讓這家工廠起死回生。接手公司十年以後,古斯塔夫用生產「複寫鉛筆」(copying pencil)的製程獲得專利。所謂的「複寫鉛筆」的筆芯內含有苯胺染料(又稱阿尼林油;aniline dye)。把用複寫鉛筆寫好的信件拿去沾溼,然後壓到另一張紙上,得到的就是左右相反的同一份內容。這個過程通常會使用薄可見光的紙,這樣複印完就可以直接從另外一面正常閱讀。

接下來的幾年,史萬豪瑟家的工廠持續成長茁壯,他們家的鉛筆也進入青春期,愈變愈大枝。一九○六年的巴伐利亞州博覽會(Bavarian State Exhibition)上,公司展出了當時世界上最長的鉛筆(從頭到尾有三十公尺,但比起二○一一年由施德樓公司做出的怪物鉛筆長達二百二十五公尺,史萬豪瑟只是小巫見大巫了。「在公證人的面前,這枝鉛筆削尖後在紙上寫了幾個字,」金氏世界紀錄網站上煞有介事地這麼記載著) 。

一九二五年,史萬豪瑟家的工廠(這時已經簡稱史萬工廠)推出了日後自家最出名的STABILO品牌(這名字從一推出就是統統大寫,以求視覺上的震撼),很多人就算不熟悉STABILO的產品,也一定知道這個品牌。最早掛上STABILO品牌的產品是枝「筆芯極其纖細卻又出奇強韌,釋出的色彩精巧又如絲絨般柔軟」的著色鉛筆(coloring pencil)。這種由奧古斯都‧史萬豪瑟博士(古斯塔夫‧亞當的小兒子、君特的叔公)的新筆芯不僅在當時彩色鉛筆筆芯中算得上最細,也絕對是最強,所以說寫起來最「穩」(所以叫STABILO)。事實上說最強是客氣了,STABILO彩色鉛筆根本就是超強,強到公司都好意思在廣告裡用上「永遠不斷的鉛筆」(The pencil that never breaks)這樣的文宣。這麼大的口氣引起了「鉛筆製造商協會」(the Association of Pencial Manufacturers)的側目與質疑。雙方先是槓上,最後妥協的結果是讓史萬工廠把鉛筆的稱號改成「不會斷的鉛筆」(The pencil that doesn’t break) ──只不過從我一位母語者的角度看起來,這兩句英文完全是一樣的意思。所以只能說協會這邊好像有點弱。

一九五○年,君特終於加入家族企業,成為史萬工廠裡的第四代,這時候STABILO系列產品已經包含高檔的墨水筆與鉛筆,此外還添了兩個新的系列,分別是鎖定大眾消費市場的「奧塞羅」(Othello)與目標客群是小朋友的「司瓦諾」(SWANO)。為求多角化經營,公司也做化妝品的生意──最早是一九二七年的眉筆,後來又加入了唇筆與眼線筆(雖然在英國不算特別出名,史萬的化妝品部門仍每年貢獻集團剛剛好過半的營收)。

美國企業懂得見風轉舵,立刻加入新興的纖維筆頭市場,史萬也不甘落於人後,在一九六○年代推出了STABILO OHPen (醋酸鹽塑膠透明投影片專用)與STABILO Pen 68(第一枝學習與休閒用纖維畫筆)。父親與兩位叔叔於一九六九年退休後,君特跟同輩的親戚侯斯特(Horst)攜手,侯斯特照顧化妝品生意,君特則專注於開發新的書寫工具。也就是在這段期間,君特第一次見到了螢光筆的模樣。君特看出了這產品的潛力,也親眼看到了美國學生在埋首念書的時候有多愛螢光筆。君特覺得他可以把這樣的潛力延伸到更廣大、更有利可圖的辦公室環境中,但他不太滿意的是當時螢光筆的品質。他覺得當時的黃色墨水「髒髒的」,筆的造型也讓人非常「消火」──單調的圓柱形全沒腰身,筆頭又大的不成比例。他覺得架上看得到的產品統統不及格,他想做一枝獨一無二的螢光筆。君特相信只要自己能克服墨水跟外型的問題,那做出來的螢光筆一定會大受歡迎。帶著這樣的使命感,君特返回了德國。

回到祖國,君特的第一個問題是墨水。墨水不對,他的產品絕不可能比美國人的東西好多少。所幸史萬公司對化學並不陌生。奧古斯都‧史萬豪瑟博士(君特的叔公)曾研發過細芯的彩色鉛筆,撐起了STABILO品牌,奧古斯都的兒子艾瑞奇(Erich)也沿襲了家族的優良傳統,拿到化學博士後才於一九二○年代加入公司。君特本身並沒有化學相關背景,所以他讓公司的研發主管漢斯-喬琴‧霍夫曼(Hans-Joachim Hoffman)負責生產更明亮的嶄新螢光墨水。

螢光墨水與漆料最早是在一九三○年由加州兄弟檔勞勃與喬‧史威茲(Robert & Joe Switzer)研發出來。一次卸貨時發生的意外讓勞勃昏迷了好幾個月,甦醒後他發現自己的視力受損,醫生建議他盡量待在暗室裡等視力恢復。而就在這段「暗室人生」中,他對紫外線、對螢光與磷光性化合物的性質產生了興趣──他敏感的眼睛,還能接受這些黑暗中的光明。勞勃恢復健康以後,兄弟倆就展開了螢光材料的實驗,對象是在父親藥局儲藏室找到的各種東西(他們用紫外線燈照,凡照到會發光的東西都拿來實驗)。他們把找到的天然螢光物質混以蟲膠(shellac)等材料,最後終於調配出一種他們命名為「Day-Glo」(日光)的螢光漆料。這種漆(染)料在戰時被軍方拿來應用──空軍可以俯瞰辨識出身著夜(螢)光布料制服的同袍身分,此外,美軍也把航空母艦上的跑道漆上螢光標線,夜間起飛沒有任何問題,結果是這讓日軍陷於非常不利的地位。戰後這種漆料可見於道路標誌與交通錐上,可見於建物的火警逃生指示上,也可見於各種衣著與休閒產品之上。一九六○到七○年代,紫外線光(又稱黑光)收到嘻皮的歡迎,他們會用卡特墨水出品的超閃標色筆(Glow-Color)來設計鮮豔的幻覺海報。至於君特的螢光筆則使用霍夫曼團隊所開發出的墨水。

我一邊閱讀公司的歷史,一邊手握STABILO的鑿刀筆頭,把螢光黃色塗到文字上,上頭寫著「經驗豐富的內部化學專員在漢斯-喬琴‧霍夫曼博士的指揮下,短時間內就開發出了亮眼的黃色螢光墨水」,你可以想像這一刻我感受到何等的滿足與震撼,那是種彷彿身歷其境的興奮情緒。對霍夫曼博士跟他傑出的團隊成員來說,用他們的心血結晶來標明這段輝煌的歷史,他們最偉大的成就,絕對是一項無上的殊榮,一種終極的致敬。

雖然螢光筆的墨水有了,但君特還有一大問題沒有解決。前面說過他希望這枝筆要看起來與眾不同,摸起來感覺不同。他要這枝筆獨一無二,而不是有筆管有筆蓋就好。他追求的是新,他指示研發部門提出新的設計,但交出來的東西始終沒法令人滿意。過程中各種設計與概念化身為黏土的模型,有粗有細、有長有短,就這樣研發人員摸索著靈感。最後他們終於選定了一個圓錐形的設計──圓形的筆身一頭大一頭小。信心滿滿的他們覺得這就是了,於是就把黏土版本的筆身設計送到老闆面前,但君特還是不滿意。沒來由地又被打槍,其中一位設計人員的挫折感爆表,於是他便一拳打在黏土模型上,把筆身給壓扁了。沒想到他一氣之下打出的東西,老闆喜歡。

雖然設計的誕生算是個意外,但「胖胖扁扁」的筆身設計還真的很符合實用性,很適合螢光筆。形狀這麼特殊的一個好處是你可以專心讀書,找筆用餘光就可以,另一個好處是扁身讓筆不會滾來滾去,而且夠大、夠壯的體型也讓人覺得安心。君特拍板以後,設計師把被壓扁的黏土送去給工程師開模確定外型,至於筆身的顏色就看墨水是什麼顏色決定。如此就像螢光色躍然紙上,螢光筆本身也會在文具店的「筆海」中非常顯眼。不過,筆身雖然是跟著墨水顏色跑,用扭轉方式開啟的筆蓋則不分墨水顏色,一律都是黑的,這是為了營造同系列產品的統一感。此外,鑿子筆頭被削去一角,因而創造出了一個滿酷的新功能,那就是筆畫的粗細變得可以調整,大的一端可以畫出五公釐(零‧五公分)的粗線條,適合對付大段文字;筆轉到小的這一端,線條馬上只剩下兩公釐,可以單挑一、兩個字解決。

君特對這枝新筆很有信心,但還有最後一件工作需要補完,那就是新筆需要一個名字。這名字要很響亮,要跟筆的形狀一樣很有劃時代的感受,讓人一聽就知道這螢光筆非池中物,最好短而有力,嗯,要不叫BOSS,STABILO BOSS,聽起來好像還不錯喔。事實上,君特不只覺得這新名字還不錯,他覺得這名字棒呆了,棒到他決定這枝筆不會跟公司其他的產品一樣有個編號,這筆就叫BOSS,簡單明瞭,STABILO BOSS是一個完美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