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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傳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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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謊的女人(AI0068)

類別: 社會‧文化‧傳記>人物傳記
叢書系列:藍小說
作者:蘇菲.瑪索
       Sophie Marceau
譯者:李淑真
出版社:時報文化
出版日期:2002年04月12日
定價:150 元
售價:118 元(約79折)
開本:25開/平裝/144頁
ISBN:9789571336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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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說真話,因為我喜歡曖昧之謎,我喜歡說那些不該說的話。唯有與自己的沈默,置身在我的祕密花園,我才會快樂。在那天地裡,我獨自玩耍扮演、可以放蕩,或若我要,也可以惡毒,或,滿腹心機、愛戀多情,甚至,聰明有才智。我把自己的故事稀釋在模糊不清中,把它東分西散,把它七混八攪,把我們生活中的例行規律散放得雜亂無章。因為我不相信有開始或結束,因為僥倖巧合根本不存在,災難混亂不依循一定的準則,因為時空依然,因為我什麼也不要。於是我把骨骼一根根拆掉,我沒有捏造任何已存在的事實。讓我這般瘋狂吧!以自己的真誠方式過活,我只想直覺表達我的心。

這是一個我不想敘述的故事,因為這又會淪落為千萬故事中的一個。什麼都是故事,生命中每一分一秒都敘述著一個故事,但死後還記得什麼?我們是不是一定得經歷這麼多故事,或我們可以遺忘,只留住最刺激、最燦爛、最永難忘懷的日子?沒有人瞭解為什麼他是他?為什麼我們會愛上別人?會有慾望?為什麼我們不再愛某人了?為什麼我們哭?為什麼我們會感到孤獨寂寞?為什麼我們想傷害別人,甚至傷害很深?一段禪文令我寬慰許多,其中有句話說:「奇中奇。所有生靈本質即為佛,賦有智與德,但自己卻對此蒙昧不知,因為某種疑思腐化了人類心靈。」

我呢?我會有什麼樣的遭遇?每天,我心想,自己或許就這樣過一輩子。所以,我好煩悶,情緒惡劣。我常心情不好,雖然沒有人能說他看過我﹁愁眉苦臉﹂,我太喜歡給別人留下好印象,不願令人失望,不願現出苦澀面具。其實,我根本是個傷心人,總是很悲傷。如果我會唱歌,我一定唱藍調,嘴角下垂,淚水滾滾,我會讓自己骨瘦如柴,抽一大堆菸,瘋狂暢飲白酒、香檳或伏特加,我會任自己遊手好閒,怨天尤人,沈溺在痛苦的漩渦中。

但命運另作決定。我看起來像十五歲的年輕女孩,身材有時甚至太豐滿了一點,現在又戒了菸,早睡早起,而且,再怎麼說,我還是比較偏愛紅酒。但,連這些,我都不清楚,是否也是謊言。擁有選擇,偶爾反令事情變得淡而無味,缺乏衝力去滿足,甚至後悔自己當初沒選擇另一樣。而且,一切還會再變化。對生命歷程而言,有此一說:下定決心之時,就是我們達到明智、理性、符合歷史的發展方向之日。我已經看到自己名列青史,因我異乎尋常的性格。看看,人們會怎麼說,一對模範鴛鴦,天造地設,沒有任何緋聞或污點。自豪對我造成莫大壓力。我並非真正快樂幸福,因為我並非完全融入其中,並非完全沈浸在裡面,所以我還是會想去看外頭的世界,會希望能證明自己的能力,一展長才。

介於愛情、真實、和外表所呈現的模樣,我簡直被五馬分屍,不成一體。因為我對自己的存在感到罪惡(我跟所有的小孩一樣,相信基督教教導他們的一切,相信所謂的好道德思想:人都是罪惡之身,別人的不幸都要歸咎於你,因此要懷抱懺悔之心。),所以我說謊,害怕遭到上天懲罰,也就是,害怕眾人的眼光與評斷。所以,我要表現出好的一面,我很乖巧,很乾淨,每天晚上不忘清洗自己的罪惡,就像清洗自己的內褲,而且從來不敢有邪念。我沒有任何綺麗幻想,我捐錢給窮人,我天真得像一朵花,與眾花搖曳在綠綠草原上,一朵感受得到春天的花。這樣有什麼用?只是自欺欺人罷了。幹嘛要這樣對自己說謊,到頭來,只會認為自己是個萬惡不赦的魔鬼,隨時準備背棄一切。因為討厭自己,唾棄自己,就可能做惡。我做了。我不是踐踏倫理道德,而是踐踏了一個活生生的男人,一個有血有淚,勇敢自由,對抗一切腐敗權力,空手打天下的男人,一個可能會被嫉妒之神懲罰的人,怪他大膽爬到這麼高的地方。

我企圖觸摸蝴蝶的翅膀,我差點兒捏碎牠了。我感到牠的脆弱。用我的指尖,我感受到牠全身絨毛焦躁不安地顫抖,幾幾乎要融化了,黏在我行兇手指頭溼溼的皮膚上。我屏住呼吸,讓血流暫停,等待奇蹟來臨,希望我這小小的生命之波經過指尖,傳進昏睡蝴蝶受傷的翅膀中。 在那長長的大桌上(跟耶穌及其門徒所坐那張桌子一樣長),放著各式各樣的物品、花瓶和書。其中有些書已經開始看了,書背靠著木架。其他的,還封著,疊成厚厚的一堆,光光亮亮。我最喜歡早上看書,但我其實很少花時間坐下來翻翻書。好像,早上不是用來閱讀的,是用來做別的事,好像,一天中的這個時刻,人們就是得準備起床,出門上班。

我家人就是一直過著這樣的生活,認為閱讀和思考是白白浪費時間。他們生活步調緊迫,永遠不斷地重複同樣的動作,收拾、打掃、清理、工作……每天,一輩子,周而復始,認真地,做同樣的活兒,他們認為,這是必須的,沒有選擇餘地。總比當個懶人好,坐著沒事兒幹,他們堅信這樣來來去去,早晚辛勞,費勁兒把碗盤擦洗得亮晶晶,家中整理得有條不紊,才證明自己是有用之人。若不做家事,不買菜,他們肯定會無聊煩悶,所以,盡量讓自己很忙,忙得沒時間去注意到時光的流逝,而且,大家能聊則聊,盡量避免一片沈寂的場面,否則會讓所有人感到很不自在,就像烈酒吞下喉頭,燒熱胸膛那般困窘。他們老是抱怨有太多事得做,其實他們抱怨的是:自己成為害怕無聊的奴隸。他們指責生活就是這般無奈,無意識中拒絕考慮任何個人的選擇,他們說自己是受害者,命中註定,敵不過虐待他們的超力量,只好屈就於日復一日的體制中,屈服於枯燥乏味的規則。

所以,今早,我也要用這種方式麻痺自己,埋頭做家事,奮力把家裡打掃乾淨。我選擇這個解決辦法,很欣慰有這麼多事可做。如此一來,早上會過得比較快。心裡很清楚自己選擇容易的路走,我把家裡上下左右徹底刷洗乾淨,當一個稱職的主婦,就像人家始終這麼教我的。我可以欣賞工作的成果,把能夠稍待的事留到隔天再做,就像那些被冷落的書,它們靜靜躺在那兒,毫無所求,不像那些堆積如山的油膩碗盤,等著別人洗,而終究又得再髒,註定時時得沾油污。終於,一切整理好了,我自己也洗好澡,梳好頭,全身散發香味。快中午了。

我終於能夠坐下來兩個小時,坐在乾淨的家中,自己身上也乾淨。我打開書本,閱讀時,那種不斷對抗光陰的感覺跟著消失。要感謝書。能夠照亮世界的是,看書,不是做家事。諸多無法理解的事變得親近熟悉,心中神明自現。星期天在午後陽光中慢慢流逝,光線漸變,變得灰暗,像年輕女孩兒的膚色,雖說還年輕,卻沒有處女般的大方光澤。光線變得晦暗,如黑紗滑過肌膚。不知不覺地,露出最後一道光芒,然後完全消失。我想起茱莉葉……

來吧!夜晚!來吧!羅密歐!來吧!我夜晚中的陽光!

因為我望見你躺在黑暗之翼上,

比烏鴉背上的雪更白!

來吧!黑夜,心愛的夜,

把我的羅密歐給我!他死後,再帶走他。把他碎成小星星,他將把天空點綴得如此漂亮,讓全世界,愛上你的美麗,哦!夜啊!世人將不再崇拜光彩奪目的太陽!……


我故意走到走廊裡,想再看一次那幅畫。但走廊太窄太高,我必須扭著脖子往上看。這幅畫不再那麼漂亮,我很失望還特地走過來看它一眼。我發現,其實自己早就知道:該出門了。


我的公寓跟我,我們之間完全只是﹁實用﹂關係。它永遠不會跟我結上什麼特殊情感,它僵在幾面牆中。唯有夜晚稍稍軟化它的幾何空間,但我不喜歡夜晚,再說,我通常早睡。

我們倆習慣早上相聚,每星期三次。他來到家中,整個人清爽簡單。我剛睡醒,窩在自己的小方塊裡,兩腿沈重,全身缺乏氧氣。我很快就感覺到他很不自在,急著脫逃,跑到外頭鬆口氣,在藍天下呼吸。我高興地跟隨他去∣∣我甘心跟他到天涯海角。他溫柔暖和的手是這棟冷冰冰公寓的第一道生命跡象。在他手中,我找回自己的童年之心。我曾想像太陽、水,我幻想自己變成一顆大氣球。瞪大雙眼,我又變得好輕好輕。但他不變。他不鬆開我的手。他總是感覺到某種東西,某種類似害怕的情緒。

我老是胡思亂想,用自己的方式來看世界。我為自己創造一個角色。我是一部美國電影中的女主角,英姿煥發,獨抗群雄,我揮出武器,殺死所有壞人,我死後,眾人為我哀悼。幻想久了,竟似乎變成真的,我勇往直前,不顧一切。因而,我看到他了。這男人就在這兒,在我身邊,全身顫動。他無法看見我,他眼神不知落在何處,因憂慮疲倦而眼眶紅腫。好像有一隻手突然從地底下伸出來,扣住我的脖子,令我低下頭去,逼我去瞭解一件事,唯一該瞭解的事,我看到他的腳。瞬間,我感到心整個撕裂了,裂痕下跳動著罪惡的神經,世界的真相。這個男人,心力交瘁,整個人被掏空,已經沒有了他自己。他光著腳。

我感覺到了這份脆弱。我指頭下,蝴蝶翅膀不安的振動。

記得我用同樣這根手指,第一次觸摸到一個小孩的手,讓食指輕輕滑過軟綿綿的手掌,如此柔嫩,連手指都訝異這般溫柔接觸。在這隻小手中,懸著另一個世界的訊息,好像一個遠古書寫符象,在一片孤離、古老土地上找到的符象,而那片土地上還活著某些不知名的生物。這隻小手把我與我的世界、我的生命起源聯繫起來。它跟我說,它認識我,一串串故事於是再度浮現我的腦海,讓我明白,或許我沒有白活一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