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

關 於 本 書

‧內容簡介
‧作者簡介
‧譯者簡介
‧目 錄

線 上 試 閱

黃富源序
書摘 1
書摘 2
書摘 3

譯 者 作 品

鬱金香熱

社會議題

【類別最新出版】
消失的愛:逆轉我們的時代(裸背線裝-限量藏書章)
消失的愛:逆轉我們的時代
我在荷蘭當都更說客:阿姆斯特丹以人為本的10年街區再生筆記
止戰
例外狀態(重譯本)


暴力失樂園(BE0032)
Violence : Reflections on a National Epidemic

類別: 社會‧文化‧傳記>社會議題
叢書系列:NEXT
作者:詹姆斯.吉力根
       James Gilligan
譯者:李芬芳
出版社:時報文化
出版日期:1997年07月29日
定價:250 元
售價:198 元(約79折)
開本:25開/平裝/256頁
ISBN:9571323403

已絕版

 轉 寄 給 朋 友

 發 表 書 評 

 我 要 評 等 

Share/Bookmark

線 上 試 閱

 

黃富源序書摘 1書摘 2書摘 3



  書摘 3

我從小就一直試著將所見所聞理出頭緒。雜種是故意殺死她兒子的嗎?或者,那有毒的派本來是要給她丈夫吃的?我父親為何要打媽媽和哥哥?我是否比較受寵?為何墾荒者要殺印第安人?住在一個一方面是這樣寬廣,富庶和美麗,而另一方面卻到處充滿先人屠殺土著奪地之遺蹟的新大陸,到底代表了什麼樣的意義?我自問,身為這些故事的傳述者意義為何?為何我是家中的依施梅爾?是不是因為我沒有被父親打過?是否因為我父親認為我是媽媽最疼愛的孩子,而雜種一家的故事雖對他無法造成警惕,卻也在他心中留下悲痛而對我無法下手?但同時,他卻忍不住藉著打我哥哥來向命運挑戰?

男性間的互相毀滅

包括發生在雜種兒子、美國土著及我哥哥身上在內的所有暴力事件,都只是一個大型模式之一小部分。統計上來說,大部分致命的暴力行為都是男人加諸在男人身上的。暴力幾乎可以說是男人的專利,而其多為針對男人而行,和男子氣概的維繫也有所關連。我這樣說並不是想忽略男人對女人的施暴,而是這樣才能讓我們為了了解所有形式暴力背後原因而跨出第一步。當女人被男人毆打或殺害時,這樣的結果並不光只有數字上的意義,而是悲劇。而且,這樣的案例也並不因為數量遠比男人之間(或者對自己的暴行)的互毆及謀殺少而較不令人悲痛。女人常扮演的角色其實是在試著阻止男人之間的暴力行為,這一切引發了一個更大、而且我認為是人類所有致命暴行核心的問題。有史以來,在每個國家、每個文化,以及每個曾被探險過的大陸上所發生的大部分暴力行為,都是男人對男人所施加的暴力。當然,我在兒時是無法了解這些事實的。

任何有關悲劇的實際概念都應該從災難背後的事實開始。悲劇的結局都很悽慘。悲劇的人物都有破碎的性格。悲劇是無法挽回的。正義或物質的補償都無法彌補過去的傷痛。

喬治.史坦能(George Steiner),《悲劇之死》(The Death of Tragedy)

我是個精神醫師。我用生物醫學(更精確的說法是生物心理社會學)的方法來應付暴力行為問題。我將暴力視為一種公共衛生以及預防和社會心理學上的問題。我的目的是要了解各種形式暴力背後的原因,並希望藉此找出最有效的防範暴力之道。然而在和施暴者溝通後,我開始對以前在課堂上學習的,或一直覺得理所當然的暴力行為心理學說起疑,或根本推翻了許多假說。我知道揚棄這些廣被接受的暴力行為心理學,起初看來可能像是推翻了傳統道德及法律觀念。但是我相信在這裡發表的了解和觀點,能幫我們完成人類法律及道德觀系統想要成就的目標,其效果遠比我們現在所信奉的法律和道德標準有效多了。例如,最基本道德誡律如「汝等小得殺生」,以及判定殺人為有罪並為其定刑之刑法,其重點就在於防止人們互相殘殺(或自殺)。因此,了解人們殺人或自殺的動機,能幫助我們成就法律及道德的目標。為了增進達成這些目標的能力,我們首先必須質疑,甚至推翻那些似乎是法律和道德基礎中最基本部分的一些假說——例如,要解決暴力問題,就要教那些暴力份子(或稱「犯人」)如何分辨對錯。

罪典罰:以道德正義為名

當我提到人們用報復、處罰和暴力等方法來執行正義的動機時,並不只包括傳統刑事審判和刑罰系統中犯罪的動機,我所說的也包括了暴力犯罪的本身。換句話說,犯罪的動機和目的,和處罰的動機和目的是一樣的。我們要去了解施暴者所認可的正義。我們一般認定的犯罪就是法律上所認定的不法行為,而處罰在法律上並不構成不法行為。但是這兩者的動機和目的完全相同,都是為了追尋正義,或為了過去所受的傷害或不公而報復。罪與罰通常被認為是兩樣截然不同的東西,但其實人們都是以道德和正義之名做出這兩種行為,而兩者也都以暴力為工具達成目的。所以這兩者不但結果相同,連使用的工具都一樣。

這就是為何我用醫學、物理學及生物學的方法來研究暴力。因為我所指的暴力是醫學問題所引起的。或者說,我指的是一人對另一人所施加的肉體傷害。(特別是致命的傷害,還有嚴重到足以威脅生命或致人殘廢的傷害。)從這種觀點來說,我們就能把暴力看做是公共衛生、預防醫學,還有社會及預防心理學方面的問題。最後,我們應該將之視為進化生物學上的問題,因為有關人類暴力最終的問題就是:人類會不會變成第一個因自尋滅亡(人類因本身悲劇而受害),而非因吾等無法控制之自然過程(劫數)而滅種之物種?我所提出的研究暴力方法,能引導我們提出一些比較審慎的問題(或許也是比較好解答的問題),而不是那些從道德觀產生的形而上問題。

如果想實現人類長久以來尋求防範暴力之道的夢想,我建議與其探討如「我們應該如何生活?」這種無解的法律及道德問題,不如研究下面這個經驗主義上的問題:「我們要如何生活?」換言之,就是什麼樣的生物、心理及社會力量和過程,能保護、維持和保存生命,哪些又會導致死亡(在何種情況之下)。我們不該問的是「我們該如何實現正義?」或者是「什麼是正與邪,道德與不道德,正義與不公?」而要問「謀殺、自殺和攻擊事件的原因為何;個別案例背後原因有何不同;而我們又該怎樣應用前面兩個問題的答案,降低人們傷害自己或別人機率?」這些問題都有解答,因為就經驗上來說,我們可以做調查並測試答案。不要問「這個犯人或戰俘應得到多少處罰和痛苦?」,而要問「如何才能幫助暴力攻擊者免於自以為是和恨意,並停止進一步使用暴力?」我認為,因為心理分析就是把舞台和書上的悲劇觀點轉化或應用在輔導室,甚至在家中的客廳或臥室中。這就是佛洛伊德所說的「日常生活中的心理病理學」(我在本書中稱為日常生活暴力)。

我認為心理分析和悲劇彼此相容,是因為我們藉以實現古誡「汝應自知」之分析法過程的核心,乃是體認到每個人都是自己生活中的悲劇主角,認同人的個性就等於人的命運。更進一步說,就是了解到人的命運是由其個性,而非其無法控制的外在力量所決定的。這些力量包含的問題都不是光靠自覺就可以解決的,縱使其中部分仍可以靠醫學研究或政治行動來尋求解答。

生命中悲劇的成份帶有一種認知,那就是沒有人能保證我們能否在任何現存的社會中超越道德主義,並藉此防止暴力。我只能說我們將會做到,而不敢說有能力做到。世界上各個不同社會中,個人暴力和集體暴力的犯罪率有極大差異,而這足以證明暴力是可以預防的。在暴力事件較不頻繁的文化中(例如美國之外的任何一個民主及已開發國家),這樣的例子到處可見。過去二十五年間我參加防範暴力計畫,在安全措施最嚴密的監獄或精神病院,去接觸這個極度暴力社會所製造出來的殺人犯和自殺者,我相信如果大家真的有心做,便能消滅大部分我們現今深以為苦之暴力行為。並不是只有我個人覺得無法防範暴力是因為缺乏決心,而非缺乏技術。艾略特.居里(Elliott Currie)在一篇堪稱美國暴力犯罪研究最上乘的文章中也提出這樣的結論:

我們並不是因為缺乏知識或技術方面的力量,才無法對犯罪發動真誠而嚴肅的戰爭;這其中的障礙毋寧是……意識型態和政治。表面上看起來像是針對到底如何處理犯罪的辯論……進一步檢視後,根本就是針對到底應該如何行之的道德和政治辯論……

我們社會中現今所有的暴力犯罪和杜會與經濟生活方式有很密切關連。美國人生活中的殘忍和暴力警示我們,要維持這樣的生活方式,就要付出沉重的社會代價。同樣她,要改變這些生活方式也要付出代價;如果我們還要繼續容忍這些情況,並不是因為這個問題有多麼神秘,或我們不知如何應付,而是因為大家認為改變這些情況後所帶來的利益,並不值得我們付出。

無效的打擊、譴責、懲罰

為何我們要一直忍受這些不必要且可預防的死亡事件及痛苦?如何才能了解為何我們的國家表現得像悲劇中的主角,以道德之名為自己及所愛的人帶來暴力和毀滅?要了解個人或整個國家的性格,就要研究能舉出其原型的神話及悲劇典型。因此,我要以梅爾維爾的《白鯨記》來討論美國人對以報復求取正義的迷戀。當我想到那種為了一個抽象的正義概念和對魔鬼的懲罰就可以犧牲自己,甚至犧牲他人的心理狀態時,我所能想到的唯一例子就是亞伯船長。就像所有的悲劇英雄一樣,亞伯以為他知道正邪之間的分別。他認為莫比迪克這隻大白鯨就是魔鬼,如果能殺了它,就能摧毀邪惡力量,將正義還諸世界。同樣的道理,我們認為罪犯代表邪惡,如果能殺死他們或使其無法動彈,就能摧毀邪惡力量並求取正義。如「打擊犯罪」、「向毒品說不」這類永無止境、徒勞無功而又不利己的活動,不正是亞伯與其部屬殺鯨之旅的另一個版本嗎?犯罪(或毒品)在美國人心目中所代表的,不正是亞伯心目中大白鯨莫比迪克所化身的魔鬼形象嗎?我們國家現在的方向,不正如亞伯的船一樣正駛向悲劇性的自我毀滅?

美國社會中充斥暴力行為的現象,是為了維持社會政策所做的道德選擇的結果。我將這種選擇稱為道德選擇,因為很明顯地,它是以道德的基礎和名詞來將其合理化、正當化並合法化。我用下面這個例子來解釋我的意思。美國的犯罪人口比例多年來在全球都是最高的,而且數字遠遠超過名列第二及第三的前蘇聯和南非這兩個警察國家。許多美國監獄都極為殘忍、不人道和沉淪。監獄裡過度擁擠,強暴和毆打事件頻傳,過度濫用隔離監禁,極不衛生,居住環境充滿病源,也極度缺乏基本的醫療照顧。因此,美國現在和伊朗、伊拉克同列於人權觀察組織(Human Rights Watch)的「蔑視人權及違反聯合國人犯基本待遇規定」觀察名單上。但是維持這樣一個殘暴且違反人權的監獄系統也是非常花錢的——尤其是像美國監獄這樣人滿為患的情況(最新資料統計顯示現已超過百萬人,而且每天都在增加中)。這樣差的監獄系統一年都要用掉國庫數百億美元(而且每年都在增加中),這樣一來,我們原本可以用在防範犯罪的經費當然縮水。儘管如此,美國的暴力犯罪比例仍遠超過任何一個西方民主國家或已開發國家。

以道德角度來研究暴力問題無法幫助我們了解暴力的原因和防範之道。更糟的是,有些關於暴力的道德假說,會阻礙我們探求原因和防範之道的意圖。一般人對暴力的想法讓大家誤以為要了解暴力行為,就要先學習寬恕,就像法語中的一句諺語「了解必先寬恕」。和了解暴力所必須花費的心思比較起來,處罰施暴者當然要簡單多了。當我們用自然主義而非道德主義的方法來研究暴力的時候,談「寬恕」根本就是離題的,因為如果不是先有譴責,那寬恕就一點意義都沒有了。「譴責」暴力就像「譴責」癌症或心臟病一樣不當。而且,沒有人會認為如果醫生沒有「譴責」或「懲罰」癌症或心臟病,就表示他們對癌症「心軟」或「縱容」心臟病。

我的朋友和同僚常問我如何開始研究暴力的。我對這方面的興趣開始得很早,從我還住在內布拉斯加州老家時就是這樣子。就職業上來說,我還在哈佛大學醫學院受訓時,便加入一個名為「監獄心理諮商」的輪值服務活動,在這之後,我對了解暴力行為的興趣更加濃厚。這項活動是由心理分析師傑拉德.艾德勒(Gerald Adler)所組織並指導。

我加入這項訓練計畫時,心中想像的囚犯是一群難應付的「唱反調高手」。但出乎意料的是,我後來發現和這些有暴力傾向者共處,是我當時最有挑戰性及最讓人感動的經驗。我很快就發現以前學習的所謂的「反社會份子」或「反社會性格」都是錯誤的,而這等名詞的膚淺只會造成誤導而無法有所助益。和我在教學醫院所治療過的重度「心理異常」病人比起來,因暴力犯罪而入獄者,其生活史和行為之間的關聯反而比較容易了解。或許這是因為重度心理異常的病理學,有較大的生物學成份,而大部分的暴力行為主要是由社會及心理方面的原因所造成的。

在1970年代末朋,美國政府委託哈佛大學教學醫院為一新成立的監獄精神病院提供心理諮商服務。我是這個計畫的醫學主任,帶領一群精神病醫師、心理學家和社工人員。四年後,我是一項全國性監獄心理諮商服務計畫的臨床主任,接下來十年(1981—1991)都一直擔任這個職務。我覺得在這個職位上所學到最令人興奮的一件事,就是防範暴力犯罪是可行的。在這段期間,麻塞諸塞州的監獄系統中,包括殺人和自殺在內的致命暴力行為幾近絕跡。其他在1970年間仍常見的暴力行為——個人或集體的暴動或挾持人質——也在1980年代末期之前於整個州立監獄系統中銷聲匿跡。

我與有暴力傾向者共處二十五年,長久以來對暴力問題的思考,也了解暴力行為原因和防範之道。我希望能將這些紀錄、經驗作更廣泛的應用,以期降低存在於社會、監獄,乃至於整個世界中,今眾人深以其苦的暴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