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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
探社會生物學的爭論
在當今社會,「基因」是個時髦字眼,它和化石一樣,讓我們得以一窺地球生物的過往,其中當然包括人類自己。哈佛大學威爾森(Edward
Wilson)一九七五年出版的《社會生物學》與牛津大學道金斯(Richard Dawkins)一九七六年出版的《自私的基因》等書籍,為空前絕後且解釋物種起源的達爾文演化論,注入了更新的語言。不過,接連而來的是歐美地區生物學界、社會學界與人類學界發生的大混戰,先天/後天、基因決定/文化決定的爭論、甚至右派/左派的立場全出籠了。其實不管哪一學派的演化生物學家,對於動物的行為和社會組織乃由基因決定的看法,都會點頭同意。但是一旦扯到自身時,就完全如美國當代作家華倫(Robert
Warren)在《國王的人馬》(All the King’s Men)一書中所說的一句話:「人的目的就是求知。」不過有一件事他並不知道--他不知道知識會救他的命,或是會要他的命。
進入千禧年後,有關基因爭論的煙硝似乎漸趨平息,批判自私基因與社會生物學的最佳三人組合--古爾德(Gould)、路翁亭(Lewontin)、艾垂奇--其中帶頭者古爾德於二○○二年去世後尤其如此。人類基因圖譜(Human
Genome Project)也正當此時完成,發現人類的基因只有三萬個,基因數目比想像中少很多。於是乎,有人說人類根本沒有足夠的基因來支持生物決定論的說法,也有人認為人類所展現的多樣化、多元性並非儲存在基因中,環境才扮演了重要角色。爭議再起,持不同意見的人反駁比較少的基因不代表比較多的環境影響,比較少的基因也不代表較多的自由意志,否則大腸桿菌鐵定就是哲學家了。
艾垂奇二○○四年的新書《為什麼要做愛?》火力全開,他將基因為核心的演化思考稱之為極端達爾文主義(Ultra-Darwinism),有點類比於已身敗名裂的社會達爾文主義(Social-Darwinism)。想不到蓄著大鬍、知識淵博的艾垂奇,不留情地批評以基因探索人類本質與行為的學術研究。這是可以理解的,當基因被發現時,它誠如神諭的預言,它就是神。於是我們的社會文化陷入一片基因熱,太多飢渴的麥克風愛捕捉危言聳聽的說詞,譁眾取寵的新聞標題也常出現於頭版版面。試想當看到如此的描述--說什麼愛血拼、好吃懶做、賭樂透、扯八卦、拍馬屁等人類行為竟都是基因惹的禍;情婦會生兒子亦是基因作的祟--這位一生致力於生命起源、生命多樣性與生態系保育的研究工作者不火大才怪。然而,真正討論人類對於基因/文化的看法常常失去焦點,充斥著人云亦云、自甘愚蠢的笑話,演化生物學家的確要負起責任。威爾森也曾提出「知識大融通」的概念,他想將人文、社會、自然科學等各種偉大思想融會貫通,形成一個整合的方法來解釋生命現象,尤其是人類自己。不過艾垂奇似乎不太領情,他撰寫本書就是希望能建立一個更中立、不以價值取向的生命論述。
本書之有別乃在於作者強調生命並不是為了演化,生命的本質就是活者。不過演化與基因脫離不了關係,而活著所包含的面向就更廣了,甚至環境、資源與經濟的生態學範疇才是演化的終極原因。換句話說,基因不是演化的主宰,它只影響生理層面。人類的性事常吹縐一池春水,但是許多不同民族的文化顯示出性、經濟、生殖的三角糾結,因此社會體系不是生殖的合作組織,尤其人類社會極不適合以社會生物學的語彙做普遍性解釋。真正決定了人類未來的是文化。
其實,不論是艾垂奇批判基因在演化中是重要因子的說法,或如本書所標榜的基因只是被動記錄演化天擇下優勝劣敗的事實,作為現代人的我們,應清楚了解基因仍是重要的。套用瑞德利(Matt
Ridley)在《天性與教養》(Nature via Nurture)一書中所說的,不要害怕基因,它們不是神,它們是齒輪。這裡再加一句,齒輪要動才有紀錄。
(本文作者為東海大學生命科學系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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