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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性關係

【類別最新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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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給想愛的男人們:不只有、還要好,與真正在意你的人相遇
亞洲第一:尤美女和臺灣同婚法案的故事


掰掰戀愛腦(VFM0019)

類別: 家庭‧親子‧兩性>兩性關係
叢書系列:LOVE
作者:玲瓏姐
出版社:時報文化
出版日期:2018年01月19日
定價:280 元
售價:221 元(約79折)
開本:25開/平裝/264頁
ISBN:9789571372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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曖昧是場暗藏危機的戰爭

曖昧是一段戀情的必經階段,而戀愛中的女孩們應該都有這樣的感觸--比起戀愛時的幸福感,曖昧期的獲得感是一種更加特別的體驗。就拿我自己來說,到現在,我最懷念的還是跟愛人在曖昧期那種彼此暗生情愫、沁入骨髓的甜蜜。回想起來,還會一臉嬌羞。然而,如果你問我願不願意再回到曖昧時期,還是別了。曖昧雖好,可多了也容易傷身。

若是良性的曖昧,未來能確立戀愛關係,修成正果,那自然是皆大歡喜;但如果像歌詞裡唱的「曖昧讓人受盡委屈,找不到相愛的證據,何時該前進,何時該放棄,連擁抱都沒有勇氣」,這種惡性曖昧,不知會讓多少人愁斷肝腸!

當女人們為愛消得人憔悴,眼巴巴地盼著男人來表白的時候,卻突然發現,人家懷裡早已摟著個明眸皓齒的女人滿世界秀恩愛了。一瞬間,那種似乎勝券在握,卻又突然灰飛煙滅的挫敗感,就像是魚刺卡在喉嚨,咽不下去,吐不出來,著實讓人焦心。

‧惡性曖昧

學員簡心最近比較煩。半年前,她在一個行業峰會上認識了賈先生。會議結束後,賈先生主動要了她的聯繫方式,當天回到家,兩人就手機傳情,相談甚歡。幾個月相處下來,賈先生幽默的談吐、豐富的閱歷著實讓她有了久旱逢甘霖般心動的感覺。

賈先生平日工作雖忙,但也經常關心她,有意無意地說些曖昧的話。例如,簡心說:「今天又一個同學要結婚了,感覺我都快要孤老終生了。」賈先生會說:「不會的,再怎麼著,你不還有我嗎?」又例如,簡心說:「好久沒出去散心了。」賈先生會說:「想去哪裡,我們結個伴,來一場說走就走的旅行。」

不過,兩人的關係也僅僅是如此而已,賈先生吝嗇地不肯再為她多付出一分一毫了。

簡心問我:「我能感覺到他對我的好感不止一點點,但為什麼就是不開口說一句『我想和你在一起』呢?」

我想了想問:「你們接觸這麼長的時間,他有沒有總是表現得很想見到妳?有沒有在妳遇到困難的時候,第一時間來幫助妳?有沒有非常介意妳身邊圍繞著其他異性?」

簡心隔了好久才回覆我說:「好像沒有。」

我說:「這就是他為什麼遲遲不跟妳說要和妳在一起的原因。」

簡心歎了口氣說:「再相處看看吧。」

過了一段時間,簡心發現賈先生好像沒有之前那麼熱情積極了,雖說依舊會回資訊,但主動聊天的次數越來越少,甚至只要簡心說起與情感相關的事,他就會轉移話題,或者用沉默來回應,表現得冷靜克制。在兩人認識半年後,賈先生給簡心發了一張女孩的照片,問她:「好看嗎?我女朋友。」八月的三伏天裡,簡心全身冰涼。

毫無疑問,簡心經歷了一段無疾而終的惡性曖昧,從始至終都只是她在上演獨角戲罷了。
那麼,曖昧到底是什麼?簡心的悲劇歸根究底是因為她知人知面不知心,還是她自己導演了這場悲劇?

‧曖昧也許只是一時的消遣

美國社會心理學家齊克‧魯賓(Zick Rubin)提出了愛情態度理論,他認為愛情是一種可以被測量的獨立概念,而他經過系統研究擬定了一份愛情量表,其中包含三種成分:一是,親和和依賴需求;二是,想幫助對方的傾向;三是,排他性與獨占性。這三點是用來區分好感和愛的充分必要條件。

這樣看來,曖昧其實就是比好感多一點,比愛情少一點。

剛開始陷入愛情的男人充滿著對愛的渴望和激情,他的生活除了工作便只剩下了你,你的一顰一笑都牽動著他的心。很少有男人能在這個時候克制住自己愛的衝動,所以你會從各個細節感受到他對你的情感需求,他也總是會忍不住關心你,想要幫助你,並想要擁有你的全部。

反觀賈先生,他不僅沒有表現出陷入愛情的衝動,反而冷靜克制。在這種情況下,他對簡心都沒有發自本能的占有欲,怎麼可能是愛上了她,更別提向她表白了。而這種情況下,簡心也不過是他寂寞時的調味劑罷了。

曾有個男閨密這樣跟我說:「我跟很多女孩都有過曖昧關係,這倒不是因為我太花心,那些女孩都很好,我也想給彼此一個機會,痛痛快快談場戀愛,但實在是差點感覺,讓我特別心動、能義無反顧投入愛情的人始終沒有出現。不過,曖昧也不錯,也許這是單身時最好的消遣。」

聽完他這話,我責問:「你怎麼這麼不負責任,你倒是爽了,人家女人呢?」

他一臉無所謂地說:「那可不能怪我,你情我願,玩唄,誰也不吃虧。」

我無從辯駁。

處在曖昧之中的人,既幻想得到美妙的愛情,又不想受到傷害。而且,面對明知沒有結果的愛情,很少有女孩能做到快刀斬亂麻。於是,在曖昧這場暗戰中,她們傷的傷,殘的殘,狼狽不堪。

‧如何在曖昧中安全著陸

我見到過太多因陷入惡性曖昧,愛而不得,每天輾轉至天明的女人。除了提醒她們,這個男人若真的愛你,就不會忍著,不會不說想和你在一起這種話,更重要的是喚醒她們那根遇到愛就變遲鈍的敏感神經,學會分清良性曖昧和惡性曖昧。讓女人們在惡性曖昧的最初階段就能察覺蛛絲馬跡,儘早撤離,不至於等到「病入膏肓」,落得「不治而亡」的悲情結局。

里斯、克拉克和霍爾姆斯(Reis, Clark, & Holmes)在二○○四年有一項關於關係中「應答性」的研究,我十分贊同。而基於這項研究,我認為愛就是親密關係中的共有應答性。而什麼是親密關係中的共有應答性呢?

舉個例子,一對彼此愛慕的男女在河邊散步,女生下意識地哼唱了一首歌,男生露出微笑,也跟著哼唱了幾句,還添加了一些好玩的歌詞。他們相視而笑,然後接著哼唱,彼此都感到很愜意,並意識到對方也很享受這種互動。假設你就是那個女孩子,在這種良性的曖昧關係中,因為和愛慕的人走在一起,你情不自禁地唱起歌來,以此表達自己的喜悅,並期待他的回應,希望他能與你互動。真心喜歡你,想要和你在一起的男生,會和故事裡的男生一樣,熱情回應你,讓你感到滿足和快樂。而在跟你搞惡性曖昧的男人,則只會微笑著,沉默不語地聽著你的歌聲,享受你帶給他的快樂。這個時候,你就大致可以確定該如何抉擇,在被他傷害之前儘快抽身而出。

在相互的共有應答性關係中,雙方更注重對方的需求和幸福感,會重點滿足對方。他們確信對方也會這麼做,於是在關係中就會感到安全、可靠和輕鬆。

當你愛上一個男人,並開始一段良性的曖昧關係時,你必然想看到他的共有應答。若你看不到,卻依舊選擇不管不顧地曖昧下去,其實就是在暗示這個男人——玩唄,反正咱倆誰也不吃虧。可是看似平靜的表面,總暗藏危機。一段無疾而終的曖昧期浪費時間不說,還會讓女人們失去自信,懷疑自我,所以女人們別忘了,在享受美妙曖昧的同時,也要讓自己的愛情安全著陸。

越瘋狂,越無法挽救愛情

面對分手,很多女孩都會採取一系列措施,無所不用其極,盡力挽救難以割捨的戀情。然而,她們卻總會在單方面的努力甚至是「跪舔」中耗盡力氣,最終痛苦而無奈地接受分手的事實。

我們暫且不說無奈接受分手,先來一起探討一下「挽回」。挽回感情這個話題,也是我從事情感諮詢工作以來,接觸到的主要問題之一,因為有這種需求的女孩子不在少數。

大部分女孩失戀後,會在悲痛欲絕中用僅存的一絲理智去思量,我不能失去他,我該用什麼樣的方式去挽回?什麼時候去挽回?我跟他之間還有可能嗎?在強烈依附情結——親密關係中的重要他人突然離開,導致習慣性的依附脫落,從而陷入絕望的無助、恐慌、茫然、苦思的心境——的驅動下,她們的行為舉止不再受大腦控制,會做出諸多瘋狂之舉。

可是,這些舉動真的有用嗎?

‧也許你也有過不理智的舉動

曾看到過一條微博,一名女子在與男友分手後,為求復合,在一周之內撥打男友電話兩萬七千六百三十九次,發郵件九百三十七封、簡訊一萬一千兩百二十九條。據瞭解,女子和男友交往了兩週左右便告分手。之後她便開始奪命連環Call,她同時用八支手機二十四小時不間斷地撥打男友家裡、工作單位電話以及個人手機。為了保持精力不犯睏,她還服用了提神藥物。最終,不堪其擾的男友將她告上法庭。

儘管我認為微博中的資料值得驗證——畢竟一個人在一週內即使不吃不喝不睡,每小時撥打一百六十五個電話,發送六十七條簡訊,也幾乎是不可能的事情。然而,面對這個案例,我還是徹底驚呆了。因為雖說像這樣極端的例子在我們生活中並不多見,但那種分手後狂打男友及其好友電話,只為逼他現身,心有不甘鬧到男友公司或家裡,只為求他再給一次機會或是當面解釋的劇情,可以說屢見不鮮。

學員莎莎找我諮詢的目的,就是挽回分手快一個月的前男友。在說完基本情況後,她一副欲言又止的樣子。我說:「你還有什麼難言之隱,快快如實招來,搞清全部狀況,才能對症下藥。」

莎莎有些難堪地說:「呃,那個,我??其實在分手一週後,我去找過他一次。那天晚上,我忍不住去他家找他,他不肯開門,我就一直敲,後來鄰居被我的敲門聲吸引出來,看到我在哭,他們就一邊安撫我一邊勸我前男友開門。前男友雖然開了門,但進門後,他也只是任由我哭,等我不哭了,他就說了一句話:『哭好了嗎?哭好了,趕緊回家吧。』」

我聽完,真的是又生氣又心疼,女人怎麼這麼不理智呢?

‧過度理由效應,讓你的挽回不得其法

拋開莎莎和前男友相處的細節不說,就現狀來看,莎莎不想分手,而前男友堅決要分,莎莎對前男友的需求感多過前男友對她的,這說明莎莎的言語、行動或性格中的弱點已經讓前男友無法忍受。而此時的莎莎卻無暇思考分手的深層原因,只想用行動來證明自己對前男友的一片癡心,迫切想要挽回愛情。

莎莎這樣做不僅不會讓前男友回心轉意,反而會讓對方認為她太偏執、太不可理喻。這還不是重點,重點是,莎莎為了挽回愛情而對前男友做出的「會改正、會反省」的承諾,只會讓對方覺得她是為了達成挽回目的才做的,而非發自肺腑地認識到自身問題的所在,就算勉強復合,兩人也不會長久。

其實,莎莎和前男友之間的挽回「鬥爭」可以用「過度理由效應」來解釋。

過度理由效應是一個社會心理學現象。一九七一年,美國社會心理學家德西(Edward L. Deci)通過實驗,較好地證明了過度理由效應的存在。這個理論說的是,我們每個人都力圖使自己和別人的行為看起來合理,因此總是為行為尋找理由或藉口。一旦找到自認為合理的原因,一般就不會再繼續尋找下去;在尋找原因的時候,總是先找那些顯而易見的外在原因。當外部原因足以解釋行為的時候,人們往往就不再去尋找內部深層次的原因了。

這段文字有些晦澀,不太容易理解,講個關於過度理由效應的小故事,也許能讓你更容易明白。

曾有位老人,為了阻止一群頑皮的孩子在自己屋外追逐打鬧,想出了一個辦法。一天,他把孩子們都召集到一起,告訴他們誰叫的聲音越大,得到的糖果就越多。他根據每次孩子們吵鬧的程度給予不同數量的糖果做為獎勵。等到孩子們已經習慣於獲得糖果時,老人便開始逐漸減少所給的糖果數量,最後無論孩子們怎麼吵,老人都一個糖果也不給他們了。結果,孩子們覺得受到的待遇越來越不公正,認為「不給糖果了,誰還為你吵」,就再也不到老人的房子附近大聲吵鬧了。

老人巧妙地利用了過度理由效應達成了自己的目的;小孩把獲得糖果做為吵鬧的外在原因,如果只用外在原因來與吵鬧行為進行交易,那麼一旦這個外在原因不再存在,吵鬧行為也將停止。

再比如說,當你在尋求幫助的時候,很要好的一位朋友和一位陌生人幫助了你,對你來說,內心的感覺是不一樣的。我們能夠用外部理由來解釋朋友的助人行為,即他是你的朋友;而對陌生人來說,我們不能從外部找到合適的理由來解釋,所以就會從內部來找原因——他一定很樂於助人。

回到莎莎的案例,男友和她分手了,她的目的是挽回愛情,但她失去理智的解釋、哭訴和承諾越多越頻繁,越會讓前男友感覺莎莎的目的僅僅是挽回感情,這就無形中掩蓋了莎莎內心對改變的真實渴求。

如若莎莎繼續以這樣的方法挽回,前男友肯定會躲得越來越遠。相反,如果莎莎對感情和挽回的事情說得很少,而是下定決心改變和提高自己,前男友找不到更多的外部理由,才會相信你真正是發自內心地改變了,復合才有可能。

行勝於言,在感情的挽回當中亦如此。

‧改變自己,力挽狂男

其實,大多數情侶分手是因為盛怒之下的不理智,說出分手的那一刻,滿腦子想的都是對方的壞,消極情緒如排山倒海般襲來,斷定兩人沒有未來。冷靜下來之後,又不斷想起對方的好,開始後悔分手的決定。可是,說出去的話猶如潑出去的水,尤其是那些傷人的話總會給對方留下深深的烙印。所以,對方情已傷、心已冷,並不回應你的示好時,你該怎麼做呢?不管是被甩後的挽回,還是甩人後的挽回,到底怎麼做才是正確的挽回姿態呢?以下給大家一些挽回的建議。

第一,建設內心。挽回的第一步一定是內心的建設,在這個過程中,你應該做的是盡最大的努力,讓自己從痛苦的情緒中平靜下來,並客觀分析兩人分手的原因,從彼此的身上找問題,只有清楚兩人分手的原因,才能找到解決問題的方向。

第二,改變自己。在認清問題所在後,不要迫不及待地想著去建立聯繫,跟對方保證會反省,而是要切切實實地開始改變自己。對方曾一再對你表達的不滿之處,如果是合理的,你要從內心接受,發自肺腑地去改正。在挽回時,越是替自己辯解,越是向對方承諾,越會讓對方覺得你目的性太強,也就是外在原因越充足,越容易掩蓋你真實的改變。這樣的挽回戰術,只會讓他後撤得更厲害。

第三,適當溝通。我經常能聽到這樣的擔心:「我做出的改變,他看不到怎麼辦?」事實上,在改變的過程中,適當的溝通是很有必要的。溝通的過程,其實就是他在對你進行重新評判,看看你是否有變化。這個時候,你要保持耐心和平常心,不要因為他沒回資訊或是回應冷淡而表現出委屈和憤怒,多給他一點時間,要堅信你的真心改變會換來他的回心轉意。

在愛情保衛戰中,我把挽回定義為一場「攻堅戰」。《孫子兵法‧謀攻篇》講「不戰而屈人之兵」,那麼在挽回攻堅戰中,怎樣才能不戰而屈人之兵呢?我的答案是——只能智取,不能強奪,你無法靠吵鬧而挽回人心。要在重重壓力之下,管控好自己的情緒和行為,找到合適的宣洩途徑和改變現狀的有效方法,不斷去感受他內心的真實需求,做出富有誠意的改變,從而逐步實現挽回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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