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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序7向 娃
因為愛,所以更需要婚前協議。
每一個女人,都很嚮往和最親密的愛人長相廝守,有一個美好的家庭,但結婚容易離婚很難。
記得十幾年前認識蘇家宏律師,是因為和前夫生活的理念不同,提出離婚訴訟而結緣。夫妻兩個字只是一個名詞,但是做個家後、牽手、老公、老伴,這包含了太多義務和責任。戀愛是很開心的,兩人愛怎樣就怎樣,愛一個人很容易,嫁一個人就不簡單,等於嫁給一個家族,如何和公婆家族相處、和老伴牽手一輩子才是大學問。
我結婚時也不懂什麼是婚前協議,糊裡糊塗就結婚了。直到婚姻出了狀況,求救無門,只好以官司對簿公堂。婚前協議我非常認同,聽起來好像很冰冷無情,但事實上卻真的讓我們得到保障,真心愛一個人不要在乎別人的眼光。
如果沒有寫婚前協議,婚後再打離婚官司對簿公堂,對自己孩子才是最大的傷害。現在年輕人都有受過高等教育,而且資訊又很發達,凡事請教律師或多提問才不會吃虧。
聰明結婚、聰明離婚,做個聰明抉擇, 人生苦短,活在當下!
祝福每對夫妻都可以牽手到白頭偕老, 讓婚姻生活更優質、更精彩!
台灣優質生命協會理事長 向 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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