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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大偉推薦文
遇見100%的創造力大師 文/林馨琴(時報出版總編輯)
創造力(Creativity):足以改變人生觀的大C

心理勵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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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造力(BE0056)
Creativity : Flow and the Psychology of Discovery and Invention

類別: 心理‧勵志‧占星>心理勵志
叢書系列:NEXT
作者:米哈里.契克森米哈賴
       Mihaly Csiksentmihalyi
譯者:杜明城
出版社:時報文化
出版日期:2006年11月27日
定價:450 元
售價:356 元(約79折)
開本:25開/平裝/488頁
ISBN:9571328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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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摘 1書摘 2書摘 3書摘 4書摘 5書摘 6書摘 7譯者跋書評孫大偉推薦文遇見100%的創造力大師 文/林馨琴(時報出版總編輯) 創造力(Creativity):足以改變人生觀的大C



  書摘 4

創造力何在?

關於創造力,一般的答案至為明顯:創造力是某種心智活動,係發生在某些特殊人物腦中的洞見。然而這種簡短的假定會引起誤解。如果所謂的創造力指的是新且有價值的理念或行動,則我們不能接受單以個人做為創造性存在的標準。除非參較某些標準,我們無以得知一種思想是否新穎,也唯有通過社會的評價才能斷定其價值。所以,創造力並非在人們的腦中發生,而是個人思維與社會文化互動的結果。創造力是一種系統性的,而非個別的現象。

我在當研究生時,曾兼差為芝加哥某出版社擔任幾年的編輯。每星期我們至少會收到一次不知名作者的手稿,宣稱獲致重大的發現等等,不一而足。那些作品可以是長達八百頁的巨卷,對荷馬的史詩《奧德塞》(Odyssey)做鉅細靡遺的文本分析;和已被接受的觀點相比,作者認為尤里西斯(Ulysses)並非航行於地中海一帶。根據作者的推估,如果我們留意荷馬所提到的陸標、航距和星象,則很明顯的,尤里西斯實際航行的地點是在佛羅里達灣。

手稿也可能是一本建造飛機的教科書,附上極為精確的藍圖,仔細審查則是某種家電用品服務手冊的拷貝。這些手稿讀來令人沮喪,理由是作者真的確信他們發現新穎而重要的事物,只因有我和其他所有出版社編輯這類人的陰謀,才令其創意成果湮沒無用。

幾年前科學界為兩位化學家在實驗室完成冷熔解的新聞紛擾不休。若新聞屬實,則意味著一項人類最古老的夢想,亦即某種萬年機械將可成真。數個月的狂熱下來,全球各地的實驗室都在嘗試複製最初的報告,有些複製顯著地成功,而大部分都沒有。事情於是越來越明朗,該研究報告所依據的實驗是有瑕疵的。於是剛開始被譽為本世紀最偉大的開創性科學家,在學術圈中處境尷尬。然而,就我們知,他們仍堅信自己正確無誤,他們的名聲是毀在嫉妒同仁的手裡。

雅各.雷比諾(Jacob Ribinow)本人是個發明家,同時也是位於華盛頓的國家標準局(National Bureau of Standards)的發明評估人,他有許多類似的故事,說明有些人自認發明了萬年機器:

「我遇到過許多這類發明家,他們發明的東西動都不能動,理論上也無法成立。但他們花三年的時間去開發,不用電力而用磁能來轉動馬達。你向他們解釋,說這行不通,違反熱力學第二法則。而他們竟說:『去你的華盛頓法則。』(Don"t give me your goddamn Washington laws.)」

是誰對了呢?是那些相信自身創造力的個人呢,抑或是否定他的社會環境?若我們站在個人的立場,創造力就成為一種主觀的現象。而所謂創意,只消吾人內心自信所思所為皆是新穎、有價值即是。用這種方式界定創造力也沒有不對,只要我們了解那完全不是我們原先對這個詞所指涉的意義即可,我們所指的是能帶來確實新穎的事物,其價值足以添注入文化者。另一方面,如果我們認定,社會的認同對某事是否可稱為創造性是必要的,則創造力的定義所涵蓋的就不僅止於個人而已。算不算創造力要看(私下的認定)是否經得起適當專家的評價,就像出版社的編輯或其他科學家對不尋常的手稿和冷熔解的案例一般。要採取折衷的態度,有時候說私下的認定即可,有時卻說要有待外界的肯定才行,這是行不通的。如此折衷會遺留下巨大的漏洞,使我們要嘗試承認某事是否具有創造性便成為不可能。

問題出在我們一般使用的「創造力」一詞涵義太廣,指涉的事物紛云,因而引起諸多混淆。我提出至少以三種可以說明使用這名詞的現象,以釐清這個課題。

第一種使用法常見於日常會話,指的是那些能表達不尋常思想的人,他們既有趣又有激發力,簡言之,他們顯得聰明異常。辯才無礙者、興趣廣泛以及思慮敏捷者在這層意義上皆屬之。除非他們在別的事物也能有恆永的貢獻,我會稱這類人為聰明的而非創造的。我在本書對這類人大致不會著墨太多。

這名詞第二種使用方式是指那些以嶄新、原創的方式來體驗世界的人。這些人見解新穎、明察秋毫,能帶來何種重要發現可能只有他們心裡有數。我將這類人稱為私創性(Personally Creative),並且儘可能多予討論(特別在第 14 章,專為這主題而設)。但基於這種創造力類型的主觀特性,不管它對親歷其境者有何等的重要性,實難於處理。

這名詞的最後一種用法指的是像達文西、愛迪生、畢卡索、愛因斯坦等人,他們在若干重要事項上的見解改變了我們的文化。稱他們為具創造性的個人不需要任何條件,因為他們的成就由大眾界定,要寫和他們有關的東西較為容易,我研究的人屬於這一群。

這三種涵義的差別並不僅僅是程度上的,最後一種創造力也不單只是比前兩種形式較為發達。它們實際上各有各的展現方式,而且大體上彼此毫無關聯。譬如,有的人才氣洋溢,人人都認為他的創造力超乎尋常,但卻未曾留下任何成就,要追溯其生平或許只能由認識他的人的回憶得之,這種事層出不窮。而有些在歷史上有偉大影響的人,除了他們遺留下的功績外,在行為上並沒有顯示出任何原創性或才華。
譬如,達文西無疑是第三種意義最具創造性者,但他顯得孤僻,而且在行為上幾乎帶有強制性人格。若在雞尾酒會遇到他,你會認為他無趣透頂,想及早把他甩到角落。牛頓和愛迪生也都不會被認為適合當做宴會的擺設,在其所關切的科學之外,他們顯得單調乏味。傑出創作家的傳記作者殫精竭力要將人物寫得聰明有趣,但大多功虧一簣。米開朗基羅、貝多芬、畢卡索或愛因斯坦之流,在他們的相關領域裡成就驚人,但他們的私生活,日常的行與思,要非其特殊的成就,很難擔保他們所說的、所做的每一件事有任何趣味。

就我這裡使用的定義來看,約翰.巴爾丁(John Bardeen)係本研究最具創造力的人之一。他是第一位兩度獲頒諾貝爾物理學獎的得主;第一次是因為研發出電晶體,第二次則是因為他在超導體方面的論述。很少人在靜態物理學的領域上能夠像他那麼深廣,或者引出如許重要的洞識。但要與巴爾丁談論工作之外的話題並非易事,他的心思著重抽象的思路,言辭緩慢而猶豫,對「現實生活」的題材則沒有多少深度與興趣。

不具備才氣或只是私人創造仍有十足的可能性可完成創造性的成就,正如同有些私創性者對文化未能有絲毫的貢獻一般。但所有三種創造力,都可以使我們的生活更有趣,更圓滿。但我主要興趣是集中在這詞的第三種用法,要去發掘這種能在文化團體裡留下一席之地的創造力,到底包含些什麼。

把事情弄得複雜些,讓我們來考量兩個經常與創造力交互使用的名詞。第一個是天賦(talent)。天賦與創造力的差別在於前者強調能將某些事情做好的天生能力。我們可以說喬丹是天生的運動員,莫札特是天生的鋼琴家,不用去暗示兩者因而是具備創造性的。在我們的樣本中,有的人在數學上或者音樂上具有天賦,但大多數獲致創造性成果者的特異天賦並不顯著。當然,天賦是一個相對的字眼,要說與一般人相較,有創造力者都是天生的也無不可。

天才(genies)是另一個與創造力經常做為同義詞使用的名稱,這裡也有重疊之處。或許我們應當把天才想成是同時兼具有才華和創造力。但當然也有人不必要是天才,也能善於改造文化。雖然在我們的樣本中,有些人被媒體稱為天才,但我們訪談過的這些創造性人物大都拒絕這個封號。

系統模式

我們已經見到,大寫 C 的創造力,也就是改變某些文化面貌的創造力,向來都不僅是存在於個人心中而已。理念要有任何效用,必須以別人能夠理解的方式陳述之,一定得通過學門專家的檢閱,最後還得被納入所屬的文化範疇。所以我提出的第一個問題不是創造力是什麼,而是創造力在哪裡?

最言之成理的答案是,創造力僅能由構成該系統的三個要項之相互關係觀察得之。第一項稱為領域(domain),由一套抽象的規則與步驟所構成。數學是一項領域,要加以細分,幾何與數論也可視為領域。領域照例築居於我們習稱的文化之中,是某特定社會或人類全體共用的象徵知識。

創造力的第二項要素是學門(field),包含了所有扮演守門的角色者。他們的工作是要判定一項理念或產品能否被納進某領域。在視覺藝術的學門裡就有藝術教師、博物館館長、藝術品收藏員、藝評家、基金會行政管,以及政府機構文化部門。學門選定哪些藝術作品值得被肯定、保存及回憶。

創造體系的第三項要素則為個人(individual person)。當個人運用領域所賦予的符號,像音樂、工程、商業或數學等等,有了新的概念或看到新的模式,這種新奇事物經適合的學門納到相關的領域時,創造力於焉產生。下一代人將會碰到這類領域所呈現出來的新事物,要是他們創造力夠,就會將其更進一步改變。偶而創造力會伴隨著新領域的建立:我們可以說實驗物理學始於伽利略,也可以說佛洛伊德由既有的神經病理學領域開啟了精神分析。但是,如果伽利略與佛洛伊德未能由各學門徵召追隨者,使其領域進一步發展,則他們的理念影響將大為遜色,甚至不起任何作用。

所以,隨這個觀點而來的創造力定義如下:創造力是改變既有領域,或是將既有領域轉變成新領域的任何作為、理念或產品。而創造性人物可定義為,在思想與行動上改變了領域,或建立新領域的人。但我們要切記,領域的改變得有相應學門的公認或是默認。

用這種方式探討創造力就會產生幾種結果。比如說,我們不需要假定創造性人物與其他人必然有別。易言之,一個人是否有創造力並非取決於他的個人特質,而要看他們生產的新奇事物有沒有被接受,進而納進領域。這可能是機遇、毅力,或是適時適所的結果。因為創造力是由領域、學門或個人互動所共同造成的,個人創造力的特質會有助於引發領域改變而產生新事物,但這既不是充分條件,也不是必要條件。

個人要是未能受領域的薰陶就不可能有創造力。一個孩童不管有多麼可觀的數學天分,若不學習定律,則無法對數學有任何貢獻;即使學了定律,要是沒有學門來認可其新穎的貢獻,則創造力也無以顯露。孩童或有可能自我找對書、找對家教來學數學,但除非有教師及期刊編輯認定,證實其稿件的獨創性,則無法對領域產生任何作用。

由此推之,創造力只有在既有的領域與學門裡方能張顯出來。譬如,我們很難這樣說:「這位婦人在養育方面很有創造力」,或是:「這婦人的智慧甚有創意。」因為養育與智慧雖然對人類的存有極為重要,但此領域的組成流於鬆散,而且沒有該學門的專家斷定是項聲明的合法性。於是我們就陷入一種矛盾的處境,通常在相對細微而易於衡量的學門中,新奇事物比較是明顯易見的,而在與生活更息息相關的範疇中,卻不易加以斷定。一項新的電腦遊戲、搖滾樂或經濟學公式實際上是否新奇,比較能取得共識,因此而視為有創造性。但一項義舉或對人性的某種見解是否新穎,要有一致的看法卻不容易。

系統模式也考量到創造性經常會隨時代而發生神奇的變化。譬如,畫家拉斐爾的聲譽自教宗猶利二世(Pope Julius II)時達到巔峰以來,曾經數度浮沈。孟德爾(Gregor Mendel)一直要到近世後五十年,才以實驗遺傳學創始人知名。巴哈的音樂幾世代以來被認為過氣而束諸高閣。典型的解釋認為,拉斐爾、孟德爾與巴哈永遠都是有創造力的,只是他們的名聲隨社會認定的反覆變化而有所改變罷了。但是,系統模式體認到創造力不得脫離社會認定這個事實。在孟德爾有生之年,名聲相對地不為人知,因為當時他的實驗發現並非那麼重要,一直到 19 世紀末,才有一群英國遺傳學家認定他的學說在演化上不朽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