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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性:不只成為自己,更要超越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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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勵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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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足:與其追尋幸福,不如學習如何滿足(CFH0367)
Zufriedenheit:Wie man sie erreicht und warum sie lohnender ist als das fluchtige Gl?ck

類別: 心理‧勵志‧占星>心理勵志
叢書系列:人生顧問
作者:克莉絲蒂娜‧伯恩特
       Christina Berndt
譯者:林硯芬
出版社:時報出版
出版日期:2019年08月16日
定價:360 元
售價:284 元(約79折)
開本:25開/平裝/272頁
ISBN:9789571379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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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關於幸福的迷思

人們對幸福的渴望已經巨大到引起了哲學家們的憂心。「許多人會努力不懈地追求幸福。令人擔憂的是,他們可能因此而讓自己變得很不快樂,因為他們認為如果不幸福的話就活不下去了。」德國當代著名幸福哲學家施密德他的著作《幸福》當中是這麼宣稱的。他也強調:「在那彌漫擴散的幸福恐慌當中,人們(迫切)需要一小段喘息的時間。」
事實上,幸福就是種流行,自從哲學家們在兩千年前首次為這種抽象的絕佳狀態做出定義之後,「追求幸福」就成了常態。在大部份的時間裡,人們都認為人生是種學習與歷練,個人的存在被視為一種挑戰,每個人都要盡可能毫髮無傷地通過這場試煉。只有少數人能體悟到,不要竭心盡力使自己顯得完美,是多麼寶貴的一件事,這些人不會受到外界的反應與價值觀束縛,對他們來說,若已擁有足夠的金錢、時間與活力,還要汲汲營營追求更多,以獲得更幸福的生活,不過是人生的附帶工作罷了。

如今,有許多人雖然可能因為精神與工作壓力倍增,因而使心理疾病的罹患率上升,但更多的人在應付日常生活之餘,仍抽空得閒撥出時間與心力,仿效電影或書籍中角色的行徑,不斷追求物質或精神層面的富足,並認為幸福是一種能力求得來的狀態,大家無法滿足於「足夠就好」,許多浮誇的感受備受推崇,人們要求的不再是中庸,而是要極大值。

但這一切作為根本無所助益,因為「渴望獲得幸福」會由於這種錯誤的思維而變成壓力,到最後,未能幸福快樂將不再被視為是理所當然的,反而會被認為是種缺陷,並且必須尋求解決之道。儘管如此,每個人的內心深處都很清楚:歡呼和頌讚都只是一時的,幸福其實無法長久握在手中,因此幸福感往往夾雜著一種空虛的況味,人們擔憂不久後就會再度失去。當幸福感逐漸減弱,我們心中不捨的感受就會隱隱作痛。

為了得償所願,人們願意不斷付出。正因為幸福也附帶些許狂喜感,因此幸福會讓人上癮,它在大腦裡就像種植毒品,在我們「享受」不久後就會變成一種「必要」。

大腦主宰你的幸福

許多德國人會說,他們常覺得幸福。若問他們在過去一個月是否覺得幸福,有至少百分之八的人會回答「很常有幸福的感覺」;百分之四十五的人則是回答「還蠻常的」。如此看來,有超過半數的人常能感受到幸福時刻。不過仍有百分之三十五的德國人認為自己只有「偶爾」會感到幸福;有百分之九的人則認為自己「很少」覺得幸福;甚至還有百分之三的人回應「少之又少」。

此數據是出自德國經濟研究院的社經民調,研究者每年都會針對同樣的一千一百個家庭裡約三萬人提出與生活狀況有關的問題。自二○○七年起,因應時代潮流,也開始展開與「幸福」有關的調查。

自從進行幸福感的民調後,受訪者的回答總是驚人的相似:回覆「極常」或「常常」覺得幸福的人數相當持平。這樣的結果顯示:幸福時刻並非稀世珍品,但也沒有成為顯學主流。

為什麼德國人的幸福感不會增加呢?為什麼在這個致力打造幸福的國度裡,覺得幸福的人數始終維持在一定的數量呢?這個答案可想而知,因為:幸福是特別的。人們只有在面對諸如突如其來的好運,或從天而降的驚喜時,才會感受到幸福,這是因為,如果我們的身體對稀鬆平常的事就顯得極其敏感或表現激動,這會是很荒謬的。幸福是種人們所能擁有的絕佳感受,我們的身體為之付出了一切,因此也只有在人們遭逢某些獨特之事時才可能出現過激的反應。

德國作家卡爾.古茨科(Karl Gutzkow)曾以超然的態度這麼寫過:「塵世間的幸福,就是不幸並未時常造拜。」幸福既非常態,又無法持久。「從此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不過是童話世界裡的幻想—或者該說,這裡的「幸福」其實指的是「滿足」。

曾研究幸福成因多年的腦科學家曼福瑞德.施彼策(Manfred Spitzer)指出:「我們並非生來就會覺得幸福。」他認為幸福感主要是一種大腦的反應,在某個幸福的瞬間,我們腦中的控制中心相信:「哇!這真是美好的一刻,它比我期待的任何事情都要好,我現在要通知身體,讓它能夠察覺到人生竟能如此美妙,而且它應該要朝這個方向努力。」
當我們無預期地遇到某些好事時,幸福的感受是最強烈的。幸福感也可能是一種在我們非常努力達到目標後的獎賞,大腦在這兩種情況下都會大量釋放多巴胺、內啡.與催產素等幸福荷爾蒙。尤其是多巴胺,它會激勵我們,並讓人產生繼續創造佳績的動力。除了驚喜和成功之外,每當充滿壓力、挑戰甚或是具威脅性的情況結束時,我們也會覺得特別愉悅,血液中的壓力荷爾蒙,即腎上腺素與皮質醇的含量會下降,人便放鬆下來,體內充滿舒適且愉悅的幸福感。
也就是說,幸福其實是種化學反應,雖然這種說法聽起來不太浪漫。讓這些美好的感受蔓延開的,就是「生化變化」,但這卻會造成一種無法避免的後果:在下次的幸福荷爾蒙有空間釋放出來前,幸福感必定是處在極低的狀態。反過來說,如果下降的壓力荷爾蒙引出了好的感受,那麼這種讓人感到不適的荷爾蒙之前必定已經蘊藏在我們體內。也就是說,讓人心情愉快輕鬆感受,只會在我們承受壓力之後出現,我們也只會在努力終得回報後,才能體悟到皇天不負苦心人的喜悅。

若沒有之前的緊繃、焦慮與壓力,便不會產生幸福的瞬間。施密德曾說:「若我們未經歷過努力、艱難,甚至是痛苦,就不會感受到喜悅。如果只有快樂的感受單獨存在,那麼它便毫無意義。」當你越是不快樂,在事過境遷後,幸福感多半就會越強烈;當我們越渴望達到某一個目標,在終於達成時就會越心滿意足。

也就是說,就生理而言,幸福狀態是無法長久維持的。大腦製造愉悅的信息,會一再由身體重造,並為新的幸福時刻創造出空間。雖然幸福無法天長地久,但是我們還是必須讓它駐足更久。如果我們自己就是幸福,相信我們不會希望就此和自己擦身而過吧!

幸福不要太多,剛剛好就夠了

然而,太多的幸福對我們來說或許是無法承受的。一九五○年代中期,美國心理學家詹姆斯.奧爾茲在哈佛大學裡利用白老鼠所做的實驗,首次讓老鼠因為無法承受太多幸福而不支倒地。其實他原本的目的只是想研究學習能力,不過卻發現當腦部某個特定區域受到刺激,進而產生特別舒適愉悅的感覺時,老鼠們卻無力招架。

腦部的刺激也是一種電流,就算是荷爾蒙的作用,最後引起的還是電流脈衝,奧爾茲發明出一種設備,能由外部給予電流脈衝,在按下按鈕後可經由電極刺激老鼠腦中的某個區域,也就是如今被稱為「犒賞中樞」的地方。只是他當初完全沒料到這個實驗會對意志力與生趣造成過重的負荷。

這個實驗設備的獨特之處,是老鼠可以自行操作那顆會讓牠們產生幸福感的按鈕。這些小動物充分善用這個裝置,次數多達每小時八千次,而且持續一整天,直到牠們筋疲力竭地倒下為止。對幸福感的高昂興致讓牠們廢寢忘食,也毫無性慾。除了期待下一次短暫的狂喜來臨之外,牠們什麼都不在乎。

此實驗不僅證明犒賞中樞的存在,也直接說明了幸福是會讓人上癮的,而且一味追求幸福將會遭致毀滅。若只專注於不斷追尋刺激與亢奮,就會忘記顧及自身的基本需求,正因為如此,人類和動物的大腦才會為幸福設置終點。也就是說,我們的身體組織是以達到身心平衡為目的,因此腦中的開關電路很快就會冷靜下來。

單就生理層面來看,幸福應該是能確保生存的,像是吃營養的食物、從事性行為,或因親近愛慕之人而心花怒放時,都能感受到幸福,不過前提是這種幸福感必須持續減弱,否則人類可能會失去衝勁,停滯不前。因此,對幸福保持期
待與興趣是種能讓人進步的鞭策與推力,讓人去爭求更多與更好。

然而,這種進步動力的缺點是,如果獲得幸福易如反掌手,那麼對幸福的追求很快就會成癮,就如實驗鼠按下按鈕後獲得的幸福感,或是毒品帶給我們的幸福錯覺,甚至是那些在富饒世界中能夠不斷滿足我們各種欲望的歡樂時刻。「在這個以消費為導向的社會裡,我們總是不斷追尋可以帶來歡快感的刺激。」曼海姆精神健康中央研究院成癮行為與成癮醫療醫院的塔格莉德.雷梅那格(Tagrid Lemenager)這麼說道。歡快感太容易獲得了,像是購買新手機、享受一趟美好的旅遊假期、參加刺激的體驗活動,這些全都輕而易舉。我們也很快就會對原本讓人陶醉不已的那些事物感到習以為常。雷梅那格認為,「為了持續製造同樣美好的感受,我們希望能獲得更多,包括更多金錢、更多派對、更多假期。」正如同毒癮患者必須不斷的提高毒品的劑量一樣,那些無限上綱且永無止境的幸福追求,或許就是社會富裕所導致的後果。

不只是新事物會失去吸引力,就連美好的體驗也會逐漸褪色,即便是那些原本曾如此吸引我們的事情以同樣的形式重現,只要它們每出現一次,我們心中的歡欣鼓舞都會變得更少一些,最後,幸福感中的驚喜消失無蹤,更夾雜了「原來,也不過就是如此」的惆悵與感嘆。

在一定年資後的升職或加薪固然讓人欣喜,但是這種在辛苦工作後於預期之內所獲得的回報,並不會讓人產生極大的幸福感,因為深深的幸福感只有在人們覺得幸福意外降臨時才會感受得到。

這也是人們之所以在幸福頻繁出現時會逐漸感到麻木的原因。當驚喜一再發生,已不會讓人再感到意外,身體和心靈會開始計較與算計,期待能獲得不同於之前的更美好感覺。此時,對於不追求「滿足」而是追求「持續性幸福」的人來說,剩下的可能只是失望。

越追求幸福,就越害怕不幸

即使天天吃魚子醬,也會有膩的一天。大腦需要新的刺激和改變,才能感受到喜悅。

一個第一次和新女友一起上市場買東西的男人,在發現女友喜歡煙燻火腿和松露豬肝腸後,每個週末都去買這些食物來討女友歡心,最遲到了第四週,回報他的只會是同情的微笑,而非發自內心的感動。

即便發生極具影響力的重大事件,長期看來也不太能改變人們的幸福感受。例如中了高額樂透獎金的人,在過了十八個月後,並不會比沒中獎的人快樂。無數的研究也都證實,在生命中產生關鍵作用的幸福衝擊,在不久後就會降到一般程度(而不幸福的衝擊卻可能造成明顯的副作用)。法國經濟學教授丹尼爾.寇恩(Daniel Cohen)說:「人類的適應力是非常強的,我們很快就能習慣新的生活狀態,即使是薪水上漲兩倍這類的好事也一樣。剛開始時我們也許會感到很開心,因為我們未來將能多負擔兩週的度假費用。但是不消幾個月,這種轉變對我們來說就會顯得平淡無奇,沒什麼特別了。」

幸福就是這樣,始終只能短暫維持。不斷想要感受幸福也意謂著,「永遠幸福快樂」的想法會是個巨大的挑戰,為了再度體驗幸福,生命中必須不斷出現讓人意想不到的正面變化。美國社會心理學家菲利普.布里克曼(Philip Brickman)就提出了「享樂跑步機」的概念:人們猶如踏在在一台「幸福跑步機」上,我們永不止歇地跑著,卻始終停留在原地。最後,在極樂感短暫飆升後,我們的幸福指數又再度回到了同樣的水平,重返它一直所在的位置。

人們長期處在一種持續「自我優化」的狀態中。我們相信,一切都有可能變得更好。但在通往完美之路的過程中,我們會逐漸發現,我們永遠不可能臻於完美。人們越是努力追求幸福,體驗到的幸福就越遞減;越是算計成就,成就能帶給我們的快感就越少。幸福永遠帶著空虛的況味,一旦人們到達長期嚮往的終點時,下一個目標馬上就浮現眼前。就如耶穌會神父戴邁樂(Anthony de Mello)所說的:「幸福是隻蝴蝶,你要追逐牠時,總是追不到,一旦你坐下來,牠就會停在你的肩膀上。」

因為人們深知幸福稍縱即逝,所以在經歷每一個美好的瞬間時也戒慎恐懼,擔心快樂的感受不久後就會再度消失無蹤。越追求幸福的人就會越害怕生命中的不幸,因為這些不順遂會擾亂他的計畫,危及那些美好又無憂無慮的生命時刻。

我們最重要的任務就是「活著」
如今許多人在面對「生命的意義」這樣的問題時,都會回答:「幸福就好。」這乍聽之下似乎是種進步,因為這代表人們已然拋開那些世俗、具變動性的目標,如升遷、地位,甚或完滿的人生,但事實上這卻已經變成了一種新的迷信。

現在人們追求的或許已不再是金錢或名利,而是幸福,因此維也納應用藝術大學的哲學教授羅伯特.佩法勒(Robert Pfaller)建議,人們應該問的是「為什麼?」而非「有何意義?」;不是問「活著的意義為何?」而該問「為何而活?」即便這兩個問題看起來極為相似,但答案卻是徹底不同的:「為什麼」並非要是什麼偉大的理念,或是能讓人終生追隨奉行的重大使命。

至於佩法勒說:「關於『為何而活』這個問題,乍聽之下彷彿是一種高層次的哲學挑戰,但答案其實一點都不難:為了和朋友喝咖啡談天說地、享受美景、游個泳、在某個舒服的社交聚會裡喝杯紅酒、感受溫柔或愛的時刻。」他認為,這些時光能讓我們察覺人生的價值。可能還有很多其他的時刻我們也會有同樣的感受,但是只有在我們能夠察覺到這些時刻時,活著才有價值。

「我們最重要的任務就是活著。」法國哲學家蒙田曾這樣說。若按佩法勒的說法,活著的任務還包括自己在生活中「發現某些堅持的事」,而不是只有那些一般人認為會讓生活更美好的「結婚」、「升遷」、「第二個小孩」等人生規劃。

然而,對許多人來說,在這個科技日新月益,凡事似乎無所不能的世界,要去享受簡單純粹的時刻卻是件難事。這個時代的精神讓我們相信,只要夠努力,沒有辦不到的事。自古羅馬時代就流傳著這樣的說法:「人人都是鍛造自身幸福的鐵匠。」心理學家暨諾貝爾獎得主丹尼爾.康納曼(Daniel Kahneman)也說:「學習珍視你所擁有(以及曾擁有過的)!」雖然這樣做並不會讓人感到狂喜,但卻會帶來極大的滿足感。

別人都過得比我好?

對幸福的慾望會讓人上癮、生病、變得貪得無厭,只能感受到須臾的歡樂。我們或可因此歸結幸福研究的結果,認為幸福只是偶然,於是轉而追求滿足。

不過與幸福有關的研究告訴我們的不只是幸福議題當中那令人不快的認知,對於想從滿足當中學習的人來說,幸福研究也能增長其知識。

事實上,幸福研究與「滿足」有極大的關連,科學家之所以這麼喜歡用「幸福」這個詞,是因為對大眾而言,「幸福」聽起來感覺特別美好。全世界的幸福研究團隊和幸福實驗室研究的往往不是幸福(happiness),而是「生活滿意感」(life satisfaction)或是「主觀幸福感」(subjective well-being,SWB)。這種主觀幸福感主要包含的幸福,是由歡樂和興奮時刻所堆砌而成,同時它也會蒙受負面情緒的傷害,如此看來,一個人如果對自己的人生(包括工作、愛情、家庭等不同領域)感到滿意,並且他所有的情緒與感受是正面多於負面,也就是說比起罪惡感、憤怒或
慚愧,他更常感覺到喜悅、愛慕與熱忱時,此人的主觀幸福感會特別強烈。

此外,人們也會在自覺高人一等時感到滿足。我們總是不斷在比較,希望自己擁有的比別人更多,更有聲望、更成功,也更有錢。幸福就等同一場競賽,在人生奧運會上勝出的人就是幸福的,無論他是天生命好還是因著個人的努力。美國記者兼諷刺作家安布羅斯.比爾斯(Ambrose Bierce)就曾將幸福定義為:「看到別人的不幸便湧上心頭的愉悅感。」
我們感受不到幸福,是因為我們追求的不是「幸福」,而是「比別人幸福」。放下「比較」,就會比較幸福。在這種認知之下,我們可以藉由轉念,讓自己受益,例如自覺並主動加入較低階的比賽組別。競賽會讓贏家欣喜,金牌得主更感興奮,倍覺榮耀。不過根據研究顯示,銀牌得主絕非第二群最開心之人,事實上,他們比只獲得銅牌的人更不開心。銅牌得主會對於自己居然還有機會能站上領獎台而感到驚喜,與其他未獲獎的運動員相比,他們已經很心滿意足了;相較之下,銀牌得主卻無法不為那失之交臂的金牌而懊惱不已。

這代表著,我們要讓自己對人生的看法轉個彎:不要在甲組聯賽裡耗損自己的實力,因為在那裡我們永遠只能墊底;當我們改到乙組聯賽而能獲得較好的名次時,感受會更棒。

此原則也可運用在其他生活各個層面。例如選擇居住環境時,如果一輩子都夢想著有朝一日要住在慕尼黑格林瓦爾德區,即使傾家蕩產也再所不惜,最終你會發現,其實住在普通的住宅區才更有家的感覺。因為真正的富豪只需要花九牛一毛去支付他們的高級別墅,但對於打腫臉充胖子的人來說,這種不斷羨慕和效法有錢人的行徑,是不自量力的「負債式享受」方式,無疑猶如在心中插了一根慾惑難填、無法拔除的針刺。

賓州大學的社會學家格倫.費爾布(Glenn Firebaugh)與馬修.施羅德(Matt-hew Schroeder)透過調查發現,金錢正是一種可以用來檢視周遭其他人的方式。

該調查定期詢問超過兩萬三千位美國人覺得自己是「幸福」、「還算幸福」或是「不太幸福」,結果顯示,普遍而言,富人會比窮人幸福。不過,與同儕團體的其他人比較卻是更重要的,人們會特別注意和自己年齡相仿之人過得好不好,認為這輩子也應該按照自己的信念去完成與這些人類似的目標。也就是說,個人滿足是相對的,視你和你的「真實」同儕比較結果而定。

相較之下,住在富裕或貧窮的國家,對一個人是否覺得幸福幾乎不太有影響。又或者篤信佛教的國家,與受到基督教影響的社會相比,經濟是否繁榮對他們而言也並沒那麼重要。此外,我們只會在乎自己是否比同齡的同事或鄰居還要有錢、過得更好,在十萬八千里外的遙遠國度裡即使再多有錢人,我們也不會在乎。

我們討厭被人比較,自己卻老愛與人比較。人們的不滿與自卑,都是從「比較」中產生的。你常常旅行嗎?你住什麼樣的房子?婚姻狀況還不錯嗎?工作有什麼成就呢?當我們在這些比較中屈居下風時,心裡當然不好過,因此我們對於與人的比較要有所節制,因為永遠都會有人比我們有錢、比我們成功、比我們英俊美麗。如果我們只將這些人當成目標,將永遠都不會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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