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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們都寂寞:培養獨處的能力,做自己最好的陪伴(CFH0404)
誰にも言えない「さみしさ」がすっきり消える本
類別:
心理‧勵志‧占星>心理勵志
叢書系列:人生顧問
作者:石原加受子
譯者:李靜宜
出版社:時報出版
出版日期:2020年11月13日
定價:300
元
售價:237 元(約79折)
開本:32開/平裝/184頁
ISBN:9789571384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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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文摘錄|推薦序/心理諮詢師、關係療癒師 史庭瑋|推薦序/作家、諮商心理師 黃之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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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文摘錄
前言 每天為生活忙碌,讓我們沒時間深入思考自己的人生,或回顧過往,日子就這麼一天一天過下去。 匆忙過著每一天,驀然回神之際,你會不會有一瞬間,覺得寂寞如風竄進心頭,忽然因一陣孤獨而感到悲傷? 比如,你是不是曾在以下這些情境中覺得落莫惆悵?
‧ 雖然跟家人同住,但大家各過各的,我不會對他們傾吐心事,感覺自己好像一個人孤獨生活著。 ‧ 不論怎麼跟父母溝通,他們都聽不進去,也不了解我。然而就算如此,我還是可悲又徒勞地迫切期待他們能懂我的心。 ‧ 渴望與他人有心靈相通的對話,卻事與願違,這讓我覺得更沮喪。 ‧ 沒有稱得上至交的知心好友,也沒有任何親近的人。很希望有個人能讓我在他面前完全敞開心房。 ‧ 沒有人了解我,不管身在何處、跟誰在一起,或是身邊圍繞著很多人,我還是覺得自己很孤單,心裡彷彿有一個洞。 ‧ 寂寞到不知活著到底有什麼意義,也不知道如何填滿內心的空虛。
若曾經感受過前述的種種寂寞,或許會覺得,被忙碌的生活追著跑,不必面對寂寞,是值得慶幸的。只要不把不知何時來訪的深刻孤獨感,與現在的生活連結在一起,就會覺得孤寂、落莫、冷清、無奈……,那些都是很遙遠的事。 即使明白,自己是空虛寂寞的事實,孤單的心情還是不會消失,然而憑一己之力也莫可奈何,只好把它藏在內心一隅,假裝忘記有這件事。就這樣,我們一方面懷抱著各種寂寞,一方面又覺得「孤獨」這個課題對我們而言太過龐大,絕對無解。 應該有很多人認為,孤獨是「人類普遍的課題」;有些人也認為,孤獨是身為人類的基本課題,就算想破頭也無濟於事,索性一開始就放棄思考解決之道;還有一些人根本就對自身的寂寞毫無知覺。 有人會說:「我不覺得自己有那麼寂寞。」然而,他的表情卻讓人覺得根本不是那麼一回事。這種人在言談中也是一副自我放棄的態度,他們經常說:「反正人生就是這樣」、「跟別人來往,只是讓自己覺得累而已」。雖然沒有明顯的怨嘆,卻也沒有笑容,這種人已經將心封閉起來,不再抱持任何希望。可是,這麼做只是愈來愈無法體貼、親近自己,他無法重視自己的心情。他們認為,「若是得不到別人認同,就無法靠自己的力量認同自己」,而這種思維就是寂寞的根源。 要將自己從寂寞中拯救出來,就要察覺自己的心,培養愛自己的心。如果你現在感覺「寂寞」,好好地去理解自己,就是踏出改變的第一步。
第一章 孤單是種狀態,寂寞是種心情
1寂寞, 是這個時代的流行疫情 不想孤獨,卻又覺得和別人在一起很累 愈來愈多人覺得人際關係是件很麻煩的事。 「跟別人講話很麻煩。」 「跟別人在一起要顧慮好多,感覺好累。」 可是,即使這樣抱怨,他們又無法獨處。 「跟別人相處很辛苦,但自己一個人卻又寂寞得不得了。」他們總是感慨地這麼說。 只要出了門,就會在意他人目光,行為處事變得小心翼翼,使情緒變得相當負面。在職場上又與人對立、反目、爭執。如果生活中都是操心這些事,身心當然會很疲憊。 如果有家庭做為避風港,那還算好,但很多人就算在家裡也得不到平靜。家人之間互相否定,或只會要求對方,彼此心中有不平不滿,以至於彼此無法產生溫暖心靈的對話與互動。在這種環境下生活,就算內心真的很寂寞,也會漸漸覺得跟別人在一起很累,倒不如一個人還自在些。 如果想用負面的互動方式來消除寂寞,絕對是徒勞無功。那麼做就算能暫時逃避心中的寂寞,但要是變成經常上演的紛爭,跟別人相處就會變得更痛苦。 如果因為競爭和糾紛感到身心俱疲,那麼,自然會覺得與人相處是可怕痛苦的事。在這種情形下,比起恐懼與痛苦,一個人輕鬆過活反倒比較好。 雖說如此,但完全與人斷絕關係又會感覺很難受。
寂寞時真希望能有個伴 不想獨自一人,但也害怕與人相處帶來的傷害,到底該如何跟這種矛盾心情共處?有人會採取下列折衷的心態和方式:
‧ 家人之間心意不能相通也無妨,即使有名無實,也能讓人覺得安心。 ‧ 跟別人互傳e-mail和Line,在線上交流,也會產生「跟別人在一起」的感覺。 ‧ 喜歡透過網路、Line、e-mail 與人互動,認為沒有面對面的接觸,比較不會 受傷害。 ‧ 就算自己一個人外食,至少還會有「跟別人在一起」的感覺。
他們認為如果用以上方式自處,就能避免「害怕與人相處帶來的痛苦,但完全沒有互動又感到寂寞」的問題。 不過,這麼做絕對沒辦法感受到與人心意相通的快樂、與人相處的開心,以及獨自一人也能悠然自得的感受。就算騙得過自己一時,但一旦陷入負面情緒,就會持續沉溺,無法自拔。 事實上,有些人雖然無法與人相處,但卻又害怕獨處,只有自己一個人就不知道該做什麼好,沒人在身邊,就感覺不安。 我認識一位女性,她說自己無法停止浪費的習性,賺來的錢,大部分都花在衣服和飾品上。只要一看到新上市的名牌服裝和包包,就非買不可。在欣賞與挑選美麗的物品之際,就能忘記寂寞。 或許她沒有自覺,但她去美容院、護膚沙龍及美甲店,也都是為了尋求與人互動。因為處於「顧客至上」的優勢,不用擔心受傷害。因此,她在挑選店家時非常嚴格,特別在意店家的待客方式,只要服務態度讓她有點不滿意,她就馬上掉頭去其他店。 獨居的她表示:「最讓我感到寂寞的時候,或許是晚上回家打開門,打開電燈的那一刻吧。」 只要身邊無人相伴,她就會非常不安,而像她一樣的人,今後的社會將會愈來愈多吧。
不願一個人,也不想有人陪的矛盾心態 在人際關係中,如果能和他人有正向交流,彼此親密友好,是最理想的狀態,例如能滿足以下期待的關係:
‧受傷時,對方能馬上安慰我。 ‧寂寞時,對方會溫柔地陪在我身邊。 ‧對方能讓我感受到幸福。
對這種關係的期待,也能讓人有正面的情緒。但現實跟想像並不會完全相同。 受傷時,別人就算給予安慰,但安慰方式若不如預期,我們或許會更受傷;寂寞時,別人前來陪伴,但我們可能又覺得對方很煩,根本不願被打擾,只想自己靜一靜,反倒因此感到煩躁。就算別人可能為我們帶來幸福,但看到對方一副自我陶醉的表情,搞不好會令我們覺得厭煩。就像這樣,想像世界和現實世界間往往有很大的落差。如果遇到這種狀況,你會怎麼做? 當想像中的理想狀況實現時,自己應該會覺得幸福才是,但實際卻不然,而是避之唯恐不及的結果,反倒讓人更寂寞了。 這時候,你該如何自我拯救呢?
第四章 「愛自己」是最強大的正能量
1建立正向關係, 先從「信任自己」開始做起 尋求他人認同之前,先認同自己 我們每個人都有「愛自己」的渴求;同樣地,也會有「愛別人」、希望「被愛」,或是與他人「相愛」的期待,這是人類不可或缺的基本欲望。不論是對自己的愛,或對他人的愛,若少了其中一種,我們的心裡彷彿有個洞,感到空虛而茫然。 話說回來,「愛」這個主題太龐大,也很抽象。就算別人告訴我們「要更愛自己」,我們心裡也會產生疑問:
‧「愛自己」的定義究竟是什麼? ‧ 要怎麼做,才算是愛自己? ‧ 身處在什麼狀態下,才是愛自己?
愈想理解「愛自己」的意義,就愈覺得困難。 有很多人會想:「我能理解自己是否被愛與何謂寂寞,我也知道,如果懂得愛自己,一定可以擺脫寂寞。不過,我實在不知道,愛自己的具體方法到底是什麼?」 這時,不妨將「愛自己」這個概念換成「喜歡自己」,或是將「喜歡自己」換成信任自己。當然也可以把「信任自己」,替換成「自我肯定感」。換句話說,就是認同自己的感覺。
全心投入某件事所產生的正面感受,就是「愛自己」的狀態 我們的感受方式可分為正向及負面兩種,並藉此來衡量對自己的信任程度。 自我中心心理學之所以將「情緒、五感及感受方式」作為標準,也是因為這樣能具體知道「愛自己」的方式。 人的感受方式有無數種。感受力愈是細緻敏銳,感覺愈是無限多,體會到的層次也有高低不同。平常愈注意、愈專注於自己感受的方式,就能不斷提升它的精確度。當你體會到正向感受,這就是「愛的狀態」。 比方說,全心投入一件喜歡的事情時,若能專注於自己的感受,就可體會到發揮創意帶來的興奮感,或是好奇心得到滿足的喜悅,比如用餐時你運用五感享受食物的滋味,當下覺得滿足,這在自我中心心理學中就是「愛自己的狀態」。 同理,當我們放鬆身體感覺身心舒暢的時候;仰望天空,用全身去感受那片蔚藍,深呼吸的時候;去戶外慢跑,感受活動身體的愉快感、暢快感的時候,這些都可以說是愛自己的瞬間。 由此可知,只要全心投入,就能使內心充滿積極正面的能量,那就是愛自己的瞬間,也不會感到孤獨。
正向的感受愈多,就愈能自我肯定 不管對象是自己或他人,如果將實際體會正向感覺的狀態定義為「愛」,應該比較好懂。 「希望去愛」、「希望被愛」、「想給予愛」、「想得到愛」,即使這些字句不盡相同,但本質上都是在說同樣的事。 比方說,當我們抱著小孩或小狗、小貓等動物寶寶,覺得他們好可愛時,這就是「愛」的狀態。雖然我們並不知道小孩或動物是否真的也愛我們,但是,若從我們感覺到他們很可愛的角度來看,就可以說,我們從他們身上「得到愛」。當然,如果他也愛我們,我們會覺得他更可愛。也就是說,如果是彼此互相喜愛的關係,會讓我們更覺得幸福。 前面提到的用餐例子也一樣。 在享受料理時,如果我們對烹煮餐點的人心生感謝,即是給予對方的愛。從這個「愛」出發,進而跟對方道謝的話,看起來雖然是向對方傳遞愛,實際上反倒是我們能具體感受到那份愛,而覺得幸福。假使對方有所回應:「謝謝你說我做的菜好吃」,那麼幸福感就會更強烈。 「看你吃得那麼津津有味、那麼開心,我也很高興。」 對方如果這麼回應,我們應該更能感受到愛。由於愛存在彼此心中,在雙方以正向感受互動之際,到底是誰給予了愛、誰接收了愛,已無法明確分得清楚。而且每個人都有各自不同的感受方式,不但程度會有差異,也會因對象而不同。 愛不是給予或接受的東西,更不是必須爭奪的事物,而是自己與對象「融合」的產物,是一種「感受」。 當自己感受到愛的時候,就是愛自己的狀態;而且在感受到愛的同時,也正在向對方傳達愛。 若以「感受」做為「愛」的衡量標準,那麼,只要自己有正向的感覺,就能說自己正處於愛的狀態。當這種感覺愈來愈頻繁,而且強度愈來愈高的話,我們就會活得更有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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