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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勵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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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心理‧勵志‧占星>心理勵志
叢書系列:人生顧問
作者:大衛.利特
       David Litt
譯者:朱崇旻
出版社:時報出版
出版日期:2019年12月27日
定價:420 元
售價:332 元(約79折)
開本:25開/平裝/376頁
ISBN:9789571380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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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內文摘錄



  內文摘錄

第一章  痴迷

我在二○○八年一月三日,把自己的心靈獻祭給了巴拉克‧歐巴馬。我沒有滿腔熱愛地發表宣言,沒有人在我胸口上刺下歐巴馬的「希望」海報,但我還是經歷了改變身心的轉化。前一刻,我還是個對政治沒什麼興趣的大四學生;下一秒,我成了願意為伊利諾州一位新手參議員做牛做馬的腦殘粉。

如果你認識變成腦殘粉之前的我,你絕對猜不到我會有這一天。加入歐巴馬團隊的前一年夏天,我去搞笑報社《洋蔥報》實習,上司是個穿著滾輪球鞋,在辦公桌前擺攤販售女性生理用品的傢伙。那真是我夢寐以求的工作。我每天端茶送水和打雜,作為回報,他們讓我旁聽編輯會議,我親耳聽到一位資深編輯瀕臨精神崩潰的發言:「我們是搞笑報社,不是無腦報社!」他吼出這一句之後就衝出會議室了。我從來沒參與過如此有意義的活動。

問題是,我和其他人格格不入。我身為實習生最重要的工作就是校對文章和寫些關於天氣的笑話,可是後者一直妨礙我完成第一項工作。我每天早上走進辦公室腦中就浮現一句話:「食」破天驚~天黑黑!我知道這句話不好笑,可是它像真言、像腫瘤在我腦中扎根。結果錯字就這麼錯下去,連寫句就這麼連寫了下去。

食破天驚~天黑黑。食破天驚~天黑黑。食破天驚~天黑黑。

你要知道,我不是隨便打工,這可是我夢寐以求的工作,《洋蔥報》可是我的摯愛。我從小住在紐約曼哈頓,時至今日我還記得九一一事件過後幾週,我深信自己十年級沒讀完就會被蓋達組織(al Qaeda)做掉,當時我看到《洋蔥報》一則頭條:

「驚!劫機者如臨地府
束手無策,女子竟大烤美國國旗蛋糕」

在黑暗痛苦的那一刻,一份小小的諷刺報紙展現出我深愛的美國精神,它大膽反抗,它桀驁不馴,它偏要在人心惶惶的時期樂觀向上。是《洋蔥報》給了我希望,我開始覺得自己或許有機會在死前脫離處男之身。你告訴我,還有比這更令人振奮的事嗎?

若說諷刺文學是美國最好的一面,那政治一定是美國最糟的一面。我的家族故事就是「美國夢」的故事。我的曾祖父曾祖母逃離俄羅斯的宗教迫害,來到美國。經過了兩代,我的父母週末不再待在紐約市,他們逃到鄉村別墅度假去了。我從來沒有為自己的好生活感到愧疚,因為我從小到大學到的信念是「努力工作的人能在美國得到回報」。但父母也告訴我,即使是勵志故事中白手起家的成功者,也必須仰賴運氣。他們告訴我,我生活在美國夢之中的代價就是,我必須扛起將這份夢想與好生活帶給別人的責任,這樣才公平。

但是,負責經營這個國家的人可不這麼想。小布希坐鎮白宮時,百萬富翁與億萬富豪得到各種減稅福利,學校卻經費不足,道路和橋梁無人修繕,國民家戶收入不停走下坡,財政赤字逐漸膨脹。

更要緊的是,美國還發動了戰爭。小布希總統為了「摧毀大規模殺傷性武器」而入侵伊拉克,戰爭打到一半,我們才發現那些大規模殺傷性武器壓根不存在,要反悔也來不及了。我們毀了別人的國家,不得不承擔引發混亂的責任。前國務卿科林‧鮑爾(Colin Powell)把這個道理稱為「陶倉規則」(Pottery Barn rule),意思就是你把人家要賣的陶瓷打破了,你就得買帳。不過很難想像,我們這次參訪陶倉打破的不是陶器而已,而是數兆美元和幾千條美國國民的人命。

換句話說,我們國家的領導人做了糟糕的決策。根據我在政治課學到的理論,我們應該找更好的領導人取代他們;然而在現實世界,入侵伊拉克的行動成了藉口,掩飾了黑暗且一點也不民主的真相。反對戰爭、反對用酷刑虐待俘虜,甚至是反對讓富人減稅的人們,被扣上近似叛國的罪名。支持總統的政策和支持美國的軍隊卻成了同義詞。這項選舉策略既危險又憤世嫉俗,竟然奏效了。

說到這裡,你應該看得出我從小就不怎麼喜歡政客。儘管如此,在我成長的環境中,人們時時刻刻告訴我,我有機會改變世界──於是,急著要證明自己能改變世界的我,在二○○四年加入總統候選人約翰‧凱瑞(John Kerry)的團隊,以志工的身分幫凱瑞助選。

我們理論上站在歷史正確的一邊,我們支持平等!支持機會!支持一般人!但實際上,我們被貼上「不美國」、「左派民主黨」、「懦弱」與「膽小」等標籤,比《綠野仙蹤》(The Wonderful Wizard of Oz)裡那些畏畏縮縮的小矮人還不如。我相信凱瑞若當上總統,肯定能做得比小布希好,不過他為自己辯駁時總是缺了點自信,彷彿他想讓所有人同意披頭四(Beatles)最有才華的歌手是林哥(Ringo)。凱瑞落選時,我心碎了──不僅是心碎,我還感到深深的羞愧,我居然相信自己微薄的力量能改變國家走向。我怎麼這麼傻?怎麼這麼天真?

我受夠了政治,也不再相信老套的故事,在我看來,只有自我矛盾的人才想「改變世界」,那些人吃到不是有機栽植的番茄就要大呼小叫,卻從不想想自己用的大麻是從何而來。只有穿西裝打領帶去上課,未來注定成為白領罪犯的人才想「奪回國家的主導權」。

那我呢?我發現自己無法改變世界後,開始變本加厲地嘲諷這個世界。我在大學時期最熱衷於我的即興喜劇團,第二熱衷於搞笑雜誌。當我開始在《洋蔥報》實習,發現熱愛這份工作的同事都是些痴痴傻傻、笨拙尷尬的虛無主義者時,我並沒有幻滅,反而高興得不得了。我恨不得成為憤世嫉俗卻又魅力無限的人,我幻想以後要在開會時崩潰然後衝出會議室,我的目標是寫出《洋蔥報》有史以來最好笑的天氣笑話!

食破天驚~天黑黑。食破天驚~天黑黑。食破天驚~天黑黑。

有時候,你很難知道自己究竟是缺乏天賦,還是命運要你走上一條不同的路。我開始做自己夢寐以求的工作時,滿心希望以後能買一大箱特大號衛生棉,跟著老闆的腳步──或是他溜直排輪的軌跡──前進。可是八月來臨,《洋蔥報》刊登了另一名實習生──瑪麗安娜──寫的六則笑話,我寫的笑話卻沒有一則合格。

「現在想想,」我心想,「這份工作好像沒什麼意義。」

我此生首次開始追求更深切的意義,但因為之前為凱瑞助選的經歷太過慘痛,我一次也沒想過要往政治界發展。結果,我去應徵中央情報局(Central Intelligence Agency,CIA)。希望主修歷史、有領導喜劇團經驗的我,能成功報效中情局,讓奧薩瑪‧賓拉登(Osama bin Laden)嚐嚐正義的滋味。

我不記得中情局的電話打來時,我人在哪裡了。反正當時我讀大四,不是正在宿醉就是準備宿醉。至於電話那頭的面試官叫什麼名字,我也記不得了,我只記得那是個聽起來就像美國人的名字,可能是奇普或吉米之類的吧,而且他的語氣意外地陽光,有點像挨家挨戶銷售餐具或分時合租別墅方案的推銷員。

「好喔,來吧!」名字也許是巴迪──還是泰克斯?──的面試官說。「我先問你第一個問題:你過去一年內有沒有用過非法物質?」

假如我當初對中情局撒謊,也許就能通過測試,現在的我就不會在這裡寫白宮回憶錄,而是為中情局執行機密任務,不是用藏在麻醉槍裡的小麻醉槍毒殺毒梟,就是為了國家安全和嬌喘連連的超級名模做愛。但實際上能不能通過測試我也不曉得。總之,我坦承自己兩個月前抽過大麻。

面試官陽光般溫暖的聲音消失了。「一般情況下,我們很歡迎不墨守成規的人,」面試官──他是不是叫斯基伯?──告訴我。「可是非常抱歉,我們不能考慮過去十二個月內曾使用非法物質的人。」就這樣,我追緝恐怖分子的事業結束了。

我原以為自己對「意義」的追求會隨著加入中情局的夢想破滅,就像保麗龍餐盒隨著昨晚外帶的中國菜一起丟進垃圾桶那樣,沒想到我明知自己不可能成為中情局特務,還是希望能找到有意義的人生。接下來數週,我幻想成為形形色色、千奇百怪的自己:嬉皮士、環遊世界旅行家、銀行家、彈藍調吉他的白人男生……但我總覺得這些不同的我,有點像小半號的牛仔褲,穿在身上感覺不怎麼舒服,而且一點也沒有修飾我的缺點或展現出我的優點。我從十一月開始尋找能取代這些選項的「新的自己」,到了跨年那一天,我深深陷入懷疑自我存在的泥沼之中。在這種情況下,別人可能會投入耶穌的懷抱、開始吃天然食材的「原始人飲食」,或翻開哲學家艾茵‧蘭德(Ayn Rand)的著作。

而我呢?我在新年的一月三日,找到了一位總統候選人。

「發掘」這位候選人的時候,我坐在一架準備降落在紐約甘迺迪國際機場的飛機上。當年機上電視直播才剛推出不久,我正要從家庭購物電視網(Home Shopping Network)轉臺去看娛樂與體育節目電視網(ESPN)比較不重要的體育賽事,無意中看到愛荷華州一場競選活動的新聞報導,看樣子一場黨團會議剛結束,有人正要發表演說。我想說反正我也不曉得要做什麼,乾脆檢查安全帶有繫緊、餐盤有收好,然後用位子上小小的螢幕看一個兩英寸高的小傢伙宣告勝利。

我不是沒聽過巴拉克‧歐巴馬這個人,我聽過他在二○○四年民主黨全國代表大會上的基本政策演說,我有幾個比較積極參與政治的朋友有在關注他參選總統的行動;可是我這個人這麼成熟,怎麼可能把那些朋友的話當真?拜託,他們竟然支持一個中間名是「海珊」(Hussein)的人當美國總統?那何不乾脆也投給牙仙子?何不提名脫口秀主持人琥碧‧戈柏(Whoopi Goldberg)當下一任教宗?

然後,我聽了他的演說。

多年後的今天,我已經是寫過好幾十篇總統演講稿的撰稿人,每次聽到演講,腦袋就會自動編輯講稿。在愛荷華演講的那一夜,歐巴馬的開場白如下:「有人說,這一天永遠不可能來臨。」我現在回顧這段文字,不禁想問:他說的「有人」是指誰?他們真的說過「永遠」兩個字嗎?如果「有人」認為一個募款行動相當有力的反戰派候選人「永遠」不可能在三強鼎立的民主黨選戰中勝出,特別是原來支持希拉蕊‧柯林頓(Hillary Clinton)的白領勞工有部分被約翰‧愛德華茲(John Edwards)拉走……那「有人」顯然沒什麼常識,還是別亂講話。

當然,當時坐飛機聽演講的我還不會分析得這麼深入,這是我後來才養成的習慣──順帶一提,我當時不會因壓力過大而失眠,也不能在白宮西廂的海軍餐廳(Navy Mess)用餐。當時的我聽得入迷,只聽歐巴馬參議員接著說:
「一些比較悲觀或憤世嫉俗的人不認為我們能走到今天,但在這歷史性的一刻,你們做了他們認為不可能做到的事。」他說話的樣子就和電影裡的總統沒兩樣,而且他看起來比我爸還年輕。我根本沒時間懷疑,連仔細思考的能力都消失無蹤,我瞬間成為巴拉克‧歐巴馬的信徒。

接下來十二分鐘,巴拉克‧歐巴馬繼續演說,除了起落裝置彈出,我以為我們全都死定了的一剎那以外,我聽得如痴如醉。他說我們是同一個國家的國民,我煞有其事地對隔壁的男士點點頭。他說他會團結民主黨與共和黨支持者的力量,為美國人提供更完善的健保,我聽了深信不疑。他掃視全場的志工與組織者。

「你們能走到今天、來到這裡,」他告訴眾人,「是因為你們深信美國精神,相信即使面對不可能,深愛這個國家的人們還是能改變這個國家。」

我和其他二十一歲的青年一樣,那種突然墜入愛河、無可自拔的感覺,我再熟悉不過了。「我認識一個女生,」能接受這種話題的朋友常聽我口若懸河地說個不停,聽到耳朵都快長繭了,「她是加州來的,而我以前在華盛頓州住過一個星期,我們都待過美國西岸!你看,我們有好多共同點喔!」聽歐巴馬演說的我,感受到的不是生理上的吸引力,?而是他身為候選人的吸引力,而且我不得不說,政治和其他方面差別其實沒有你想像中那麼大,我們通常還是會聽從自己的心。

「我深愛這個國家!」我心想,「我能改變它!歐巴馬怎麼這麼懂我!」

飛機接近跑道時,我試圖釐清剛剛發生的一切。我出生在雷根(Reagan)任職總統的末期,那時政府不僅無法解決問題,它就是這個國家的問題。我第一次投票是在小布希當總統的時期,當時無論對國外和國內,都充斥著「你不是支持我們,就是支持恐怖分子」的思想,競爭對手全被抹黑成恐怖主義擁護者。現在,飛行在紐約市上空數千英尺的我,從一位總統候選人口裡得知我們不是分成支持共和黨的紅州與支持民主黨的藍州,而都是美利堅合眾國。只要能團結各方力量,我們就能建造自己無法獨力完成的偉大事業。

出了跑道後,我已經成為話題總是離不開歐巴馬的粉絲,而且我這種人多的是,理想主義軍團在學園、在美國成形,我們宛如渴望希望與改變的殭屍群。

過一段時間,批評者會嘲笑我們對歐巴馬深深的景仰,叫我們「歐巴馬腦殘粉」(Obamabots)。老實說,他們說得有幾分道理,為歐巴馬著迷並不是我們的個人選擇,我感覺自己成了潛伏特務機器人殺手電影裡的角色(這類電影每幾年出一部,你應該看過吧?),開關一開,潛伏已久的編碼被啟動了,原本溫溫吞吞的主角突然能用湯匙殘殺敵人。我是從來沒殘殺過別人啦,就連那些口口聲聲要別人「上領英(LinkedIn)找我的帳戶」的人,我也一個都沒殺過;但我覺得自己和機器人殺手有不少共同點。我被寫入「厚臉皮」的預編程式,可以厚臉皮地向朋友募款,還能隨機打電話給別人,給他們投票的建議。現在,有人開啟了我的厚臉皮開關。

回到學校之後,我加入我們學校的「為美國選歐巴馬」(Obama for America)分部,組織者發給我們一張張寫滿陌生人姓名與電話號碼的清單,我每天晚上打無數通電話,打到手指發痠才休息。現在的我,比起打電話更有機會接到這種電話,我掛電話的速度超級快,你要是不知情,可能會以為我怕被電話毒死。但二○○八年的我和今天的我不一樣,那是個特別的選季,民主黨支持者很樂意聽一個短短四個月前才能合法飲酒的陌生人提供投票的建議。
我把那些冷不防接到我電話的人們當成「我的選民」。如果他們不接電話,我會給他們留一段大約一分鐘的語音留言;如果他們接起電話,我會向我的選民傳達同一段訊息,最後留時間讓他們提問。我會在一些小方面客製化我的訊息。我也許會告訴名叫蒂芬妮的女性,歐巴馬能讓人們團結起來;我也許會對名叫塔克的男性提起他在中西部的祖先;我可能會向名叫特雷孝的男性不時提到「歷史性」一詞。

但無論對象是誰,我最常提及的就是伊拉克議題。在這場戰爭前夕,希拉蕊支持小布希派軍入侵伊拉克,至於她的動機是個人原則或維持剛強形象的堅持,沒有人看得出來。我們再看看歐巴馬,在二○○二年,和小布希唱反調就等於提早終結自己的政治生涯,但歐巴馬還是毫不忌諱地稱伊拉克戰爭為一場「愚蠢的戰爭」。我常告訴我的選民,一位總統需要判斷能力與勇氣這兩種特質,而我支持的候選人僅憑一場演說就完美展現出這兩者。
「那經驗呢?他不是只當過兩年的參議員嗎?」

「我覺得這不重要,」我信誓旦旦地說。要我把即興喜劇團的指導權交給大二的學弟妹,我寧可引火自焚;可是說到經營美國,我卻深信一位才剛當上參議員不久的總統候選人有辦法摸出一條門路。

講完電話後,我會給選民打分數:五分表示這個人支持希拉蕊,三分表示這個人沒意見,一分表示他支持我們。打了一兩個星期的電話後,你想得到的每一個議題──候選人的可選性(electability)、教育、基礎建設、基改作物──我幾乎都講過,我在試圖說服選民的過程中學到一個訣竅,那就是把個人經驗當成專業知識,拿去自吹自擂。
「我當然支持美國的農民了,我超愛吃沙拉的!」
「我的祖父、祖母、外公、外婆都還健在,我不得不關心社會安全保險啊!」
嗯,你懂的。

我和這些民主黨支持者甚少提及一個議題,但這個議題總是在我們腦中徘徊不去,它就是……種族。我支持的候選人是非裔美國人,他在選民超過百分之九十都是白人的愛荷華州勝選,可說是奇蹟中的奇蹟,但奇蹟確實發生了。這,就是歐巴馬如此有吸引力的原因:他不僅為改變國家奮鬥,他就是改變。他是信使,同時也是再重要不過的訊息。你聽到先知將應許之地描述得有如人間天堂,當然會想追隨他;當你親眼看到他將大海一分為二時,更是五體投地,全心追隨了。

在這樣的情況下,不將福音傳播出去簡直是自私。我的朋友們一覺醒來,發現我成了福音傳播者,而這個狂熱的信徒不怎麼在乎你的靈魂,卻說什麼也要得到你神聖的一票。至於策略嗎,我的策略靈感取自諸位先賢烈士。聖雄甘地(Mahatma Gandhi)絕食抗議,羅莎‧帕克斯(Rosa Parks)拒絕讓座,那我呢?我把通訊錄的所有人剪貼到郵件的密件副本欄,然後在信中寫下我對當週新聞的看法。

「歐巴馬前幾天能連連勝選,是因為有很多支持者在幫他拉票。他每一次在選戰中大敗競爭對手,勢力就變得更壯大!」

從來沒有人回覆我的福音公報,但我一點也不在乎,反正我愛這個國家,我正在努力改變這個國家。馬丁‧路德‧金恩(Martin Luther King)在推動黑人人權運動時,應該也沒順利到哪裡去吧。

@空行
為巴拉克‧歐巴馬撥出第一通電話的四週後,我終於有機會親自投給他了。康乃狄克州在二月五日進行民主黨初選。我們雖然是小州,卻和「收養」希拉蕊‧柯林頓的紐約州相鄰,因此這次黨內初選特別重要。選前大約一週,競選團隊宣布歐巴馬會親臨演說。

基督教有種稱為「被提」(rapture)的概念,意思是耶穌再臨時,已死的信徒將復活升天,還在世的信徒也會升天與耶穌重聚。我們猶太人不相信有「被提」這回事,可是在歐巴馬的造勢活動前那幾晚,我夜夜躺在床上期盼歐巴馬的到來,似乎多少體會到基督徒的感受了。二月四日,神聖的時刻終於來臨,我號召一群歐巴馬支持者,未經室友同意就「借」了她的車前往康乃狄克州哈特福市朝聖。

過了幾年,我現在隨車隊前往造勢會場,有時會感到好奇,觀眾沒事參加造勢活動做什麼?講者演說前好幾個小時,你就得等會場開門,排隊通過金屬探測器,等活動開始,等講者上臺說話。等了兩個小時,聽了至多一個小時的演講後,你還得等講者離場,等前面的所有人離場,最後還要等你的公車或火車或車子過來。你去聽總統或總統候選人演說,基本上就是去參加站著乾等的運動會。

何不上網看轉播就好了?我心想,我都忘了自己數年前大老遠跑去哈特福等了好幾個小時,你要我別去,我說什麼也不肯呢!我們站在籃球場上,和其他一萬六千個朝聖者站在一塊,高舉自製的看板。我們和其他人一起玩人浪,還有幾個人試著帶頭歡呼。

「我、們、做、得、到!我、們、做、得、到!我、們……太早了嗎?好吧,不要理我。」

最後,我們都忘記究竟過了多少時間,造勢活動總算開始了。巴拉克‧歐巴馬和泰德‧甘迺迪(Ted Kennedy)連續一週同臺演說,兩個不甚搭調的政治人物一起邁上有機會改變人生的旅程,這感覺有點像茱莉‧安德魯絲(Julie Andrews)和女神卡卡(Lady Gaga)合錄一張聖誕專輯一樣奇怪。政治界老鳥先前不慎失足,但還是能憑數十年的經驗走下去;菜鳥有時略顯經驗不足,卻擁有過人的才華。兩人合作滿足了民主黨所有的基本要求。他們承諾會終結伊拉克戰爭,提供平價的保健系統,並為中產階級爭取權益。

有趣的是,他們說的話我居然一個字也不記得。在飛往甘迺迪機場的飛機上,我為歐巴馬這位候選人著迷;在哈特福,我則是為觀眾著迷。我當然見過多元的群眾──在大學的招生宣傳手冊上見過──但我看著這些數以千計、不停尖叫的民主黨支持者,才首次發現自己也是這個多元群體的一分子。

把美國社會簡化成「一條魚、兩條魚、紅色的魚、藍色的魚」有點冒險,但那天午後的球場上不存在樣板主義(tokenism),年輕人、老人、同性戀、異性戀、黑人、白人、男人、女人、窮人、富人,形形色色的人齊聚一堂。在美國,這些差異經常使人們分裂為不同群體,但我在哈特福看到了希望,而代表這份希望的並不是我們的總統候選人,而是我們這些支持者。我們為自己的身分與背景感到驕傲,不過最令我們驕傲的是,我們得以參與如此宏大的一場運動。

「U、S、A!U、S、A!」

後方傳來逐漸壯大的呼聲,我驚訝地發現自己也跟著吶喊了起來。這種未經加工的愛國主義誕生於小布希當總統那幾年,所謂的「愛國」就等同支持侵略他國的行動;當時,右派認領了「自由」與「自主」等詞句,左派則毫不猶豫地拋棄這些字眼。而現在,我們聚在一起喊口號時,我們的言語與動作不帶一絲諷刺。

我們不只為其他歐巴馬腦殘粉歡呼,高喊「我們做得到!」時,我們指的是包括歐巴馬支持者、希拉蕊支持者、共和黨員、無黨籍人士。我們打從心底相信,再過不久,所有人都將恍然大悟,看見正確的道路。

當然,在那之前,我們必須勝選。回校後,我和朋友把一間宿舍寢室當總部用,我們不再打電話,乾脆帶著宣傳品挨家挨戶提醒選民去投票。巡完一輪後,我投下自己的一票,視線停留在歐巴馬名字旁那個塗黑的小圈圈。接著,我又未經同意就「借用」室友的車,載選民去投票。

我和朋友聚在酒吧看開票結果,一開始,我們看著希拉蕊遙遙領先,酒吧裡氣氛凝重。後來哈特福、布里斯托、紐哈芬等大城市的開票結果也出爐了,我們這才看清康乃狄克州民主黨初選的結果。最後,兩位候選人的得票數差了一萬四千票,以微幅差距獲勝。一群大學生又叫又跳地回校園總部去,在路上經過兩個乞丐。他們看看我們,我們也看看他們。

「巴拉克‧歐巴馬?」
「巴拉克‧歐巴馬!」

我們突然抱在一起,尖叫著跳上跳下。我們這群大學生和那兩個乞丐的人生也許有天壤之別,但這些差異都因歐巴馬的勝利消失了。當時,我深信全世界都從根本改變了。

逼我看清現實的,是那時候和我關係曖昧的大三學妹──艾莉卡。我知道她到民主黨初選的那天早上還是不曉得該投給誰,但我把這當成她讀哲學的副作用。在我看來,她最後一定能做正確的選擇。

結果呢?結果,她把自己那一票投給希拉蕊。她告訴我,她喜歡歐巴馬,但她想支持同樣是女性的希拉蕊。我「理論上」理解她的選擇,但「實際上」,這感覺像是我們一起去吃晚餐時,她若無其事地點了道人肉料理。我試圖讓她看清自己的選擇有多愚昧,但不知為何,她並沒有如我所想地重新審視自己的人生。數日後,我們結束了那段曖昧的關係。

那時候歐巴馬屢戰屢勝,內布拉斯加州、緬因州、馬里蘭州、威斯康辛州……從康乃狄克州的初選到二月十九日,總共辦了十一次州內初選,那十一次全都是我們得勝。到了二月底,歐巴馬顯然勝券在握。他集結非裔美國人、中產階級白人與年輕人的力量,使數月前毫無瓜葛的群體團結一氣。現在,他即將成為代表民主黨參選的總統候選人。我呼吸著勝利的味道,哪有時間為一場已經結束的曖昧戀情哀悼?

於是,我轉而將希望寄託在新的戀情上,對朋友滔滔不絕地說:「我認識一個女生,我一直不敢約她,她也從來沒表現出希望我約她的意思!你看,我們有很多共同點喔!」

這個女生名叫愛米,她是個有趣又叛逆的女孩,喜歡的東西包括蝙蝠俠和電腦科學。我這種人和愛米根本不是同一個層級。但每當我懷疑自己,歐巴馬的言語就會在我腦中響起:「當我們面對不可能的困境,當別人告訴我們,我們還沒做好準備、我們不該嘗試,或者我們無法做到這件事的時候,每一代美國人的回答都一樣,我們的信念就是我們美國人的精神。」這句話宛如真言,宛如腫瘤,在我腦海扎根。

我們做得到。我們做得到。我們做得到。

然而隨著二月底一步步逼近,愛米種種禮貌的暗示卻告訴我:你做不到。我使出渾身解數,自己做墨西哥酥餅給她吃,把剩下三分之一瓶黃尾袋鼠葡萄酒(Yellowtail)給她喝、找《黑道家族》(The Sopranos)DVD給她看,結果每次都碰了軟釘子。

然後,就在我萬念俱灰之時,命運為我開了一扇窗:愛米也得了歐巴馬狂熱症。在三月四日,羅德島州民主黨初選那一天,我問愛米要不要丟下一切,和我一起去羅德島州挨家挨戶為歐巴馬「傳福音」拜票──然後呢?她竟然答應了!我趁她還來不及反悔,趕緊「借用」室友的車,沿著九十五號州際公路疾駛向羅德島。

從我們抵達羅德島州那一刻,我就知道歐巴馬不太可能贏下這一場戰鬥。羅德島州選民聽到我建議他們投給歐巴馬時的反應,就像有一次我半夜一點邀愛米去散心,她當時的反應一模一樣。儘管如此,即使是和我們意見相左的人,也多少察覺到自己身在歷史的轉捩點。這些人通常完全不認同我們的說法,但他們看到年輕人為了改變我們所有人深愛的國家而登門造訪,還是十分高興。有個支持希拉蕊的選民問我們要不要吃檸檬蛋糕,還有一個擔心我會凍死,邀我進屋裡去。一個蓄了鬍子的男人打開家門,對我提出我為歐巴馬助選過程中,從來沒有人問過的問題:
「你是猶太人嗎?」

我回答「是」,他便邀我進他小小的白色屋子,和他們一家一同進行安息日禱告。這家人完全沒有要投給歐巴馬的意思。他們看上去寧可破戒吃一大盤培根起斯漢堡,也不肯投給我支持的候選人;但他們還是友善地邀請我進屋禱告。政治就該是如此──生命就該是如此。

我回到街上和愛米會合,心中充滿了希望與信心,我知道天下即將改變。在羅德島州戰敗又如何?美國將開啟閃亮的嶄新篇章,而我們將是帶來改變的那批人。我並沒有失望,反而興奮不已,我覺得自己充滿力量、欣喜若狂,這是我從來沒有過的感覺。

我和愛米回到車上,我知道她也感受到這份喜悅了,我很想湊過去親她,但這太普通、太像平時的政治、太局限於現狀了。我不給自己多想的時間,瘋狂的語句脫口而出:

「要不要脫光衣服開車回紐哈芬?」

她肯定想都沒想過我會說出這種話,但我的提議卻在可行的範圍內,就和巴拉克‧歐巴馬一樣。她只遲疑了一秒。
我已經不記得我們是怎麼做到的了,但如果邊開車邊脫衣服是一種成就,那我們絕對「解成就」了。城市的街道有減速丘和紅綠燈,比較有挑戰性;等我們開上高速公路,我們就自由了。我開到最左線,一路飆過無數車,其他駕駛人瞥見我們車內的情景都驚得目瞪口呆。

我們是在約會嗎?還是公然猥褻?不管是何者,我們都不希望這趟旅程結束。我和愛米每次四目相對都忍不住哈哈大笑,每次看到警車我們都會緊張得全身緊繃。我們決定闖入水族館──我們當時覺得這很理所當然──結果失敗,於是我們再次開上高速公路,繼續光著身子開車。

「有人說,這一天永遠不可能來臨。」我心想。

倘若你問我,我今生政治道路上最重要的一刻是什麼時候,我當然很想告訴你,是我在飛機上聽到巴拉克‧歐巴馬演講的那一剎那,或是我第一次見到他本人的造勢活動,或是六個星期後,在我和愛米之間擦出火花,火苗又迅速熄滅後,歐巴馬那場著名的「種族演說」。

但如果我這麼回答你,我就是在說謊。改變我人生軌跡的瞬間,發生在車水馬龍的州際公路上,那時我光溜溜的屁股貼在從室友那裡「借來」的日產車(Nissan)駕駛座上。短短數月前,社會上人人憤世嫉俗;但現在,我們卻能著手建造一個更好的世界──一個陌生人會邀請你進屋子裡吃飯,你喜歡的女孩會為莫名其妙的原因把衣服脫光的世界。我們不只是為改變而奮鬥,我們就是改變。我踩著油門,興奮與期盼的心情令我起雞皮疙瘩。

二十一歲的我,生活在巴拉克‧歐巴馬的美國,在我看來,世界上沒有不可能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