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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企業勞資管理的5把金鑰(YS00410)──:發展和諧穩定的新型勞動關係創造勞資雙贏

類別: 行銷‧趨勢‧理財>管理領導
叢書系列:商訊文化
作者:董峰如、董峰豪、吳錦珠
出版社:商訊文化
出版日期:2014年10月31日
定價:300 元
售價:237 元(約79折)
開本:25開/平裝/366頁
ISBN:978986581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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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企業勞資管理的五把金鑰

廈門總工會主任  蔣麗琴

這是一部指導海峽兩岸台資企業勞動關係和諧,及勞動價值最大化的寶典!
這是一部前車之鑒與有著「節稅」、「合理避稅」功能的兩岸首部勞動法規比較大全!
這是一部首次提出七類人群中,企業主才是勞動關係和諧、穩定的主要因素與推動力量!
這是一部準確預見到「臺灣的企業以違背勞動法令,而獲利的惡質勞動關係形態,將會被社會淘汰」,「在臺灣的企業以及未來在臺灣發展的大陸企業,也要面臨《臺灣勞動基準法》的考驗。」的獨家觀點。

2008年5月至2012年7月,在廈門開發區工會任主任期間,因參與TPK、AUO等台資企業工會組建,開始關注並參與臺灣金豐集團,設立在廈門辦事處舉辦的勞資法務師培訓,及勞動關係研討與培訓活動。

2012年履新廈門市總工會政策研究室主任,兼廈門市工運研究會副會長兼秘書長後,數次參與或邀請以董峰如先生為首的,金豐集團的勞動關係專家團隊,到廈門進行學術交流、勞動法規研討及共同就兩岸企業,在和諧勞動關係管理與發展的課題研究。

作為大陸的第一個讀者,我認真拜讀了,由董峰如先生等撰寫的《兩岸企業勞資管理的五把金鑰》,無論是站在投資經營者或是勞動者角度,看到一部「發展和諧穩定的新型勞動關係創造勞資雙贏」的指導工具書;站在政府、企業、勞工三方角度,看到了「作者認為兩岸新型的勞動關係,就是發展和諧穩定的社會,並創造勞資雙贏的新型關係」,領會了兩岸企業可以達成共識,讓台企可持續經營發展,讓勞工的合法、合理、合情權利,明明白白的獲得。

儘管兩岸勞動法規,還有許多異同點,但是兩地都希望改變,因企業主的不懂法令(律、規)或不理法令,因此造成了現在兩岸的台企勞資(動)關係,均呈現對立與緊張趨勢。作者開篇就先畫龍點睛的指出問題所在。用意是希望能成為企業投資經營者,提高企業人力資源管理水準,讓人的要素在經營中,成為最大的利益產出的寶典,看到這裡你一定不會無動於衷!透過此書,你會看到只要企業主,願意合法經營企業,一定會創造勞資雙贏新局面,兩岸企業遇到的棘手的問題,均可找到相似案例而迎刃而解。  

董先生在不同場合呼籲「建立勞資法務師事務所,幫兩岸的勞工辦理協調勞工權利,是項事務及社會保險投保事務。如此必能降低勞資之間的糾紛,降低糾紛就是保障大量勞工的權利,也能補強政府監察人力的不足,更能督促企業合法經營創造勞資的和諧。」同時各級政府,更應就兩岸勞資關係的發展出臺扶持此類事務所的新政策,即「政府單位應該修法增加民間有勞動法令,專業證照能力的專家(辦理專業證照考試)輔導企業的經營。」

針對「臺灣中小企業白皮書,臺灣地區中小企業,平均壽命為13 年。大陸地區中小企業,平均壽命僅為3.7 年」,為延長企業的壽命,讓企業成為可持續健康經營發展的百年老店,本書中開篇提供《臺灣企業自我檢查思考表》、《大陸企業自我檢查思考表 》,讓企業進行自我檢查(健檢);一定對處於亞健康狀態居多的企業,會起到迅速自我診斷的效果。

接著作者就接引您,順著提升企業競爭力五道防線的思路,從第一章至第五章,用十一個問題,詳細闡述了勞動契約(勞動合同)、兩岸工作規則(管理規章)、兩岸薪資結構調整、 兩岸績效及獎金篇、兩岸勞工風險轉嫁及企業責任準備金提存的五把金鑰。

第六章對兩岸企業勞資糾紛(仲裁),進行勞動關係規範,法理嚴謹,條理清晰簡單易操作;第七章 將兩岸勞動相關法令,在21個關鍵環節進行系統性的比較。一份系統的勞資(動)關係圖譜,就這樣被完整的鉤勒出來。比如臺灣的《勞動基準法》之「第14 條:說明企業為法法規規?章讓員工有損害之虞,勞工可終止勞動契約(企業要付資遣費) 」,作者請大家注意這個字「虞」,這就是說員工只要感覺就行了。準確說,臺灣地區的勞工,只要能舉出企業違反勞動契約,或勞工法令的其中一條,只要他們感覺有損害,只要在30天內,提出自己終止契約(即自請離職之意),就可以領資遣費(即經濟補償金),這樣特殊之處的勞動契約,不只如此,作者在書中進行了全面的交流與探討。

金豐集團的專家團隊,是我所接觸到組合最優秀的勞動關係專家團隊,是業界能瞭解兩岸勞動關係法律體系,並為企業做出完整法律規範,與勞動關係健康檢查的專家群體。因閱企無數,幫助企業調解成百上千的勞資糾紛,作者在熟習兩岸立法宗旨前提下,始終從宣導企業簽定,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出發,從法理上指明大陸企業,應選擇這種明智做法的,利大於弊的優選性。

文章指出「從臺灣的法條設計經驗發現,無固定期限合同,有助於勞工的工作安定。勞工工作安定,自然家庭的收入就安定,家庭能夠安定,自然社會就能安定,同樣國家就能安定。也就能夠達到和諧社會的新型勞動關係。大陸於2008 年本著將世界製造變成世界創造及和諧勞動關係的理念,實施《勞動合同法》並于2013年修法(針對派遣行業無序狀態進行修訂及法理上回歸其三性作用」)。相對的簽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定期契約)風險實在太大,也容易造成勞工臨時觀念的無法久任企業,這對企業持續發展還是不利的。”

作者一針見血指出「現有的企業完全反其道而行,規章制度只有人治或錯誤的法治,因此勞資關係,就一直處於緊張對立與矛盾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