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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企業勞資管理的5把金鑰(YS00410)──:發展和諧穩定的新型勞動關係創造勞資雙贏

類別: 行銷‧趨勢‧理財>管理領導
叢書系列:商訊文化
作者:董峰如、董峰豪、吳錦珠
出版社:商訊文化
出版日期:2014年10月31日
定價:300 元
售價:237 元(約79折)
開本:25開/平裝/366頁
ISBN:978986581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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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 序】

發展和諧穩定的新型勞動關係創造勞資雙贏  董峰如

   什麼是和諧穩定的新型勞動關係?為什麼和諧穩定的新型勞動關係,可以創造勞資雙贏?

   我們現在把「勞資問題」,用簡單一點觀點來看,您就會感受到本書作者所要表達的訊息。先拿開矛盾與對立,不談理論只講實務,如此對兩岸的「勞資關係」才會有關鍵性的改變。

   一個企業跟一個家庭經營是一樣的,企業就是屋子,而裡面住的就是企業主(丈夫),跟勞工(妻子),他們之間的約定就是勞動契約(勞動合同),他們的作息就是工作規則(管理規章),企業的獲利就是透過者兩個人長期信任,長期努力所得的成果,這是多麼的不容易阿!

   但是有一天突然妻子發現,先生違背了約定跟規章,這個妻子當然就會有很多不同的選擇,以前大多數的妻子,選擇了忍氣吞聲,因為她需要靠老公生活,因她善良也無知。但現在的妻子選擇了離開,並要求生活費(資遣費、經濟補償金),但是她沒想到先生居然是說沒錢不給,多數的妻子最後還是選擇算了,不想再糾纏了。

   這時後的先生卻是揚揚得意的說:我用這樣的手法,對付我的妻子是成功的。但也有一些勇敢的妻子,選擇去法院告先生,因為她懂得爭取應有的權利,所以勞資糾紛,就在檯面上發生了。
先生最後受到嚴重的損失,他才醒悟,原來法律是有保護妻子(勞工)權利的。

   以上這一段就是要跟所有的企業主說,當初您娶勞工進家門時,如果您沒告訴她,您要好好的照顧她一輩子,要跟她共享企業的利益。請問她怎麼可能盡心盡力的幫您共創事業呢?她的選擇是在您這裡,磨練一下技能,趁年輕時出來創業(跟您競業)和跳巢(改嫁)罷了。這樣對您到底是傷害還是利益?請企業主您仔細想一下。

   在大陸經過30年的經濟改革,當然是享受到了經濟成長的果實。但大陸的領導們,會不知道後面有更大的危機嗎?當然是知道的。
   
   所以在大陸除了有「大陸勞動法」外,在2008年大陸地區又施行了【大陸勞動合同法】,為什麼大陸地區舊法還存在,還需要加一個新法呢?在大陸的企業、台商以及未來要去大陸經商的朋友們,您要特別的注意這樣的改變跟脈動,到底目的是什麼?
就是要改變目前的「勞資關係」,大陸政府希望未來的大陸勞工能有著穩定的家庭收入,過舒心的生活。

   而要達到這個目的,至少要將大陸的固定期限勞工(連妻子都不如,是奴婢),先變成長期雇用無固定期限的勞工(妻子),所以政府增加了勞動合同法,就是希望大陸所有企業,最後能跟勞工簽屬無固定期限的合同。政府希望透過這個法律來達到目的,大陸不想再當一個世界工廠,要轉型成現在的世界工廠,變成一個有長期競爭力的企業。為了這個目的,所以他必須要有新法律(大陸勞動合同法)。我們可以簡單看一下,大陸勞動合同法的手段:
一、    新增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合同到期終止後,員工要繼續工作,而企業不願意,就要付經濟補償金(資遣費),以前是不用的。
二、    新增連續訂定二次的固定期限合同,第三次就要訂無固定期限合同,企業若沒這樣做,就要罰二倍的工資給勞工,罰到什麼時候?一直到企業主簽無固定期限合同為止。(企業主可以去算一下要罰多少錢?大陸合同現況若跟以前一樣,還一直簽固定期限合同,勞工朋友真的要發了!)
三、    新增一年內沒有跟勞工簽書面勞動合同的,視同簽屬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四、    約束派遣勞工成長,因為派遣工說穿了,就像是企業的小三(好用卻不用負責任),但勞務派遣工只有利益的結合,完全無未來可言。這樣的勞工是不可能有跟企業正式勞工一樣,以企業為榮,是沒企業精神的。

   透過這些手段,就是希望企業能跟勞工簽屬,無固定期限合同,勞工覺得能長期工作,有固定的收入,自然就會將家庭遷到企業附近共同生活,如此勞工才能舒心的生活。也才能將經濟體系轉型,這就是目前大陸地區要的「和諧穩定的新型勞動關係創造勞資雙贏」的政府想法和趨勢。

   而反觀台灣地區呢?台灣的人民真的是善良跟幸福的,以前只要肯努力,就一定能享受成功的果實。照道理應該企業勞資關係,只會更好才是。至少現在台灣的企業,還是把勞工當妻子(不定期契約),不像大陸現在還在努力這一段。

   那台灣現在的問題是出在那裡?為何勞資之間並沒有愈來愈好,反而勞資糾紛愈演愈烈呢?政府為了這個問題,還在2011年修台灣勞基法加重企業違規的處罰,並將違規的企業,公佈在勞動局的網站上。更是修了勞動三法中的台灣勞資爭議處理法,不但如此還提升勞委會為勞動部。

   這樣的改變就是因為,台灣地區的勞資糾紛愈來愈高,抗爭的手段愈來愈烈,照道理企業要有一點覺悟了才是。但為何還是沒改變現況呢?為何台灣地區沒有看到【和諧穩定的新型勞動關係,創造勞資雙贏】呢?筆者認為原因如下:
一、    企業主經營企業不懂勞動法令,也不想遵守勞動法令。
二、    勞工覺醒維權,不再忍氣吞聲,企業自然自食後果。
三、    政府不但沒有約束派遣勞工讓其減少,反而帶頭用派遣勞工讓企業跟進,已經威脅現在的勞工(妻子),穩定工作的勞動關係。讓勞工的收入倒退,讓企業鑽法律的漏洞(不想負責任)。
那兩岸要如何才能達到「和諧穩定的新型勞動關係,創造勞資雙贏」呢?想一下「國家稅法流程」是怎樣做的,照著做就行了。就是那麼簡單!我們以台灣地區為例:
每年的中小企業白皮書統計,台灣中小企業,大概平均都維持在120萬家左右,而勞動部跟各地勞工局,要去管理這120萬家企業,人力實在是不夠的。所以筆者提出這個看法,只要跟「國家稅法流程」照著做就行了:
企業已經有會計了,為何稅法還要求企業會計,必須要有會計師簽證或「記帳業」代為記帳。
企業當然也已經有人事了,那為什麼不要求勞動關係,必須由勞資法務師或「勞資法務師事務所」辦理。
 
   如果以一個「勞資法務師事務所」,服務約100家企業,則在台灣可以設立12000家「勞資法務師事務所」,這些「勞資法務師事務所」的工作做什麼?很簡單,包括以下四點:
   1. 檢查企業的勞動契約(勞動合同),有無違法事項並簽證。
   2. 檢查企業的工作規則(管理規章),有無違法事項並簽證,並代為辦理送審勞動局。
   3. 強制代為辦理企業社會保險投保及理賠事項,因為企業人事,畢竟是企業員工聽命於企業,因此弊病叢生,也可以杜絕勞保黃牛。
   4. 有權調解企業勞資糾紛,不要將勞資糾紛擴大。
   如此政府只要將大部分的精力,去認證檢查「勞資法務師事務所」業務即可,因為這是一個國家證照,只要違規就可以記點,甚至於撤銷證照。「勞資法務師事務所」為第一線,勞動部門的人力為第二線,這樣的管理才會有效。所以,以後要要求企業必須要雇用有這樣證照的人,不雇用就必須到「勞資法務師事務所」辦理,並簽證以上勞務工作。在台灣如果連理頭髮的、做美容的、修理水電的……等百業,都需要證照的話,為何不趕快辦理「勞資法務師」的證照考試呢?

   企業經營有企業主的的想法,有企業主的成本考量,這都是很正常的。但企業主也千萬別忘了,您企業要節省的費用,是可以合法規劃的,千萬不要犧牲了勞工的權利而去獲得。如同稅法也一樣,合法的叫節稅,非法的叫逃漏稅的道理是一樣的。現在的問題出在稅法的部分,有會計師或記帳業的專家服務企業,但在勞動法務上,卻沒有一個專業的證照考試人員,來協助企業做好勞務的合法管理。

   在兩岸上大陸上海、廣東等地區,已經開始有勞資法務師的證照考試,但在台灣是完全沒有的。也因為企業主的不懂法令或不理法令,因此造成了現在兩岸的勞資關係,均處在對立與緊張。所以一開始,本書就要先點出問題出在那裡?希望企業主能認真研讀這本書,因為只要企業主願意合法經營企業創造勞資雙贏,那所有的問題均可迎刃而解。
※勞資和諧口訣:給企業主的三句忠告:
 ◎勞工的權利就是雇主的責任! 
 ◎不要將企業的「安全」,建立在勞工的「不知道」上面。
 ◎前車之鑒:別人發生過的勞資糾紛事件,不要再重複發生。
本書出版之目的,作者除了要呼籲營造的是,一個「發展和諧穩定的新型勞動關係創造勞資雙贏」的社會,因此將會用最簡單的方法來表示「問題的發生」、「相關的法令」、「如何正確解決的方法」三大方向。

   為何要定位兩岸的勞動法令呢?因為第一波的大陸企業,及大陸台商以違背勞動法令,而獲利的惡質勞動關係形態,將會被社會淘汰。而2008年以後的第二波的大陸台商,或第一波還在大陸生存的台商,甚至於在大陸的陸資企業,都必須面臨【大陸勞動合同法】的威力,而要好好深思企業的經營管理。而在台灣的企業,以及未來在台灣發展的大陸企業,也要面臨【台灣勞動基準法】的考驗。而台灣最大的變化是,勞委會已經提升為【勞動部】,不但是經費增加,勞動檢查人員也增加,換句話說勞動檢查的力度,也在加大加強。而且修改了勞動基準法,加重對企業的處罰,並將違法的企業名稱、負責人、違法事項公告在網站上。在加上兩岸的勞工維權的力道愈來愈高,兩岸的企業主對這樣的改變,必須要有相當的警覺與改變。

   如何發展和諧穩定的新型勞動關係,創造勞資雙贏的社會,正是這樣改變的開始。透過兩岸企業勞資的五道防線,創造出一個勞資雙贏的策略。以前管教孩子只要嚴格就好,而現在管教孩子是要約定的。同理,以前可以用自己的想法管理企業,現在已經不行了,不但要約定清楚,更不能違背法令。但法令卻是常常在修改,因此本文才呼籲建立勞資法務師事務所,幫兩岸的勞工辦理協調勞工權利,是項事務及社會保險投保事務。

   如此,必能降低勞資之間的糾紛,降低糾紛就是保障大量勞工的權利,也能補強政府監察人力的不足,更能督促企業合法經營,創造勞資的和諧。勞資和諧工作愉快,家庭必然和諧,家庭和諧社會必然和諧,社會和諧了國家必定和諧。因此一個新的和諧穩定的新型勞動關係,是非常重要的。

   希望讀過本書的企業主,您應改轉個念頭經營您的企業,高階主管應該好好加強,兩岸勞動法令的實務能力提升,政府單位應該修法增加,民間有勞動法令專業證照能力的專家(辦理專業證照考試)輔導企業的經營。

   在進入書籍目錄之前,本書特別置放一份「台灣企業自我檢查思考表」,以及一份「大陸企業自我檢查思考表」。請企業主及高階經營主管,先按照此兩表作一次簡單的企業自我檢查,或許目前您在大陸還沒有企業,或你正想創業(台灣或大陸),也可以試填一下。還有要感謝廈門總工會蔣主任,在大陸非常贊同作者提出的想法,並透過她投稿筆者的一篇文章:勞動合同(勞動契約)是提升企業競爭力的第一道防線,(榮獲2012年福建省工?理?政策研究一等?文章),也原文不動的跟各位讀者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