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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亨利還是貝琪?
說不得的美國禁忌
沒有用的東西

Across系列

【類別最新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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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槍,養馬,呼大麻(VJM0025)──范琪斐的美國時間

類別: 旅遊(指南/人文)>Across系列
叢書系列:Across系列
作者:范琪斐
出版社:時報文化
出版日期:2016年03月04日
定價:280 元
售價:221 元(約79折)
開本:25開/平裝/240頁
ISBN:9789571365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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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亨利還是貝琪?說不得的美國禁忌沒有用的東西



  這是亨利還是貝琪?

跟老美打屁,我最喜歡的話題之一就是食物。因為老美實在太多東西不吃,很容易糊弄。

動作明星威爾‧史密斯是好萊塢有名的好動兒,有一次訪問空檔,我們不知如何聊到蛇,我隨口說了一句:「我吃過蛇。」威爾‧史密斯馬上眼睛瞪得老大,問我怎麼吃。我說:「煮成湯。你下次來臺灣我帶你去吃。」他馬上搖頭說:「No, no, a bro got to have it barbequed. 不行,不行,兄弟我(美國非洲裔喜歡自稱Bro)一定要用烤的。」接下來就開始比手畫腳,假定他有條蛇時要怎麼烤,他是著名諧星,逗得整屋子笑翻了。威爾‧史密斯說得活龍活現,但我跟你打包票,他絕對不敢吃。

Roberto最喜歡跟朋友吹噓,他的臺灣老婆,也就是我,在厄瓜多曾經吃了一整個羊頭湯當早餐,還跟對方形容,如何羊眼睛、羊舌頭、羊耳朵都漂浮在湯中,可清楚辨視,我通常會加一句:「氣管最好吃,軟中帶一點脆的口感。」Roberto看到他的美國同胞聽得目瞪口呆,他就很得意。他都忘了,我在吃的時候,他不但一口都沒法吃,連在旁邊看都受不了,要坐到隔壁桌,說味道太重。

諸如此類,我吃得津津有味,Roberto卻看到快吐的經驗,我們真的太多了。

比如他第一次到臺灣,我媽為了招待未來女婿,聽說他喜歡吃生魚片,特地帶他去基隆吃海鮮。頭盤便上了龍蝦生魚片,為證明新鮮,店家連龍蝦頭跟片下來的龍蝦肉一起上,龍蝦鬚當時還在盤中徐徐移動。在臺灣,這算什麼陣仗?我有次吃活魚,餐館裝魚的水族箱在一樓,廚房在地下室,老闆把活跳跳的鯉魚從魚缸撈出來後,也不殺,就一路把鯉魚從一樓踢到地下室,還跟我說,魚踢到半路便昏死了,沒有虐待動物的問題,我因為太驚詫,只會點頭。所以當我看到會動的龍蝦鬚時,老實說,可能根本沒注意,是一直到Roberto指著龍蝦語無倫次時,我才看到。Roberto則是當場吃不下,連接下來的炸蚵捲、紅蟳米糕全沒法吃,最後吃了個炒飯。

又有一次,Roberto跟我說,他從沒看過他的食物還活著時的樣子。他當然知道牛有長角,豬有四條腿,只不過沒見過他真正吃下肚的那一隻牛或豬生前的長相。我們當時住在紐約,我跟他說此事好解決,在我們臺僑聚集的法拉盛就有賣活殺雞的店。

找了個週末我便帶他到活殺雞店買雞。一進店裡,幾百隻雞分散在約莫幾十個籠子裡,雞聲震耳,紅白綠黑,任君挑選。我們對雞的知識很少,隨便挑了兩隻看來精神抖擻的白毛雞,一公一母,指給工作人員看,工作人員便走到雞籠的另一面準備抓雞。就在那等待的兩三分鐘裡。Roberto逗著雞玩,跟我說他已經給他們取了名字了,公的叫亨利,母的叫貝琪。當時我腦裡正忙著盤算,待會兒是要烤雞還是三杯雞,聽他給雞命名,也不怎麼在意,只覺得他很無聊。

沒多久,工作人員抓了雞,到後面我們看不到的區域去處理,二十分鐘後,兩隻光溜溜的全雞就已經裝在精美的包裝袋裡交給我們。

回到家,我特地用美式做法,烤了個全雞,上了餐桌,我正在讚嘆,今日這雞肥美多汁,我又烤得皮一點都沒破,油亮光滑,真是好雞一隻。切了雞胸給Roberto,等著他讚美,沒想到他語帶顫抖地說:「這是亨利還是貝琪?」他當晚真的又沒吃雞,只吃了雞旁邊的馬鈴薯泥。

有一陣子,我以為是Roberto很難搞。但久了以後發現,我老公已經算不錯的了。比如全魚他是沒問題的,但很多老美是看到魚眼睛,這道菜就再見再聯絡。Roberto一位女醫生同事,一年要去七、八個國家旅行,但說她第一次到菲律賓時,餓了兩天,因為餐餐都有全魚,但她只要一看到魚眼睛就吃不下,一直到第三天實在餓到受不了才開始吃。我想起多年前,有次與一位美國年輕女生聊起她的臺灣行,她說她最驚悚的一次經驗,就是被帶去吃麻辣鍋,鍋中放了鴨血。她問朋友那是什麼?朋友跟她說是豆腐,她吃了兩口總覺得不對頭,又問了一次,這次朋友誠實相告,此乃鴨血,女朋友說她當場在餐桌上便哭了出來,我聽了這故事,當然是當場就笑了出來。

有朋友問我,跟老美講這些,難道不擔心這些老美朋友會覺得我很野蠻很落後。

一點也不。因為我是真心誠意認為,什麼都吃的我,才是進步。

二○○四年英國主廚Fergus Henderson寫了一本書《全獸吃法:從鼻子吃到尾巴》(The Whole Beast:Nose to Tail Eating),書中描述一隻豬的各個部位可以怎麼烹調。此書因被美國著名美食節目主持人Anthony Bourdain大力推薦,在美國聲名大噪。一時之間,從鼻子吃到尾巴成為流行名詞,在美國飲食界蔚為風氣,很多餐廳都特別開發相關的菜單,吸引美國饕客上門。因為實在太過流行,所以我還特地去找了這類餐廳做報導。可是我在報導時實在不覺得這有什麼了不起,幾條香腸也拿出來說嘴。我們中國人早就一條豬充分利用。我回臺灣下飛機第一餐,通常就是巷子口的米粉湯,再點上大腸、豬肝連、豬心、豬肺……在十多個小時的飛機餐後,你知道豬頭皮有多好吃嗎?

我當然看過老美給我的斜眼。在厄瓜多時,我纏著導遊帶我去買基多最好吃的烤天竺鼠,我在地攤買到之後,全團只有我老公為表示對我的支持吃了一隻鼠腿,其他團員便圍觀看我吃,我當時感覺自已有點像熊貓表演。大概表演得不錯,有幾位團員便自己也去買了來吃。有一位六十多歲的退休女法官剛開始就是一副很嫌惡的表情。她在早些的旅程裡已跟我表達過,她認為吃魚翅是很野蠻很不環保的行為。她不了解我們這些人為什麼不能吃得「正常」一點,一定要吃得那麼珍禽異獸?

我跟她曉以大義,要知道印第安人已吃天竺鼠吃了幾千年,跟我們吃牛吃豬的歷史一樣長,對他們來講,吃天竺鼠很「正常」。而且天竺鼠又不是瀕臨絕種動物,為何吃不得?老美一條牛只吃牛排,其他部位全部丟掉,才不環保,要知道畜牧業是地球暖化最重要的元凶之一,如果要吃牛,就要珍珍重重地把每一部位都吃掉。至於魚翅,我完全同意她該禁掉,能吃的東西那麼多,幹嘛一定要吃快絕種的動物?像我這種什麼都吃,連蟲都可以吃的,才叫真正環保。女法官被我說得一愣一愣,後來真的被我說服,就我的手咬了一口天竺鼠。

我跟女法官後來成為好朋友,但她跟我強調,天竺鼠就那一回,絕不可能重演了。我心裡想,除非我再去南美洲,不然還真難重演,當時應該多吃個兩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