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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文試閱
認錯 I don't believe it.是我放棄了你,只為了一個沒有理由的決定
一般而言,犯錯的人總能覺察自己的無奈,然後把傷人的動機都歸結在那份無能為力之上,最後,連承諾都因為不作為而煙消雲散了。
每次說自己有一段靦腆內向的青蔥歲月,都惹得身邊人不由自主地壞笑。長著一副不懷好意的模樣,朋友們直接替我的人格特質做出定性:花心以上,浪漫未滿。我也習慣了,經常想說幾句體面的祝福詞,到別人耳朵裡聽起來就成了明褒暗貶之詞。怪只怪爹娘給了我一張嚴肅的臉,又怪自己當年出道非得戴上一副墨鏡。
人長得再怎麼不清純,依舊得走過青春發育期。印象中自己從來沒有明顯的叛逆,但是追女孩這種事可沒少過。我明白,當我說自己真不是一個油嘴滑舌的男人時,你們怎麼都沒法相信,但如果真靠耍耍嘴皮子就能贏得異性的青睞,我何苦每次都得寄出寫了幾十張信紙的情書作為暗戀的開場白呢?而且小學五年級,我第一次嘗試寫情書的對象還是咱家鄰居妹妹,就算每天低頭不見抬頭見,我還是無法當面用語言表述內心的情意。
還沒有進入青春期就懂得寫情書的我,進入青春期之後,就寫得更厲害了。尤其在就讀了有寄宿制度的五年制專科學校之後,貧乏的學習生涯中收信、寫信更是少數的生活樂事之一,在這樣的環境刺激下我更常提筆。幾乎每一段感情故事,都是從寄出一封情書開始的,對我而言,就像簽下了一份承諾,我願意給對方源源不絕的感情付出,並且可以完全是單向的。
就在當時,我開始跟一個小我三歲的女孩交往,或者說,是她給我機會重新認識感情,也是她使我開始創作一首首改了又改的歌曲。
一如往常,認識對方後,我們抄下彼此的住址便開始通信。魚雁往返畢竟和現代通訊不一樣,思念得通過文字、穿越時空往返在戀人的筆觸之間。雖然同時和我保持通信的有好幾位,只是這個她不一樣。
幾乎每個週末,我們都會在教堂的小角落固定見面,而每一次的會見又刻劃了信件中思念的模樣。很快地,我們的關係不再被文字侷限,身心的每一官能都熱烈地接受彼此的眷戀。在整個青春期,我們相互承認是對方的戀人。
「咱們滿二十就結婚生孩子吧!這樣四十歲就能當爺爺奶奶了!」
這段戀情能夠持續八年一定不是因為我專情,環境是重要的因素。我就讀的學校位於新竹鄉下,平時住校,只有週末才能北上逍遙,五年學習結束立刻趕上兩年軍隊服役,同樣只有週末休假才能親近女性,沒有刺激花心基因發作的外在環境,才讓這段感情得以延續。
我們早就習慣對方在自己生活中出現的方式和頻率,包括彼此家人都認定非對方莫屬,我們便開始考慮結婚、買房、生孩子的事兒了。一直到了我從部隊退伍進入職場,真正的挑戰才登場:原本不存在的誘惑在工作環境中無所不在,本來從不懷疑會一直和對方走下去的信心也開始動搖。
練習和一個人相處得花八年的光陰,而決定和一個人分手,只要一個念頭。某天晚上公司安排加班,派我和一位隔壁部門的女同事一起應付電腦系統新裝機的案子,客戶隨口誇了我們貌似金童玉女,特別登對,當晚我就心亂如麻了。再加上和女友相處久了,生活瑣事的煩心很容易讓人想要逃避,而新相逢的浪漫憧憬卻教人心醉神迷,所以,那段戀情七年不癢八年癢,在工作三年後,我提出了分手。
我不是很記得當時自己和對方的情緒狀態,可能是我自認做好了準備,沒有什麼留戀,所以也不關心對方的狀態。記得決定分手那天,我把八年來收藏的每一封和她往來的書信,從盒子裡取出燒掉,就像是燒掉自己曾經給出的承諾一般。
明明是早就做下的決定 到了今天還是不確定原因 模糊的神情似乎還有淚滴 怕自己不懂將分離燒仔細
另結新歡自然是只見新人笑不見舊人哭,我算是心願得償,沒什麼要揪心的。只是無巧不成書,新交往的這位女同事,住在前女朋友家附近,直線距離不超過一千五百公尺。我不信邪,雖說小小世界真奇妙,但也不會一條路上的所有人都天天照面,況且看似我主動提分手,或許對方琵琶別抱也不一定,若遇上了,正好祝福各奔前程。所以,我還是繼續著新戀情,殷勤地溫馨接送,一直到將近一個月之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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