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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總經銷代理>獨立作家
叢書系列:獨立作家
作者:汪希文、張叔儔 原著;
出版社:獨立作家
出版日期:2016年11月25日
定價:340 元
售價:269 元(約79折)
開本:25開/平裝/286頁
ISBN:9789869363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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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保留福軍朱執信發狠】
執信經手組織之各路民軍,除石錦泉一股,因罪狀昭著,早經解散之外,其他各路民軍,大抵都是烏合之眾,絕無戰鬥力之可言,在廣東未光復以前,不能不利用他們,以壯革命軍的聲勢,光復之後,已將紀律嚴明之新軍擴編為正規陸軍兩師一混成旅,那些民軍,實在毫無用場,徒然消耗公帑,實屬有害而無益。陳炯明又與朱執信商量,擬將各路民軍一律優給恩餉,飭令繳械歸農。執信經過詳細考慮後,原則上予以同意,惟主張仍保留一支紀律較佳之「福軍」,陳炯明口是心非,口頭上已經漫為答允,越數日,陳炯明於執信未蒞都督府之前,忽然發表通令與各路民軍,命各統領遵令領受恩餉,繳械解散,「福軍」亦在被解散之列。


先是,陳炯明解散民軍之決策,早已為外間所風聞,李福林曾懇求執信為之試法保留,執信曾在李福林面前,大拍胸膛,保證決不解散「福軍」。是日李福林奉到都督府解散「福軍」的命令,誠惶誠恐走告於執信,執信大怒,認為陳炯明失信,立即手持左輪手槍,逕入陳炯明的辦公室,將槍口指著陳炯明曰:「你已經答允了我,保留福軍,我亦已經答允了亞燈(李福林綽號李燈筒,簡稱亞燈),你和我兩人均不能失信,我要求你立即撒銷解散『福軍』的命令,倘你仍不接納此要求,我現在立即槍斃你,我亦即自殺便是。」


此時之陳炯明,如何敢反抗其老師的意旨呢?乃從容答曰:「請朱先生不必如此動怒,有事自可慢慢商量。」執信仍怒叱曰:「此事無商暈之餘地,只問你的答案,是可,抑或否?你和我,是同生、抑或同死?請你乾脆些回答我!」說時,仍用手指扳著手槍機,準備發射,陳炯明至此,不能不屈服,乃下令撒銷解散「福軍」之命令。



【一物治一物嚇倒陳璧君】
在醞釀「孫段張三角同盟」時期,有一段極有趣的插曲。可以一敘:汪精衛本來是患有糖尿病之人,他北上天津及瀋陽,與段張二氏連絡,自然少不免有宴會的應酬,精衛一向是豪於飲酒的,因飲酒過多之故,歸滬時糖尿病大發,陳璧君夫人當然十分愛護,她將精衛關在家中休養,不許其外出,亦不許其會客,在她本來是好意。


旬日後段張二氏各派代表到滬,向國父報聘,國父因此事是由精衛經手,自應仍由精衛接應,以一事權,無奈屢次遣人請精衛到莫利愛路孫宅議事,均遭陳璧君拒絕,其理由是恐精衛出而應酬,又復飲酒致病。執信聞此情形,大憤,持手槍到汪宅,扳著槍機,指著陳璧君的心口曰:「汪先生雖然是你的丈夫,同時他也是黨中的主要幹部,不能由你一人獨佔,我限你立即將汪先生放出來,完成他的任務,不然,我與你同歸於盡,先擊死你,我亦自殺。……」陳璧君自知理屈,始答允請精衛由內室出來,偕同執信去見國父。執信臨出門對璧君曰:「我負責不使四舅父飲酒,請你放心。」這一幕趣劇,遂告閉幕。


執信持手槍威脅對方,這樣發狠,生平僅幹過兩次:第一次是對付陳炯明,要保留李福林,事在民元,詳見上文。這回是第二次了,陳璧君於黨中諸元老同志,一向不稍假借,往往面斥不雅,單獨對於執信一人,是懼怕三分。諺云:「一物治一物。」信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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