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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文學‧小說(翻譯)>世界歷代經典寶庫
叢書系列:世界歷代經典寶庫
作者:威廉.薩默塞特.毛姆
       William Somerset Maugham
譯者:徐淳剛
出版社:時報出版
出版日期:2019年08月02日
定價:350 元
售價:276 元(約79折)
開本:25開/精裝/352頁
ISBN:97895713788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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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旅途中,我對自己巴黎之行的使命,疑慮重重。現在,我已看不到斯特里克蘭夫人痛苦的模樣,可以更從容地考慮這件事。我發覺,她的行為有些矛盾,這讓我疑惑不解。她很不幸,但為了引起我的同情,她向我表演她的不幸。顯而易見,她準備大哭一場,因此準備了好多條手帕;我很欽佩她的深謀遠慮,然而現在回想起來,她眼淚的分量變輕。我說不準,她讓丈夫回來,是因為愛他,還是怕招人議論;我也懷疑,愛的痛楚是否摻雜著虛榮心受傷的痛苦,這對我年輕的心靈來說,簡直齷齪。我那時還不懂得,人性有多矛盾;我不知道,真誠中有多少虛偽、高尚中有多少卑鄙,或者,邪惡中有多少善良。
   
但是,我的巴黎之行本來就有些冒險,我離目的地越近,情緒就越高漲。我也反觀自己,就像在演戲,我對自己的角色非常滿意:一個值得信賴的朋友,要把誤入歧途的丈夫,帶回給寬宏大量的妻子。我決定,第二天晚上去找斯特里克蘭,因為本能驅使我精心挑選了這一時間。在飯前想說服一個人,幾乎不可能。我自己就常常憧憬愛情,但只有在茶餘飯後,才有力氣幻想美滿生活。
   
我在我住的旅館打聽查爾斯·斯特里克蘭的住處。那裡叫比利時旅館。但出乎意料,門房說沒聽過。我聽斯特里克蘭夫人說過,這家旅館很大、很豪華,在里沃利大街後面。我們在旅館名錄中找。叫這個名字的旅館只有一家,在摩納街。它既不時尚,也不是有錢人住的地方。我搖搖頭。
   
「肯定不是這家。」我說。
   
門房聳了聳肩。巴黎再沒叫這名字的旅館了。我想,斯特里克蘭隱瞞了自己的住址。他給合夥人的那個,也許是在捉弄他。我不知道,這是不是顯示了斯特里克蘭的幽默感,他把一個怒不可遏的證券經紀人,騙到巴黎一條下三爛的街道、臭名遠揚的房間,讓他白跑一趟。不過,我覺得,還是去看看。第二天六點左右,我叫了輛馬車,到了摩納街。我在街角下了車,想走到旅館,在外面看看再進去。這條街的兩邊,都是為窮人開的小店,走進去一半,路左邊就是比利時旅館。我住的旅館很一般,但和這家相比,氣派多了。這是棟高樓,破舊不堪,多年沒有翻修過,但兩邊的房子整潔乾淨。旅館髒兮兮的窗戶,全都關著。查爾斯·斯特里克蘭顯然不會找這麼個地方,和那位讓他拋棄了榮譽與責任的美女在此尋歡作樂。我非常惱火,覺得自己被耍了,差點兒問都不問,就想扭頭走人。之所以進去,不過是為了向斯特里克蘭夫人有個交代,我仁至義盡了。
   
旅館在一家商店旁邊。門開著,一進去有塊牌子寫著:櫃檯在二樓。沿著狹窄的樓梯走上去,我看到一間用玻璃隔起來的小房間,裡面有一張辦公桌、幾把椅子。隔間外面,有一條長凳,可能是給門房晚上睡覺用的。四下無人,但我在一個電鈴按鈕下看到兩個字:接待。我按了一下,很快侍者來了。這是一個年輕人,賊眉鼠眼,滿臉慍怒,穿著短袖和拖鞋。

我不知道,為什麼自己問起話來,要故意裝作漫不經心。
「斯特里克蘭先生住這兒吧?」我問。
「三十二號,六樓。」
我大吃一驚,一時說不出話來。
「他在嗎?」
侍者看了看小隔間裡的一塊木板。
「他的鑰匙不在這兒。自己上去看吧。」
我想,不妨再投石問路。
「夫人在嗎?」
「只有先生。」

上樓梯時,侍者一直用懷疑的目光打量我。樓梯昏暗不堪,汙濁的氣味撲鼻而來。走到三樓,一扇門開了,一個女人穿著睡衣、披頭散髮,默默地看著我。終於,走到六樓,我敲了敲三十二號房門。屋子裡響動了一下,門打開了一條縫。查爾斯·斯特里克蘭出現在我面前。他一言不發,分明沒認出我來。

我自報家門,盡量顯出非常輕鬆的樣子。
「你不記得我了?去年七月我在你家吃過飯。」
「進來吧,」他愉快地說,「很高興見到你。坐吧。」

我走了進去。這是一個很小的房間,被幾件所謂法國路易·菲利浦式樣的家具擠滿了。一張大木床、上面堆著鼓囊囊的大紅鴨絨被,一個大衣櫃,一張圓桌,一個很小的臉盆架,兩把軟墊椅子、裹著紅色稜形平紋布。一切都又髒又舊。麥克安德魯上校煞有介事描述的那種浪蕩浮華,連個影子也沒有。斯特里克蘭把椅子上胡亂堆放的衣服扔到地上,讓我坐下。

「有什麼事嗎?」他問。

在這個小房間裡,他顯得比我印象中的更加高大。他穿著一件破舊的諾福克夾克,鬍子拉碴,好多天沒刮。我上次見他,他整潔一新,但看上去並不自在;現在,他這般邋遢,卻神態自若。我不知道,他聽了我要講的一番話後,會作何反應。

「我是代你妻子來看你的。」
「晚餐前我要出去喝一杯。來得正好。喜歡苦艾酒嗎?」
「還可以。」
「那走吧。」
他戴上圓頂禮帽——這個也早該洗洗了。
「我們可以一起吃飯。你還欠我一頓飯呢。」
「當然。就你一個人嗎?」

我真是聰明,這麼重要的問題,我居然能問得不著痕跡。
「哦,是的。說真的,我已經三天沒有說話了。我的法文不夠道地。」

當我走在前面、下了樓梯,想起茶點店的那位姑娘來,不知道她怎樣了。是他們吵架分手了,還是他的熱情已過?看起來,似乎不大可能:他謀畫了一年,就是為了讓自己陷入絕境。

我們走到克里希大街,在一家大咖啡館露天的桌子中找了一張,坐了下來。


第十二章

這會兒,正是克里希大街人頭攢動的時刻,只要想像豐富,就能在來來往往的行人中,發現許多庸俗貪婪的浪漫。小職員、女售貨員,彷彿是從巴爾札克筆下走出的老式人物,憑藉人性的弱點賺錢的各色男女。在巴黎的一些貧民區,街道上總是熙熙攘攘,充滿勃勃生機,讓人血脈賁張,靈魂隨時靜等著出人意料的事情發生。

「巴黎你熟嗎?」我問。
「不熟。我們度蜜月時來過。我自己從沒來過。」
「那你怎麼找到這家旅館的?」
「別人介紹。我要便宜點的。」
苦艾酒上來了,我們一本正經,把水澆在融化的糖塊上。
「我想,我還是說說,為什麼來找你吧。」我開門見山,卻不無尷尬。
他眨了眨眼睛。
「我知道,早晚會有人來的。艾米給我寫了很多封信。」
「那我要講什麼,不說你也清楚。」
「那些信,我都沒看。」

我點燃一根菸,好給自己一點思考的時間。但這時,卻不知該怎麼完成使命了。一路上想好的雄辯措辭,或憤怒、或委婉,在克里希大街一下失靈了。突然,他咯咯地笑了起來。
「真是可惡的差事,對吧?」
「哦,不知道。」我回答。
「那好,聽我的,都忘了吧,這樣,我們就可以好好玩一個晚上。」
我有些遲疑。
「你想過沒有,你的妻子非常難過?」
「她會想通的。」

他說話的冷漠神情,簡直難以形容。這讓我很難堪,只能盡力掩飾。我學我叔叔亨利的腔調說話;他是牧師,平常請親戚給候補助理牧師協會捐款時,就是這種口氣。

「你不介意我直來直往吧?」
他搖搖頭,笑了。
「你這樣對她,應該嗎?」
「不應該。」
「她有什麼不好?」
「沒有。」
「那你們結婚十七年,你又挑不出她什麼毛病,這樣拋棄她,你不覺得很惡劣嗎?」
「惡劣極了。」

我感到吃驚,瞥了他一眼。無論我講什麼,他都滿口應承,這就沒轍了。我的處境,忽然變得非常複雜,更別提有多可笑了。本來,我想說服他、打動他、勸導他、警告他,曉之以理,必要時,還會斥責他、咒?他、挖苦他;但是,當罪人對自己的罪行供認不諱,勸導的人又能如何?在這一點上,我沒有經驗,因為,換我自己做錯了事,總是矢口否認。

「還有什麼要說的?」斯特里克蘭說。
我撇了撇嘴。
「嗯,你都承認了,好像就是沒什麼可說。」
「我想是吧。」
我感覺出師不利,有些惱火。
「豈有此理,總不能一分錢不給,就把女人甩了吧。」
「為什麼不能?」
「她怎麼生活?」
「我已經養了她十七年。她為什麼不能變一變,自己養自己?」
「她不行。」
「讓她試試。」

當然,有許多道理我可以講。我可以談婦女的經濟地位,談男人婚後心照不宣或顯而易見應盡的義務,很多很多,諸如此類;但我認為只有一點,是重要的。

「難道,你不愛她了?」
「一點都不愛了。」他回答。

這個問題,對我們雙方來說,都很嚴重,然而他的回答顯得輕描淡寫,厚顏無恥;為了使自己不笑出來,我拚命咬住嘴唇。我一再提醒自己,他的行為極其可惡。我絞盡腦汁,終於讓自己變得義憤填膺。

「他媽的,你得想想孩子。他們可沒做對不起你的事。他們不是自己要來這個世界的。像你這樣不管不顧,他們肯定會流落街頭。」

「他們已經好好生活了很多年。大多數孩子沒這麼舒坦。再說,總有人會養活他們。必要時,麥克安德魯夫婦可以供他們上學。」

「可是,你難道不喜歡他們嗎?多可愛的兩個孩子啊。你的意思是,你不想再為他們承擔任何責任嗎?」

「他們小的時候我確實喜歡,現在長大了,沒什麼好牽掛的。」
「簡直太沒人性了。」
「我看也是。」
「你看來一點也不覺得羞恥。」
「是不覺得。」
我想改變一下策略。
「誰都會認為,你是個十足的蠢貨。」
「隨他們怎麼說。」
「所有人都討厭你、鄙視你,你也無所謂嗎?」
「無所謂。」
他的回答簡短、輕蔑,讓我的問題顯得非常荒謬,儘管這些問題似乎很有道理。我思量了一兩分鐘。

「我懷疑,假如一個人知道自己的親朋好友都反對自己,他還能不能心安理得?你真的就無動於衷?是人都有良知,早晚你會後悔的。即使你的妻子死了,你也不後悔?」

他沒有說話。我等了一會兒,想讓他開口。最後,還是我自己先說話。
「你有什麼要說的?」
「我只想說一句:你笨得可以。」
「無論如何,法律會讓你撫養你的妻子兒女,」我有些生氣地說,「我想法律會為他們提供保護。」
「法律能從石頭裡榨出油來嗎?我沒錢,就一百英鎊。」
我更加困惑了。當然,他住那麼便宜的旅館,經濟狀況可想而知。
「錢花完了怎麼辦?」
「再去賺點兒。」

他非常冷靜,眼睛裡始終充滿嘲諷,彷彿我說的一切都是蠢話。我停了一會兒,考慮接下來說什麼。但這次,他先開口了。

「為什麼艾米不能再嫁人呢?她還年輕,也算漂亮。我可以推薦一下:她是個賢妻。如果她想跟我離婚,我完全可以順著她、依著她。」

現在,輪到我發笑了。他很狡猾,不過,顯然是有目的的。出於某種原因,他必須隱瞞自己和一個女人私奔,閉口不提她的行蹤。於是我也變得斬釘截鐵。

「你妻子說,不管你怎樣,她都不會和你離婚。她打定主意了。我勸你,還是死了這條心吧!」
他非常驚訝地看著我,顯然不是在假裝。笑容從他的嘴角消失了,他很認真地說:
「但是,親愛的朋友,我才不管她怎樣呢。她離也好、不離也罷,我都無所謂。」
我笑了起來。

「哦,算了吧!別把我們當傻瓜。碰巧我們知道,你是和一個女人一起來的。」
他愣了一下,隨即哈哈大笑。笑得那麼響,旁邊的人都好奇地轉過頭來,甚至有人跟著笑起來。
「這沒什麼好笑。」
「可憐的艾米。」他還在笑,齜牙咧嘴地說。
然後,又滿臉不屑的樣子。

「女人的腦子真可憐!愛。就知道愛。她們以為,男人離她而去,是因為有了別人。你覺得我是這樣的傻瓜嗎,把為一個女人做過的事,再做一遍?」

「你是說,你離開妻子,不是因為另一個女人?」
「當然不是。」
「你敢發誓?」
我不知道,為什麼自己要這樣講。真是幼稚。
「我發誓。」
「那麼,上帝作證,你究竟為什麼離開她?」
「我想畫畫。」

我直直地盯著他。我不明白。我想他瘋了。讀者務必記住,我這時還很年輕,面前坐著的,是一個中年人;而我驚詫不已,什麼都忘了。

「但你已經四十歲了。」
「正因為這個才想。再不開始就晚了。」
「你從前畫過畫嗎?」

「小時候我很想當畫家,但父親叫我去做生意,他說,學藝術,沒前途。一年前我開始畫一點。去年我一直在上夜校。」

「斯特里克蘭夫人以為你在俱樂部打橋牌,其實都是在夜校?」
「對。」
「你為什麼不告訴她?」
「我覺得,還是不知道的好。」
「你會畫了嗎?」
「還不行。但會學會的。正因為這個,我才來巴黎。在倫敦,我得不到我想要的東西。這裡也許可以。」
「你認為,像你這麼大年紀學畫,可以嗎?大多數人都是十八歲開始。」
「如果十八歲學,肯定比現在快些。」
「你怎麼覺得自己有繪畫的才能?」

他沒有馬上回答我的問題。目光停在過往的人群上,但我覺得他什麼也沒看見。就是回答了,也跟沒回答一樣。
「我必須畫畫。」
「這樣做,是不是在碰運氣?」
他望著我,眼睛裡有一種奇怪的神色,讓我感到很不爽。
「你多大了?二十三歲?」

我覺得他離題了。像我這樣的年輕人碰碰運氣,再自然不過;但是,他的青春早已不再,有孩子有老婆,是個體面的證券經紀人。於我自然的東西,於他卻顯得荒謬。但我還是想盡量公平。

「當然,奇蹟也許出現,你會成為大畫家。但必須承認,這種可能,微乎其微。如果最終你不得不承認全搞砸了,可就後悔莫及了。」

「我必須畫畫。」他又重複了一遍。

「要是頂多你只能當個三流畫家,是不是還要孤注一擲?不管怎樣,如果是其他行業,你才華平平,關係不大,可以得過且過;但是,當一個藝術家,完全不同。」

「你他媽真是個傻瓜。」他說。
「我不知道你為什麼這麼說,除非我言過其實。」

「我告訴你,我必須畫畫。我身不由己。一個人掉進水裡,他游泳游得好不好沒關係,反正他得掙扎,不然就得淹死。」

他的聲音富有激情,我不由自主地被打動了。我感覺在他體內,彷彿有一股猛烈的力量奮力掙扎;這股力量強大無比,壓倒一切,好像違背他自己的意志,將他緊緊地攫住。我無法理解。他似乎真的被魔鬼附身了,很可能,突然就會被撕得粉碎。但表面上看來,他卻再普通不過。我的目光,好奇地落在他身上,他卻毫不緊張。我不知道,一個陌生人會怎樣看他:他坐在那裡,穿著破舊的諾福克夾克,戴著早該換洗的圓頂禮帽;他的褲子鬆鬆垮垮,他的指甲未修乾淨;他的臉鬍子拉碴,一雙小眼睛,高高翹起的大鼻頭,顯得既笨拙又粗俗;他的嘴很大,嘴唇很厚,給人一種耽於色欲的感覺。唉!我不知道該怎麼評判他。

「你不打算回妻子身邊了?」最後我開口說。
「死也不回。」
「但她願意不計前嫌,從頭來過。她不會說你的。」
「讓她見鬼去吧。」
「你不在乎別人把你當成徹頭徹尾的壞蛋嗎?你不在乎妻子兒女去要飯嗎?」
「毫不在乎。」
我沉默了片刻。為了讓自己的話顯得有分量,我故意把一個個字咬得真真切切:
「你真是個不折不扣的渾蛋!」
「心裡話終於說出來了,好,我們去吃飯吧。」

第十三章

也許,我拒絕他的邀請比較合適。我想,如果我回去向他們彙報,應該把自己真實的氣憤表演一番,我怎樣一口拒絕了和這種人共進晚餐,至少麥克安德魯上校會記我的好。但是,我總擔心,一直這麼道貌岸然地演下去,我演不好,也會害臊;而且,這對斯特里克蘭不會產生作用,這樣,我便更難開口推辭。只有詩人和聖賢才會相信,在柏油馬路上辛勤澆灌,能培育出百合花來。

我付了酒錢,和他走到一家廉價的小餐館,這裡擁擠熱鬧,我們大吃起來。我是因為年輕、胃口好,他則由於良心麻木。然後,我們進了一家酒館,喝咖啡和利口酒。

關於巴黎之行,我要說的話已全部說盡,雖然沒有繼續調查——這對斯特里克蘭夫人來說是背叛,但我實在無法和斯特里克蘭的冷漠相抗衡。只有女人才會反反覆覆做同一件事,而且熱情不減。而我安慰自己,盡量瞭解斯特里克蘭的內心是有用的。我對這一點其實更感興趣。但這並非易事,因為斯特里克蘭並不能說善道。他講起話來很困難,彷彿語言根本不是用來表達自我的工具;所以,你必須透過那些陳詞濫調、粗俗俚語以及模糊不清的手勢,來猜測他內心的意圖。儘管他說不出什麼高深的話來,但他性格中的某種東西,卻讓他顯得不那麼乏味。也許,是因為真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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