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

關 於 本 書

‧強力推薦
‧內容簡介
‧作者簡介
‧譯者簡介
‧目 錄
‧延伸閱讀

線 上 試 閱

失去名字那一天

作 者 作 品

絕歌(新版):日本神戶連續兒童殺傷事件

譯 者 作 品

絕歌(新版):日本神戶連續兒童殺傷事件

藍小說

【類別最新出版】
洗大象的女人
老虎的妻子(暢銷新版)
直到黑夜盡頭
直到黑夜盡頭(作者親簽版)
天堂


絕歌:日本神戶連續兒童殺傷事件(AIM0245)──(本書為十八禁,未成年人請勿閱覽)
絶歌:神戸連続児童殺傷事件

類別: 文學‧小說(翻譯)>藍小說
叢書系列:藍小說
作者:前少年A
譯者:蘇默
出版社:時報文化
出版日期:2016年05月20日
定價:320 元
售價:253 元(約79折)
開本:25開/平裝/288頁
ISBN:9789571366364

已絕版

 轉 寄 給 朋 友

 發 表 書 評 

 我 要 評 等 

Share/Bookmark

線 上 試 閱

 

失去名字那一天



  失去名字那一天

一九九七年六月二十八日。

我,從此不再是我。

那是我從光明世界被永遠放逐的那一天。

所有原本生活中,尋常無奇的一件件瑣碎小事忽然間都蒙上了一層莫名象徵的那一天。

「少年A」──成了我的代名詞。

我不再是一個有血有肉的人,我成為一個無機的「符號」。一個被大多數人當成「少年犯罪」的代表符號,一個跟大家住在不同世界裡、沒有一絲一毫人類情感,古怪又令人毛骨悚然的「怪胎」符號。

不管好或壞,我沒有任何地方比別人突出。我從來沒想到過自己會變成什麼東西的象徵。

請回想一下您國中時的同班同學,您一開始會想起誰?是不是那個成績優秀、運動萬能而且長相也很受老天爺眷顧的班長?

第二個會想起誰?是那個天生好笑、說話風趣總是帶動現場氣氛的活寶?

第三個呢?是那個染了頭髮、叼根菸、一天到晚鬧事,有時好像咬到嘴脣一樣露出一臉俏皮笑容的同學吧?

大家都到齊了。好了,現在請您再把眼睛轉向教室的角落去。看,那裡不是還有一個人?一個您連名字跟長相都忘了的人。您根本也忘了曾經跟他同班過吧?

不會念書、不會運動,也不太能跟別人好好講上幾句話。走進教室時沒有人會看他,在走廊上跟他擦撞時沒有人會回頭。沒有人會叫他的名字。他在或不在都沒有人會在乎。那個人就是我。

這樣一個無論在任何學校、任何班級裡一定都會出現幾個的屬於校園階層裡頭最底層的「無臉人」,從那一天起,成了少年犯罪的「象徵」。

清晨,我感覺有人搖晃我的肩膀,睜開了眼睛。惺忪的睡眼裡,映入了父親的臉。

「警察來了。說什麼有事情要問你……」

父親說。他看起來好像還沒有搞清楚發生什麼事,一臉疑惑。

我什麼話也沒說,默默把枕頭旁堆成要塞一樣的小狗、鴨子、哥吉拉、鱷魚之類的玩偶推倒,從棉被裡爬出來。慢吞吞穿上牛仔褲跟棉質運動上衣後,從二樓走下一樓。玄關裡站了兩位刑警。一個禿頭有啤酒肚,一個一眼看來就是個柔道練家子,耳殼變形、體格壯碩。

「我們有事想問你,跟我們來一趟吧?」

禿頭的刑警這麼說。他臉上露出和善的笑容,眼神卻像獵人瞄準獵物一樣凌厲地揪著我。我默默點了頭。
走出家門時,我沒有看父親的臉。母親當時在後頭,不在旁邊。

現在回想起來,如果我當時能看一眼父親的臉就好了。叫母親來,也看一下她的臉。我想用這雙眼睛牢牢記住,他們把我當成不成才的「自己的孩子」看的最後瞬間,不是「殺人犯」也不是「怪物」。如果當時我能把亂長的頭髮撥一撥,抬頭看看天空就好了,因為在那之後,我好幾年都待在不見天空的房間裡……

可是我卻只是一如往常地低著頭。我不想看任何人,也不想被任何人看。

就這樣,我從家人面前、從光明的世界消失了。

之後,我的時間便靜止在十四歲。

抵達成立了土師淳君殺害、棄屍事件搜查本部的須磨警署後,先進行了簡單的搜身,接著便把我帶去偵訊室。那裡已經有兩位刑警等著。一個大塊頭的刑警大開雙腿,站在室內正中央,雙手插在口袋裡。一頭捲毛夾雜著白髮,鷹勾鼻,眼神像猛禽般銳利,稍黑的膚色透露出他年輕時曾在許多現場衝鋒陷陣過。

另一個站在旁邊的刑警頭髮抹了髮油,側分。眼鏡後有雙瞇瞇眼,穿件邋遢的襯衫。

啪嗒一聲,偵訊室的門闔上。

「坐那裡!」

刑警指著椅子。我一坐下來,他便隔子桌子坐在我對面。另一位刑警站在門口。桌上擺著厚厚一疊檔案。
刑警直勾勾地盯著我的雙眼質問:

「你知道淳君的事吧?」

「我在電視上看到過。」

「三月時不是還有另一個小女生被打死嗎?那是你幹的吧?」

「什麼?」

我故意裝傻。

「同一天不是也有個小孩子被刺傷嗎?我們給她看了你照片,她說就是你。你忘啦?」

「我不知道耶。」

他一邊問,一邊探身往前盯著我的眼睛。

「真罕見哪~難得有人說謊,臉上居然都看不出來。難怪大家都被你騙了。淳君的事要怎麼說?有人說看見你跟他走在一起唷。」

「淳君是我弟的朋友。有時候會來我家玩。可是我們從來沒有兩個人單獨玩過。看錯了吧?」

就這樣問問答答之間,我心底開始受不了。

──好想馬上認罪。最好趕快把我送上死刑臺,結束這一切。

那時候的我,已經不能控制我自己了,所以只能寄望有誰能來阻止我。

「啊──我累了耶,有沒有什麼物理證據啊?」

聽我這麼一說,刑警馬上發飆。

「你這個小孩子不要隨便看不起警察!我們沒有什麼證據還可以把你拉到這邊來啊!」

他怒吼著兩手按著桌面猛然站起,拿起放在一旁的厚檔案夾在我面前拍打。打開檔案,他一邊啪啪地翻頁給我看,一邊逼問。

「這是你在學校寫的所有作文!我們找專家鑑定過筆跡了,跟寄到神戶新聞的聲明文百分之百出自同一個人之手!怎麼樣,該認了吧!」

眼前的確是一堆我從前寫的作文跟送到神戶新聞社的犯罪聲明文的彩色影本。

忽然被攤出了小學時寫的作文跟犯罪聲明文,宣稱「筆跡鑑定一致」,實在很難不相信。

──終於被找到證據了。結束了。終於可以結束了。

我心裡這麼想,可是並沒有馬上認罪,反而還使盡全身力量惡狠狠瞪著那個刑警。我心裡一邊想被逼到極點,一邊也想頑抗到最後一秒鐘。因為除了那以外,我已經沒有任何要拚命的事了。

後來那刑警被叫去家裁 召開的審判時,提到他當時看見我的眼神心裡一寒。我雖然不知道自己當時瞪他的眼神到底怎麼樣,不過大概很恐怖。

我一邊瞪著他,腦中忽然閃過了母親的臉。

如果就這樣一直不講話,他們最後會放我回家嗎?回家後,要怎麼跟母親解釋?又要對她說謊了,又要再騙她。她一定會完全相信我的話,一點也不懷疑吧。我就是受不了這樣。

就那樣瞪著那刑警好一會兒後,淚水忽然抑制不住地冒了出來。
──我怎麼能承認?我怎麼可以輸?

──我想認了。我想讓一切都結束了。

兩種完全相反的情緒從腳底緩緩襲上,像油跟水般彼此不容卻又強勁攪拌在一起,沿著膝蓋、腰、胸、肩一路往上,終於到達了下眼瞼溢了出來。

這麼一來就結束了。已經不會再有人受傷害了。

「是我幹的。」

我開始自白。

刑警先問我事件時用的凶器在哪裡。我回答犯案用的凶器已經全部丟進附近一個叫做向?池的蓄水池裡,剩下的刀子跟榔頭等等則藏在我房間裡。我在他們遞給我的A4紙上畫下我房間的草圖,向他們說明什麼東西藏在哪裡。

刑警一邊做筆錄,一邊用手機連絡在我家待機的警官,在取得我口供的同時也進行家宅搜索。刀子、榔頭、裝在玻璃瓶裡泡過鹹水的貓舌、從附近工地偷來的攜帶式釘槍還有我的「犯案筆記」,所有我的邪惡寶物統統都被扣押了。
這些結束後,接下來便是訊問我,發生土師淳殺害、棄屍事件的五月二十四日那天我的行動。

警方偵訊告一段落後,我被帶到了別的房間。等了一會兒後這次進來了一個檢察官跟一個檢察事務官,所有刑警全都離開。

檢察官是個中年矮胖的人。事務官大約三十五歲左右。高挑,雖然沒有檢察官那麼嚴重,不過也有點肥滿。

胖檢察官在我面前噗通一屁股坐下,開始講話。

「呃──現在我們要錄口供,不是你做的話就不要招,你只要實話實說就好了。」

口氣聽起來很親切。我點點頭,把剛剛跟刑警講的話又跟他說了一遍。

高個子的事務官在房間一角的小桌子上打開了手提電腦,以跟我說話速度等速地把我講的話打進了電腦。他稍微屈身向前,喀喀答答一直打。

「好了,今天就先到這裡。我們明天還會來,你今天好好休息喔。」

胖檢察官這麼說完後,跟高挑的事務官說了聲「走吧」,就走了出去。

兩個人走了後,等在外頭的剛才那些刑警又進來了。我跟他問了一件在意的事。

「什麼時候執行死刑?」

刑警笑著回答:
「死刑?你在說什麼啊?你才幾歲呀!不會被判死啦。你小小年紀幹出那種事,腦筋好、膽量也夠,好好念書吧,從頭來過。明天起要正式調查了,什麼事都要全部講出來你才會輕鬆一點。我會救你的。」
我腦海裡一片空白。

救?

說什麼呀,這歐吉桑?

我心裡真正的救贖就是「死刑」。無法按下重來鍵的生死遊戲。輸了就是絞刑。我要嘗到跟被我痛下殺手的淳君一樣的痛苦而死。這是我在心裡唯一預設好的下場。

就像油膩膩的碗盤上滴下了一滴洗碗精,恐懼感轟然擴散開來,竄遍全身。

那時候的我,「生」毋寧比「死」更令我畏懼千百倍。

夜泣

被調到拘留所後,我先在入所處量了身高體重,所有品也被做成了清單。家人已經幫我送來了一週份的換洗衣物。在那樣的情況下還跟家人保持著連結,無疑令我非常痛苦。

我在持有物品清單上簽完名後,便被帶到單人房。單人房大約有六疊榻榻米那麼大,角落用牆圍成廁所,為了方便監看,牆上挖了個六十公分平方的洞口,嵌上了壓克力板。挑高的天花板正中央裝了監視器,單人房門口也擺了摺疊椅,有拘留所的監看人員二十四小時監視。

從那一天起,我就開始了「夜泣」。晚上一鑽進棉被裡,眼淚就開始止不住。我看著上方,繃緊身體咬緊牙關,然而眼淚卻像從壞掉的水龍頭流出的水滴一樣,一滴、兩滴,滑過太陽穴旁流向枕頭。

現在網路上還能隨便找到我十四歲時的照片。從那面無表情像戴了面具一樣的臉上,可能很難想像我哭泣的樣子。

事實上,我也很少哭。不是為了要「像個男子漢」。我只是不太會把任何情緒表現出來。這可能是我從小給自己培養起的自我防衛技巧。

我是變不成蝸牛,沒有殼能保護自己的蛞蝓。所以我必須在自己身體裡打造出一個自我防衛的殼。當我一察覺危險,便逃進自己打造起來的那個厚殼裡。我不再把悲傷、憤怒等等的情緒直接表現出來,當我越緊張,我已經習慣表現得越沉穩。

但那天晚上,眼淚卻像斷掉的串珠一樣,一顆接一顆怎麼也止不住。

也許是我受不了痛苦吧。「察覺不到痛苦的痛苦」。身而為人卻無從感受的痛苦。

我對於殺了人卻沒有任何感覺的自己,感到恐怖得無以復加。

就像士兵在戰爭中失去了手腕後,仍會感到早已不存在的手腕還是會痛的「幻肢痛」一樣,也許我在引發事件時早已粉零麻碎的「人性」的一部分,也在跟我訴說它的痛苦?

我犯下一件又一件罪行,同時也感受到人性的感覺慢慢從自己體內流失。就像被針刺破了一個洞的腳踏車輪胎一樣,空氣慢慢流出去,輪胎慢慢萎縮。我那顆失去了彈性的心,不管發生什麼事、不管再怎麼叫它,也不會再有反應了。
我被全世界拒絕了。

那時候我是真的那麼想。當我看見紋白蝶像個勤勞的郵差一樣在花朵跟花朵之間熱情地傳遞花粉,當我看見像用壓克力顏料塗抹出來的萬里晴空、上頭像用和紙撕下貼上的薄透白雲,我覺得一切東西都看不起我。我恨透了所有美好的事物。我想把眼睛所見的美好一切全都毀得亂七八糟。這世界上所有美好的一切,都只讓我覺得是對我這個醜惡又骯髒的人所做的嘲諷。

我病了。病得很嚴重。不是「是不是精神病」那種程度的問題,而是「人性本質」有病。

隔天起,開始進入正式偵訊。白天我淡淡地自白自己所犯下的地獄般的犯行細節,晚上鑽進被窩後,便開始像進行儀式一樣哭。過了兩三天,眼睛旁的皮膚已經紅腫破皮,刺刺地發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