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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歷史‧傳記>歷史與現場
叢書系列:歷史與現場
作者:岳南
出版社:時報出版
出版日期:2019年01月25日
定價:500 元
售價:395 元(約79折)
開本:25開/平裝/536頁
ISBN:9789571376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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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貽琦時代的開啟

重返清華園


一九三一年九月二十一日,南京教育部函請行政院同意。十月十四日任命。十二月三日,梅貽琦正式到清華校園就職並作了著名的「大學與大師」演講。有道是三年不飛,一飛沖天;三年不鳴,一鳴驚人,梅貽琦在海外悄然無聲地蟄伏、隱忍了三年之後,終於迎來了展翅騰飛,一鳴驚人的歷史契機。

與十六年前首次入清華園任教不同的是,此次梅貽琦以校長之尊,入住清華園最顯赫的第一住宅區──甲、乙、丙三所中頭號官邸──甲所。按馮友蘭的說法,由校長、教務長、祕書長三巨頭所居住的三所官邸,學校不向他們收房租,但在馮氏到清華的時候,只有甲所不收,其餘二所皆與教授同等待遇。梅貽琦甫一入住甲所,與其他二所同,不但向學校繳納房租,且原有的額外待遇全部取消,如梅夫人韓詠華之回憶:「任校長期間,月涵廉潔奉公的作風仍像在監督處一樣。過去甲所住宅的一切日用物品包括手紙都是由公家供給的,有公務人員按時送到。月涵繼任後一切全免,公私分清,私宅的一切自己掏錢。我和月涵一起進城時可以坐他的小轎車,我一人進城時永遠乘班車,從未要過他的小車。」又說:「月涵擔任校長後,他的生活幾乎就只有做工作,辦公事,連吃飯時也想著學校的問題。……他對生活要求很簡單,從不為穿衣吃飯耗用精力,也不為這些事指責家人。」

梅貽琦掌校時四十二歲,歷史的風雲聚會,終於把他推向了校長的位子。既然歷史在一個前行的夾縫中選擇了梅貽琦,梅自當責無旁貸地承擔起歷史賦予他的使命。然而,重返清華、在地位上今非昔比的梅貽琦,面對的第一件事就是「校長治校」,還是「教授治校」,這一決定他本人以及清華前途命運的根本問題。

儘管一系列《條例》和《國立清華大學規程》相繼出籠,但清華的自由主義傳統依舊,而國民黨CC派系打入清華陰謀的強勢張揚,反而引起廣大師生的戒心與厭惡,並希望以校內學生自主的口號,來對抗校外政治控制,以此展開了更加激烈的清華自由主義派與政府當局連同政治威權的對抗和纏鬥。到了吳南軒掌校時代,「教授治校」與「校長專權」的衝突進一步加劇,吳氏強硬地堅持教務長、院長等,必須按照政府法令、法規由校長全權任命,宣稱過去由教授會推薦再由校長任命的做法不合法,堅決不予承認。其結果導致教授會與師生合力抵制,吳南軒及其親信幹將在倉惶避入東交民巷飯店後,被迫全體去職。當然,吳南軒是不服氣的,這才有了在「離平宣言」中,認為「教授治校,原有可採。不過精義在集中於治學方面,養成純粹研究學術之精神,不在領導學生,干涉校政,以為推倒他人之工具,造成『學生治校』、『校長不治校』、『教授不治學』之風氣。」當此之時,除吳南軒本人奮力呼號,另有一些擅於搬弄權術者,包括時任國立北京大學校長的蔣夢麟,也公開叫囂和贊成吳南軒的觀點與做法,宣稱:「校長治校,教授治學」。此點,在清華法學院長陳岱孫看來,蔣夢麟這個主張「其實也無可厚非,如果校長能真正把校治起來,廣大的教師是不願多管閒事的。但在動盪的三十年代,至少在清華,是不具備這條件的。」按清華校友何炳棣的說法,蔣夢麟的口號和真正的用意,即「邏輯上暗含校長與教授的對立」,而清華傳統的「教授治校」原則,「部分地源於早期教授與政客型校長的鬥爭」。無論是「對立」還是「鬥爭」,皆為政客型和挾私弄柄的校長所不喜,因而彼輩對「教授治校」恨之入骨,自有其淵源所在。梅貽琦返國掌校前,由於羅家倫、吳南軒等政客校長的政治勢力,以及企圖奪取教育機構控制權的陰謀,使清華教授們感覺到為維護教育的民主自由,以某種形式組合起來的校內民主、自由領導體制十分必要,且迫在眉睫。這就促進了清華校內領導體制在「校務委員會議暫行維持校務」期間的迅速發展和確立。一九三○年至一九三一年間,這個體制迅速形成,它的組織就是教授會、評議會和校務會議。理論上說,教授會對校務有絕對的支配權,其作用則是通過評議會具體表現和實施。

梅貽琦奉命重返清華園,面臨的正是一個校長僅處於維持地位,以及完全沒有校長的情形之下,通過教授們共同努力發展起來的、一個新形領導體制的局面。擺在新科校長梅貽琦面前的有兩個選擇:一是祭出政府法令和最高領袖蔣介石欽定的《國立清華大學規程》,施行政府明令授予的「校長治校」大權,依法強勢組閣與處置校務;一是尊重清華傳統和師生意願,把「教授治校」精神發揚光大。最終,梅貽琦選擇了後者,並協助把它鞏固下去──儘管這個選擇明顯地削弱了他個人獨斷專行的權利。

對於這一抉擇的心理活動,梅貽琦沒有留下隻言片語,外人不得而知。但大體而言,與梅氏的性格、德智以及對世局的權衡分不開,或如陳岱孫之推理:「有些可能的原因是明顯的:在出國任留學生監督之前,梅一直是清華的教授,從感情上和對教育的基本觀點上說,他和廣大教師們是一致的。他平易近人,作風民主,學校大事率多徵詢教師意見,這也和他的謙虛平和的性格有關。他似和政治無緣,在他就任校長後頭幾年,連一個掛名的國民黨員也不是。在南京他也沒有政治資本,沒有人事淵源。他只有和全校教師們一起才能發揮他的作用。在清華教師中,許多人是他過去的學生或後輩,他們對於他是尊敬的,他也相信廣大教師是有辦好清華的共同事業心的。同時他也知道力圖控制高教陣地是CC集團既定的派系策略。吳南軒的拙劣表演雖告失敗,但他們是不會就此罷手的,一有機會,還會捲土重來。保留清華這一塊『淨土』,這是他和全體教師的共同願望。一個以教育學術民主自由為號召的校內管理體制,在抵抗和緩和外部政治派系勢力的侵入和控制上也許能起到作用。」

陳氏的分析不見得是梅貽琦所想的全部,但有一部分當是可信的。梅對這一體制具體扶植的措施,是拋開南京政府教育部制定的校長總攬人事大權的《國立清華大學規程》,重新按一九二六年曹雲祥掌校、梅氏本人被選為教務長時代,由清華教授會制定的《組織大綱》行事,即:評議會為最高權力機關,教授會擔任制衡角色,校長為「王帽」,三者相互制衡監督。

在這之前和之後的梅貽琦,一直把自己當作京戲中王冠整齊、儀仗森嚴、端坐正中,其實並沒多少戲份和唱段的「王帽」看待,這是自謙,但也說明了他看待自己身分的態度和治校理念。梅掌校後,不但採取「教授治校」的方針,且再次重申:校務依循民主制度運作,開會時必須要有提案,然後才能進行討論與表決。凡與會者均有提案權與自由發言權,經過多數贊成之後,才能作為會議的議決案。這樣的議決案才算是代表多數的意見,少數人自然就無計可施。這一連串的民主方略,作為不可撼動的制度在清華重新實施後,已離開清華的郭廷以聞訊,認為:「教育部為了安定起見,調他〔梅〕回來,他是清華學生逼走的,結果回來當校長,但此後評議會管事,校長等於是林(森)主席,不管事。」

意即梅貽琦只是教授會和評議會的傀儡,或一個懸絲木偶而已。

郭廷以後來到了臺灣,創辦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並自兼所長,儘管胡適說他從來沒聽說過郭廷以,也不知道郭廷以是誰。但後來其「事功」頗受本所研究員吹捧抬舉,似有成仙變聖之感。不過就郭氏對梅貽琦出任清華校長的一段說詞,至少有兩個方面不合事實:一者,梅貽琦並非學生趕走,而是被羅家倫與郭氏等合謀設計擠走並放逐海外的。二者,歷史給出的答案是,梅貽琦不是當年的國民政府主席林森,他的性格也不可能成為林森式傀儡。小子不敏,何足以知之?事實上,「教授治校」在清華的實施,不但沒有削弱梅貽琦作為校長的權力和地位,反而有益於梅的地位穩定與校內風潮平息──梅貽琦是聰明且有大智慧的,非羅家倫、吳南軒等輩,甚而幾個小雞肚腸、蠅營狗苟的幕僚如郭廷以者所能比擬和理解。從郭氏的認知與說詞中,可以見出郭廷以之「小」,梅貽琦之「大」。梅貽琦「大」在何處?素有「國師」之志且行之於身的馮友蘭,晚年曾說過這樣一段話:「實際上,如果校長善於運用,他不但可以不招致教授會的反對,而且可以使教授會轉化為自己的工具。前北大校長蔣夢麟從經驗中得到一個規律。照他說:在一個大學中,校長、教授、學生是三種勢力。如果三者之中,有兩種聯合起來,反對其餘一種,一種必然失敗。梅貽琦跟教授相處很好,常稱:大學者,有大師之謂也;校長的職務是率領職員為教授服務。在這種運用中,他其實掌握了大權,並且在學校有事的時候,教授會總是幫他的忙。後來的幾次學生運動中,教授會總是跟校長在一邊。按當時校長和教授的階級性說,這是必然的。」

馮氏之言,可謂一針見血,真正指出問題核心,比之郭廷以氏之「高見」,確屬天壤之別。對於此點,陳岱孫晚年亦有所討論,謂:「無論如何,梅在受任校長後接受了這一體制,並加以扶植。……在理論上,教授會、評議會、校務會議、校長四者之間,在許可權和意見上是可以發生矛盾的,但在實際上卻沒有發生過任何裂痕。校長是教授會、評議會、校務會議的主席,在會上梅總是傾聽群眾的意見,而與會的成員也十分尊重他的意見。」

於是,學校的許多危機化之為無形,許多難關亦平安度過去了。造成這種局面的原因或如朱自清所言:「在這個比較健全的組織裡,同仁都能安心工作,樂意工作。他使同仁覺著學校是我們大家的,誰都有一份兒。」
「誰都有一份兒」,正是梅貽琦掌校後「大家」的共同認知和心聲,也是力量集結的源泉和化險為夷、不斷前行的動力。對此,清華校友趙訪熊有過切身體會,趙說:我一九三三年回清華任教時,梅貽琦擔任校長已經兩年了。「那時清華民主氣氛盛行,學校的各種事情,例如分房等等,都設有委員會,記得全校有三十四個委員會。一九三六年至一九三七年,我身在十七個委員會中,為什麼呢?因為我是學數學的,梅先生說,把他放進去,算算什麼的。」

趙氏所說的三十四個委員會,皆由評議會所統籌,但清華評議會在行政上固然是重要的一環,甚至學校比較大的支出,也須評議會選出的會計加蓋印章始為有效,但會計只佐助校長詳為稽核而已,並不妨害校長的決策權。因而,趙訪熊在回憶中特別強調,各個委員會各管各的事,但「都是由梅校長直接領導。」

藉此可見,梅貽琦是真正參透黃老哲學「無為而治」,並善於在實際中應用的智者高人,不是外強中乾的顢頇,更不是大權旁落的傀儡,此舉如清華校友鄒文海所言:「梅校長在評議會中,猶英國首相在內閣會議中一樣,總是靜聽他人的意見,而後再作決定,他認為只有這樣才能集思廣益。他不先表示意見,他人自無從附合他的意見,更不必怕與校長的意見有什麼衝突,所以每個人都根據自己的看法據理力爭。這樣的爭論,自然都是對事而發。梅校長兼聽眾論之後,很容易作一適當的抉擇。當各人的意見沒有什麼出入時,他的結論只是歸納大家的意見。當各人的意見距離很大時,他的結論可能表示他自己的看法。無論在哪種情形下,梅校長的結論多數是為入會人士所樂於接受的。梅校長主持任何會議,都是採取上述方式。」

正是因了這樣寬廣明亮的胸襟和為人處事的方式方法,才如歷史系主任蔣廷黻所言:梅貽琦掌校後,清華「在他的領導下不再是個政治皮球,步上了正軌。」

當頭一棒

當「教授治校」這塊決定國立清華大學發展的基石,被「同情者」梅貽琦賦予校內合法地位並夯實鐓牢後,清華這個在歷史夾縫中鬧騰了二十年的「政治皮球」,於「九一八學潮」稍微緩和之後,在正常的軌道裡運行開來。

梅貽琦的性格決定了他不推崇所謂「新官上任三把火」的模式,但身在其位,自然要謀其政,何況梅是一個賦有理想,且把理想與現實結合並設法落到實處的實幹家。按既定計畫,梅貽琦要做的幾件大事包括增聘教授、擴建圖書館、體育館、教職員與學生宿舍和充實圖書儀器,加強文、理、法三個學院陣營等等。一九三二年二月,梅貽琦又提出清華「擬向工程科學方向發展」,以配合政府發展社會急需的理工學科和工業界實際需求,而適應和配合這個需求最切實的方式方法,就是設立專門的工科院系的方針。對此,梅向教授會和評議會特別提案,於清華設立工學院,並對全校師生進行演說,強調建立工學院的意義。意想不到的是,計畫草就,正欲施展抱負之時,一件令梅貽琦備感頭痛的事發生了。

清華庚款基金自一九二九年由中基會(中華教育文化基金董事會)「永久保管」後,管理得當,盈餘基金逐年增加,各方皆感滿意。一九二九年至一九三一年,由中基會代領的美國每月退回賠款,除撥匯留美經費外,餘款悉數按規定撥作清華大學經費。按原定計畫,自一九三二年至一九四○年,每月退款數目增加,約每年有一百三十八萬餘元。「章程」規定,清華大學的常用經費每年為一百二十萬元國幣(留美學務處所用經費除外),餘額留作基金,在庚款未滿期間,基金本息不得提用,滿期後只可動用基金利息。中基會根據教育部核准之清華大學及留美學生經費預算,每年分別發放應用。梅貽琦於一九三一年十二月三日上午就職演說時,第一條就談到清華的經濟,並說清華的經濟在國內算是特別好,清華也是特別的幸運,繼之談到:「如果拿外國大學的情形比起來,當然相差甚遠,譬如哥倫比亞大學本年的預算,共有三千六百萬美金,較之清華,相差不知多少。但是比較國內的其他大學,清華的經濟,總不能算少,而且比較穩定了。我們對於經濟問題,有兩個方針,就是基金的增加和保存。我們總希望清華的基金能夠日漸增多,並且十分安全,不至動搖清華的前途。然而我們對於目前的必需,也不能因為求基金的增加而忽視,應當用的我們也還得要用。不過用的時候總力圖撙節與經濟罷了。」

這個演說,聽起來底氣十足又不乏謙虛和理性,演講者與聽講者心情之愉快可想而知。只是僅過一個多星期,突然傳來不幸的消息,國民政府因處境艱難,軍政開支浩大,財政拮据極度困窘,決定自一九三二年三月停付美國庚款一年。按照中美協議,如中國停付庚款,美國方面因無收入而不能「退還」多餘庚款,即同樣延遲一年。如中國繼續延遲支付庚款,美方自然照例延遲「退還」。如此這般,清華庚款無繼,所需常用經費戛然而斷。

梅貽琦與清華高層聞訊,立即致函任職外交部的原清華中等科庚申級(一九二○)江西籍學生劉師舜查詢。劉於一九三二年二月七日覆函,謂正在「照達美使查照」。據梅貽琦推測,一九二四年美國退還第二次庚款,「在中國參加歐戰的時候,庚款停付五年,清華之款未被停付。此次如果實行,清華恐不能除外,則於吾們經濟上影響甚大。」在此情形下,梅貽琦情緒低落,只好與評議會商定,一旦清華庚款停付,「全部用費都要重加審定,各事要就其性質緩急重為分配,能稍緩的暫行從緩。」

但各系課業總得設法不受阻礙,學生宿舍亦必須添造,以便容納擴招學生和收容全國各地失學、特別是東北因九一八事變流亡的學生。

屋漏偏逢連夜雨,正在清華方面與外交部交涉之際,又橫生枝節,國立北平三校公開提出向清華借款。此前,因清華擁有庚款基金,常為外界各種勢力所覬覦,南北政府也曾多次圖謀挪用,並有勒令清華購買政府發行的「公債」等舉措。梅貽琦在清華當物理教員的時候,北洋政府曾因財政困難,教育經費無著,欲將清華一部分款項提出分於各校以便接濟,「幸賴外交當局,以相當理由拒絕,並未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