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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摘:點一盞燈
【劉墉的信】
點一盞燈
這世上不是被愛得愈多的人,愈懂得回報愛,反而是愛得愈多的人,愈會加深地去愛!
今夜,我為你點亮門燈,因為實在太晚了!
我知道那盞小小的燈,不可能照亮你漆黑的路,但是我不由得將它點亮,告訴你家裡有許多懸念的心。
是的!那是許多顆懸念的心,大家裝作若無其事的樣子,看電視、聊天,但是每個人的耳朵都在門外,每一雙眼睛都不自禁地向門口瞟。
直到你的腳步聲,在前門石階上出現,那許多顆懸著的心,才放了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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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說打電話時家裡正占線,因為歌劇團等著你伴奏,所以沒再撥;練完則急著趕車,心想不久就能到家,便也省了。
這番話聽來似乎有理,問題是,你有沒有想到親人的懸念,可不是只懸念一下,就不再懸念了?那是一直地懸念,且愈念愈焦、愈懸愈高的!這許多顆心,竟不值得你多撥幾次電話嗎?
其實我不應該苛責你,因為那是許多年輕人都犯的毛病。他們只顧自己玩,很少會為父母設想。「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對於孩子來說,他們還不是父母,當然沒有所謂的「己所不欲」,也便難免將這些牽掛的痛苦施之於父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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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得我在你的年歲,每次讀到《孝經》或《論語》中「身體發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和「父母在,不遠遊,遊必有方」,都心想孔子說得有點過分,父母是父母,子女是子女,大家是獨立的個體,也當然有自主權。
但是今天,再看到這兩句話,感覺就不同了。我相信當孔子說那句話的時候,他一定已經有了孩子,因為只有自己經驗到子女受傷的痛苦,和對孩子的懸念之後,才可能說出這樣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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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子女愛父母,似乎總不如父母愛子女的多?因為他們對父母的犧牲與奉獻,遠不及父母所給予的。
你應當記得我在《點一盞心燈》那本書裡講的故事︰
一個原本對鄰人關心的主婦,有天聽見鄰居孩子的哭聲,又見到一股濃煙從鄰人的屋裡冒出來。當她衝進去將孩子抱起時,原本不大的火勢突然蔓延,使她幾乎陷身火海。從此,她居然對那救出的孩子特別關心。而當人問她原因時,她說︰「因為我差點為這孩子送了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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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實在的,如果她事先知道火勢會突然變大,恐怕不敢進去救孩子。但是她既然冒了生命的危險,做出那樣的犧牲,就會增加對那孩子的愛。
同樣的道理,父母可以對子女做萬般的犧牲與奉獻,卻少有子女在青少年時,就大大地回饋父母,也是因為奉獻愈多的人,愈會付出愛!
所以,這世上不是被愛得愈多的人,愈懂得回報愛,反而愛得愈多的人,愈會加深地去愛!直到有一天︰
他自己有了子女,才知道來自父母的愛有多麼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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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今夜我點亮了門燈,希望當你在漆黑的夜色和寒冷的北風中歸來時,能遠遠看見家門前一盞燈。你敢說當你看到這昏黃的燈光時,沒有一股溫馨從心底升起嗎?
我相信,當有一天你獨自生活,踏過今夜這樣的路,走到自己漆黑的階前時,必定會懷念爸爸媽媽的這盞燈。
而後你結婚,寒夜歸來,看見門燈正亮,便在心裡高興地說︰看!我的妻為我點了燈,她在等我呢!
而後,你有了孩子,大到可以深夜未歸,你則會像我一樣,為他點上門前的一盞燈!
直到那一天,你才會真正體會──
每一盞門燈後,都有一顆,甚至許多顆懸念的心!
【劉軒回信】
光暈愈來愈溫暖
為什麼不打電話回家?當時我的原因有兩個:一是怕被「念」,二是因為不知道何時才能回家。而且打了電話,就一定得報上確定的時間,就此給自己訂了一個限制。萬一屆時趕不回去,豈不是罪上加罪!
最近我妹妹高中畢業,經常要出門參加同學辦的party,也為了電話一事跟家裡有些不愉快。老爸出國,便換老媽擔心。我很想對她說:「老媽,安啦!幫小帆點盞燈,就先去睡吧!」
老爸當年點門口那盞燈時,希望我感受到父母的懸念和苦心,但說實在,我心中只想著:「哇!還在等啊,這次要被罵慘了!」
但事隔二十年,現在我每年平均只回美國一次,將近二十小時的飛機,再從甘迺迪機場搭車到長島,滿身疲憊回到家門口。這時,看到那盞燈,倒是有一種說不出的溫暖,跟當年的感覺完全不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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