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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案實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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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探李昌鈺破案實錄(TC0001)

類別: 偵探‧推理小說>破案實錄
叢書系列:破案實錄
作者:李昌鈺口述、鄧洪整理
出版社:時報文化
出版日期:1998年12月08日
定價:250 元
售價:198 元(約79折)
開本:25開/平裝/304頁
ISBN:9571327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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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昌鈺破案實錄六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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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書摘 2

.科學化驗提供線索

回到化驗室,雖然設備有限,但是我利用顯微鏡及一些化學方法,開始進行檢驗分析。在燒焦的火柴盒上有一些英文字母,經過一番辨識,原來是一家總部設在哈特福市的機械公司,我馬上打電話叫刑警沿線查訪。

分析毛髮時,我發現這些毛髮是男性白人的陰毛,很可能是嫌犯在強姦被害者時摩擦而脫落的。

至於綁住死者手腳的鞋帶方面,我發現那是靴子的鞋帶。靴子的鞋帶通常有不同的標準長度,如 26 吋或 32 吋等,但是本案的鞋帶卻有 47 吋半長,相當蹊蹺。我推想嫌犯家裡也許有一捆鞋帶,然後自己剪下來使用。此外,在鞋帶上我們還發現了紅色油漆,這種油漆是家庭住宅所使用的單層油漆,經過漆片化驗,油漆很新,因此我推判凶犯可能在案發前不久曾作過油漆工作。

我曾告訴兩位刑警燒毀喬安娜屍體的助燃物是無鉛汽油,他們希望能找出汽油的品牌,再向出售該牌子的加油站探查線索,於是派遣大批人力,到市內各加油站蒐集汽油,送到化驗室叫我比對。我向他們表示,在早期煉油廠不多,品牌很少的時候,或許可以比對,但是現在加油站的汽油來源不一,煉油廠眾多,不可能比對出汽油的品牌。

他們並不理會我的解釋,並背對著我說:「我們相信一定能找到一位比你厲害的科學家,一定能將汽油來源比對出來。」科學並非萬能;但是他們並不信服我這位東方臉孔的化驗室主任。在他們請聯邦調查局的化驗室出馬幾個星期過後,化驗結果為該助燃物是類似汽油的物質,無法研判汽油的品牌。這兩位老美刑警仍不服氣,再到聯邦槍枝煙草管理署的化驗室化驗,四個星期後,結論仍是助燃物可能是汽油。他們還不死心,最後求助於美國海防隊的化驗室,因為海防隊經常處理海上漏油及海上事故,為當時全美規模最大的油類化驗室,該化驗室的七位科學家花了三個星期的時間,只得到「助燃物可能是汽油」的結論。而我的化驗結果比這些化驗室還精細,我說這是一種無鉛的汽油。自從這些測驗結果與我最初的判斷殊途同歸後,這些老美刑警對我這位黃皮膚的中國人開始口服心服。

從死者陰部取到的液體中,我們找到了精子。化驗分析後,發現疑犯血型為B型。當時血液酵素分析已經引進到刑事鑑識界,這種方法是更進一步分析血液中的遺傳因子,俾能更準確地鎖定嫌犯。當時血液酵素分析的儀器並不普遍,即使在刑事鑑識界,酵素分析儀還是由英國蘇格蘭場(英國首都倫敦警察廳的俗稱)發明的。而稍早時,蘇格蘭場的生物化學化驗室主任卡拉費是我的朋友,曾經帶了一套儀器送給我,所以我們很早就可以設備對精子進行酵素分析,結果發現其PGM型為2-1型。

幾個月前,距離伯靈頓八十多公里遠的一個小鎮曾連續發生小女孩遭強暴殺害的案件,凶手至今逍遙法外。因此有人懷疑本案與該名凶手有關,「連環摧花殺手」的疑雲籠罩著整個伯靈頓,人心惶惶,許多家長因而不再讓小孩參加夏令營。

精液比對之後,我馬上通知懷特,告訴他喬安娜為獨立案件,因為現場採集的精液與連環摧花案受害女孩身上的不同,不可能是同一位疑犯所為。

原來就咬定此案為「連環摧花殺手」所為的懷特當然有騎虎難下之感,但是,我逐條向他說明各種血液分析的科學證據後,再加上其他聯邦化驗室相繼認同我在助燃物上的判斷,懷特開始相信我,暫時排除了原先的假定,改以科學證據獲取到的線索來進行偵查。

.峰迴路轉

在美國早期的刑事偵查中,證據的取得主要是靠目擊者訪談和嫌犯自白。美國早期的社會並不太複雜,尤其在鄉下地區,大家彼此都認識,很多老年人都坐在門前的搖椅上看著過往的人群,通常在案件發生時都有很多人證。但是隨著工商業社會越來越複雜,大部分家庭夫妻都忙於工作,目擊證人比較少了。另外由於美國的司法體制日益複雜,有時證人在法庭等了三天都沒有被排到出庭作證,許多民眾都不願承擔經濟上的損失而迴避作證,逐漸出現「視而不見,聽而不聞」的現象。

在七十年代初期,聯邦最高法院對「檢方對米蘭達(People v. Miranda)」一案的判決,使刑事案件的傳統偵查方法遭到前所未有的挑戰。居住在亞歷桑納州的米蘭達因涉嫌綁架及強姦而被警方逮捕,警員並沒有告知他有任何憲法上的權利就開始偵訊,在兩個多小時的偵訊中,米蘭達終於認罪,法院及陪審團即判他有罪。但是最高法院裁定檢方不能在法庭上使用其自白,因為警方沒有事先告知米蘭達他具有的基本人權,例如有權保持沉默,有權要求訊問時有律師在場,如果無力聘請律師,政府將為他提供必要的法律服務。此案例後,許多疑犯都知道憲法的保障而不願向刑警提供任何線索,在疑犯獲得律師代表後,刑警從疑犯口中獲取到有用線索的機會變得更少。

在人證減少,自白及偵訊受限的情況下,傳統的偵查方法跟不上時代的需要。在這種青黃不接的情況下,許多大案都無法偵破,而這些大案不破,往往會影響民心,進而動搖到整個城市的治安形象。

我就行凶的手法及證據向專案小組提供一些偵查方向:從凶手將泳衣拉起罩住臉部,可以判定嫌犯很可能與喬安娜認識;從用汽油焚屍的手法來看,嫌犯知道如何燒毀證據,因而智力不低;從陰毛的分析中可推定犯案者是一位男性白人;從鞋帶的微物分析來看,嫌犯家裡很可能仍有大捆鞋帶,並且很可能最近從事過油漆工作;再從火柴盒追查,我估計可以從火柴盒上的公司查出火柴盒的主人。

更重要的是,到現在為止,仍沒有找到殺人的凶器。我建議刑警繼續地毯式搜索以尋獲凶器。皇天不負苦心人,果然經過兩個星期的搜索,刑警在樹叢中找到了一把日本生產的單刃小刀,刀刃上仍有一些血痕。

小刀上的血跡吻合喬安娜的血型,刀刃的切痕也與喬安娜身上的刀痕一樣,因而可以判定此刀即為殺害喬安娜的凶器。我再將刀柄用藥品顯相,果然出現幾只指紋。這些指紋成為破案的關鍵。

以指紋鑑別身分最早始於我國的唐代,當時所有重要的文件如契約等都以指紋作為簽字或簽名畫押的證據。後來經法醫界證實每人的指紋都不一樣,世界上沒有任何兩個人有相同的指紋、掌紋或腳紋,在十九世紀末,指紋開始應用在刑事鑑識上。

當嫌犯作案時,除非戴上手套,很難不在現場留下指紋。嫌犯用手拿住東西,或抓住物品,都會留下指紋。指紋的產生是因為手掌接觸物品留下油脂或汗液所致。當手指接觸過塵埃、血液或墨水,再摸到一些物品時,都會留下轉移性指紋。

指紋可以分為三類:

第一類是明顯紋,就是目視即可見的紋路。如手沾油漆、血液、墨水等物品轉印而成,通常都是印在指紋卡上成為基本資料;

第二類是成型紋,這是指在柔軟物質,如手接觸壓印在蠟燭、黏土上發現的指紋;

第三類是潛伏指紋,這類指紋是經身體自然分泌物如汗液,轉移形成的指紋紋路,目視不易發現,是案發現場中最常見的指紋。潛伏指紋往往是手指先接觸到油脂,汗液或塵埃後,再接觸到乾淨的表面而留下,雖然肉眼無法看到這些指紋,但是經過特別的方法及使用一些特別的化學試劑加以處理,即能顯現出這些潛伏的指紋。

鑑識人員最常接觸到的指紋是潛伏紋。如果指紋是留在金屬、塑膠、玻璃、磁磚等非吸水性物品的表面,檢驗方法就比較容易。通常可以用粉末法,選擇顏色對比大的粉末,撒在物品表面提取出完整的指紋;另一方法是磁粉法,以微細的鐵粉顆粒,用磁鐵作為刷子,來回刷掃,顯現指紋。

如果指紋留在紙張、卡片、皮革、木頭等吸水性物品的表面,必須經過化學處理才能在化驗室顯形。常用的化學法有:

碘燻法──即使用碘晶體加溫產生蒸氣,它與指紋殘留物的油脂產生反應後,便會出現黃棕色的指紋,必須立即拍照或用化學方法固定;

寧海得林法(Ninhydrin)──將試劑噴在檢體上,與身體分泌物的胺基酸產生反應後,會呈現出紫色的指紋;

硝酸銀法──硝酸銀溶液與潛伏指紋中的氨化鈉產生反應後,在陽光下會產生黑色的指紋;

螢光試劑法──螢光氨與鄰苯二醛幾乎馬上與指紋殘留物的蛋白質或胺基酸作用,產生高螢光性指紋,此試劑可以用在彩色物品的表面。

採集證據還可以使用其他的方法,如三秒膠法,即利用氰丙烯酸酯的氣體與水和胺基酸分子反應而產生指紋。

如果要採取人體皮膚上的指紋,可以使用碘燻──銀板轉印法:經過碘處理過的指紋,在接觸到銀板時,會顯現出黑色的指紋;或可以先用三秒膠法進行處理,再用雷射或多波域光源偵檢。

此外,近年來也有一些新進的指紋採取技術,這些新方法逐漸得到法庭的認可。如氬離子雷射法,利用適當的光學設計,將一些指紋殘留物的成分呈現螢光而拍攝下來,又如使用螢光粉末或染料,可以加強雷射效果;X光法,在指紋上撒上鉛粉以X光照射後,會產生明顯的指紋,此法可用於皮膚上;真空鍍膜法,在真空槽內,利用高壓電生成細微金屬蒸氣,附著於指紋紋路上,在紙張,紡織品及塑膠上均可使用此技術;多波城光源法,使用不同的濾色鏡來改變照在潛伏指紋上的光線波長,可以加強指紋反差,或使背景變暗,以凸顯指紋。

採取到指紋只是第一步,接著要對指紋進行分析及比對。指紋的基本紋型可分成三大類,其中第一類是箕形類,其指紋紋路形成像畚箕狀紋路,又分為反箕形紋及正箕形紋;第二類是弧形類,其紋線從一端流向另一端,且中央拱起,又分成弧形紋及帳形紋兩種;第三類是斗形類,至少有兩個三角外端,中間為回旋紋線,又分為斗形紋、囊形紋、雙箕形紋及雜形紋等四種,斗形紋約占全部指紋的 29 %。

在 1972 年,聯邦調查局的指紋中心開始以電腦進行指紋鑑識,到了 1980 年,指紋中心開始將聯邦及州政府執法部門的指紋卡全部輸入了電腦,而建立起一個龐大的指紋資料庫。執法部門除蒐集曾被警察逮捕的嫌犯或在監服役的犯人的指紋外,民眾凡是申請政府或軍警工作,或是申請美國公民等都要打印指紋。 1989 年 6 月 5 日聯邦調查局開始向各層級的執法部門提供全美電腦連線指紋比對服務,所需的時間從過去的一週縮減到一天,目前美國許多執法單位都設有自動化指紋辨識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