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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案實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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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昌鈺破案實錄 3(TC0007)──重返犯罪現場
Famous Crimes Revisited : From Sacco-Vanzetti to Oj Simpson

類別: 偵探‧推理小說>破案實錄
叢書系列:破案實錄
作者:李昌鈺、傑瑞‧拉比歐拉
       Henry C. Lee
譯者:郭玉芬
出版社:時報文化
出版日期:2002年03月26日
定價:280 元
售價:221 元(約79折)
開本:25開/平裝/312頁
ISBN:9571336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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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昌鈺破案實錄六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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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書摘 1

第一章 O‧J‧辛普森

前三個談到的罪案,中心人物都是被害人:約翰‧甘迺迪、文森‧福斯特與瓊白蕊‧蘭司。本部分,也就是本書壓軸的兩大部分的第二部,主軸人物卻是殺人嫌疑犯:辛普森(O.J. Simpson)。他是非裔美人足球英雄,曾擔任南加大的足球後衛,1967 年,獲得海斯曼大獎,銜譽大學足球隊最傑出球員。辛普森再接再厲,加入美國職業足球聯盟紐約水牛城比利斯隊,綻放職業明星光芒。1985 年,他首度獲選年度風雲人物,名列職業足球榮譽榜。1979 年卸下球衣後,辛普森擔任一家電視網的運動節目評論員,並且成為一名身價甚高的成功廣告明星,名聲依舊如日中天。他也是電影明星,和保羅‧紐曼與史提夫‧麥昆等演員演過對手戲。在他耀眼的職業生涯中,「柳橙汁」廣告把他塑造成美國人的偶像,看過他在防衛線上衝鋒陷陣、在電視廣告裡跳躍過機場,或者在電影「笑彈龍虎榜」(Naked Gun)裡誇張演出的大眾相當仰慕與尊敬他。

辛普森在 47 歲時似乎就擁有了一切:名聲、財富和權勢。接著開始走下坡。辛普森案發時間為 1994 年,當時在美國本土,前總統尼克森(President Richard Nixon)和前第一夫人賈桂琳‧甘迺迪(Jacqueline Kennedy Onassis)方辭世,海外則有曼德拉宣誓成為南非首位黑人總統、連接英國和法國的海底隧道正式通車。案發地點是洛杉磯,洛杉磯在幾年前曾發生過警員毆打一名黑人摩托車騎士金恩(Rodney King),而且三十多年前在該區的瓦茲(Watts)還發生過非裔美人暴動事件。

1994 年 6 月 12 日, 35 歲的辛普森前妻妮可‧布朗(Nicole Brown),在她座落於洛杉磯布蘭伍區的班迪街寓宅靠近大門的地方被殘殺。辛普森一開始就被鎖定為嫌犯,但他涉案的可能性,是因五天後爆發的一次事件才開始引人注目。當時警車及一列浩浩蕩蕩的直升機隊,尾隨在一輛白色的福特野馬型越野車後方,以時速六十英哩在南加州 405 號高速公路展開緩慢的追蹤行動。辛普森當時正坐在由他兒時好友兼前足球隊隊友柯林(A.C.Cowlings)駕駛的車上,他坐在後座,手拿一把槍對準自己的腦袋。全美估計有九千五百萬名電視觀眾都在收看這檔不可思議的劇碼。

那天稍早,辛普森並沒有出席應訊雙人血案的指控。這部野馬車最後停在他位於洛金漢大道的宅第,於是他被提交監護,一時間,自信又常帶微笑的辛普森那張受人愛戴的臉孔,變成一個夾雜著矛盾與黑暗的陰森電視形象。他被剝去超級明星外衣,換上一個令人無法置信的新沈重角色:殺人犯被告。在陪審團遴選活動開始的一年多後,接著是一場煽情的審判,開庭作證長達 133 天,還有電視轉播。辛普森被冠上所有的罪名,製造出五萬頁的謄本、 126 名證人和 857 件證據。原先要任命一位卓越的非裔美人檢察官做裁決,卻引起不同族群的反應分歧,很多觀察家都察覺到,審判結果將掀起美國國內種族關係的風暴。

在長達一年多的時間裡,數百萬觀眾守著電視,收看一名殞落的巨星面對信心十足的檢方隊伍蒐集的「如山鐵證」,如何一路迎撞過去。在這個半傳奇式的聳人案件和半連續劇好戲中,每個觀眾都有他想看的部分。白晝的演出加上新聞主播、不知為何方神聖的專家學者和說故事的博士們聯手所做的夜線新聞,四面八方人馬齊聚一堂,炒得全國熱鬧滾滾的。

我應佘彼羅(Attorney Robert Shapiro)律師之請加入了「夢幻隊伍」為辛普森辯護。審判時,個別的事件似乎在冗長沈悶的程序中被處理得特別快,就像在似乎動也不動的裝配線上拼裝出一個又一個小玩意兒,因此,雖然整個審判的步調略嫌拖滯,它的每一小部分倒進行得滿快的。解決鎮壓行動和主審法官伊藤(Honorable Lance Ito)的一些法律問題花掉不少時間。待在洛杉磯時,我下榻於離刑事法庭大樓不遠的一家飯店,由於有康州的公務在身,以及擔任多國刑案顧問的關係,我大部分時間都不在城裡,但常得在兩岸間飛來飛去,而人家也常幫我訂同一家旅館。不出庭或複驗證據時,我日夜都在和其他的隊友計劃會期的事。

既然可以參加全部開庭程序,我個人也參與了審判,我想到過要把這整個案子從記憶裡重整,但是這個方法會缺少我們到目前為止重溫過的那些案子的立即性。蘭司的故事不能混為一談,它還是現在進行式。對辛普森一案,我籲請咻地消失回到過去,運氣不錯,祈禱應驗了。

還有一件事:一個簡單的回想過程,會排除任何可能和山姆康斯坦相遇的機會。我只有在變形的時間裡看見過他,而且已經接受他可能是這魔幻的一部分的無厘頭想法,我也真的希望知道他對辛普森案的反應,尤其是涉及種族主義和家庭暴力,還有這兩個議題會不會影響審判的結果。那個時候,山姆要不是已深得我信任,那他至少是挑起了我對他意見的好奇心。倒也不是把他說的話當做「定論」,要是我猜得沒錯,似乎他是代表公眾意見的聲音。如果是這樣,聽聽他怎麼說是值得的。我畢竟是一位科學家,誰說我得站在他那邊來著?


關係人──妮可‧布朗‧辛普森

辛普森的第一次婚姻是和他青少年時期的戀人瑪格麗特(Marguerite Whitley)結褵, 1979 年宣告結束。同年他從職業足球退休,他們的兩歲女兒艾倫也在同一年溺斃在游泳池裡。這對夫妻還育有另一雙子女,兒子叫傑森,女兒叫阿爾妮,她在後面會成為替父親辯護的一名重要證人。

妮可於 1977 年,也就是她 18 歲那一年,首度和辛普森相逢。那時辛普森 30 歲,和瑪格麗特仍有婚姻關係,但與妮可這個緣分是注定拆散不了的。

辛普森的新歡出生於德國的法蘭克福,母親是德國人,父親是軍方報紙記者,妮可卻是在加州長大的。她是名金髮美女,曾被南加州的岱那點高中(Dana Point High School)選為校花。辛普森離婚後,她就搬去與他同居,兩人於 1985 年共結連理。他們的女兒雪妮次年出生,兒子約斯頓跟著在兩年後也呱呱落地。兩個小孩在刑案發生那段期間和妮可住在班迪街寓宅。

在 1992 年離婚之前,這位美麗的白人姑娘和英俊的非裔美人在洛金漢大道上擁有一棟豪宅,在洛杉磯西邊的貴族式布蘭伍社區裡,他們的婚姻顯然超越了種族的藩籬。妮可似乎很快樂,就在她被殺的前幾個月也是這樣,人們可以看到她悠閒地開著她價值九萬美元、車牌號碼「L84AD8」(Late for a Date發音同:約會遲到)的白色法拉利四處兜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