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偵探‧推理小說破案實錄書籍基本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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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案實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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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昌鈺破案實錄 3(TC0007)──重返犯罪現場 Famous Crimes Revisited : From Sacco-Vanzetti to Oj Simpson
類別: 偵探‧推理小說>破案實錄 叢書系列:破案實錄 作者:李昌鈺、傑瑞‧拉比歐拉 Henry C. Lee 譯者:郭玉芬 出版社:時報文化 出版日期:2002年03月26日 定價:280 元 售價:221 元(約79折) 開本:25開/平裝/312頁 ISBN:9571336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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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書摘 3
九一一:你反鎖在一間房間裡還是什麼的嗎? 妮可:不,他可以直接就進來。我不去小孩那兒因為孩子們…… 九一一:你認為他會去打你嗎? 妮可:我不知道。 九一一:待在線上,別掛斷,好嗎? 妮可:好。 (聽不太見) 九一一:他正在說什麼? 妮可:什麼? 九一一:他正在說什麼? 妮可:還會說什麼? (後院傳來警察的無線電聲音) 妮可:辛普森,辛普森,孩子們在睡覺。 九一一:他還在對你大叫嗎? (大叫的聲音。妮可在電話上哭泣哽咽) 九一一:他對你做的什麼事不高興嗎? 妮可:(哽咽)那是很久以前的事,卻老是在翻舊帳。 九一一:你的室友正在和他說話嗎? 妮可:沒有人可以跟他說話、聽他說話。 九一一:他有隨身攜帶任何武器嗎? 妮可:沒有,嗯嗯。 九一一:好,他現在站在哪裡? 妮可:在房子後門的走道。 九一一:好。 辛普森:我再也不管什麼狗屎…… 妮可:拜託,辛普森,拜託你(聽不太見),請離開。 辛普森:我不走…… 妮可:請離開,辛普森,拜託,孩子們,孩子們在睡覺,拜託。 九一一:他要走嗎? 妮可:沒有。 九一一:他知不知道你正在和警方通電話? 妮可:不知道。 九一一:孩子們現在在哪裡? 妮可:在我樓上房間裡。 九一一:他們聽得到他大叫嗎? 妮可:我不知道。那是唯一安靜的房間……老天。 一一九:有人和孩子們待在樓上嗎? 妮可:沒有。 (後院持續聽到大叫聲) 九一一:他現在在說什麼?妮可,你還在線上嗎? 妮可:在。 九一一:你還認為他會打你嗎? 妮可:我不知道。他要走了。他剛剛這樣說。他剛說他必須走了。 辛普森:嘿!我一整個星期都可以在《國家詢問報》讀到這狗屎。她講的,一字不差。什麼,誰得到那個,誰? 九一一:你現在是唯一和他在屋內的人嗎? 妮可:現在,對。他也正在對我的,那個住在後面的人也剛好站在那兒。他回家了。 九一一:你也在和他吵架嗎? 妮可:不!絕對不會! 九一一:噢,好,好。 妮可:那不是吵架。 九一一:對。這以前發生過沒有? 妮可:很多次。 九一一:好,警察應該在路上了。好像花了很久的時間,因為那一區現在有點忙碌。 (繼續聽到大叫) 九一一:對警方說:關於格瑞那綠蔭路,嫌犯仍然在那兒,還叫得很大聲。 九一一:他還在吵架嗎? (敲門聲) 九一一:剛才有人正在敲你門嗎? 妮可:是他在敲。 九一一:他在敲你門? 妮可:有一間房間上鎖,他想知道為什麼。 九一一:噢,所以他是在敲上鎖的那扇門? 妮可:是啊,你知道嗎,辛普森,你頭上那扇窗也是打開的,你走好嗎,拜託?我可不可以掛電話了? 九一一:你想要這樣做,你掛掉以後會沒事嗎? 妮可:(聲音聽不太見) 九一一:你想要等到警方抵達現場嗎? 妮可:想。 九一一:妮可? 妮可:還在。 九一一:他還在跟你吵嗎? 妮可:嗯嗯。他走動了一下(聲音聽不太見)。 九一一:孩子們還在睡嗎? 妮可:是,很難吵醒他們。 九一一:他現在在屋內哪一個地方? 妮可:樓下。 九一一:樓下? 妮可:是的。 九一一:那你在樓上? 妮可:不,我在樓下的廚房裡……在廚房裡。 (背景持續有叫囂聲) 九一一:妮可,你看得到警察了嗎? 妮可:沒有,但是我現在要出去了。 九一一:好,你想要出去那裡? 妮可:對。 九一一:好。 妮可:我要掛電話了。 九一一:好。
一般咸認地方檢察官辦公室發動密集的媒體戰,想造成公眾對辛普森的反感,並把上面那些錄音帶當做他們的主要武器。我推測他們可能認為,有必要扭轉大眾在那場公路追逐戰對他表達的同情。 很明顯,這個行動奏效,因為在「九一一」的錄音帶播放前,我的消息來源是六○%的美國人相信辛普森是無辜的,錄音帶一公開後,有六○%的美國人認為他有罪。山姆想當然耳應該知道,我希望有機會問問他的想法。 然而,這個策略也很可能適得其反,因為就在它改變了民意調查數字時,也阻礙了大陪審團的程序進行,將案子推向舉辦預審(預審比大陪審團對被告有利)。辯方曾發表聲明,抗議大陪審團團員可能和全國其他民眾一樣聽到錄音帶內容,早就被先入為主的資訊所影響。很諷刺地,這和我們之前重溫的一個案子有關聯,有趣的是不僅引起爭論的是同一個議題,兩案的被告律師也都是大名鼎鼎的李‧百利(F. Lee Bailey)。 我的好朋友烏爾曼(Gerald Uelmen)是「夢幻隊伍」的成員,也是前加州大學聖塔克拉拉分校法學院院長,他在自己的著書《審判的教訓:大眾v.辛普森》中寫道: 我在本動議中提起的主要當權人士引起一種似曾相識的真實感。這是一九六六年雪柏v.麥斯威爾(Sheppard v. Maxwell)一案的審決。三十年前李‧百利曾為該劃時代名案和美國最高法院爭論。關於雪柏博士被控殺妻案,事前就有不被認可的證據公開並廣為流傳,包括他拒絕接受測謊,還有「語不驚人死不休的目擊證人」形容他有「雙重人格」和火爆脾氣。把有罪判決先擺一旁,最高法院批評開審法庭無能,無法「採取強硬措施」以保護被告能由不受外界影響、公正無私的陪審團給與公平裁決的權利。再次開審時,雪柏博士獲得無罪釋放。 九一一的錄音帶是家庭暴力最戲劇性的代表例子。1989年的新年,一大清早就發生辛普森暴力毆妻的事件,當時法庭命他接受治療,他照做了。檢方在預審時將兩件證據呈堂,又在一開審時拿出來展現辛普森的反覆無常個性,將他施虐的天性列入記載,建立他擅於跟蹤並終究殺死前妻的事實。辛普森不受和妮可和談的約束時,和好幾個女人約過會,尤其是一名 20 歲的白人模特兒芭比耶里(Paula Barbieri),她稍後否認兩人曾經相戀的謠言。反觀妮可,她在兩人最後一次試圖和談後,也就是被殺前一個月,並無任何公開的戀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