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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作 品

人性拼圖I:異常犯罪心理剖繪實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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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性拼圖I:異常犯罪心理剖繪實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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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案實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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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偵探‧推理小說>破案實錄
叢書系列:破案實錄
作者:保羅‧布萊敦
譯者:韓文正
出版社:時報文化
出版日期:2003年06月23日
定價:220 元
售價:174 元(約79折)
開本:25開/平裝/208頁
ISBN:9571339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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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漏網之魚

在倫敦西南方,班克斯正忙著上電視節目,呼籲全國民眾關注普魯姆鎮這件慘絕人寰的凶案,進而提供線索。這件案子非常棘手,死者施蔓莎交遊廣闊,許多朋友都是來來去去,一一追蹤下落無異是大海撈針。

根據專案小組研判,大致可以斷言,凶手與死者素不相識,而且是連續犯。照理說,警方可以就心理報告的範圍進行目標篩選,不必追查死者男友或仇家之類的閒雜人等。但為了預防未來辯方以此為藉口,指稱警方針對特定型態的嫌犯,蓄意忽略其他的重要線索,辦案程序還是要按部就班,省不了一堆例行公事。 死者在當地托兒所和教堂結交了不少新朋友,也常與老友們保持聯絡--這些人以各地賓館為家,行蹤飄忽不定;透過雜誌徵友欄搭上的狐群狗黨就更甭提了!廣告商提供了語音信箱讓對方留下資料,但這些號碼更改頻繁,錄音帶又沒保存備份。話雖如此,警方還是從中挑了一百多位進行偵訊,其餘一千多人只有先擱在一邊。

死者也留過一些資料,以便與對方進行性交易;換言之,每位恩客都有嫌疑。由於她的身分背景,這些人或許以為能輕易拐她上床。

班克斯向「刑案追緝令」提議替本案製作專題,電視台起初反應冷淡。可想而知,製作單位認為手頭的資料不夠詳盡,生怕節目內容有欠麻辣。對一個廣受歡迎的節目來說,這點實在很遺憾。回想播映之初,製作單位對警方提供的案件來者不拒,如今卻別具隻眼,以收視率為優先考量。

就這件案子來說,製作專題絕對有其正面效益,尤其是讓鄰近地區的居民提高警覺,因為凶手就住在本地,隨時可能再度犯案。為了吸引製作單位,班克斯拿出我提供的凶嫌心理分析,對方欣然同意--條件是我必須露臉。

「這不太好吧!」我想推掉。

「如果你不去,他們就不答應,」班克斯擺張苦瓜臉。

「他們巴不得我直接指出凶手是誰,其實根本派不上用場。我們也不知道他會不會看節目。坦白講,我認為案情有所突破的機率很低。」

「多低?」班克斯問我。

「可能不到百分之十,頂多百分之十五。」

「要是能達到百分之十五,起碼比目前的狀況好多了。就我的立場,不惜代價一定要逮到這個混蛋!當然啦,我不能逼你上節目,我只能拜託你,求求你,無論如何一定得答應。」

這叫我怎麼拒絕?

我曾經協助「刑案追緝令」編寫劇本,但都刻意避免露臉。並非我對節目本身抱持成見--的確達到了正面功效,重現案件但不鼓勵犯罪,從不替潛在的罪犯「指點迷津」--我只是不喜歡當個讀稿員。

製作單位指定由我出面,敘述凶嫌的心理剖繪,幸虧我成功說服對方,這件差事給班克斯比較妥當,畢竟他的身分是刑事組長。其中某些細節刻意忽略,尤其是關於施蔓莎從娼的歷史。若公開死者的職業背景,民眾的憐憫之心也會隨之淡化,即使掌握線報,也不願主動報案。處理這種事情必須謹慎,我們不想誤導民眾,以免遺漏了緝凶的重大線索。

我不想把凶手說得像個禽獸,以免刺激他再幹一票。重點在於,不要表現出厭惡、憤怒的情緒,或做出批判性的語句。如此一來,只會深化他和這個世界的疏離感,也可能降低民眾報案的機率。凶手身邊的人--親戚和同事--並不認為他是禽獸;說他是禽獸,反而讓這些人別有所思,認定凶手不可能是他。

節目於一九九四年二月八日星期四播出,找了兩位貌似死者的女演員,重現命案現場的情況;同時播了一段母女在海邊嬉戲的錄影帶。

一位計程車司機提供線索。命案發生的那個星期,他曾經從托兒所載死者回家,施蔓莎憂心忡忡地告訴他,住宅附近停了一輛行跡可疑的黃色廂型車。另外幾個證人也記得這輛廂型車,還提到兩個男人牽著一條狗。警方認為這兩人和死者有關,雖然她生前從未向人提起。

命案當晚出現在此地的兩位男士,仍未確定其涉案嫌疑。其中一位在晚間十點十五分穿越馬路,朝死者的公寓走去;另一人直到最近才現身,他於晚間七點半左右在附近徘徊,上星期三也到過此地。

班克斯先描述這些人的長相,接著問觀眾:「你認識施蔓莎或曾經回覆她的廣告嗎?知道那輛廂型車裡的男人是誰嗎?你能根據死者男友的畫像提出指認嗎?有沒有看過當晚出現在命案現場的兩個男人?」

他在節目中首次公開透露,賈絲敏也遭到性侵害,「我在此懇求社會大眾,能夠提供警方任何有助於緝凶的情報。當你們知道這名四歲小女生的遭遇,毫無抵抗能力卻遭凶手摧殘蹂躪,希望你們立刻和我們聯絡。」

接著主持人尼克.羅思(Nick Ross)談到凶嫌的心理狀態,問我對這名凶嫌瞭解多少。

「對於他作案當時的心態,我們的瞭解相當透澈。但我希望從他的口中得知,導致他最後殺人的心路歷程。我也很想知道,何必要去傷害一個小孩子?」這是我的回答。

「刑案追緝令」的節目單元分成兩段播出,先播放案件的經過,之後再根據幾個小時內接到的線報,繼續播出追蹤單元。趁著中間的休息時間,我寫下幾段句子,直接針對凶嫌。鏡頭轉向班克斯,他繼續請民眾提供線索,接著轉向我。

「我不知道他的大名,也不知道他住在哪裡,但我了解他的某些心態。透過對兩名死者的殘害,他得到了某種興奮與滿足感。對自己的所作所為,他有時會認知到不能再繼續下去。希望他撥個電話給我,告訴我他的難處。」

當然,凶手不會打電話給我。節目播出之後,引來大批男士來電,他們曾經回覆死者刊登的徵友廣告。每一條線索必須逐項釐清,確認對方提供的不在場證明。一如所盼,報紙也開始注意這件案子,班克斯也提供更多的凶嫌細節。

他在二月二十三日對《倫敦標準晚報》表示,「凶手很可能就住在你家隔壁。他具有相當程度的自信,應該有份職業。就我們所知,他並不在意案子引起矚目或惡評,對兇殘的手段感到自豪。對於自己的作為,他毫無悔意;很可能侵害過女性。即使目前有女朋友,關係也不融洽。他的性格帶有強烈的占有慾,女性和他難以相處。」

身為偵辦刑案的沙場老將,班克斯承認,本案讓他如鯁在喉,「我個人對這件案子最感痛心的一點,是凶嫌強暴一個小女孩。施蔓莎的死狀極慘,屍體不成人形,我們目前不確定她是否也遭到強暴,結果還有待化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