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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祕起源
寶石之路
延伸悅讀
鑽石史詩
彩色寶石的王國
知名寶石的小故事

譯 者 作 品

木乃伊:邁向永恆之旅
聖修伯里:永遠的小王子
龍紋身的女孩
玩火的女孩
直搗蜂窩的女孩

發現之旅

【類別最新出版】
哥雅:既華美浪漫又殘酷寫實
達利:超現實主義狂想天才
發現之旅藝術大師 (11冊) :馬內+竇加+華格納+夏卡爾+哥雅+達利+米羅+高更+柯比意+莫內+林布蘭
聖修伯里:永遠的小王子
凡爾納:追求進步的夢想家


鑽石與寶石(XB0064)──永恆的印記

類別: 百科‧圖鑑>發現之旅
叢書系列:發現之旅
作者:Patrick Voillot
       Patrick Voillot
譯者:顏湘如
出版社:時報文化
出版日期:2002年09月18日
定價:250 元
售價:198 元(約79折)
開本:32開/平裝/136頁
ISBN:9571337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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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祕起源寶石之路延伸悅讀鑽石史詩彩色寶石的王國知名寶石的小故事



  寶石之路

「寶庫的總管在我手中放的第一件,是一顆一側極高的圓玫瑰花形大鑽石。﹝…﹞仔細看過之後,他又讓我看另一顆形狀極美、純度極高的梨形鑽,桌上還有另外三顆鑽石。接著,他向我展示一件由12顆鑽石組成的首飾。這些形狀佳又純淨的優質水鑽之美,真可謂世上僅見。」

法國珠寶商塔維尼耶(Jean-Baptiste Tavernier)
《印度之旅》(Voyage des Indes),1681年

第二章 寶石之路

傳奇之鑽:「光之山」(Koh-i-Noor) 18世紀正式得名的「光之山」,並非大英帝國珍寶中的最大鑽石──在倫敦塔內有強化玻璃保護──但傳奇色彩濃厚,很可能是有史以來最著名的鑽石。

  在印度,傳說「光之山」是在亞姆納(Yamuna)河畔一名棄嬰的額頭上發現的,有位趕象的少女將棄嬰連同鑽石一同送進宮中;這個嬰孩正是太陽神之子卡納(Karna)。而那顆當時重達600克拉的寶石,則安置在濕婆神像第三隻眼「啟明之眼」上。

  這顆寶石首先出現在1304年的一部編年史中,當時歸印度國王馬瓦(Malwa)所有。後來銷聲匿跡兩個世紀後,才又出現在1526年創立蒙兀兒(Mughal)王朝的巴布爾(Babur)的寶庫中。   鑽石在蒙兀兒人手中保存了兩百年,直到1739年波斯王納迪爾‧沙赫(Nadir Shah)攻陷德里。但在戰利品中並未見此名鑽,原來戰敗者將它藏在頭巾的褶縫中。幸虧依照習俗,勝利者可邀請戰敗者參加盛宴,雙方交換頭巾以示講和,納迪爾‧沙赫才得以取回他最大的戰利品。他於1747年遭暗殺後,鑽石由兒子繼承,據說他兒子寧可受酷刑致死,也不願放棄這顆名鑽。後來鑽石先後落入阿富汗人、錫克人(Sikhs;統治旁遮普﹝Punjab﹞)手中,最後由1849年進入拉合爾(Lahore)的英國人取得。

  為了在東印度公司創立250週年時獻給英國維多利亞女王,鑽石由「米迪亞號」(Medea)運送回倫敦。整趟旅程防備周延,並於1851年世界博覽會時,安置在水晶宮供女王的子民觀賞。這枚鑽石並未引起轟動,因為印度式車工反而令鑽石的光澤黯淡。女王於是請來阿姆斯特丹科斯特(Coster)公司的名切割師弗森格(Voorsanger),重新琢磨「光之山」。切磨後的鑽石重量由186克拉減為108.93克拉,在國際間重獲美譽且歷久不衰。

  沒有人知道「光之山」被發現的確切情況,以及第一次切磨的時間與地點。但它很可能產自印度中部的比查浦(Bijapur)礦區,因為這是18世紀前唯一產鑽石的地區。印度鑽石的生產對西方人來說一直是個謎,直到17世紀法國珠寶商塔維尼耶遠征印度,才帶回了關於鑽石礦場的第一手可靠資料。

塔維尼耶的印度之行
1605年生於巴黎的塔維尼耶是地圖商之子,一生遭遇令人難以置信。1631至88年間,他六度遠赴印度與波斯,並因寶石交易而致富。當時西方人對遠東仍相當陌生,他卻已從當地取得不少稀世珍寶──其中最華貴的還賣給了法王路易十四──獲得法國宮廷官方交易商的尊貴身分。   塔維尼耶親眼見到蒙兀兒皇帝的寶藏,親赴印度南部傳奇的葛康達(Golconda)鑽石礦區,對此他做了詳細的描述。這個神祕的地方如今只剩下一座堡壘廢墟,是蘇丹與回教君主的別宮,也是昔日買賣亞洲最美珠寶的地方。塔維尼耶透露,當地的親王與君主全權掌控礦場,不但自己留下最大的鑽石,還禁止開發過多礦場,以免引起鄰邦覬覦。1678年,葛康達邦內有23處礦場,據塔維尼耶記述,其中多處都是無意間發現的:「有個窮人用鏟子挖地,想播種玉蜀黍,竟發現一塊重約25克拉的尖形原石。﹝…﹞他找上鑽石買賣商。﹝…﹞消息不久便傳遍全國,城裡一些有錢人開始找人掘土尋寶。﹝…﹞在這片土地裡,有許多10至40克拉或甚至更大的鑽石,其中有顆琢磨前重90克拉的大鑽石,後被波斯冒險家密基姆拉(Mir Jumla)獻給蒙兀兒王朝最後一位皇帝奧朗澤(Aurangzeb)。」

  一些記載入微的史料證實,自16世紀起,寶石的開採不僅限於容易挖掘的沖積礦場或河床,也遍及地表與地底的岩石層,因此必須挖地洞與鑿井。當時技術並不發達,採礦作業因而受到限制。也許繼露天礦場之後,便有深達25公尺的井出現,但一般仍以直徑數公尺、最深六公尺的洞穴較為常見。據塔維尼耶說,男人負責粗活,女人及小孩則挑選石子。他寫道:「鑽石就在滿是淤泥的岩石縫中,男人挖起土塊,再由女人和小孩帶到預定的地方澆水軟化,水流掉之後再重複澆淋,直到沖掉所有土只剩沙粒為止。然後將這些沙風乾、過篩,就像要篩掉麥粒當中的雜質一樣;﹝…﹞他們就在工頭的監視下用手挑揀鑽石。」

  對寶石十分內行又通曉多種語言的塔維尼耶,以廉潔正直聞名。這個跑遍歐洲卻仍馬不停蹄的旅者是個出色的商人,他用來交換稀有寶石的大多是些義大利的小珠寶,不太有價值,卻深受印度人喜愛。此外他的成功也在於他很能融入新的文化,常常纏上華麗的絲綢頭巾或穿著豪華皮草。

  1669年初,他第六度返國,輕易說服了路易十四買下他蒐羅來的一件珍奇「收穫」。眾多寶石中有顆很美的藍色鑽石,原石重112克拉,他取名為「塔維尼耶藍」,但在法國宮廷則有很長一段時間稱為「大藍鑽」。路易十四只戴過一次,路易十五將它出借給情婦巴利(Barry)夫人,路易十六送給瑪麗(Marie Antoinette)皇后佩戴,最後則鑲嵌到金羊毛勳章上。1792年家具儲藏室失竊時一併被偷,1830年卻又突然在倫敦出現,後來由銀行家霍普(Henry Philip Hope)買下,鑽石也因而沿用其名至今。但旅程並未結束。鑽石先是進了紐約珠寶商的保險櫃,然後落入俄國親王手中,接著成了鄂圖曼帝國蘇丹的收藏,後來又被美國富豪麥克林(McLean)夫婦買下。由於歷任主人均遭逢悲慘不幸的命運,這枚鑽石因而背上不祥之名。1958年,最後一名買主即美國頗負盛名的珠寶商溫斯頓(Harry Winston),將它捐贈給華盛頓的史密森尼學會(Smithsonian Institution)。

  至於名噪一時的塔維尼耶,在兒子敗光家產後再度遠赴他鄉,有人說他去了印度被野獸吃了,也有人說他在莫斯科維(Muscovy;即古俄羅斯)壽終正寢,享年80多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