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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文摘錄:滅火男之戀
前幾年我在蘋果日報當記者,通常晚上都得聽幾個小時的無線電,確定報紙送印前沒有重大案件發生,才敢去睡,不太像人過的生活,但為了混飯吃,還是得聽。不管是警察、消防或者救護,無線電裡不是每天都有好戲上場,經常都是機車自摔、草地火警,或是調查車牌有無失竊等等,無聊得很,所以我就邊聽無線電,邊在電腦前胡亂寫些東西。
剛好那時候,前中國時報的同事黃哲斌轉戰到中時電子報,而且好像是當家大台柱之類的,有一天我在中時新聞網上看到他,寫信過去,還貼了兩篇文章。他大發慈悲,給我開了一部落格,說可以把創作的東西貼上去,讓更多的人看到。但是,沒有錢!
很好,創作有園地發表,其實是一件很爽的事,所以我就開始寫寫貼貼,自得其樂。
因為我實在太小咖,而且又不愛寫跟政治有關的東西,一開始部落格頗為冷清,所幸有幾個網友很捧場,經常光顧,其中我印象特別深刻的,有一個叫chirs的讀者,屢屢寫信鼓勵,讓我有繼續寫下去的勇氣。然後我想說,寫寫連載小說,說不定可以拉住更多人來看,這招很賤,但效果不錯。
那時候哈利波特爆紅,我就想說,其實台灣應該也有哈利波特,只是沒有人寫。那段時間,每年元宵節我都要處理台南縣鹽水蜂炮的新聞,雖然沒有親臨現場,但在後勤支援過程中,經常會看到三太子李哪吒在烽煙漫火當中出巡的照片,我就突發奇想,不如把三太子寫成台灣的哈利波特好了,所以就開始一連串的「神鬼風雲錄」。
我不自量力,第一篇連載小說就寫了二、三十回合,在那幾個月裡,我經常寫到凌晨三、四點才上床睡覺,隔天又要上班跑新聞,搞得自己非常疲累。台南地檢署有一個會看相的書記官,某天透過一名新聞同業轉告我,說道:
「你叫蔡坤龍不要再寫了,再寫下去,他大限將至!」
很恐怖的預言,但我是鐵齒的人,不信邪,繼續寫,後來實在太累,寫到第三十五回合,找了一個適當的時機,匆匆給了結局,留下一條小尾巴。劇情大概是說,三太子冒著被天庭嚴格處份的危險,狂戀上倩女幽魂中的聶小倩,但兩人的感情沒有ending,故事就草草結束了。
後來我又把舊作「滅火男之戀」拿出來貼,邊寫邊貼,且戰且走,最後發現自己的體力實在無法負荷,已經越寫越糟,再勉強寫下去,恐怕真的要「大限將至」,只好當機立斷,毅然停筆。
當選里長之後,辭去蘋果日報的工作,以為有時間可以繼續完成滅火男之戀,但里長的工作出乎我意料的煩瑣,要靜下來寫點東西,好像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所以常常是一、兩個月才貼一篇雜文,要完成滅火男之戀的夢想,似乎越來越遙遠。
正當苦悶無助之際,高雄有位朋友鼓勵我,可以把里內遇到的大小事,寫成文章張貼出來,只要相關人物用化名帶過,應該可以避免困擾,我想她說得有道理,剛好那時候嘉義市地方報「巨報」的謝記者來採訪我,回去寫了一篇「菜鳥里長用部落格寫日記」的報導,這個標題激發了我的靈感,所以就開始一系列的「菜鳥里長日記」。
日記寫著寫著,不覺也已經快三個月,雖然自己常常會覺得樂趣無窮,但其間我一直在抵抗兩個問題。第一、題材的限制:里內並不是每一天都有好的故事可以寫,也不是每一個故事都適合寫出來,所以我常常會為了尋找故事而大傷腦筋;第二、慣性的問題:要我持續做一件相同的事,其實是違反我的慣性,我寫文章的善變程度,差不多已經達到精神病的層次。簡單說,我在不同文章裡面,用到相同的比喻,都會覺得有罪惡感!
這是一種嚴格的自我挑戰吧,我真的很鐵齒!
在寫里長日記的同時,我一直在想滅火男,寫小說有時候會覺得裡面的人物是活的,是他們在演自己的故事,他們只不過藉著我的手,把內心的喜怒哀樂表達出來而已。滅火男被我寫到一半,突然定格,我想,這些人物的心裡,一定很幹吧!
所以我就想,日記不要寫好了,中秋節快到了,把滅火男拿出來整理一下,重新張貼,也許這次可以讓小說中的人物,演完自己的故事,他們真的定格好久了,手腳應該都很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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