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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個初吻                   •王文華

  • 寫作像初吻

我的第一封情書,寫在一本畢業紀念冊上。那時我小學六年級,看了人家一眼就想要一輩子在一起。畢業前,我暗戀的女生讓全班簽她的畢業紀念冊。因為照片下方的空間有限,能寫的字不多,於是我神來之筆,寫下14個字:

此情可待成追憶、只是當時已惘然

後來,那女生再也沒跟我說話,甚至換了家裡的電話號碼,我猜我把她嚇跑了。畢業後聽說她到美國念書,我沒有再見過她。從那一刻開始,我體會到文字的力量,和李商隱的偉大。

我參加過文學獎,但沒參加過像「myphone行動創作獎簡訊組」這樣,只能寫70個字的文學獎。我猜我參加也不會得獎。因為長篇大論很容易,紙短情長很難。文字很便宜,任何人都能用字淹死你,但很少人的字,像乾旱中的雨滴。

有些人是購物狂,有些人有戀足癖,從讀《錦瑟》開始,我對字,一向有種病態的著迷。星期六的下午,我可以看一本字典看三個小時。去美國的飛機上,我可以喃喃自語背著唐詩。對我來說,字,就像初吻。需要用舌頭慢慢咀嚼,閉上眼睛好好玩賞。好的字,像好的初吻。開始時有點膽怯、幾分笨拙,可能還要抓住對方的頭定位,或是張大眼睛瞄準。但一旦接觸後,就像單車的鐵鍊卡上齒輪,衝鋒陷陣、風弛電掣,偶有噪音,不是卡住的不順,而是變速的快感。

好的字,就像好的初吻,為更美好的事物揭開序幕。不過這美好的事需要保護措施,否則你會三天三夜不睡,結束後有嚴重的背痛或抽筋。

我講的當然是寫作,你想到哪去了。

  • 初吻的技巧

70個字,該怎麼表達情感。主辦單位希望身為評審的我分享心得,所以我先告訴大家,我喜歡怎麼樣的吻。

  • 押韻

因為《蛋白質女孩》,大家認定我是個押韻的怪胎。很多讀者寫信給我,整篇都押韻。我認為:押韻像胡椒。一點沒有,味如嚼蠟,加的太多,剝奪了肉的鮮美。要讓文字餘音繞樑,不能從頭到尾都鏗鏗鏘鏘。讀者需要喘氣,所以你必須讓文字,有空間呼吸。

  • 雙關語

我喜歡雙關語的趣味。最近有一個3M隨手黏的平面廣告,標題是:「你被惹『毛』了嗎?」「隨手黏」用來黏衣服上沾的毛屑。衣服有毛屑,身心都不舒服,當然是標準的,被惹「毛」了。

除了意義的雙關,聲音的雙關也耐人尋味。最近行徑古怪的小甜甜布蘭妮在2002年演了部電影,叫《Crossroads》,故事描述她橫跨美國、追逐夢想。台灣的片商把boring的《十字路口》改名為《布蘭妮要怎樣》(諧音:不然你要怎樣),一針見血地抓到布蘭妮的叛逆和挑釁。至於描述花花公子喬許哈奈特禁慾40天的《40 Days and 40 Nights》,被翻譯成《停機40天》,自願或非自願禁慾的人,應該都會偷笑。

  • 對比

我既然著迷李商隱,當然就喜歡古詩中的對比。對比會顯得匠氣,是因為我們像砌磚一樣,對得完美無缺、密不通風。寫作變成樂高遊戲,文字不再有機。像「滄海月明珠有淚,藍田日暖玉生?」這種春聯式的對仗,像是數學,不是文學,讓人喘不過氣。比較起來,「錦瑟無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華年」,五十和一的輕鬆對比,反而更有味道。所以對仗要點到而止,就像美食要量少才好吃。

周杰倫的《千里之外》(方文山作詞)的副歌,字數上相當工整,但沒有刻意去對比:

我送你離開千里之外你無聲黑白……
 我送你離開天涯之外你是否還在……

若是硬要讓千里與對萬國,無聲對有情,一方面太刻意,二方面不知所云。技巧,最終還是要襯托意義。為了表現技巧而扭曲意義,就像綁了小腳的美女,當事人痛苦,看的人難過。

  • 誇張的比喻

當古人第一次寫出「心如刀割」時,當時的讀者應該覺得很有創意。心再怎麼痛,跟刀割的感覺畢竟不同。但是我們了解這種誇張的用意,不會用邏輯去計較合不合理。方文山在《七里香》中寫:

雨下整夜
 我的愛溢出就像雨水
 院子落葉
 跟我的思念厚厚一疊……

愛像雨、思念像落葉,都是簡單易懂,但不落俗套的比喻。

「明喻」是指出兩個東西在外型上的相似,如「人面桃花」。「暗喻」是指出兩個東西在情境或意義上相似。了解暗喻,需要腦筋急轉彎,所以了解之後的趣味,多了一百萬。互得廣告公司曾經登過一個徵才廣告,圖片是男廁的小便池,地上一灘水,標題是:「你,沒有揮灑的空間嗎?」

這個「揮灑」讓人,特別是男人,會心一笑,因為它既是暗喻,也是雙關語。

蔡依林的《就是愛》(天天作詞),一開始是:

氣象說溫度會驟降
 我預約愛情是晴朗
 心能感應冷熱變化……

前兩句是對比,也是暗喻。愛情不是天氣,沒有晴朗不晴朗的問題。但我們都知道,晴朗的愛情是什麼東西。

跟晴朗的愛情相比,蔡健雅的《一分鐘追悔》(小寒作詞)就傷感得多

可知你的笑有多可貴
 阻止你繼續枯萎
 是我唯一能給

人怎麼會枯萎?但我們都看過,感情走到盡頭,情人失去魅力,只剩噁心。那跟花的枯萎,沒有兩樣。好的暗喻,是把一個實體和一種抽象感受,建立一種從來沒有人想到過的聯結。卻能讓讀者看到時大叫:沒錯,我男友就是這樣枯萎的!

  • 邏輯的跳躍

與圖象和音樂相比,文字最常被使用,所以變成最稀薄的媒體。大家看文字都像喝水,大口牛飲,不去體會每一滴的質地。好的文字,就是要讓讀者「多想一秒鐘」。好的文字,把開水變咖啡。

轉彎抹角的「暗喻」用到極致,就是邏輯的跳躍。我在《快樂的50種方法》中寫到《愛在日落巴黎時》這部電影,這樣描述:

「2004年,在真實世界中都老了九歲的伊森霍克和茱莉蝶兒,再次合演《愛在日落巴黎時》。故事中,九年不見的戀人,在巴黎的『莎士比亞』書店重逢。她站在角落跟他招手,叫醒了舊愛這隻怪獸。」

「怪獸」兩個字在這段,當然格格不入。但當我想到巧遇舊愛的震驚和尷尬,跟我們在忠孝東路四段看到怪獸應該沒有兩樣。為了捕捉情感的真理,有時必須推翻文法、顛覆邏輯。

  • 真情

我會用所有的技巧,但我的作品並不是篇篇都能打動人心。我熟知把妹的招術,但那未必能讓我找到美好的愛情。在愛和文學中,要打動人,最重要的還是真情。技巧能把你的真心擦得閃亮一些,但它沒有辦法撐起一個沒有靈魂的字句。

所以當你下筆寫那70字時,想想小學時簽過的畢業紀念冊,想想自己初吻的情景。那時候親吻不是前戲,而是一種渴求、探索、信任、承諾。寫作,何嘗不也是如此?我祝福你有70個美麗的初吻、一段堅貞的愛情。如果有一天你變成了我們這個時代的李商隱,嘿,不要忘了我幫過你。

◎刊載於2007年05月26日《中國時報》人間副刊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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