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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文華堅信的浪漫

 


我堅信吃肉包是浪漫的       •王文華

我堅信吃肉包是浪漫的,特別是在「金山肉包王」。下雨的星期天不能爬山,我們坐客運到金山。一個半小時,下車就是「金山肉包王」。這家小店跟延吉街的豆漿店一樣,坐在裡面好像坐在朋友家的客廳。老闆娘招呼你的方式,也像招呼來家裡的客人。吃肉包,是讓人放下身段最好的方式。如果一個女生吃肉包的動作秀氣地像擦脣蜜,愛上她你會累到像育嬰。

當然,那種女生也不會跟我去金山。跟我去的,會提議去逛金包里街的傳統市場。這裡走道潮濕、腥味彌漫、但可以感受到食物最真實的面貌和氣息。人離食物的原味越遠,就會活得越不快樂。這不是偉人名言,純屬個人意見。

逛了一圈,買了肉鬆,準備回去配稀飯。但當下肚子餓怎麼辦?「我們去吃包穀!」她說。走一段路,我看到「知味鄉」。店面不如一般檳榔攤起眼,但包穀就是好吃。邊走邊啃玉米很浪漫,特別是啃烤玉米。啃到兩頰都沾了醬料,世上就再也沒有煩惱。此時接吻,有點噁心,但超級野性。這種動作絕不優雅,卻極度浪漫。那麼優雅幹嘛?愛情中最快樂的事,通常動作都不會太優雅(嘿嘿嘿,你知道我講的是什麼……)

若只想留在台北,浪漫也不需要昂貴的大餐。坐在仁愛路富邦大樓前的台階,撕著像木炭一樣的雜糧麵包,你一口我一口,怎麼會輸過三千塊的大餐?她問:「這麵包裡有什麼?」我說:「黑麥、葡萄乾、葵花子、白芝麻。」是的,最好的食物,原料都很粗。最好的愛,不需要Fancy的花招來防腐。

有時候她很晚才下班,見了面也沒剩多少時間。與其去清粥小菜吃得滿嘴油膩,不如就簡單喝個東西。我們約在她辦公室附近的一個吧台(一定要吧台喔!),各點一杯紅酒。聊了二十分鐘,乾脆地各自回家。為什麼談戀愛一定要熬夜?夜店裡那麼多熬夜的客人,不也都是在盤算可以起身回家而不會失禮的時機?

如果她下班後太累了,我們就第二天上班前見面。清晨的咖啡廳,連咖啡豆都才剛剛甦醒。咖啡機冒出的氣味,為一天的好心情打底。我推開門,她站在吧台前翻著報紙。她沒有化妝,眼角的斑點很明顯。我卻自然地被她吸引,像走進一座蓮花池。

一杯咖啡,十分鐘。站著喝,解靈魂的渴。喝完後,開心地各奔東西。接下來一整天,感覺從未分離。

你上一次開心地各奔東西,是什麼時候?

◎刊載於2006年03月12日《聯合報》副刊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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