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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文華最新愛情小說
            

   

  

11

  趙同提供的服務金光閃閃。
   車下了橋,開了很久,來到一間皇宮般的建築。招牌上的金字在黑夜中閃閃發光,驕傲地像一隻加冕的老鷹。
   「你不需要請我吃這麼貴的餐廳吧!」我說。
   「你是貴賓,當然不能隨便。」
   我們走進大廳。趙同顯然是常客,大廳的小姐熱烈地招呼他。
   「我約了幾個朋友做陪。」
   不是幾個,是十幾個。進到房間,一群人一哄而起,男的和趙同扯頸拉背,女的拍手叫好。好像這是世界盃大賽,而趙同剛剛踢進一球。
   「這是阿德,我台灣來的兄弟,大家多照顧。」
   大家果真很照顧我。夾菜倒酒,川流不息。好像我不是貴賓,是很久沒吃飯的難民。
   我邊吃邊認識,拿著他們的名片,上面的公司名字都很陌生。我邊吃邊觀察,發現男女比例接近,而且女賓客都是標準美女。男女以外交儀式的精準,交叉就坐。但以山頂洞人的豪爽,痛快乾杯。
   房間裡有KTV。幾道菜後,大家「等歌」比「等菜」更為焦急。我右邊的女子,從頭到尾很安靜。左邊的女孩叫小莉,對我照顧無微不至,一直跟我乾杯,問我想唱什麼歌。
   「周杰倫的『安靜』」會不會唱?」小莉問我。
   我沒聽清楚她在講什麼。我只看見趙同站起來,牽著一名女子走出包廂。
   「喂,人家在跟你講話呢!」
   「什麼?」
   「周杰倫的《安靜》會不會唱啊?」
   「我不會。不過你點啊!我聽你唱。」
   「怎麼不會呢?你不是台灣來的嗎?」
   「你怎麼知道我是台灣來的?」
   「趙大哥是台灣來的,你是他的朋友。」
   「這邊的人都是趙大哥的朋友,他們未必都是台灣人。」
   「不過你是。」
   「誰說的?搞不好我是……青島人?」
   「我去過青島,你不是青島人。」
   「你怎麼知道?」
   「你們台灣人有一種感覺……」
   「什麼感覺?」我問。
   「說不上來,但從臉上看得出來!」
   「大家都喝了酒,滿臉通紅,你哪看得出來?」
   「人家就是看得出來嘛!」
   「這太沒說服力了!」
   她擠過來,「我們又不是要辯論,幹嘛要有說服力啊?」
   歌來了,簡單的鋼琴前奏,跟房間裡的浮華和嘈雜不搭。小莉拿起麥克風,「一起唱吧。」
   「我真的不會唱。」
   「你是台灣人,怎麼不會唱周杰倫的歌?」
   「周杰倫這麼多歌,我怎麼可能都會唱!」
   「那你會唱哪一首?」
   「嗯……」我還真的苦思起來
   「《屋頂》?《開不了口》?」
   我搖搖頭。
   「那你說一首嘛!」
   「我想到了,是不是有一首,叫──」
   我還沒問完,她用歌聲把我打斷。《安靜》開始了,準確地從第一句唱,比聽我的答案來得重要。

只剩下鋼琴陪我談了一天
睡著的大提琴 安靜的舊舊的

  她的歌聲真好。如果閉上眼睛,我可以想像這是台北的小巨蛋。她是像蔡依林這樣等級的歌手,這是她的個人演唱會。剛剛連續半小時的快歌熱舞後,這首《安靜》是第一首慢歌……

你說你也會難過我不相信
牽著你陪著我 也只是曾經
希望他是真的比我還要愛你
我才會逼自己離開

  她的歌聲真好。如果閉上眼睛,想起Amy,縱使在這個嘈雜且充滿酒味的房間,我仍會掉下淚來。我會想起我們一開始交往時,雖然她年紀比我大,雖然她事業比我成功,雖然大家都不看好,雖然她爸媽都反對,但我們仍我行我素地喜歡彼此。
   別人只知道她是女強人,卻不知道她在我面前,也會像小女孩一樣甩頭大叫說:「人家不管啦!」
   別人只知道她做事明快果斷,卻不知道她讀了很多感情教戰守則的書,嚴格遵守任何男人約她,她一定要拒絕三次,確定他夠喜歡她。我約了她五次,她才跟我出來。所以嚴格說來,她只拒絕過我兩次。
   別人只知道她是股市操盤高手,卻不知道她開車開到一半,聽到收音機播出蔡健雅的《紀念》,會突然愣住,也不管紅燈已經變成綠燈,也不管後面的車猛按喇叭,就輕輕地跟唱起來。那樣專注,連坐在旁邊的我都不忍心,催她開車。
   別人只知道我們之間有了第三者,她認識了一個比我更適合她的男人,卻不知道在我們大吵到我離家一周,她會傳簡訊給我說:「阿德,我智齒好痛,你可以回來嗎?」於是我回來,帶她去拔智齒,坐在她的躺椅旁抓著她的手,漱口時幫她拿過水杯。拔完牙後我回家,她嘴巴咬著紗布我不能吻她,只好吻她的額頭。我們快樂了兩個禮拜,直到那男人再度出現。我的快樂,取決於那男人出差的行程。
   別人只知道她對不起我,卻不知道我常翻她皮包、偷看她的手機,以配偶的特權,查她的通話記錄,然後找到那個她常打的電話。半夜一點,我打到那個號碼,聽那男人一聲低沉的「喂」後,掛上電話。連續這樣打幾次,那男人便關機。我再打,進入他的語音信箱,聽他留話的聲音,分析什麼樣的聲音能夠吸引我太太。
   別人只知道她對不起我,卻不知道我甚至猜出她的密碼,進入她的E-mail。我希望我當初沒有這樣做,但我做了。如果我沒有這樣做,我不會跟她離婚。我愛Amy,不在乎別的男人也愛她。但我這麼做了。我看到她寫給那男人的E-mail。她也像小女孩一樣寫:「人家不管啦!」。
   他們沒有討論蔡健雅的歌,但他們去了好多,Amy和我去過的地方。只不過他們坐商務艙去,在那些地方住更高級的飯店,刷沒有額度的簽帳卡。我愛Amy,不在乎別的男人也愛她。但我在乎,她這樣愛別的男人。
   事實上,我也不在乎她這樣愛別的男人。如果我沒有看她的E-mail,就算她這樣愛別的男人,我還是不會放棄。畢竟我約了她五次,才換得第一次約會。我不是輕易放棄的人。哪對夫妻不吵架?哪對夫妻沒有精神外遇?我們會冷戰,她會不回家,但我們還是法律上的夫妻,像台北其他一萬對,不快樂的夫妻。
   但我看了,而一切就無法挽回了。我像得了傳染病似的,腦袋開始無法控制地發癢。我不停地想,想她跟另外那個男人,做很多事情的樣子。我可能坐在辦公桌前,公司四周鬧哄哄。我掛下客戶的電話,翻開手機看有沒有簡訊。發現沒有簡訊,再看E-mail;若也沒有新的E-mail,我就跌進幻想中。其實也不是我「跌」進去的,因為我根本沒有站起來。我只是坐在辦公室中,吹著冷氣。然後冷不防地風一吹,我就被「吸」進幻想中。是的,吸進,像鳥被吸進飛機引擎。那樣快速,那樣絕對,那樣有可能機毀人亡、兩敗俱傷。
   然後我就在辦公桌前,一動也不動。好像我融合到辦公桌中,變成傢俱的一部分。旁邊的同事可能剛簽到一個訂單高興地跳起來,我無動於衷。我坐著,頭歪著。後面的同事抬起頭看我的背影,會覺得我的姿勢像在看電影。是,我是在看電影。我自編自導的片子,但靈感來源是真實故事。
   我編的情節可能比真實發生的故事更精采。我不是一個有想像力的人。我畢業後一直在電腦公司上班。但當我編劇時,我文思泉湧。我用我在Amy的E-mail中看到了蛛絲馬跡為起點,用我和她當初熱戀時的真實經驗為骨幹,然後中間充填了很多,血肉模糊的情節。我們曾有的愛情情節如果乘以兩倍,應該就是他們的情節吧!離道德越遠的愛,應該越熾烈。
   我不是一個有想像力的人。我能夠編情節,因為我看到了Amy的E-mail。E-mail有附件,而附件很多是照片。
   這一切不是她的錯,是我的錯。我不該打開附件,不該堅持要知道真相,甚至在知道真相後堅持要知道細節。看了那些照片後,我沒辦法再正常面對她,不管是把她當做太太,或甚至只是一個普通朋友……
   但不對,這一切還是她的錯。她的錯並不是拍了那些照片,因為我和她也曾經拍過那些照片。她的錯是設了一個太好猜的E-mail密碼。這段失敗的婚姻,我什麼都不怪她,只怪她──為什麼要用,她的生日,做為E-mail密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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