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心理諮商
醫生,從我回家到現在,妳不是我找上的第一個心理醫師。我剛回家之後,家庭醫推薦的那個心理醫師太可笑了,他居然假裝不知道我是誰,騙鬼嘛-不認得我的,大概只有既瞎又聾的人。不蓋妳,我一轉身,每次都能看見又有混帳拿著相機從樹叢裡跳出來。不過在這件鳥事爆發之前,全世界聽過溫哥華島的人不多,知道克雷頓瀑布鎮的更是小貓兩三隻。現在一提溫哥華島(譯註﹕溫哥華市並不在溫哥華島上,俗稱的大溫哥華地區並不包括溫哥華島在內。),我保證對方劈頭第一句話是,「不就是那個女房屋仲介被綁架的地方嗎?」
那個男醫師,哼,連他的診療室都讓人倒盡胃口-黑皮沙發、塑膠盆栽、鉻合金玻璃辦公桌。老兄啊,憑你這種品味,病人能寬心暢談才怪。當然囉,他桌上的所有東西排列得整整齊齊。整間診療室唯一歪七扭八的東西只有他的牙齒。這傢伙把桌面收拾整齊,卻懶得去矯正牙齒,我個人認為他不太正常。
他開門見山問我媽媽的事,接著竟然叫我拿蠟筆在素描簿上畫出心情的顏色。我說,開什麼玩笑。他告訴我,我是在抗拒個人情緒,應該「擁抱這個過程。」什麼過程,去死啦。我只去接受治療兩次,大部份時間都在考慮應該殺他還是自我了斷。
就這樣,我回家四個月了,拖到十二月,我才又決定試試看心理治療。我幾乎認命了,想說乾脆繼續秀斗下去,可是一想到要忍一輩子…以一個心理醫師來說,妳在妳的網站寫的東西有點風趣,而且妳的外表和善-對了,妳的牙齒好正。更棒的是,妳的姓名後面沒有加一連串莫名其妙的大寫字母。我不想找名氣最大的,也不想找醫術最高明的,因為那種醫生很自我中心,索費也更高。從我家開車到這裡要一個半小時,我也不在乎,因為可以藉機離開克雷頓瀑布,而且目前為止還沒發現記者躲在我的汽車後座。
妳的外型有祖母的味道,鉤鉤毛線應該比做筆記更符合這種形象,但妳可別誤會,這並不表示我喜歡待在這裡。為何要我叫妳娜丁(Nadine)?這其中的玄機讓我猜一猜。啊,直呼妳的名字會讓我覺得我們是好友,方便我傾訴我不記得、更說不出口的事,對吧?抱歉,我花錢不是找妳交朋友,所以如果妳無所謂的話,我還是繼續稱呼妳醫生。
既然我們是有話直說,不如在開始治療之前先訂一些規矩。想好好合作的話,只能照我的方法去做,換言之,我不准妳發問,連偷偷問個「當時妳的感想是…」也不行。我會從頭敘述整件事,我有興趣聽聽[妳]的高見時,才會請妳開尊口。
妳心底大概正在嘟噥一件事吧?妳猜錯了,我不是向來這麼難搞定。
那天是八月的第一個星期日,早上我賴床比平常久了一些,黃金獵犬艾瑪對著我耳朵打呼。我放縱自己的機會不多。那個月我忙翻天了,一心想爭取一個公寓大樓的銷售案。那棟複合式水濱大廈有一百間公寓,對克雷頓瀑布鎮來說是個大案子,只剩下我和另一個房屋仲介在爭。我不曉得競爭對手是誰,只知道建設公司周五來電說,他們認為我的報告做得精彩,過幾天會通知我結果。離飛黃騰達這麼近,近到我已經嘗得到香檳的滋味。我其實只在別人的婚禮試過一次香檳,後來改喝啤酒-穿絲綢禮服的伴娘直接拿酒瓶灌啤酒,讓人一看就知道稱不上高尚。不過我深信,假如這案子接成了,我一定能轉型為知性粉領族。有點像耶穌把水變成美酒。以我的情況而言是啤酒變香檳。
連續下了一個禮拜的雨,那天總算放晴,氣溫也夠高到讓我能穿上最愛的套裝。淺黃色的套裝布料是柔軟到極點,能把我的眼珠烘托成淡褐色,蓋過原本單調的褐色,所以我百穿不厭。我平常避穿裙子,因為本人身高只有一百五十公分多一點點,穿起裙子像侏儒,不過這件套裝的剪裁式樣能造成長腿的假象。我甚至決定穿高跟鞋。我剛去剪過頭髮,髮梢在下頷線旁搖曳生姿。臨走前,我在走廊的鏡子檢查最後一次,看看有沒有白頭髮-我去年才三十二歲,但銀絲在黑頭髮裡面特別醒目-我對自己吹個口哨,向艾瑪吻別(有些人摸摸木頭祝自己好運,我則摸狗),然後出門。
那天我的任務只有一件,就是開放客戶託售的一間空屋,讓路過的買主參觀。如果那天能放假就好了,可惜屋主急著脫手。屋主是一對德國夫妻,很會做人,妻子烘焙了巴伐利亞巧克力蛋糕請我,所以我不介意花幾個小時討他們歡心。
我的男朋友路克開了一家義大利餐廳。我和他約好,下班後來我家共進晚餐。前一夜他上晚班,所以我發給他一封「等不及想見你」的電子郵件。其實我本想寄的是他常寄給我的那種電子卡片,但可以選擇的種類不是接吻的小白兔、接吻的青蛙,就是接吻的松鼠,全被我嫌太可愛,我只好簡單打一封電郵算數。他知道我是個行動重於空談的女生,但我最近全心專攻水濱大廈的案子,冷落了可憐的路克。他實在不應該被打入冷宮。他從來沒有為這事發過牢騷,即使是有兩三次我不得不在快到約定時間才取消約會,他也默默承受。
我忙著把開屋展售的招牌搬進後車箱,一面擔心泥土弄髒套裝,這時手機響起。該不會是建築公司吧?我趕緊掏出包包裡的手機。
「妳在家嗎?」[哇咧,媽,連一聲招呼也不打。]
「我正要出門去開屋展售--」
「今天還是要去嗎?薇爾(Val)說她最近不常看見妳的招牌。」
「妳指的是薇爾阿姨嗎?」每隔兩三個月,我媽會跟她的姐姐吵架,然後發誓「永遠不和她講話。」
「她先是邀請我去吃午餐,假裝上禮拜沒有羞辱得我老臉掛不住。好呀,我也可以裝得若無其事。後來呢,還沒點菜,她就急著告訴我說,妳表姐剛賣了一棟水濱房子。薇爾明天要飛去溫哥華,為的只是陪女兒去羅伯森街買新衣服,妳相信嗎?[名牌]時裝喔。」薇爾阿姨,高招。我極力憋笑。
「表姐譚美拉真厲害。不過她穿什麼都稱頭。」表姐高中一畢業就搬出溫哥華島,在對岸的大溫地區高就,但薇爾阿姨老愛電郵一些子女的相片,炫耀他們近日做了什麼大事業。
「我告訴薇爾說,妳也買了一些好衣服,只不過妳太…保守了。」
「媽,我的高級服飾[多的是],只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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