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我失敗了
於是我的情緒很快就平復了。接下一整夜我想的,是更深、更重要的問題,也是我寫這本書的原因:
為什麼我沒能達成公司交付的使命?為什麼我失敗了?
第二章:宇宙的主宰
第一份工作
我在MTV失敗的原因,在之前10年職場的過程就可看出端倪。所以這個故事,要從我第一份工作開始說起。
我的職場路,一直走得很順。商學院第一年結束前,我在洛杉磯的「葛雷廣告公司」(Grey
Advertising)找到實習機會。雖然待遇微薄、工作繁瑣(包括影印和資料key-in),但因為葛雷是大公司,可以學到很多,我還是去了。LA房租生活費都貴,那三個月我算是賠本上班,但卻賺得了人生最寶貴的職場態度。(可參照:《史丹佛的銀色子彈》P.
90)
商學院第二年畢業前,我開始在美國找工作。因為在西岸的加州念書,所以想換個環境,到東岸工作。最嚮往的城市,當然是在電影中看到無數次的,紐約。
一個台灣人在美國找工作何其容易,有禮卻堅定的拒絕信像報紙一樣,每天準時送達。收到了近百封的拒絕信後,我得到兩份紐約的工作:一份是在「Lintas廣告公司」當AE(業務代表),另一份是在「Dun & Bradstreet公司」做儲備幹部。
Lintas(台灣翻做「靈獅」)是美國最大的廣告公司之一,Dun & Bradstreet(台灣翻做「鄧白氏」)是美國最大的金融資訊集團。兩者都是好公司,但產業截然不同。該選哪一家呢?
應該去靈獅吧。不管從裡子和面子來考量。
裡子來說,我雖然念MBA,但熱衷文學藝術,對廣告的興趣,自然超過金融。在洛杉磯「葛雷」的實習經驗,是我能拿到靈獅工作的原因,也是我將來能適應靈獅工作的證明。
面子來說,廣告界光鮮亮麗,能在全球廣告的首都紐約做廣告,是愛情電影中男女主角才有的特權。看看《絕配冤家》的馬修麥康納、《純屬虛構》的珍妮佛安妮斯頓,我也想過那種生活!
但最後,我選擇了「鄧白氏」。
工作vs.生活
為什麼選擇和自己興趣較遠的「鄧白氏」?
簡單地說,因為我「玩心太重」。
學業、職場一路走來,我在選擇學校或工作時,一向不在乎「學習/工作的內容」。我比較重視的,是讀這個科系、做這個工作,能玩出什麼樣的「生活」?
因為我認為生活方式,比學業和工作重要。所謂「生活方式」,就是當你選擇了某一個科系和職業後,你的食衣住行育樂自然會發展出來的風貌。
學業和工作是手段,好好生活才是目的。生活應該用「過」的,更應該用「玩」的。所以我選擇的標準是:哪個科系或工作,能創造我想要的生活?哪個科系或工作,能讓我玩得過癮?
所以當初外文系畢業,也考上外文研究所,但當兵時一想,念博士當教授的學術生活,並不是我真正想要的。
當時我想要的生活是:出去看世界,從看世界的過程,認識自己。
於是我出國念MBA。這不代表我棄文從商,或對商業有什麼專長。我只是想到國外,在截然不同的環境中認識另一個自己,發掘自己另一方面的興趣。
本著同樣的動機,我選擇「鄧白氏」,進入我比較沒有興趣的金融業。因為那裡的工作,可以讓我環遊世界。
環遊世界
「鄧白氏」是一家金融和市場資訊的集團,當年旗下包括了做債券評等的「穆迪信用評等公司」(Moody’s
Investors Service)、做消費品銷售調查的「尼爾森公司」(A.C. Nielsen)、做電視收視率調查的「尼爾森媒體研究公司」(Nielsen
Media Research)、做企業債信評等的「鄧白氏債信公司」(Dun & Bradstreet
Information Services)。
我進入總公司兩年的主管儲備計畫,公司把剛畢業的MBA在全球不同子公司輪調,學習不同事業。希望全方位歷練後,他們有朝一日成為公司的領導人。
我並沒有野心要當美國企業的領導人,但想假公濟私地環遊世界。所以我興高采烈地進了金融圈。
在7-11上班
求仁得仁,我輪調的第一回合就在華爾街的「穆迪信用評等公司」。
穆迪做的是債券評等。什麼是債券評等?政府或企業要募集資金,主要的兩種方式是發行股票和債券。投資人買了股票,股價每天波動,隨時可以用市價賣出,賺取價差。投資人買了債券,則定期收到發行單位付的利息,債券到期時拿回本金。
穆迪分析債券發行者的財務狀況,然後給債券一個等級,供投資者參考。債券等級愈好的發行者,償還本利的能力愈好,投資人的風險較小。債券等級愈差,表示公司償還本利的能力愈差,投資人就要小心。
穆迪和其他信用評等公司在2008年的金融海嘯中形象大傷,因為他們沒有看出許多次級房貸債券外強中乾的假象。不過在1994年我加入時,穆迪就像債券界的大法官,專業而權威。甚至連股神華倫巴菲特後來都投資穆迪,買下百分之二十的股份。
我在穆迪做了半年,負責搜集各新興市場的金融資訊。我們得到這些資訊,一方面可以給公司的分析師參考,二方面可以包裝成其他的資訊產品轉賣。
我的工作內容是打電話給中國大陸、韓國和東南亞等國家的股票交易所,希望藉由他們取得該國所有上市公司的財報。
這份工作本質上是做業務,我要說服對方免費或用極低的價錢把大筆資訊給我們。拿人手短,要成交,我必須要有談判技巧。我之前沒做過業務,只能跌跌撞撞地從做中學。此外,因為時差的關係,我常要在亞洲的上班時間(紐約的晚上)打給客戶。我感覺自己在7-11上班,二十四小時全年無休。
累是累,但這份工作培養了我職場的基本動作:找客戶、打電話、溝通、說服、談判。這些是在任何產業、任何公司、任何職位都需要的技巧,我有幸在第一次輪調中就學到。
總經理心得:累是累,但這份工作培養了我職場的基本動作:找客戶、打電話、溝通、說服、談判。這些是在任何產業、任何公司、任何職位都需要的技巧。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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