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上春樹 30th Speci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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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跑步,村上先生說的是……,我說的其實是……! /scorpian

早些年認識我的朋友,大概都曾聽過我的名言:「能躺著就不要坐著,能坐著就不要站著。」我是以「懶」而聞名於世,這一點我從來不否認!像我這樣的人,來說「跑步」這回事,感覺上有點可笑,不過,我確實曾經跑過步就是了。

這裡說的跑步,當然不會回溯到國小時代的運動會,每個人都要參加的百米賽跑(或是60米?記不太清楚了!)或者是全班繞行運動場一周那種跑步,那樣的經驗,距離我實在太遙遠了,遙遠到連我的記憶都十分模糊不可靠,因此也沒什麼好說的!

這裡說的是,我確確實實曾經為了某個原因,花了一段時間堅持跑步。

我之所以會把「能躺著就不要坐著,能坐著就不要站著。」這句話掛在嘴邊,生性懶散固然是最主要的原因,但另外還有一個重要的因素,那就是:我曾經是一個相當重視效率的功利主義者。(現在是不是?我已經不那麼確定了!)因此閒著沒事的時候,當然應該要讓自己舒服一點,這樣可以減少消耗一些能量,但如果確實有必要,我並不排斥坐著或站著,甚至跑步。雖然不倫不類,但寫到上面這段文字的時候,我心理想的是「一鳴驚人」這個成語故事,只不過我只停留在「有一隻大鳥,棲息在大王的宮廷裡,已經有好幾年了,但是它不飛也不叫。」而沒有到達最後「那大鳥不是不飛,而是不高興飛。如果它展翅飛翔,一下子就可以衝破青天,直上雲霄。那大鳥也不是不鳴,如果要鳴,一定一鳴驚人。」差別就這麼一點點!

我第一次開始有意識的跑步,是在我大學畢業之後,準備當兵之前。上面提到我個人奉行懶散的原則,所以大學四年生活下來,其實已經把自己的體力搞得相當糟,為了避免當兵以後適應不良,我從心裡產生了「應該先自己把體力練好,以免進部隊後被操死,害我父母白白養了我20年」這樣的想法,也因此開啟了第一次的跑步經驗。(後來我個人的經驗證明當兵並沒那麼恐怖,吃饅頭混日子,很快的一年十個月就過去了,我其實是多慮了,但說真的,再來一次,我想我還是會作出一樣的決定)

我清楚的記得,當我拖著那被蹂躪了四年的身體,開始跑步的那一刻,我緩步的從自己家裡往運動場的方向走,邊走還邊活動筋骨當作暖身,走到運動場之後,立刻開始跑步,一起步感覺非常的順暢,腳踏著PU跑道,眼睛看著四周散步的老人,耳邊聽到的是呼呼的風聲,穩健的步伐還可以一直趕過原本就在跑步的人……。不過,人的身體是非常誠實的,才不過跑了過半圈,我的肺就像要燒起來了一般,每一次的呼吸都引發胸腔一陣痛,因此在起步跑了半圈運動場之後,我的速度就慢了下來,而第二圈幾乎是很丟臉的拖著頭昏腦脹的身軀慢慢散步走完的,而且我很懷疑自己是不是臉色發白,否則為什麼旁邊經過的人都用異樣的眼光看著我?走完第二圈之後,腦袋稍微比較清楚了,轉頭向四周確認並沒有被自己認識的人目睹這種慘況,就回家了。

好在雖然我這個人懶,但並不膽小,因此雖然這個開頭十分的淒慘,但我並沒被嚇退,而在連續跑了一個月之後,我印證了「人的身體是非常誠實的」這個事實。一個月後,我已經可以臉不紅氣不喘的連續跑完20圈,約莫是8公里的距離,當然,這種距離根本不能算是長跑,不過我的目標其實只是能夠在當兵的過程中可以輕鬆愉快,所以這樣的距離對我來說也算夠了,畢竟,我當兵的那個年代,新兵訓練也不過要求跑三千公尺而已,而且,差不多在我連續跑了一個月之後,我也接到兵單,正式從軍去了。

當兵的時候,天天跑步是理所當然的事,不過那種跑步,是跟著部隊集體而跑,並非出於我的意願而跑,唯一的價值大概是體力會變得比較好吧!而在經過了兩年早上五點半起床、晚上十點上床睡覺,早上跑三千、下午跑三千這樣規律的生活,我在領到退伍令之後的隔天,就徹底和這樣規律的生活告別,沒再跑過步了。證明「江山易改,本性難移」這句話真是再正確不過了,生性懶散的人,是不會因為一年十個月的規律生活而改變的。

後來,我過了蠻長一段時間的上班族生活,事實上,我到現在還保持上班族的身分,上班族的生活其實也蠻規律的,每天早上七點半起床,晚上十二點睡覺,只差了不再運動這一項而已。在當一個無聊上班族的歲月中,我曾經短暫的又跑過一段時間,那是在我失戀的那段時間之中。

我這個人的個性是:如果我生活過得不錯,我就不管別人怎麼看我,外表再怎麼頹廢落魄都無所謂;但如果我過得不好,我就希望自己外表看起來光鮮亮麗一點!簡單來說,就是個性非常的扭捏不實在。不過,我在失戀後開始跑步,其實是因為一個很簡單的理由:我心裡面有點擔心她,而因為我們住的地方距離不遠,所以我每天早上、每天晚上都會到她家門口去看一眼,確認一下她的摩托車在不在,藉此判斷她是不是平安在家。其實這是很無聊的舉動,因為摩托車在不在跟她是否平安一點關係都沒有,不過我想,在那個時候人的智商普遍來說會變得低一點,因此這樣的行為應該還在可以接受的範圍。但這只是很短的距離,而且有時候我還騎腳踏車或摩托車,所以只能算是我又開始跑步的一個開端罷了。

真正開始跑步,是在這之後大概一兩個月,我在失戀後很短的時間內,又把原本用來支撐自己而抓在手中的浮萍給抓沉了,本來有些許支撐的意志,這下真的懸掛在半空中不上不下,大抵上變成我每天必須抓著酒杯才能入睡,但卻又睡得很淺,總在天未亮就醒過來。我開始覺得,既然這麼早就醒過來,那還不如找點事做吧!就這樣又開始了我一段短時間的跑步生活。這段跑步的時光,我並不在乎距離、也不在乎時間、也不在乎體力是否變好,我只是單純的想把時間消耗掉罷了!因此我只要抓住從起床之後到上班之前這段時間,能夠把這段時間用跑步的方式需耗掉就行了,至於為什麼要選跑步?大概是因為最不花錢,又不會引起別人側目吧。後來這段短暫的跑步時光,在Nike辦的路跑運動之後結束。

我除了是一個以懶而聞名於世的人之外,事實上我也以朋友少而聞名於世。因此我自己都很納悶,我的朋友本來就夠少了,再加上失戀這樣一件事也不是我會到處嚷嚷傳頌的事,但奇怪的卻在很短的時間內,好像人人都知道我很閒一樣,有什麼樣的活動都會找我去。在參加路跑之前,我已經嘗試過溯溪、露營、騎單車……等。我原本對參加Nike路跑實在是一點興趣都沒有,但在朋友不斷鼓吹下,再加上這個路跑活動是把高速公路封起來在高架道路上跑,機會難得,終於還是報名參加了十公里的路跑。

我從來沒有想過台北人會這麼熱愛跑步,所以當我準時到達路跑起點時,才發現早已人山人海,根本擠不進起跑路線,於是當我通過起跑線時,我猜測和我跑同一個路線的人應該都已經跑到折返點準備回頭了,不過反正我也只是無聊才來參加這樣的活動,時間對我來說根本沒有意義,我對自己的要求只有不要停下來用走的就行了,十公里的距離說長不長,但對我這種沒有訓練的人來說,還是很痛苦的一段路程,幸好,在週遭這麼多人的情況下,我至少都是用跑的,沒有停下來用走的。

雖然我在跑完Nike 10公里路跑後,就停止了我這一次的跑步階段,但認真來說,我停止跑步,和這段十公里路跑扯不上關係,我只是覺得:傷痛的時間已經過了,需要振作的精神已經獲得平復,可以開始讓自己放鬆了,不需要再提振自己,可以讓自己恢復到懶散的身分罷了!

關於跑步,村上先生說了他自己的故事,而我說的是我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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