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將英文法系統化、簡明化,易懂易學,而屏除了一般對英文法的恐懼症。掌握英語「基礎文法」就是奠定你英語基礎之墊腳石。
文法學得太多,固然不好; 但是了解基礎文法是必要的。文法是語言的法則;知道文法,學英語事半功倍;不知文法,長期就實例來摸索,不僅事倍功半,且難有完整的概念。學文法就像學牛頓三定律,你了解了,就可拿它們解釋宇宙間一切的運動現象;也可遵照這三定律,發明許多的儀器與機械。要是只憑實例去觀察宇宙間的現象以期歸納出三定律,大概是一輩子也做不到。所以,可以說,學文法是學英語的捷徑。
但是,前面說過,文法也不可學得太多。文法是一門大學問,正像「電」是一門大學問。我們日常用「電」,只要有一些基本知識就夠了─把專精知識留給專家去傷腦筋。學文法,也是這樣。我們學文法,只要學到夠用就好─太多的文法,徒然搞得學生迷迷糊糊,反而傷害到對英語的基本認知與應用。
過去,台灣的中學英語教育,教了太多的文法,產生很大的流弊。近年來,為了糾正,大家完全不理文法;這又矯枉過正。現在通用的「國中英語」課本,從頭到尾,絕口不提文法,是「矯枉過正」的後果。可是,就像教物理,不教牛頓三定律,只教各別的運動現象,學生必然抓不住要領;學英語也是一樣,學了一百句,還是不知道一個句子有那些必要的單元。問他什麼叫個句子,他答不上來。要他造個句子,總是造不完整。其,只要一開始把句子的基本要素說明一下,以後讀它造它百句千句,也條理分明,豁然開朗,百變不離其宗。
「國中英語」害了「文法恐懼症」,根本不讀文法。但是,誰能逃避文法?於是,國中英語的課本中不談文法,「教師手冊」卻談了許多─好像是希望老師在課本教授之餘,給學生們「走私偷運」一點文法。文法是「語文的憲法」,怎麼可以「走私」!而且,靠「走私」輸送文法,也就無法系統地、完整地傳授出來。此外,「教師手冊」中的文法,也是隨著各篇課文,相機談談,組織散漫,乃至支離破碎,是在所難免的。
有鑑於此,這本「基礎文法」。它是基礎性的,條理性的,與完整性的。抓著了這本書的內涵,你就會有很好的文法基礎。以後學高中大學英語,可以萬丈高樓平地起。英國首相邱吉爾得諾貝爾文學獎,就是因為他的英語基礎得結實。我們不是要去做邱吉爾;但是,好的基礎,不論對何人或於何事,都是成功的第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