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遙遠的海岸:中國海疆上的殖民擴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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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南亞文化的霸權(BCB0257)
India: Brief History of a Civilization second edition

類別: 宗教‧哲學‧人文>人文
叢書系列:歷史與現場
作者:湯瑪士‧特洛曼
       Thomas R. Trautmann
譯者:林玉菁
出版社:時報文化
出版日期:2018年05月18日
定價:380 元
售價:300 元(約79折)
開本:25開/平裝/336頁
ISBN:9789571374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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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導論
 
印度
  由於印度文明為一特定社會或社會體系,我們不能將印度理解為一個實體或特定地域, 而應視為是與此社會相關的地域。這地域對我們檢視印度文明具有某些非常重要的結構或限制性作用。我們必須謹記,印度並非世界地圖上具有固定疆域的恆常地點,而是伴隨著印度文明產生,界線隨其成長而移動擴張的區域。特別的是它同時擁有內部與外部疆界。在印度文明早期書寫中,我們看到已有判定野蠻人(梵語為mleccha)的概念出現,並將印度中央內陸區的人民視為尚未融入印度文明者。

  同樣重要的是,我們也需謹記當談及印度時,指的是印度文明及其地域,而非七十年前隨著英國統治結束而建立的印度共和國。今日的政治地圖中七個民族國家,即是分據概念上的印度文明地域:

印度共和國
巴基斯坦
孟加拉
斯里蘭卡(前身為錫蘭)
尼泊爾
不丹
馬爾地夫

  這些民族國家的政治實體多數相當年輕:印度(共和國)與巴基斯坦是一九四七年印巴分治後建立;一九四八年錫蘭由英國統治下取得獨立;一九六五年馬爾地夫獨立;一九七一年孟加拉脫離巴基斯坦,成為獨立國家。直到二○○八年革命建立共和國之前,尼泊爾認定自己為最後一個印度教王國。雖然在英屬印度下,尼泊爾維持主權,但仍不脫英國影響力。不丹是佛教徒為主的小王國,位於印度東方,直到二○○七年才舉行第一次全國性國會大選。

  為了避免混淆印度文明與印度共和國,有些人放棄使用「印度」一詞,改以「南亞」來指稱由這些現代國家組成的區域。這個詞具有政治中立的優點,然而缺點是除了專攻區域研究的學者外,鮮少有人使用。「印度」的優勢來自這名稱數千年來,已為希臘人、波斯人、阿拉伯人及中國人在指稱印度文明及其地域時廣泛使用。除了描述印度共和國外,本書中的「印度」一詞,皆指其他學者所稱呼的南亞地域及文明。

印度文明歷史

  印度文明中所指的「印度」,擁有時間上的起點,自然存在著歷史。討論印度文明史一事也有其歷史,主要框架在過去兩世紀中形成。印度文明史主要是在一七六○年代英屬印度時期,透過印度的歐洲學者著作及印度知識分子的教師建構而成。由新殖民統治下產生的學者,為印度的過往帶來新論述,與既往截然不同。新論述主要著眼於兩大方面,首先是建立印度上古時期與其他古代社會,如埃及人、迦勒底人(Chaldean)、希臘人與波斯人之間的關聯。其次是以全新方式解讀古代梵文(Sanskrit)文獻,區分神話與歷史。

  英治時期初年,歐洲人認定梵文與希臘文、拉丁文相關,相信梵文使用者是第一個將文明帶入印度,是印度歷史的起點。某段時期歐洲學者認為所有印度的語言都源自梵文,隨後則發現南方的語言自成達羅毗荼語系。這也是為什麼前述印度文明的種族理論,直到一九二四年為止都是主流論述的原因。這時在印度河流域發現了更早期的文明遺址,稱為印度河文明(Indus Civilization),與美索不達米亞及伊朗的早期青銅器文明(蘇美人、阿卡迪亞人及埃蘭人)時期相同。因此,對於印度文明的知識有了兩個起點與兩種文明,後者則是成立在前者的基礎之上。之後我們將發現,專家仍舊爭論兩者之間的關係。

  印度文明漫長的發展過程中,透過貿易、戰爭及宗教導師旅行,深受許多外來的影響; 其成熟形式也展現在亞洲各地。這裡是世界兩種主要宗教的發源地:佛教傳布東亞、中亞及東南亞;印度教傳布到東南亞部分地區。其他印度文明的元素也跟著傳布,包含文字、文法、天文占星、數學、醫學、法律、神話及故事文學、雕像與舞蹈。

  印度文明位於兩大廣袤帝國擴張的路線上,對印度帶來深厚影響。伴隨伊斯蘭教建立國家及基督教歐洲的擴張,皆透過貿易與征服,讓突厥人、蒙兀兒人及英國人統治了印度。英屬印度期間,民族主義運動在人民主權及民族國家的新概念下成形,產生今日七個自治國家。
以下為歷史年表摘要,附約略時間,提供概略全觀:

印度文明起源:西元前二五○○年起
吠陀時期:西元前一四○○年起
新宗教與帝國:西元前五○○年起
古典時期:三二○年起
突厥與蒙兀兒人:一二○○年起
英國統治:一七六○年起


第四章 新宗教、新帝國 
孔雀王朝

  亞歷山大死後不久,約在西元前三二一年左右,具有冒險家精神的旃陀羅笈多.孔雀(Chandragupta Maurya)由難陀王朝末代王手中,奪取摩揭陀政權。而關於他的出身仍有許多不同的說法。亞歷山大退出印度後早逝,他的帝國在將領爭奪間四分五裂,造成旁遮普政治真空狀態,這時孔雀政權很快奪取此地。摩揭陀很快與成功接收亞歷山大東征成果的賽琉古帝國(Seleucus)接壤。賽琉古與摩揭陀之間持續維持良好關係。西元前三一二年攻下巴比倫後不久, 賽琉古將大片土地留給旃陀羅笈多,主要包含現代阿富汗,以交換五百頭大象。孔雀王朝似乎連續幾代,持續供應戰象給賽琉古人。我們已知安條克三世(Antiochus III)也曾有類似交易;而這時的希臘化王國與托勒密埃及王國對大象需求若騖,卻又因為賽琉古隔絕印度象供應,便開始捕捉馴化北非象群。賽琉古與托勒密均遣大使前往旃陀羅笈多與繼承人頻頭娑羅(Bindusara)治下的華氏城。賽琉古大使麥加斯蒂尼(Megasthenes)所寫,關於旃陀羅笈多治下印度的回憶錄,留下大量殘篇。麥加斯蒂尼對捕捉訓練大象之道甚感興趣;在傳送大象及訓練技巧進入希臘化世界的過程中,他的使館必定扮演關鍵角色。

  麥加斯蒂尼的作品《印度史》(Indika)中描繪的社會,多數人群都是非武裝農民,平和耕種土地,不受附近軍隊衝突所擾。馬匹、大象與武器都是王室專屬,不使用的時候,必須歸回王室保管。大型專業軍隊數量龐大,僅次於農民,擁有私人僕役,和平時完全閒置。吠陀時期的地主戰士菁英已不復存在;相對地,這時則是與土地擁有權脫離的給薪軍隊,以及與軍事服務脫離的農耕階級。麥加斯蒂尼羅列出相當龐大的官僚體系;觀察到世襲職業種姓體系的存在,並描述其中七種。他的作品呈現出玫瑰色彩的印度;讚美印度人的吝嗇,強調他們並未蓄奴,雖然此說法確實有誤。竊盜情形不常見,刑罰輕微。他同時重述克特西亞西元前五世紀關於印度的著作中,奇妙種族的故事。例如某個種族的耳朵之大,可以如毯子一般,入睡時用來包圍身體。或是靠著呼吸烹煮食物氣味維生的無嘴族,卻因軍營散發出的臭氣而致病。這些故事成為希臘與中古歐洲,對於印度的根深柢固印象,直到地理大發現的航行後,歐洲人才真正直接接觸印度。

  第三任國王阿育王(Ashoka)的治下(西元前二六八至二三一年統治),孔雀帝國達到最大疆域,包含最南端以外的整個印度次大陸,以及西邊由賽琉古割讓的領土。阿育王在位第八年,親自領軍將奧迪薩(Odisha)納入版圖(見地圖五)。阿育王留給我們驚人的諭令公告記錄,刻註於岩石表面與石柱上。透過這些銘文,我們得以對於他的統治方法有詳細認識(見圖五)。他的帝國至少分成四個行省,主要由王室成員中揀擇總督人選。除了首都華氏城附近區域,可能直接由皇帝管轄。皇家官道至少讓部分行省首都連通中央。孔雀帝國的壯盛軍容無所匹敵,雖然丘陵與森林地區的零散部落,仍舊在孔雀帝國控制之外。大批官僚管理土地收入,仲裁爭議。這是新國家治理的轉世化身。

  如同摩揭陀前代王室,孔雀帝國王室也偏愛非婆羅門的棄世宗教。旃陀羅笈多在耆那教中享有護持盛名,有兩位孔雀帝王是宿命論的支持者,阿育王本人則是佛教徒。羯陵迦戰役(Kalinga)對非戰鬥者造成的無益痛苦,造成阿育王生命中的精神危機,也讓他揚棄孔雀帝國過往驚人擴張成就時所依持的無情統治之術。阿育王選擇政策轉向,提供子民此生與他世福祉的家長式引導。

這一嶄新政策,阿育王稱為自身之正法(Dharma),記錄在帝國各處的石雕銘文中。多數是以當時北印度語言(稱為普拉克里特俗語﹝Prakrits﹞)所寫,但少數在印度河及外圍區域的銘文,是以希臘文及阿拉米(Aramaic)文字刻註,這是當時舊波斯帝國政府使用的文字之一。阿育王銘文告訴我們,他此後揚棄兼併戰爭,並敦促後代子孫效法,直到世界輪迴終結。相對地,他試圖讓鄰國皈依佛法,並宣稱在遣送大使造訪的希臘化諸王中,完成宣揚佛法大業。在現實層面中,阿育王的正法包含沿著官道種植庇蔭之樹、開挖水井,提供人獸休憩之處;種植藥草植物,醫治人獸。他說,不僅在帝國境內,更延伸到南印度、錫蘭與希臘化諸國鄰邦。他推動保護動物生命,在某些地點禁止奉獻動物祭祀,並保護某些物種,免受屠戮;在個人層次, 除了兩隻孔雀與一隻鹿外,他禁止皇家廚房每日殺生,總數高達數萬隻左右。更承諾最終也將把孔雀與鹿排除在皇家菜單之外。姑且不論其承諾所受的限制,阿育王確實在平民之中推廣了素食。在社會關係層面,阿育王的正法包含尊重婆羅門、沙門、父母、朋友與較低階層者, 同時終結派系之間的鬥爭。他明言自己喜愛說服,勝過強迫,但背後仍保留國家武力,警告倔傲的森林部族不要輕舉妄動。

  從瞿舍羅、大雄及佛陀的時代以降,透過讓社會自生自滅,棄世宗教助長王權成長。即便將社會視為可用人類意志操控產物的概念,也提供嶄新的、發展較吠陀時代更強大的治國之術基礎。同時身為強大君主與佛教徒的阿育王,再次將國家導向超越性目標,試圖將棄世宗教的原則落實在政策中。不殺生(ahimsa)的原則,雖然源於棄世者迴避因果業報(karma) 的需求,這時便成為慈悲的行動原則,更是人類歷史上首次成為政治生活的精神引導。這是重大的歷史時刻;一位偉大的君主,試圖將非暴力盡可能置於國家中心。非暴力與國家權力是否得以並行,仍存有疑問;因為國家獨佔並施行權力,創造出內部和平並保護人民免於外力干擾。阿育王試著將非暴力原則同時施行於內部及對外關係。但如我們所見,仍受限制。他的統治正是活生生的實驗:面對國家暴力的本質,以及相對之不殺生原則得以緩和國家暴力的極限。

第十二章 新國家群
 
印度文明的未來
  民族國家是歷史的新產物,由美國(一七七六年)及法國(一七八九年)革命首開先鋒。在南亞,民族國家的肇建始於一九四七年的印巴分治與獨立。印巴獨立開展了去殖民化時期, 逐出歐洲帝國,將先前殖民地置於民族國家的模型之中。英屬印度分治後,民族國家幾乎成為普世原則,形成世界普遍的政治形式也不過七十多年時間。這段時期中,帝國與王國失去政治上的合法性,王制幾乎消失,僅作為某些民族國家的門面,例如英國。

  在南亞,民族國家明顯成為典範,強烈影響區域內的政治勢力;但也看到每個國家在達成或維持民族國家典範時所遭遇的挑戰。目前要如何詮釋這些問題仍不清晰,但可以嘗試幾個方向。我們必須謹記在維持理想上,早期民主國家曾經歷過艱困時期。美國經歷了將國家一分為二的長期內戰威脅;法國數次經歷獨裁者與王制復辟,現在則為第五共和憲法。這些歷史提醒我們,民族國家的形式及達成共識的民主方法並非魔法。事實上,民族國家形塑的並非共識,而是多數統治,少數族群必須折服在多數意志之下。當少數族群認為自己的核心利益受損時,可能採取強烈手段,或施壓多數族群讓步。即便我們認為民族國家與人民主權是當今世代的主要政治形式,但也必須承認少數族群是這種政治形式的結構性問題。這句話並不代表其他政治形式就有立即解決少數族群需求的方法,然而選舉過程似乎強化了少數族群的困境。這一議題會受到特殊情勢的淡化或強化,以南亞來說,主要關鍵在於種姓與宗教。

  民族國家對於種姓議題的影響,在於解除了種姓體系,並將種姓轉為許多獨立的利益團體。這是因為主權在民即是強調人民在法律之前一律平等,因此對民族國家來說,組織種姓體系的高低位階是不被允許的。公共領域中,基於種姓的歧視不再受到國家支持,反而視為不合法。然而種姓依舊存在,只是並非古老王國中受國家支持的體系,而是成為採取政治行動、透過票箱追求自身利益的獨立團體。印度獨立初年,專家經常預言種姓將破壞民主制度, 事實上卻反其道而行。由於種姓數量之多,掌權的多數族群必須透過種姓結盟,這似乎導致多數族群與少數族群的內部組成持續變動,因此並沒有永久不變的多數族群。雖然種姓在民主政治中找到一席之地,但社會經濟的不平等與歧視仍是嚴重問題,且在未來並不會消失。

  雖然票箱政治與種姓之間似乎得以共生,但也加強了宗教認同作為南亞地區國會多數基礎的傾向。雖然民族國家削減種姓的影響力,卻鞏固強化宗教的重要性。這一效應更強化少數族群的不滿,多數南亞的民族國家都受此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