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翻過王文華作品的人,不管喜不喜歡,都會對他的「押韻」印象深刻。可以推測作者最初開始這項動作,也許是為了增加話題性,也許是對自己的一項挑戰,也許只是為了好玩。不論開始的原因為何,到後來幾乎會形成一種習慣﹔意即在下筆時無意識的想要押韻。我並非認為作者在寫作時未經思考,相反的,王文華寫作的特性就是「字字斟酌」。他刻意培養出這種「習慣」,並且樂此不疲。甚至曾經在文章中提到「如果你是作家,每個禮拜都在押同樣的韻腳,她會嫌你你的個性太龜毛」(註一)。讀者在莞爾一笑的同時,對他的作品也產生了親切的認同感。
如果單單只是押韻,那就不足為奇了。有些作者也押韻,但是押的不著痕跡﹔也有很多讀者看了王文華的作品以後開始模仿,但能寫出同樣令人印象深刻者卻少之又少。文字功力深淺是原因之一,但更重要的是,王文華在押韻的同時,另一項不可或缺的要素,就是「句型」。在《61×57》裡,當然沒有像《蛋白質》那樣,連人說話的內容都押著韻,但是敘述的過程本身仍然具有強烈的節奏性。舉一個例子,他形容照顧阿金的靜惠
「她是母親,卻不曾有過戀情。她長的可愛,愛情卻沒有來。」
(註二)
句子本身兩兩一組並且押韻。嚴格說來,「親」跟「情」並沒有真正押到,前者是「ㄣ」而後者是「ㄥ」,這種接近但不相同的例子非常多,唸起來順暢才是重點。「情」跟「來」都是二聲(陽聲)字,平聲和陽聲在句尾,會有拖曳、平緩、結束的語氣。再看句子的組成為「短-長」,營造出「答-答.答.答」的節奏。來看前半部
「她是母親,卻不曾有過戀情。」
重音在「她」、「不」、「有」、「戀」﹔後半部
「她長的可愛,愛情卻沒有來。」
重音在「她」、「愛」(第二個)、「沒」
僅僅一組文句無法突顯出節奏感,於是隨處可見以兩、三組堆砌而成的段落,讓讀者在閱讀時不自覺的順著節奏越讀越快。像是
「她撐著頭,手擠出臉頰的肉。她喝了一點酒,感覺自己在酒瓶中游。」(註三)
「押韻」在王文華的作品裡,是不會缺少的要素。但是絕非僅僅是「將所有韻腳相同的詞句湊在一起」如此簡單。如何押的乾淨俐落、流利順暢、收畫龍點睛之效,不光是為了押韻而押韻﹔在有限制下的創作往往能獲得更大的滿足感。他曾說:「一開始押韻,只是好玩,自己寫得流暢,讀者也讀得痛快。押韻就像給運動員綁上手鐐腳銬,如果在這種限制下還能空心進籃,就更有成就感。」(註四)
「在這種限制下還能空心進籃,就更有成就感。」
話說著說著都押了韻,我光寫這一千字怎麼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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