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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序/董小姐的故事和她的微笑 陳 浩
自 序/進入他人內心之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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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學小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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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文學小說
叢書系列:新人間叢書
作者:董成瑜
出版社:時報文化
出版日期:2016年01月29日
定價:330 元
售價:261 元(約79折)
開本:25開/平裝/352頁
ISBN:9789571365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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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序/董小姐的故事和她的微笑 陳 浩自 序/進入他人內心之必要柯文哲——喜劇演員蔡英文——爭與不爭



  自 序/進入他人內心之必要

一則蘇聯時期的政治笑話。布里玆涅夫死後下了地獄,不過因為他曾是一個偉大的領袖,他被賦予可以參觀地獄並選擇一個房間的特權。導遊打開一扇門,布里茲涅夫看到赫魯雪夫坐在沙發上,瑪麗蓮夢露坐在他大腿上,兩人正激情擁吻。布里茲涅夫開心地喊著:「我選這個房間!」導遊說:「別急,同志!這個房間不是給赫魯雪夫的,是給瑪麗蓮夢露的。」

這個笑話說明了我在《壹週刊》十四年來的部分感受。別人以為的地獄,我在其中看到了驚奇的風景。而在採訪人物時,觀點如果也能翻轉再翻轉,那麼風景就更是變化無窮了。

時報出版邀我出書時,我起先有些遲疑,擔心我在《壹週刊》的人物報導文章,是否過了那個當下,就過了時。後來想到二○一一年我採訪林青霞時,在電影資料館讀了大量上個世紀七○年代的雜誌後發現,讀舊雜誌給人一種自己能預知未來的錯覺,你知道這些人後來的發展,但當時置身其中的人不知,你簡直可以與當時的他們對話,這是非常有趣的經驗。想到此事,也就不再煩惱,雖然我寫的人物可能沒有七○年代影劇雜誌生猛有趣,不過我最近整理這些文章時,仍常有那樣的感受,不同年份採訪的不同人之間,甚至還可以彼此呼應。

這些從「非常人語」專欄中選出的三十一篇人物訪談,大部分都對當時的我有某種程度的啟發,或無意中映現了當時社會的氛圍,現在經過了時間與距離再看,意義又複雜一些。我依時間由近而遠排列,希望讀來有一種時光回溯之感。

媒體人兼作家陳浩幫我寫序前,提出幾個問題問我,他的問題直指核心,幫助我釐清了採訪生涯中糾結的線頭。以下是我們的對談:

1.你為什麼會選擇寫人物訪問?除了外在的原因,還有你自己的理由?

二○○一年初,網路泡沫消退,創刊剛滿一年的網路媒體《明日報》突然宣布結束,三分之二的員工被通知的同時,也收到一封信,告知我們可以領資遣費離開,或者去剛開始籌備的《壹週刊》。我一時無事,選了後者,只是我原先負責「閱讀版」,實在不知去這樣的媒體能做什麼。總編輯裴偉特別設了一個「文化組」容納我們,只是籌備期我感到難以融入,決定離開。那時裴偉說,老闆黎智英交代要比照香港《壹週刊》,在A本成立人物組,不如你就負責這組吧(後來A本又增加了財經人物組,B本也另設一人物組專訪演藝界一線人物,這都不歸我管)。我答應了。我其實內向,時常沉浸於小說、電影中,對人一直很有興趣,寫人物可以躲在記者的身份背後,安全地接觸、觀察各種人,而且受訪者通常都有點緊張、注意自己的形象,就不會注意我了。

黎智英設人物組的概念很吸引我,他覺得媒體上的人物專訪,都理所當然由各線的記者負責,這樣的結果是,線上記者為了維持人脈關係,不敢得罪人,寫出來的人物不會好看,更不可能有火花。「人物組」與任何線都沒有直接關係,記者就沒有後顧之憂,而且沒有線上記者既定的看法與偏見,反而能用全新眼光看待每一個受訪者。黎智英不怕得罪廣告主,他認為只要讀者喜歡這本雜誌,廣告主就不得不來買廣告。這一點後來獲得證實。

在這之前,我一直在出版線,接觸的都是作家和出版社,這圈子很小,採訪作家、寫出版觀察,記者總覺得自己矮作家一截,而且工具性質甚強,我要努力讓自己看起來不像一個工具,結果是採訪者與受訪者都有些裝模作樣。在《壹週刊》寫人物就沒有這種煩惱(但有其他煩惱),而且也因為不怕得罪人,反而要求自己更多,發想問題、蒐集材料、安排側訪都更用心,否則對受訪者不公平。

人物組沒有設限,可以採訪各領域的大人物小人物。我因此有機會採訪到黃任中、陳啟禮、阿基師、李安、蔡英文、李登輝、馬英九這些我過去不可能接觸的人。後來我聽說《明日報》時期的一位高層不無感嘆地說我去了《壹週刊》,還得去採訪黃任中這樣的人,言下之意是報社結束,我們這些不食人間煙火的人,也被迫「下海」了。殊不知,我真是如魚得水,大開眼界。

2.對我而言,寫人物專訪很難,你覺得難嗎?有難的地方嗎?

在《壹週刊》人物組工作,有一項比負責偷拍的別組同事還要難的難題,就是,偷拍不需要受訪者同意,我們卻一定要得到同意。創刊的前幾年,我們最困難的就是約人,自認是名門正派或是討厭壹傳媒的人,怎樣都不肯答應,即使答應,說話也多所保留。我們乾脆轉而採訪一些更有趣的人,他們或有爭議,卻也比較容易答應受訪,大概是因為已經無可損失,他們通常展現出來的性格特質也更豐富多彩。後來我們漸漸做出一點成果,約人就比較容易了。這中間也要感謝雲門舞集林懷民先生,他幾次在媒體訪問中,特別幫我們人物組說話,還要求對方一定要寫出來。

人只要約得成,後面的就比較好辦。對我來說,難的是,要怎樣寫得立體、不扁平、見人所未見。我們不在意受訪者怎麼想,我們在意的是讀者,這不只是為了賣雜誌,而是讀者很聰明,一看便知這是不是討好受訪者的公關稿。

因此,如果出刊後受訪者稱讚我寫得好,我會有點難受,反省自己是不是太討好,太合對方的意、太沒有觀察力與判斷力,只寫他/她想展現的那一面?大部分的受訪者都沒有回應,那麼我就像剛做了賊似的,當作什麼事都沒發生。這種心理波動要經過一段時間才會平復。當然,也曾有人去黎智英面前告狀,說我扭曲他(例如魏京生),黎智英會讓我知道此事,但他一向支持我們,除非我們在專業上犯了錯。黎智英的好處是,他不會因為你寫了他的朋友不好就罵你或處罰你,反而常說,「你不要幫人擦鞋」,就是說你不要寫這種公關稿討好別人。我幾次專訪黎智英,有時寫到他可能看了不會太舒服的事,他也會忍耐。像我這種長著反骨的人,很適合做這工作。當然,有時他也會批評我寫得太溫和沒有火花。

3.我覺得要進入別人的內心很難,你覺得需要進去嗎?怎麼進去?怎麼出來?

我覺得,要把一個人寫好,要能達到愛上那人的程度,唯有「愛」他/她,才會一心一意都在那人身上,但這又絕對不是愛情,而是一種人類比較少用到的感情,它是介於你喜歡上一個作家的小說(或是一個歌手的歌、一個導演的電影……)以及父母對待子女這兩者之間的一種感情,你既希望愛他/她的一切,又決不想要溺愛他/她。

在這段全心全意投入的採訪與寫稿時期,你朝思暮想著這個人,見到他/她時你熱情如火,回家後跟朋友家人喋喋不休討論這個人,你把所有讀過看過的小說、電影中的人物與情境,以及自己與朋友家人的成長經驗,都拿出來對照……,日思夜想就是想把這個人解讀得更深一點。

這種情感的程度與力道,必須與愛情相同,但又不可能有任何曖昧,一旦曖昧,寫東西就不客觀,會觸犯專業。這種情況比較像是熱情的油遇到了水,界線非常明確。而你雖然投入這樣多的感情,寫的時候又要保持距離,冷淡一些,才能平衡。

當然以上都是理想的狀況,常常我野心太大,投入過了頭,或者力有未逮,就會寫不好,我會很沮喪,出刊後連看都不敢看。我幾乎不寄雜誌給受訪者,因為這會讓我覺得自己寫不好還沾沾自喜,所以乾脆當作沒有這回事。我對自己寫的人物從來都沒有信心。

我們真正無情的時刻,是稿子一旦見刊,這種感情就迅速褪去,你幾乎看得到自己在向逐漸遠去的他/她揮手再見。

4.「怎麼出來」的意思深一層說,是訪問的距離與寫作的距離,你會喜歡或討厭你的訪問對象嗎?即使沒到喜歡或討厭的地步,總有溫度的問題,你總是熱或總是冷?

受訪對象通常是我自己從當時的社會環境中發生了好事壞事的名人之中選的,所以既受情境影響,我自己好奇心也強,當然有很大的熱情,不論他/她是怎樣的人,形象好、形象不好,我都如前所說,簡直是「愛」上他/她了,只是,一旦交了稿,這種感情就消失了。

有極少數的受訪對象後來成了朋友,或是偶爾在某些場合遇見,他們一開始會對我有期待,以為我還會像過去那樣對他/她有那樣飽滿的感情,會有好多話問他/她,對他/她還是那麼好奇。但這完全是誤解,因為那時我已經變回原來的我,可能正「愛」著別人,於是現在的我對他們來說,就變得很無趣。這一點,我是幾次看到這種期待與失望的眼神後領悟到的(當然也可能是我自己想太多),這大概是記者的宿命。

5.你做訪問或寫作有SOP嗎?比如說,找幾個他的朋友,找幾個他的敵人之類。寫作時的原則是什麼?

一開始,黎智英就要求我們,寫人物一定要長時間的與對方多次相處,至少要見面長談兩三次以上,要跟著對方去做很多事,還要採訪他/她的家人、好友、敵人、同事、前同事等等。他認為人只要相處久了,就會有感情,也就是放下戒心,這時好的東西就會出來。

這些基本要求,我們都盡量做了。做這些側訪其實不容易,你找到他的敵人,敵人常常因為不信任《壹週刊》,或者討厭他,或是想表現自己的大度而不願受訪,有時還會通知對方說我們去找他,使受訪者對我們產生疑慮。受訪者的家人好友則只說好話,又遮遮掩掩,怕我們其實是想爆料……,所以我們常常是把許多力氣花在與這些人的搏鬥上,不過也很有趣,可以觀察人性。

後來我就養成一個習慣,就像美國黑人走在路上隨時要有高舉雙手作出投降姿勢的準備,我每做各種大小採訪側訪,都要先做一個小演講,說明我們人物組不負責偷拍,「我們是做明的不是做暗的」,想辦法卸除對方戒心。

有些見過世面、理解人性的受訪者,就沒有這方面的問題,他們既然接受採訪,會儘量掏出自己內心最深層甚至黑暗的東西,只怕掏得不夠徹底,這些人往往是真正優秀的創作者(例如某些作家、導演、藝術家),在這過程裡,我會深深地被感動,讓這些東西變成我自己生命的一部份。寫出來之後,如果也能讓一些讀者感動,那就是做為一個採訪者最大的快樂與成就。

寫作時的原則。我是小說愛好者,一開始就很自然採取了接近小說的敘述口吻,就是先找到一個敘述語調,然後才開始說故事,把採訪材料和觀察編織進去。這樣寫出來的東西,會與一般的新聞報導不太一樣,文字也比較有溫度。當然,以上所說都是最理想的狀況,我時常沒能做好,或因截稿時間在即而虎頭蛇尾。

另外還有視角的問題。一般人看到小人物,雖然不見得一定視之卑微,但看到有權有勢的大人物時,通常都特別景仰。我總是要求自己和同事,如果做不到眾生平等,那就用仰角看小人物,用俯角看大人物吧,這樣一定能看到不一樣的東西。

我後來讀到《紐約客》裡的人物與其他報導,他們的記者當然非常優秀,文章常會很自然地引述文學作品(絕非掉書袋),你就知道,他們的閱讀非常廣泛,尤其一定熱愛文學。後來我們人物組找記者,最低標準就是要喜歡閱讀。大量閱讀能增加想像力,想像力對於問題的發想以及追問問題的能力,都是非常重要的。

十多年來,我最驕傲的不是自己寫的東西,而是我曾與幾位優秀的記者共事,他們比我聰明,文字比我好,又(不得不)聽我的意見,我很感謝他們。

(本文節錄自〈自序:進入他人內心之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