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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洋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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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第安人(XB0031)──紅皮膚的大地
La Terre Des Peaux-Rouges

類別: 西洋史
叢書系列:發現之旅
作者:Philippe Jacquin
       Philippe Jacquin
譯者:余中先
出版社:時報文化
出版日期:1996年05月30日
定價:250 元
售價:198 元(約79折)
開本:32開/平裝/200頁
ISBN:9571320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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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書摘

1942年,哥倫布率領船隊,打算尋找通向印度的新航路,結果在一些神秘的島嶼上登陸。他非常吃驚,島上竟然沒有「任何意料中的魔鬼」,而只有「體格結實、身材健美的土著」!此時,哥倫布還不知道,他已經發現新大陸。哥倫布把剛剛遇到的紅種人稱作「印第安人」,不無輕蔑之意。

第一章 紅種人和鐵器人

從16世紀初開始,住在新大陸上的人就成為歐洲矚目的焦點。歐洲人對他們的起源追根究底。但直到20世紀,才有古生物學的發現,藉此,印第安人的遙遠過去得以漸漸清楚。

我們知道印第安人來自亞洲北部。而且,大約在三萬年前,他們就在北美大陸上定居了

19世紀末,美洲大陸珍藏的秘密終於有了答案。沈寂了三萬多年後,一些小東西出土了:箭鏃、魚鉤、面具、小雕像等等。但考古學家還需努力,才能真正瞭解古物的意義,以求研究出白人來到之前,印第安人在北美大陸是如何生活的。

白種人被印第安人叫做「鐵器人」,因為白人帶著鐵槍等武器。「鐵器人」上岸時,發現印第安各部落間或是結成政治同盟,或是發展商業關係,彼此間的關係繁密又複雜。最強大的部落占據著廣闊的領土,設哨強索買路錢。他們若是無法控制交通要道,就嚴密注意商隊的來往。當時,商隊主要經營貝殼、毛皮、銅器和玉米的買賣。陌生人來了以後,引進新技術。他們的來臨,將徹底推翻原有的社會關係。

公元1000年左右,來自北歐斯堪的納維亞半島的維京人(Viking)入侵美洲,但時間不長

維京人是首批踏上北美大陸的歐洲人。10世紀時,埃里克森(Eriksson)帶領一批人從格陵蘭島來,占領紐芬蘭東北部的一處,把它改稱為文蘭(Vinland)。他們和印第安人的關係日益惡化,常發生衝突。在當時維京人的住地,現已發掘出眾多的骨製箭鏃,便是證據。薩迦史詩還把當地印第安人稱做斯卡林人(Skraeling),意思是醜人。

歐洲人入侵的時間不長。以後的整整五個世紀裡,歐洲對美洲沒了興趣。但黃金的誘惑,加上歷險的趣味,又驅使大帆船不斷向內行。美洲東海岸的印第安人常發現,歐洲人強大的船在他們的沿海巡弋。這些配備著軍火的船,來自英國布里斯托、法國聖馬羅,或西班牙加地斯。

16世紀初,歐洲各國的航海家,例如義大利的卡波(Cabot)和韋拉扎諾(Verrazano)、西班牙人費南德茲(Fernandez)、法國人卡蒂埃(Cartier),紛紛勘察海岸,溯江探源。由於到處都是無法通行的密林,他們以為所到之處全是荒蕪之地。不過,海洋中卻是魚群球集,尤以紐芬蘭近海為最。對那些清貧的歐洲人來說,這裡簡直就是個黃金國,吸引了千萬漁船來到北大西洋。

每年的漁汛季節,歐洲的諾曼人(Normand)、葡萄牙人和英格蘭人都來捕鱈魚,巴斯克人(Basque)則來捕鯨魚。到16世紀中期,紐芬蘭的海岸上全是一排排棚屋,歐洲漁民就在這裡曬魚乾,提煉鯨魚油。

印第安貝奧圖克人(Beothuk)拿出水獺皮和海狸皮,跟歐洲人交換錐子、小刀和穿過的衣服,還換麵包吃,換酒喝。但是,沒過多久,歐洲水手就把印第安人當作奴隸使喚,甚至姦淫他們的妻子。於是,印第安人逃到森林深處,以躲避白人。

美洲大陸上的米克馬克人(Micmac)和馬萊西特人(Malecite),與法國人做毛皮交易。速遠發現有船,他們就划著獨木舟趕去,離船還有六、七公尺遠時,就舉著毛皮揮個不停。他們把這些毛皮,尤其是海狸皮,再在港口轉賣給皮貨商。在17和18世紀,毛皮的需要量增加,北美大陸成了歐洲毛皮市場的產地……,供給毛皮的責任就落在印第安人身上。

白人傳來了可怕的天花……

1539年,一批西班牙人在北美洲東南部的佛羅里達(Florida)登陸。索托(Soto) 帶領百餘人在東南部住了三年。日子艱苦:除了要應付土著,還得對付西班牙人帶來的天花。在東北海岸的某些地區,雖然天花傳染比較零散,瘟疫卻迅速蔓延,當地居民拋棄家園出走。1534年時,卡帶埃住在聖羅倫斯河畔,一個叫荷卡拉加(Hochelaga)的小村裡,把天花傳給易洛魁人(Iroquois)。印第安人有一種藥方,治療壞血病十分見效,得了這極「白人之惡」的水手,總從印第安人的勸告,服用白雪松熬的湯汁,結果死裡逃生。

卡蒂埃繪製了聖羅倫斯海灣的地圖,打通了法國人的殖民道路。不過,在16世紀下半葉,殖民者仍十分謹慎,只在阿卡迪亞(Acadie) 設了幾個毛皮貨棧。在南方的佛羅里達,新教徒企圖建立殖民地,但因印第安人反抗而宣告失敗。

到了17世紀初期,隨著法國殖民點的建立,歐洲人的侵略行動才真正展開

1608年,法國的尚普蘭(Champlain)來到魁北克,帶了一些拓荒的人,還有方濟會中的改革派教士,雷格萊派(recollets)。他們是美洲大地上的第一批傳教士,致力於教化阿爾綱奎人(Algonquin),因為到法國人商行裡來的,人都是阿爾綱奎人。1615年冬季,尚普蘭來到休倫(Huron),和當地的休倫人建立了極好的關係。他甚至送了一些休倫人去法國訪問。

在靠南邊一點的切薩皮克灣(Chesapeake Bay),有144個英國人於1607年下船登陸,帶頭的是史密斯(Smith)船長。這些英國人後來在美洲建立了第一個英格蘭人的城市,是為詹姆斯敦(Jamestown)。

1609年,英國人哈得孫(Henry Hudson)沿著一條河溯流而上探險,這條河現在以他的名字命名。哈德遜激勵荷蘭人占領了河口的曼哈頓島。奧爾巴尼堡也是因他堅持才建立起來,主要用於毛皮貿易。

17世紀20年代,荷蘭和英國的移民潮高漲。英國船「五月花號」(Mayflower)運來的清教徒,是新英格蘭最早的移民。荷蘭人的船則載著數百名窮移民,航向新阿姆斯特丹──也就是曼哈頓。

新來的人一無所有,不得不求助於印第安人

毛皮商不想久留,新來的清教徒則希望能定居下來,成為土地的主人。他們堅信上帝賦予他們使命,要在這片土地上生根。清教徒與當地居民來往時總是心存顧忌。因為在他們眼中,印第安人是「殘酷的原始人,甚至是撒旦的子孫」!這極蔑視很快轉成明期的敵對態度。

印第安人卻是帶著好奇的友情歡迎外國人,夾雜著恐懼與尊敬。起初,他們甚至把外來人當成是精靈。他們以為這些外來人有超能力。但是,白人的行為不久就變得難以理解。印第安人對待外來人很大方,白人卻報以凶殘。他們虐特兒童,不許別人擅自進入自己家中,不願請人吃飯。更驚人的是,他們「吃木頭」(麵包),「喝鮮血」(葡萄酒)。

儘管外國人有本事,他們卻彷彿容易受傷害。若沒嚮導,他們就不敢去遠處探險,承受不住惡劣的氣候,打獵時笨手笨腳。儘管如此,他們仍迫使印第安人臣服,跟別的外來者作戰,並且跪拜在上帝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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