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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摘
60年代的青年解放運動風潮,乃是針對西方物質文明與國家統治威權所進行的一連串反思與批判,那是一個騷亂的年代,東西方各主要國家皆先後陷入激越的抗爭中。
在美國,民間的反越戰情緒高張,新左派與馬克斯理論流傳於大學校園,一波波的反戰學潮,演成警民對峙的街頭暴力,使美國政府腹背受敵。在歐洲,要求徹底改造社會的聲浪尤烈,法國學生與工人聯手發動大規模的長期罷工、罷課,企圖癱瘓保守派政府。在亞洲,則是日本左傾學生的全共鬥,結合農民起義的三里塚事件,以及中國的一場驚天動地的文化大革命。
在這片廣闊的革命版圖中,青年學生站上了自己的位置,形成一鮮明的社會階級,青年文化也被清晰的界定出來。
在此同時,青年們所能掌握的有限資源之一的搖滾樂,也成為青年們用來「動搖」舊秩序、傳遞新思考的利器,而激盪出百花齊放的局面。反戰歌曲、抗議歌手、與既存體制進行精神絕裂的麻藥音樂,大行其道。
搖滾樂從來沒有一個時期,像60年代那樣的具有革命意識。它誠然已是當代青年文化的同義詞,感染力驚人,成了跨越國界的青年語言。而此時的搖滾樂才只有十來歲,正值年少輕狂、顛覆性最強的時刻。
搖滾樂,誕生於二次大戰後的50年代,出生地是美國。
戰後的美國,是一個前所未有的富足社會,擁有全球最豐饒的財力物力,民間物質水平普遍拉高,中產階級與勞工階級的生活型態隨之改變。而生長於富足中的青少年,也已悄然形成一個新的社會族群。上下兩代的價值觀前所未有的涇渭分明,僵持不下,「代溝」一辭出現,正標示著一個新世代已來臨,新事物已在發生。
搖滾樂,就是新事物。它是唯一出青少年自己創造的東西,展現著青少年的的生活態度與精神取向。因此,很快地像野火般延燒成一種新興大眾文化。
此時的美國,已取得世界超強的西方盟主地位。憑著其實力之強大,搖滾樂則順勢成為「全球性的美國文化」,而與可樂、米老鼠、棒球,一起征服了全世界數以億計的年少心靈。
然而,作為象徵富足的強勢美國文化之一,搖滾樂其實是有其「尷尬的身份」的。
因為,搖滾樂在本質上乃是一種來自被剝削的弱勢階級的聲音。
搖滾樂,原是美國南方社會中無產階級的黑白混血兒,是非洲黑人文化與歐洲白人文化,在美國土地上長期交媾下的結晶。(美洲原住民紅人文化的影子,反倒是幾乎不存在的。)
這個白人面孔的黑人孽子,是全新的品種,生命本能強大,個性剛烈,有話直言,具反社會化傾向,而且非常「缺乏教養」。
相對於舊禮教的溫文儒雅,搖滾樂是粗暴的。它根本就是一種「下半身思考」的音樂,是一種壓抑的「性吶喊」。它的絕裂性格特強,叛逆性稀少者是很難消受的。因此,它也就成為叛逆的測量指標。
中產父母們多半認為「搖滾樂是家庭道德體系的破壞者」,是揮之不去的心理威脅。
但,對正為性激素所驅的青少年而言,搖滾樂卻如一個「新神祉」。在搖滾樂裡,他們清楚的看見了「自己」。
搖滾樂的生存哲學,其實就是青少年的生存哲學,是用「反」、「鬥」,以生命碰撞而建構起來的殘酷美學。
搖滾樂扣住了青少年的生命基調,當然,也就緊緊地扣住了青少年的荷包。
搖滾樂的體內雖流著無產階級的血,但卻是由資本主義所一手助產接生的。在剪臍初啼時,便在資本家的燭光與驚睞中,註定了其一生崎嶇的命運。
搖滾樂在資本家的哺育下,一面以青少年代言人向舊禮教反撲造次,另一方面卻也在「提供愉悅/洩憤經驗」的操作中,成了西方物質文明集體精神官能症的超級馬桶,而不自覺地補強了資本主義社宙的統御功能。
搖滾樂長期依賴市場運作而異化,變成一種慣性消費、一項流行商品,以「貨幣累積」論成敗,沒有人是真正的英雄。
貓王文維斯普里斯萊,是搖滾樂史上的第一位超級巨星。這位出生於大蕭條時代,而在富足約50年代度過青少年期的美國南方貧窮人家子弟,憑著幾分才氣與自戀,於短短數年間,由一個「不學無術的人」,蛻變成為象喻戶曉的「大眾文化英雄」。他的崛起,是典型的美國式奇蹟,但在他身上我們所見證到的,毋寧是一個無產階級小民的脆弱空虛心靈。
面對巨大的資本主義體系,他除了一張帥臉、及「因出身卑微而顫抖」的美嗓之外,其實是空無一物、毫無武裝。
他以叛逆形象崛起。然而,在長達二十年的巨星生涯中,他卻只能在被妥善規劃的有限空間裡,施展其性魅力,釋放其本能的叛逆,一切都在老大哥的監視下。而他的搖滾功能──「進行顛覆於娛樂中」永遠多不過資本市場體制在他的身上所產生的人格異化。
聲名與財富,使他成為一個失去生活能力的人,沈淪在「堆積如山的身外之物」,而長期徘徊於瘋狂邊緣,自負自責自毀而已,享年不過四十二歲。
聲名與財富,替他顛覆掉貧窮,卻也同時顛覆了他做為一個人的存在感。自成名後,他便一直活在「角色」中,最後死於「角色」。
他多次以名貴轎車贈予素昧平生的陌生人,只因對方的一點莫名的小小善意。這正是他的原始情感長期受阻於「角色」,而無處宣洩的結果。
他那引人側目,鑲金嵌銀的豪華私人座車,以及富麗荒誕、又戒備禁嚴的巨宅雅園,皆在在顯示他已無力做一個普通人,而是資本主義體制下的人格分裂患者,是一個虛假的人。(80年代之後,這已非白人專利。)
歷史是冷酷的。進入全面批判西方物質文明的60年代,貓王果然淪為保守反動份子,而被新一代搖滾迷推到一旁,任其自生自滅。
吉兒皮爾曼的這本「認識貓王」,並非單純的人物傳奇,而是啟蒙式的搖滾樂史。他將貓王這個人,擺在歷史宏觀面來看,自有其嚴肅的動機。人可以創造歷史,但歷史畢竟是大於人的。
搖滾樂,至今不過四十年歷史。
璀璨的60年代,過去了。進入新保守主義抬頭的70年代之後,搖滾樂即呈露未老先衰的疲態。商業化的標準公式,造成窒息的局面。消費者錯誤的認知,導致業者錯誤的判斷,如此惡性循環,假搖滾假叛逆充斥,舉世皆然。
如今的搖滾樂,一如擺在便利商店中的清涼飲料,在於解一時之渴,而不在於解決生命本質問題。
誰才是搖滾樂的最大剝削者呢?
另一個更徹底的問法,可能是──搖滾樂還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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