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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序】/密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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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總經銷代理>獨立作家
叢書系列:獨立作家
作者:密迦
出版社:獨立作家
出版日期:2016年10月21日
定價:470 元
售價:371 元(約79折)
開本:18開/平裝/350頁
ISBN:9789869363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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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序】/密迦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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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位為神遭逼迫的人──亞伯〕
  
亞伯是殉道者的先驅,為著神的見證被他哥哥該隱殺了(創四8)。很奇妙!亞伯雖然死了卻還能說話(創四10),這究竟是怎麼回事呢?讓我們回到《聖經》裡就可以找到答案了。
約翰福音十一章廿五至廿六節說:「我是復活,我是生命;信入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凡活著信入我的人,必永遠不死。」主的話說的非常清楚:亞伯所以能不死是因為他信神,並不是他有甚麼本事。希伯來書十一章四節說:「亞伯因著信獻祭給神,比該隱所獻的更美,藉此便得了稱許為義的見證,就是神指著他的禮物所作的見證;他雖然死了,卻藉著這信仍舊說話。」神的話也告訴我們:亞伯不僅因信使他不死,還因所獻的祭物蒙神悅納。那麼,亞伯的祭物是甚麼呢?創世記四章四節說:「亞伯也將他羊群中頭生的,特別是羊的脂油獻上。耶和華看中了亞伯和他的供物,……」
照著《聖經》的記載:洪水以前的人是不吃肉的,等到洪水之後人才吃肉食(創一29,九3)。可見亞伯平時牧羊的存心,不是為自己,乃是為著神。祭物在《聖經》裡都是指著我們的生活說的,這給我們看見:亞伯所過的生活是合乎神心意的。也正因為如此,惹起魔鬼的嫉妒,才利用他哥哥該隱的手把他殺掉。但他哥哥只能殺他的身體,卻無法奪去他的靈魂,因為亞伯是屬神的人,《聖經》上說:「我又賜給他們永遠的生命,他們必永不滅亡,誰也不能從我手裡把他們奪去。」(約十28,太十28)。
自從羅馬皇帝尼羅逼迫基督徒開始,不知有多少神的兒女被殺害。有的被獅子咬死,有的丟在毒蛇的穴中,有的被火活活燒死。如《聖經》上所說的:「有人忍受戲弄、鞭打、捆鎖、監禁各等的磨煉。」在近代也有親愛的倪柝聲弟兄為著主的見證被下在獄裡,長達廿多年最後殉道!尚有許多神的僕人和使女們也一樣為著主的見證受盡了折磨和痛苦(來十一36-38)。
每想到這些忠心的弟兄和姊妹們,內心真是悲痛萬分。反觀生活在現今時代裡的基督徒是何等的有福,無論在哪裡都可以自由的享受主,也可以傳講耶穌真理,求告主的名也不受限制。令人遺憾的是,有許多神的兒女並不珍惜神的恩典。尤其是生長在那些富裕國家的聖徒,由於物質生活太富裕,環境太舒服,哪裡還會想到主呢?連召會的門往哪邊開都不知道,更不用說為主受苦,為主背十字架,或是殉道了。更有甚者,有一小部分的聖徒,為著個人的利益,不顧神的見證,專做得罪神的事。這真是讓神最傷痛又悲憤的事!
不要忘記神的話說:「你要謹慎,免得忘記耶和華你的神,不守祂的誡命、典章和律例,就是我今日所吩咐你的;恐怕你吃得飽足,建造美好的房屋居住,你的牛羊加多,你的金銀增添,你所有的全都加增,你就心裡高傲,忘記耶和華你的神,」(申八11-14)神又說:「你們要謹慎,免得心受迷惑,就偏離正路,去事奉跪拜別神;耶和華的怒氣向你們發作,就使天閉塞不下雨,地也不出產,使你們在耶和華所賜給你們的美地上速速滅亡。」(申十一16-17)。
這些話是神向以色列人說的,相信也是向所有神的兒女說的。在啟示錄二章,神也向我們說話:「然而有一件事我要責備你,就是你離棄了起初的愛。所以要回想你是從那裡墜落的,並要悔改,行起初所行的。不然,我就要臨到你那裡;你若不悔改,我就把你的燈台從原處挪去。」(啟二4-5)神還說:「你說,我是富足,已經發了財,一樣都不缺;卻不知道你是那困苦、可憐、貧窮、瞎眼、赤身的。我勸你向我買火煉的金子,叫你富足;又買白衣穿上,叫你赤身的羞恥不露出來;又買眼藥擦你的眼睛,使你能看見。」(啟三17-18)。神的話既嚴肅又帶著勸勉,我們的心還能不受感動嗎?但願我們都能披麻蒙灰,認罪悔改,恢復起初的愛,讓神的恩典再如同雨霈一樣臨到他的兒女。
主耶穌說:「為義受逼迫的人有福了,因為諸天的國是他們的。」(太五10)。


〔頭一位呼求主名的人──以挪士〕

以挪士是塞特的兒子,他是人類的第三代。撒但利用該隱殺了亞伯,滿以為是永絕後患,卻沒有想到神又賜給亞當一個兒子,這個兒子就是塞特(塞特的意思是代替)。他是一個倚靠神的人。
創世記四章廿六節說:「塞特也生了一個兒子,起名叫以挪士,在那時候,人開始呼求耶和華的名。」在《聖經》的記載中,我們並沒有發現塞特教導以挪士求告耶和華的名。那麼,以挪士何以會知道求告耶和華的名呢?這真是稀奇!很有可能是亞當和夏娃在日常生活中影響了塞特,而塞特又影響了以挪士。
我們都知道當初亞當和夏娃犯罪,神雖然傷痛萬分,但仍然為他們宰了羊羔,用羊羔的皮子作衣服給他們穿。他們夫妻二人在心靈深處一定常常感謝神的大恩大愛,並且會不斷的跟孩子們提及耶和華的名和神的憐憫。雖然如此,我們相信亞當和夏娃的內心是不會快樂的,尤其當他們回想到從前在伊甸園中的日子……。
《聖經》上記載著:「起初神創造天地。而地變為荒廢空虛,淵面黑暗。神的靈覆罩在水面上。神說:要有光,就有了光。神看光是好的,就把光暗分開了。神稱光為晝,稱暗為夜。有晚上,有早晨,這是第一日。
神說:諸水之間要有廣闊的空間,將水與水分開。神就造出天空,將天空以下的水,與天空以上的水分開;事就這樣成了。神稱天空為天;有晚上,有早晨,是第二日。
神說,天以下的水要聚在一處,使旱地露出來;事就這樣成了。神稱旱地為地,稱水的聚處為海;神看是好的。
神說,地要長出青草,和結種子的菜蔬,並結果子的樹木,各從其類,果子都包著核;事就這樣成了。於是地生出青草,和結種子的菜蔬,各從其類,並結果子的樹木,各從其類,果子都包著核;神看是好的。有晚上,有早晨,是第三日。
神說,天上穹蒼之中要有光體,可以分晝夜,作記號,定節令、日子、年歲;並要發光在天上穹蒼之中,普照在地上;事就這樣成了。於是神造了兩個大的光體,大的管晝,小的管夜;又造眾星。就把這些光體擺設在天上穹蒼之中,普照在地上,管理晝夜,分別光暗;神看是好的。有晚上,有早晨,是第四日。
神說,水要多多滋生有生命的物;要有禽鳥飛在地面以上,天空之中。神就創造大魚,和水中所滋生各樣有生命的動物,各從其類;又創造各樣飛鳥,各從其類;神看是好的。神就賜福給這一切,說,要繁衍增多,充滿海中的水;禽鳥也要增多在地上。有晚上,有旱晨,是第五日。神說,地要生出有生命的物,各從其類;牲畜、爬物、走獸,各從其類;事就這樣成了。於是神造出走獸,各從其類;牲畜各從其類;地上一切爬物,各從其類;神看是好的。
耶和華神使各樣的樹從地裡長出來,可以悅人的眼目,其上的果子好作食物;……,有一道河從伊甸流出來滋潤那園子,……在那裡有金子,並且那地的金子是好的;在那裡又有珍珠和紅瑪瑙。」(創一1-31,創二10-12)
由此可見,當時神為亞當和夏娃所創造的宇宙星辰是何等浩瀚無邊,天地海洋是何等美好,無數萬物是何等豐富;尤其那時他們可以每天都能與神在一塊兒,真是何等喜樂飽足!
亞當和夏娃實在是可以無憂無慮的盡情享受神的同在及那所有的一切!然而,因著他們墮落和失敗,不僅被趕出伊甸園,地也為了他們的緣故受了咒詛。最可悲的是不但連後代子孫不得見神的面(創三23-24),而且人與神在靈裡的交流也完全被隔絕了!從此,亞當和夏娃就開始邁向他們生生不息,生、老、病、死、苦的人生旅程。我們深深的相信他們的生活一定是常常陷在愁苦裡面!
亞伯的死讓他們心碎憂傷而痛恨自己所犯的罪。若是當時聽神的話,不吃善惡之果那該多好!很可能,他們常常認罪,常常悔改,並且求神赦免他們的罪。塞特在父母敬虔的薰陶下長大,深深知道人是脆弱而靠不住的,凡事必須仰望神的憐憫和眷顧。因此,當他們生了孩子,就給他起名叫以挪士(以挪士的意思是脆弱)。目的是提醒自己:凡事不要靠自己,要仰望神。以挪士在這種敬虔的環境下長大自然的對神不陌生,而耶和華的名也很自然的從他裡面求告出來。在此給我們看見:家庭生活是何等影響下一代啊!
有一位青年弟兄,他的職業是醫生,所以非常忙碌。但是他無論怎麼忙,總是經常帶著全家大小一同禱告,讀神的話,因此他的孩子個個都很乖。有一次,他的大女兒(剛讀中學)從樓上下來,眼睛哭得紅紅的。問她為甚麼哭?她笑一笑說:「沒甚麼!」經過一再的追問,她才很不好意思地說:「我在向主悔改,因為我說話不夠禮貌。」(利十九32)說句不客氣的話,有哪位父母有把握能教好自己的孩子?尤其在今天這種肉慾橫流、魔鬼猖狂的世代裡更是難上加難。然而這裡給我們開了一條路,可以幫助我們,那就是效法以挪士求告主的名,凡事仰望主,在生活中把孩子帶到主面前。讓他們得著神的生命,而且還要帶著他們享受這個生命。
《聖經》上說:「除祂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徒四12)約翰壹書二章廿七節說:「你們從祂所領受的膏油塗抹,住在你們裡面,並不需要人教導你們,乃有祂的膏油塗抹,在凡事上教導你們;這膏油塗抹是真實的,不是虛謊的,你們要按這膏油塗抹所教導你們的,住在祂裡面。」
很多基督徒以為求告主名是一件無所謂的事,豈不知求告主名對神的兒女實在是太重要了。
有一回,楊長老被人請去給一個鬼附身的人趕鬼。起初楊長老問了那個鬼許多問題,都拒絕回答。後來,楊長老說:「我奉拿撒勒人主耶穌基督的名,吩咐你說!」那個鬼居然哭哭涕涕的回答楊長老的每一句問話。由此可見主耶穌的名是何等的有權柄(路十17)。
筆者外孫說,他有次奉派去一山區出差,因那裡無車代步,當夜他走過一處森林,心裡非常害怕,這使他想到鬼。於是他大聲呼求主名:「主耶穌!求你救我!主耶穌!求你救我!」很奇妙!立刻不怕了,反倒背起詩篇廿三篇來!魔鬼最怕的就是主的名!
自從第一世紀末開始,基督徒遭受大逼迫的標誌就是因著求告主名。保羅在沒有得救以前,他曾很厲害的殘害求告主名的人(徒九21)。
有位青年姊妹作她全家得救的見證。她說她祖父是個乩童,到處去幫人趕鬼。有一次被請去給人趕鬼,沒有想到鬼是被趕出來,卻附上了她的祖父。從此之後,全家都陷在愁雲慘霧裡。她祖父經常不穿衣服東奔西跑,見了水就往裡跳。這是符合《聖經》上的話(太十二43)。她祖父也經常往山上跑,從很高的山崖上往下跳。這也符合《聖經》的話(太八30-32)。全家被弄得雞犬不寧,也嚇得他們不知如何是好。她父親曾請過無數的乩童給她祖父看病趕鬼,就是趕不走。最後,在走投無路的情況下只好求助於信耶穌的。
很多弟兄姊妹都很有負擔,立刻邀了十幾位到了她家。一進門,就一同開始呼求主的名,然後唱詩歌,大聲禱告,宣告主名得勝和主的寶血永遠有功效。說也奇妙,她的祖父大哭大叫一頓之後慢慢安靜下來,魔鬼就跑掉了,這也完全符合《聖經》上的話(路九39-43)。這件事讓他們全家認識了真神,於是全家受浸歸入主的名裡,並且到處傳揚主耶穌實在是又真又活的獨一真神。
還有一位老年姊妹在信主之前被一個酒鬼轄制著。不喝酒就全身發抖,喝了酒卻大吵大鬧,打兒子,罵媳婦。最可怕是每天夜裡定時作惡夢,而且夢境一樣,夢見有惡人來抓她……嚇得她根本不敢睡覺。全家人都被鬧得不得安寧。日子久了,整個人被折磨得骨瘦如柴,連路也不能走了。先後在臺北榮總醫院住院多次,中醫、西醫都說沒有辦法。
她兒子是信耶穌的,不過,他只是作作禮拜而已。在一個偶然的機會,他遇見一班基督徒。這些人不但有愛心,禱告也有能力。知道這位青年弟兄的苦楚之後立刻接受負擔,前往他家探望。到了他家,甚麼也沒做,只帶著那個老太太呼求主名。起初她不肯,經過一再的哄勸,她終於開口呼求。說也奇妙,當天夜裡竟然沒有作惡夢。這使他們全家有了信心,立刻受洗歸入主的名裡。之後,有一位姊妹接受負擔,每天都去她家帶她禱告,讀《聖經》,唱阿利路亞,耶穌得勝!沒過多久她就不喝酒了,身體完全恢復健康。
她的兒子張天雄看見如此又真又活的見證,真是感動萬分。他把很高待遇的職業辭掉了(原任職臺北陽明醫學院),到處傳揚神國的福音,為主作榮耀的見證。類似的見證多不勝數。願主開我們靈裡的眼睛,認識主名的寶貴,能在日常生活中,經常呼求主的名。
最好是每天清晨一起床就親近主和呼求主的名(晚間也可以),再讀一至二節《聖經》。這樣,一整天都可以過得勝的生活。同時,我們更要積極行動起來,廣傳福音,引導人都能認識真神。
主的話說:「我知道你的行為;看哪,我在你面前給你一個敞開的門,是無人能關的;因為你稍微有一點能力,也曾遵守我的話,沒有否認我的名。」(啟三8)。